1. 毛泽东的农业思想产生的背景
农业生产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人们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直接影响到国家社会是否能够稳定健康发展,所以,农业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社会的稳定性。
农业发展直接影响国家工业的发展。工业与农业两者并不是完全独立存在的,而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首先农业可以为工业提供工业生产所需的生产原料,其次,农村又是工业所生产的产品(诸如棉麻布以及化肥农业机械等)的主要销售市场。同时,一些如铁路、公路等大型基建工程,又都是服务于农业的。
农业的发展关乎到国家安全问题。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中国必须要加强国家安全建设,“因为我们还饱受敌人欺负和包围 [1] ”。农业的发展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他指出:“全国人民和人民的军队总得先有饭吃有衣穿,才能够去打仗 [2] ”。为了保障人民军队对物资的基本需求,必须使农业得到充分发展,生产大量生活物资以及工业生产原料,这样才能为国家的国防建设提供充分的物资保障。
2. 毛泽东的农业思想的理论来源
2.1.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第一,农业是保障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基础。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就农业在人类社会在发展进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强调“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的条件 [3] ”。纵观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历史,充分证明了马克思这一观点的正确性,无论是任何民族,无论是比较发达的开放地区,还是处于比较落后的未开放地区,为了满足基本的生存,就必须要有足够的粮食储备,来满足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资,只有通过农业生产才能补充这类物资。所以,如果没有农业生产部门的存在,就不能保证人类的存在,没有农业生产,社会生产也就没有办法正常进行下去。
第二,马克思认为一个社会,农业劳动者生产效率的提升,是人们进行其他生产的前提条件。在人类社会的初期,生产力低生产效率低下,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每天从事的农业劳动生产仅能够维持基本的生存需求,那时没有农业劳动和其他劳动之分。随着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农业劳动者的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劳动成果除了维持日常的生存必需之外,还可以提供剩余的劳动产品来满足不从事生产劳动的非农业生产劳动者的需求,这样社会中慢慢分离出一部分的人从事其他的生产活动,手工业就是在那时渐渐地分离出来,成为了一个独立的部门。随着社会的发展,渐渐出现了商人,后来出现了商业,再后来渐渐地出现了以后的工业等等其他一些独立的生产部门。社会实践证明,农业生产的效率越高,农业就越能得到迅速的发展,相应的从事农业之外的其他生产劳动的劳动者就越多。因此,马克思认为“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 [1] ”。
第三,马克思认为农业的发展是教科文卫等部门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在个体小农经济占主要地位的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里,农业必须通过合作制的方式才能得以发展,从而引导个体小农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
2.2. 建国初期中国国情的需要
人口众多是中国的基本国情,这使得毛泽东清楚的认识到粮食对于中国发展的重要性。毛泽东指出,“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全国范围内的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面对数目如此庞大的农村人口,我国农业发展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对我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文化的复兴,重视农业的发展是实现新中国飞速发展的前提 [1] ”。
2.3. 对于苏联发展经验的总结分析
苏联的国家发展战略一直是侧重于重工业发展,不注重农业和轻工业,对于农业投资的长期不足,导致苏联的农业发展严重受到限制,人们的日常生活所需的农产品及轻工业产品得不到满足,为国家安全埋下了隐患。毛泽东总结了苏联在农业发展上的失败教训,在建国初期国家发展战略制订方面,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将农业发展的重要性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号召全国人民大力进行农业生产,解决人民温饱问题。只有人民吃饱穿暖了,才有精力去进行进一步的国家建设工作。农业的发展的是新中国发展的基础,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石,我们不能走苏联轻视农业发展的失败的国家发展道路,要结合我国实际的国情,重视农业,发展农业,解决人民温饱这一首要问题。
3. 毛泽东的农业思想主要内容
3.1. 农业合作化思想
毛泽东计划从新中国成立开始到第三个新中国发展五年计划完成时,基本完成新中国农业合作化发展模式的建立。1953年毛泽东同志在参加全国第三次农业发展互助合作会议时总结说,中国农业发展所采取的互助合作模式是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相吻合的。同时,中国农业发展的合作化并不是一步到位,而是以初期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互助组形式的合作社萌芽开始,逐渐发展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初级社,进而再发展为农业合作高级社的逐步发展的过程 [1]。农业合作化发展的三个过程逐步递进,步步为营,符合新中国建国初期基本国情。
成立互助组。新中国成立以后,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陆陆续续地开展起来。土地改革运动使中国农民摆脱了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剥削,实现了土地归农民自己所有的夙愿。但是在土地改革推进过程中,贫富分化、投机取巧等一些不良的现象随之出现,这些情况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关注。他提出应该运用农业互助合作的方式来将农民组织起来,避免或减少诸如此类不良现象的出现,避免出现两级分化。1951年9月,第一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这份决议草案的形成标志着中国农业发展合作化的正式开始。
成立初级社。在农业合作化开始之后,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粮食产量显著提升,农业合作化初期的良好的发展势头对毛泽东同志来说是莫大的欣慰和鼓励。在1953年年底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 [3],毛泽东明确指明要积极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积极性,高度重视每一个农民的个体经济发展。这份决议的通过使农业合作社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开来。决议指出,应该按照自愿互利、国家援助的原则,实现从农业发展互助组逐步向农业合作初级社、农业合作高级社的过渡 [4],推动中国农业发展合作社运动的发展进程,实现新中国农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成立高级社。到达高级社之后,农民大件的农业生产工具、牲畜、耕地等劳动资料全部都要被收走归公社所有。也有一些合作社不是直接收走而是采取对这些大件生产资料进行估价折算征收的方式,合作社在社内对其具体价值进行合理的估算,然后再慢慢归还。大件劳动资料被统一征集到合作社以后,农业合作社就会统一饲养和整体安排规划,合理安排运用。按劳分配就成为了产品分配的主要分配方式。高级生产合作社这种程度的合作社可以说己经具备了社会主义的水平。到1956年年底,高级合作社发展到54万个,加入合作社的农民人数占全国农民总数比例要达到87.8% [5]。可以明显看出,我国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改造。
3.2. 多种农业共同经营思想
毛泽东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认为农业是整个国家进行政治、经济建设的基础。但是,毛泽东对中国农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并不仅仅局限于粮食产量的提升,他指出:“搞农业生产不要只去突击某一项,要多样化一些,以种粮食为主,也要搞其他东西,要实现多种经营 [1] ”。从农业内部讲,“要努力发展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十二项农业生产活动 [1] ”。从农业外部讲,“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必须做到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同步全面发展,不允许出现农业发展的短板 [1] ”。中国是一个坐拥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的大国,全国各地的农村发展情况不尽相同,适合种植的农作物也各不相同,要将农业生产的自主权交给农民自己,发挥农民个人的创造性,实现农业发展在合作化的基础上的灵活性和自由性。中国农业的发展不单单是粮食的增产,而是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健康发展,农民依据自身的需求进行相应的合理化农业生产活动。
3.3. 关于农村生产技术改造和农业科技推广的思想
毛泽东非常注重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特别是农具改造,他认为“技术革命是一场意义重大的革命运动,要做到人人参与,献计献策 [6] ”。在新型实用农具改造方法的研究和推广上,毛泽东指出,全国各地均要设置农业技术研究所,聘用农业生产相关的农业技术人员和当地有丰富农具制造加工经验的农民,对各种农具分别进行性能对比,并加以改进,制造出新式高生产效率的农具,在田间实际测试有效后进行批量加工。此外,农业科技的发展也同样引起毛泽东的关注。通过对广大农民多年田间耕作经验的总结积累,毛泽东提出了许多对于农业科技发展具有建设性的生产方案,在农业生产施肥上提出以传统农家有机肥料为主,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有机肥与无机肥同时使用,在提高产量的前提下也要保护好耕地。在土壤方面,他提出农业生产要实现深耕,所有农业生产活动都要做到精耕细作,合理适量的施肥,有效的灌溉,适时地换茬耕作等土壤改良方法 [7]。
4. 毛泽东农业思想的评价
4.1. “利农”是毛泽东农业思想的根本出发点
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毛泽东农村现代化建设思想的出发点。毛泽东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党的宗旨的核心内涵,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当成共产党人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认为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党实现对人民群众的领导的前提条件,中国共产党必须为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坚持真理,为广大人民的利益不断修正发展过程中所犯的错误。
毛泽东着重强调:“共产党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7] ”。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所有工作的出发点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一切为了人民。
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就要求共产党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多做工作,少取报酬。1943年10月,毛泽东在《论合作社》一文中讲到:“合作社的性质,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 [8] ”。农业合作社等农业发展方式是为了解决建国初期我国过去分散脆弱的农业发展现状所做出的积极有效的尝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农民兄弟提供农业生产活动所必须的生产、加工、运输、贮藏等相关的技术服务,符合当时中国国情,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
4.2. “惠农”是毛泽东农业思想的最终落脚点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立场 [5]。毛泽东很好的继承了这一思想,他不仅在要求共产党员要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更强调把这一宗旨体现在所有共产党员的实际行动之中,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广大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 [7] ”。“这就是我们共产党的根本路线、根本政策,每个党员同志(军队的同志也在内)都必须要认真的去研究它 [9] ”。1933年,他在《长冈乡调查》中就提出:“只有苏维埃政府用尽它的一切努力解决了群众的问题,切切实实改良了群众的生活,取得了群众对苏维埃的信仰,才能动员广大群众加入红军,帮助战争,为粉碎敌人的‘围剿’而斗争 [10] ”。可见,即使在艰难困苦的战争年代,“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 [11] ”。
毛泽东同志就中国农业的发展所提出的所有发展思路都是站在农民的角度去思考,都是为了广大的农民兄弟能够吃的饱、穿的暖,所做出的不断的尝试。粮食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需求,不解决农民吃饭问题就更谈不上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大力发展农业以满足人们物质上的基本需求是建国初期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
4.3. 坚定了农民对社会主义的信心
长期历史实践充分证明,尊重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群众观点和路线,是土地革命、农业合作化等跟建设和改革事业能够顺利进行的内在动力。相反如果离开了农民这个强有力的主体,仅仅依靠外部施加的力量,这些改革事业就会昙花一现,不可能给这些伟大的改革事业注入持久不断的动力,当然这些伟业也不可能得以长久。只有始终以农民为本,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实现和维护好农民的基本利益,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提供用之不竭的动力。
只有充分激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并发挥其积极作用,从而使他们积极响应并投入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中去,农民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得到解决,才能使农民更好地享有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才能更加坚定农民对社会主义的信心。
5. 毛泽东农业思想的现实启示
5.1. 农业发展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有规划的进行
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领导核心 [12],它领导着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农业农村工作更是如此。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农村建立党委办事处,逐步健全党委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统一指导,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有效的进行。
同时,农业的发展必须坚决贯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把中国共产党具体的方针政策与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为了完成生产指标,一味的追求速率而把当地实际情况搁置在一边。因为,中国幅员辽阔,不用地域的农村发展状况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各地农村的发展千差万别,如果不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再好的政策也会成为脱离实际的空想,背离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初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一步一个脚印逐步完成。这就要求在农业发展建设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规划、一步一步的进行,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
5.2. 注重多种形式的合作社共同发展
建国初期毛泽东提倡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提出农民把土地等生产资料通过相应的比例折合成合作社的股份进行入股,最后按照每一户所持有的股份份额的多少进行分红。这种做法对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我们今天的土地政策改革提供可借鉴的宝贵经验。新型农业股份制合作化是我们广大的劳动人民在借鉴毛泽东提出的农业合作化发展的基础上的一种新的探索与尝试。
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政策之上,通过入股的形式,把分散的土地有效的集中起来,使土地得到更为高效的利用。农村土地股份制合作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合理的方向。合作社不仅仅是生产合作社,可以是生产、销售、购买供应、服务以及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多方面多种类型的合作社模式。同时农业合作社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合作社将原本各自为营的农业个体经营者集中起来,有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和正规化。极大的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方便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质量管理,可以更有效的抵抗自然灾害,降低了人为经营不善的风险,提升了农产品的综合市场竞争力。
5.3. 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是农业发展的前提
农民主体地位是农业发展基本准则。我国的绝大多数人口都是农民,他们是我国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必须要团结广大的农民兄弟,充分调动他们建设和发展新型农业的积极性。毛泽东同志在农业合作化的运动中反复强调要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具体实践当中,毛泽东极力保障关乎农民的一切利益,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农民的个体利益等。
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农业的建设中,不仅党和国家要关心照顾广大农民兄弟,更重要的是积极选拔农民成为干部领导,让农民领导农民进行农业的发展建设,此外,还要在工作上多帮助农民,生活上多关心农民,诸如提高对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增加对农业相关的补贴等福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唯有充分尊重农民的主题地位,为农民确立稳定的土地关系,农民才能彻底的摆脱失去土地的忧虑,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农业生产活动之中,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生产经验,摸索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发展道路,为转变为职业农民创造条件。农业自古以来就是在不断变革发展的,科技革命也会落在农业上。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不仅是时代的烙印,也是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