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提出
良好的家园共育质量促进幼儿认知、社会以及情感态度的发展。2001年,我国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改革迈入了全新的阶段。《纲要(试行)》中首次明确提出家园共育的教育理念,指出:“幼儿园应保持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做好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1]。2016年修订版《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提出:“幼儿园应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与家长共同探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形成最大教育合力”、“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家长沟通交流,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协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责任”,同时提出幼儿园应建立与家庭联系的制度、家长开放制度、以及家长委员会,幼儿园有责任积极、主动地与家长开展沟通交流活动,保证家园共育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出,“建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政策法规不断的完善以及学前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家园共育已经成为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发展,互联网逐渐融入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国工程院院士、互联网协会理事长邬贺铨指出互联网是个人的数字助理、是政府的开放门户、是文化娱乐之窗、是学习园地、是商务交易的新平台和金融服务的新业态 [2]。在此背景下,“互联网+”以其快捷、便利、互动性和无区域性的优势顺理成章融入家园共育领域,深化家园共育改革,创新家园共育模式,为提升家园共育质量做出重大贡献。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他们关注学前教育质量,愿与幼儿园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发展,其对“互联网+”家园共育的满意度会直接影响到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积极与热情,也是衡量保教质量重要指标,是考察保教质量的重要视角。
满意度概念产生于经济学领域,通常理解为顾客满意度。Philip Kotler将顾客满意定义为:顾客对其明示的、隐含的或需求、期望已被满足程度的感受。满意度反映顾客对自己需求被满足的程度感受,它是顾客对服务或者产品性能、服务或者产品本身做出评价,给出一个与消费的满足感有关的快乐水平,是一种心理体验。美国学者Frey、Woodside和Daly (1989)将顾客满意度定义为顾客在消费时所表现出的态度,可以反映出顾客在消费过程中厌恶或喜欢的程度 [3]。
20世纪70年代,部分发达国家或地区开始关注顾客满意度,并建立起较成熟的模型,如欧洲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ECSL)、美国用户满意度指数模型(ACSI)等。90年代开始满意度逐渐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这其中包含教育领域。
对家长满意度的已有研究也多以顾客满意度理论为基础,有研究指出家长满意度是“家长作为享受学校教育服务的消费者,在自己孩子体验的实际服务质量与预期服务质量比较后,家长产生的高兴、愉悦或是失望的一种心理感受” [4]。也有研究者认为满意度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状态和体验,受情感与认知性因素的共同影响。本研究将家长满意度界定为家长在孩子体验教育服务后与自己预期的服务质量进行比较后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感受。
已有研究中,我国教育领域关于满意度的测评,马伟生(2007)、王叶(2012)、王阳(2013)、吴广付和岳燕(2014)、刘婧(2015)、马芳和赵楠(2015)等学者以美国顾客满意度为模型基础,通过实证研究构建适用我国的家长满意度测评模型及指标体系。刘婧(2015)划分教育机构质量、师资质量、保教质量和家制定了质量四个维度,制订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以个案研究为例,探讨幼儿家长对我国学前教育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现状 [5]。杨烨(2012)将家长对家园共育中微信平台使用的满意度测量划分为教师参与、栏目设置、内容发布、平台特性、应用成效五个维度 [6]。
已有研究对家长满意度影响因素的探讨多集中于家庭背景因素以及幼儿园背景因素。在家庭背景因素中,Fantuzzo (2006)指出双亲家庭的家长在与老师沟通交流的满意度要高于单亲家庭的家长满意度 [7]。马金金(2008)以上海市某中学的家长为例,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家长对“互联网+”家校合作模式的满意度呈中等偏上水平,其中家长的受教育程度、信息技术水平和家庭收入对家长满意度有显著影响 [8]。张娜(2012)、Predrag (2013)通过自编问卷发现家长的受教育程度显著影响其满意度,并且随着受教育程度的,高,其对教育的满意度呈下降趋势 [9] [10]。在幼儿园文化背景因素中,Fantuzzo (2006)指出一级幼儿园的家长满意度高于其他园所 [11]。日本学者大宫勇雄(2009)指出对家长满意度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幼儿园“每天的保教”的完成质量,并提出“提高与家长交流的质量”、“增强与家长沟通交流的频率”等措施提高满意度。黄舒涵(2018)通过对武汉城区幼儿园家长满意度现状研究得出幼儿园的办园性质显著影响家长满意度。
综上对已有研究资料的梳理,目前国内外关于家长满意度的相关研究在一定层面上已经比较丰富,可以为本研究“互联网+”家园共育的家长满意度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但在家长满意度的研究当中,多侧重于对传统家园共育开展的满意度进行研究,将“互联网+”家园共育作为研究对象的文献相对缺乏,这为本研究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2. 研究过程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和对家长的半结构访谈资料的整理分析,本研究编制《“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预测问卷。在正式研究阶段通过预测、修改完善以及一轮的验证分析,最终形成45题的正式问卷。接着初步应用正式问卷,对家长满意度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探讨与分析。
研究一:《“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问卷》的编制
(一) 结合相关文献、家长访谈和专家审核编制初始问卷
1、研究目的
通过文献查阅,建立本研究的理论框架,并结合家长访谈内容确立问卷测量指标,请专家对问卷的形式、内容,题目的适切性及文字用语提供修改意见,形成预测问卷。
2、研究方法
此部分是本研究的预备研究阶段,主要通过文献法和访谈法来拟定问卷各题项,并邀请专家对问卷题项进行审查以确保自编问卷的内容效度。
3、研究结果
本研究的预测问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家长的个人信息,包括年龄、学历、婚姻状况等题项;第二部分是问卷的主体部分。包括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家长身份认同四个维度,共63题。问卷采用李克特五级计分原则,五个选项包括“完全符合”、“比较符合”、“不确定”、“比较不符合”、“完全不符合”,赋分5分、4分、3分、2分、1分,总计分数越高表示家长满意度越高。
(二) 对问卷进行测试及结果分析
1、研究目的
选取研究对象进行预测,通过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等方式检验问卷题项的适切性与问卷的建构效度,找出问卷的内在结构,以保证问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被试与施测过程
本研究预测问卷通过问卷星的制作,各幼儿园老师的转发,共发放问卷362份,删除无效问卷,最终得到有效问卷320份,有效率为88.4%。
3、研究方法
问卷结果使用SPSS 22.0对数据进行处理,在进行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信效度检验之后,通过学前教育专家指导,结合幼儿家长意见对题项进行修订与删减,最后形成正式问卷。具体过程如下:
首先通过项目分析删减个别不适宜题项。主要采用临界比值法和相关分析法对自编问卷进行项目分析。表1所示,经过高、低分组临界比检验,初始预测问卷的63个题项均存在高低组分值的临界比差异显著(显著性p值小于0.05),但对比发现,题项37、39、42、43、47、48共六小题的极端组检验CR值结果均小于3,为保证所有题项具有良好的鉴别性删除删出37、39、42、43、47、48共六个题项。题项3、5、10、25、26、32、52、53、55、56共10个题项与问卷总分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4,即判断为以上10个题项与《“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初始问卷》的相关性较低,考虑删除相应题项。
综上,经过临界比值法与体总相关分析后,预测问卷删除了3、5、10、25、26、32、37、39、42、43、47、48、52、53、55、56共十六个题项。

Table 1. Analysis results of the initial prediction questionnaire for parents’ satisfaction with the “Internet+” family education
表1.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初始预测问卷项目分析结果
注:*表示p < 0.05,**表示p < 0.01,***表示p < 0.001,下同。
对项目分析后剩余的47个题项采用探索性因素分析,以建构问卷的内容效度。主要采用成分分析,排除因子负荷小于0.4、特征值小于1的题项。判断数据是否可以做因素分析要看:1) KMO检验值。当KMO值大于0.90,表示题项间的关系是极佳的,非常适合进行因素分析 [11]。据此,本研究对预测问卷进行正交旋转因素分析(VariMax)和主成分分析(PC),结果显示KMO值为0.956,大于0.90,表示问卷题项间存在共同因素,非常适合进行因素分析。2) Bartlett’s球形检验近似卡方值为18,793.415,自由度为1081,显著性小于0.001,达到显著水平,说明预测问卷题项间存在共同维度,适合进行因素分析。
采用直交旋转法中的最大变异法提取共同因子,经过多次旋转,得出最终旋转后的因子负荷矩阵,见表2。

Table 2. Final results of 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表2. 最终探索性因素分析结果
注:因子一 = 家长感知,因子二 = 社会临场感,因子三 = 媒介丰富度,因子四 = 家长身份认同。
对因子进行维度命名,建立问卷的各项维度。具体划分如表3所示。
本研究中家长感知指家长在使用互联网平台所感知到的易用性、有用性以及趣味性。将互联网条件下的社会临场感定义为,在使用幼教三六五平台以及班级群聊时家长对其他社会参与者的意识,同时伴随着家长与其他社会参与者在情感和认知方面的契合,并认为高社会临场感代表家长的高满意度。媒介丰富度指幼教三六五平台以及班级群传播信息量和信息内容质量效果的能力。家长身份认同指“互联网+”家园共育活动开展中,家长对自己身份的定位以及家长和教师对自己的认可。

Table 3. Questionnaire dimension naming and specific topics
表3. 问卷维度命名与具体题目
之后通过验证性因素分析检验问卷框架的合理性。本研究通过多个指标分析模型的拟合指数,从表4可知,χ2/DF结果小于3,RMSEA稍大于0.80,IFI、CFI两项指标结果均高于0.9,而TLI稍低于0.9。总体而言,以上这些拟合指数符合检验标准,表明《“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四维度模型拟合情况较好,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

Table 4. The confirmatory analysis and fitting index of the four-dimensional model of the “Internet+” home-education parent satisfaction survey questionnaire
表4.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四维度模型的验证性分析拟合指数
对问卷进行信度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格数据可知,问卷四维度的信度系数均高于0.8。按照测量标准而言,表明调查本次调查家长问卷数据的内部一致性较好,具备较好的信度结果。

Table 5. Reliability test of the questionnaire on the satisfaction of parents of parents of “Internet+” home education
表5.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的信度检验
之后对问卷的结构效度作进一步检验。内容效度上,本研究参考已有文献,结合家长访谈,最后经过学前教育专家的指导以及数位家长提出的意见进行多次修订后形成正式问卷。
结构效度上,本研究依据各维度之间、各维度与总问卷之间的相关程度,即因素相关分析来检验问卷的建构效度,详见表6。数据显示满意度各维度与满意度总分间呈显著相关,表明“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各维度的同质性高,即问卷具有较好的建构效度。

Table 6. Correlation coefficients between the various dimensions of satisfaction of parents of “Internet+” home education and the total score of satisfaction
表6.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各维度与满意度总分的相关系数
注:**在0.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
4、研究结果
本研究通过梳理已有相关文献初步确立“互联网+”家园共育中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的维度,在对家长访谈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借鉴相关问卷最终拟定预测问卷测评指标体系以及各题项。在对预测问卷进行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以及信效度检验后形成正式问卷《“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共包含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家长身份认同共4个维度,共45个题项。
研究二:“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的调查
(一) 研究方法
1、研究目的
此部分为问卷的初步运用,为探讨以下两个问题:1)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现状分析;2) 家长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2、研究对象
本研究在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各随机选取5所幼儿园10个中、大班,每班随机选取15名幼儿家长,共计600余名作为调查对象。一共发放问卷647份,剔除无效卷41份(包含选择倾向于一种答案、有规律作答、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等),得到最终有效卷606份,有效率为93.66%。调查对象人口变量学基本情况如表7。

Table 7. Demographic variable composition of the sample formally administered (n = 606)
表7. 正式施测样本人口统计学变量构成表(N = 606)
(二) 研究结果与分析
同样采用SPSS22.0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表8可得,首先是各维度的得分描述性分析,发现家长身份认同平均值最高,家长感知和媒介丰富度的平均值次之,最后是社会临场感的平均值,但均高于中值3分。表明幼儿园家长在参与“互联网+”家园共育活动过程中,在平台和班级群能够较好的得到教师和其他家长的认可;能够享受自己作为家长的权利;能够体验到班级的温暖,在班集体中有较好的归属感。平台和班级群中提供的信息与资料能够基本满足家长的需求;平台操作比较便利,家长使用和学习起来比较简单;平台能够提供一些有趣的教育资讯和服务。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带给家长面对面交流的体验;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家长之间在线互动能够唤起一定的感情联系;家长基本能够理解该平台以及班级群的目的和意义。

Table 8. Descriptive analysis of parents’ satisfaction with “Internet +” home education (N = 606)
表8.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的描述分析(N = 606)
其次分析家长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以“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总分及四个维度为因变量,以幼儿家长年龄、婚姻状况等人口学变量以及幼儿因素作为自变量,采取独立样本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互联网+”家园共育中家长满意度在人口学变量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进行检验分析。
把家长年龄设定为分类变量,以家长满意度总分及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和家长身份认同四个维度为因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各种年龄层对满意度产生的差异。事后比较检验结果显示:30~39岁家长对家园共育的社会临场感和媒介丰富度满意度最低,而20~29岁和40~49岁家长的两个维度满意度较高,详见表9。

Table 9. Difference test of parents’ satisfaction with parents’ age of “internet+” homeland co-education (M ± SD)
表9.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在家长年龄上的差异检验(M ± SD)
注:*p < 0.05,**p < 0.01,***p < 0.001;LSD事后多重比较,“1”表示20~29岁之间的幼儿家长,“2”表示30~39岁之间的幼儿家长,“3”表示40~49岁之间的幼儿家长,“4”表示50岁以上的幼儿家长。
表10是以家长婚姻状况为对比因素,以家长满意度总分及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和家长身份认同四个维度为因变量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的分析结果。事后检验表明,离婚群体家长的满意度总分及其

Table 10. Difference test of marital status of parents’ satisfaction with “Internet+” home parenting (M ± SD)
表10.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在婚姻状况上的差异检验(M ± SD)
注:*p < 0.05,**p < 0.01,***p < 0.001;LSD事后多重比较中,“1”表示婚姻状况为原配的幼儿家长,“2”表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幼儿家长,“3”表示婚姻状况为再婚的幼儿家长。
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和媒介丰富度四方面评分均最低,明显低于那些婚姻状况为原配和再婚的家长群体评分。
将父母的学历层次作为自变量,满意度总分、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和家长身份认同维度作为因变量作为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结果如表11。事后检验可知,父亲学历为大学及以上的家长,显著低于那些父亲学历为初中及以下的家长感知水平。父亲学历为大学及以上的家长,社会临场感满意度、满意度总分和媒介丰富度满意度明显低于父亲学历为初中及以下和中专或高中家长。

Table 11. Difference test of parents’ satisfaction of “Internet+” home-education in father’s educational background (M ± SD)
表11.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在父亲学历上的差异检验(M ± SD)
注:*p < 0.05,**p < 0.01,***p < 0.001;LSD事后多重比较中,“1”表示学历为初中及以下的幼儿父亲,“2”表示学历为中专或高中的幼儿父亲,“3”表示学历为大学及以上的幼儿父亲。
对不同母亲学历的总体满意度、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和家长身份认同四维度为因变量做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得到表12。不同母亲学历在满意度总分及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和家长身份认同四维度F检验对应的显著性p值均大于0.05,说明不同母亲学历对满意度总分及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和家长身份认同四维度得分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即母亲学历不影响家长满意度。

Table 12. Difference test of parents’ satisfaction of “Internet+” home-education in mother’s educational background (M ± SD)
表12.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在母亲学历上的差异检验(M ± SD)
对不同父亲职业的满意度总分及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和家长身份认同四维度为因变量做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得到表13。事后检验表明,父亲职业为无业或失业的家长,家长感知满意度、社会临场感满意度、媒介丰富度满意度和满意度总分显著低于那些父亲职业为农民、工人、企业职员和个体户三种职业;同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家长感知满意度显著低于那些父亲职业为农民、工人和个体户群体。
对不同母亲职业的满意度总分及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和家长身份认同四维度为因变量做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得到表14。事后检验表明,母亲职业为无业或失业和个体户的家长,满意度总分、家长感知和社会临场感满意度较其他职业特别是企业职员和管理人员评分高。

Table 13. “Internet+” home-education parent satisfaction test on the difference of father’s occupation (M ± SD)
表13.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在父亲职业上的差异检验(M ± SD)
注:*p < 0.05,**p < 0.01,***p < 0.001;LSD事后多重比较中,“1”表示无业或失业的幼儿父亲,“2”表示职业为农民、工人的幼儿父亲,“3”表示职业为企业职员的幼儿父亲,“4”表示职业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幼儿父亲,“5”表示职业为个体户的幼儿父亲,“6”表示职业为管理人员的幼儿父亲。

Table 14. “Internet+” home education parents’ satisfaction test for differences in mother’s occupation (M ± SD)
表14.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在母亲职业上的差异检验(M ± SD)
注:*p < 0.05,**p < 0.01,***p < 0.001;LSD时候多重比较中,“1”表示无业或失业的幼儿母亲,“2”表示职业为农民、工人的幼儿母亲,“3”表示职业为企业职员的幼儿母亲,“4”表示职业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幼儿母亲,“5”表示职业为个体户的幼儿母亲,“6”表示职业为管理人员的幼儿母亲。
3. 研究结论
(一) 问卷可行性分析
本研究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对自编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信效度检验。首先,本研究采用内部一致性信度的方法检验问卷的信度,结果表明,问卷α系数为0.906,各维度之间的α系数在0.802~0.879之间,系数均达到问卷编制信度指标的要求。其次,本研究的问卷效度通过采用内容效度和建构效度的方法验证。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明确理论构想,结合专家咨询和幼儿家长访谈资料,多次修订完善,保证问卷良好的内容效度。建构效度检验结果显示,各维度之间以及维度与总问卷之间呈显著相关,且相关程度达到心理测量学要求,说明自编问卷具有良好的建构效度。同时,采用验证性因素分析,得出“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四维度构想模型与实际观测数据的各项拟合指数达到较好水平,表明问卷四维度模型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综上自编问卷具有可行性,可以作为“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的测量工具。
(二) “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现状及原因分析
为考察“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的现状,本研究对606名幼儿家长在各维度上的平均分和标准差进行了统计分析,本次调查使用里克特五点计分法,中值为3分。各维度及总问卷的平均值均高于中值3分,表明总体而言家长对“互联网+”家园共育的满意度较高。其次对比各维度结果可知,家长身份认同平均值最高,家长感知和媒介丰富度的平均值次之,社会临场感的平均值最低,但均高于中值3分,表明该平台以及班级群能一定程度上实现面对面功能,幼儿园家长在“互联网+”家园共育平台的参与度和融入的认可度较高。
研究中不同年龄的幼儿家长在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满意度总分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20~29岁和40~49岁之间的幼儿家长显著高于30~39岁之间的幼儿家长。这主要是因为年龄处在20~29岁之间的家长比较年轻,善于去学习。他们更容易接受新事物,信息技术水平相对较高,所以在平台的操作和使用上较之年长的家长更加游刃有余,基本能体验互联网平台的功能和资源,因此这一年龄层社会临场感和媒介丰富度满意水平较高。30~39岁年龄段的家长两维度满意度最低,这主要是因为这个年龄层的家长事业上正处于上升时期,将精力投身于工作当中,欠缺对家庭和子女的照顾,与教师之间的沟通较少,从而导致家长在社会临场感和媒介丰富度满意度偏低。随着年龄的增长、事业的稳定,家长逐渐将自己的精力由工作转移到家庭和子女身上,开始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希望随时了解孩子在园区各方面的表现,于是互联网平台成了他们获取这些信息的理想渠道。他们通过互联网平台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平台寻求帮助,在与教师的互动交流中一方面能了解孩子每天在园区的情况,另一方面增加了他们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理解,因此40~49岁的家长在社会临场感和媒介丰富度的满意度有所提升。
不同婚姻状态在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三个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原配和再婚家庭评分显著高于离婚家庭。夫妻双方共同投入精力在子女身上,重视夫妻双方的时间与精力的分配,其中一方较忙时,另一方则照看幼儿,时间精力互补,注重孩子的身心发展,对参与相关活动的积极性较高,主动与老师沟通交流,因此满意度总分较高。而离婚家庭通常父母更多地将精力投身于各自的工作当中,对孩子关心不够,在家园共育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在满意度总分、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满意度上较其他家庭偏低。
父亲学历对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满意度总分四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学历为大学及以上的父亲,满意度评分明显低于那些初中及以下和中专或高中的幼儿父亲。这主要是由于相比小学和初中学历的家长,中专或高中学历的家长在自我素养上有所提升,他们能够比较熟练地操作互联网家园共育平台,使用平台了解教育资讯、掌握孩子的在园情况,参与班级的讨论,与教师家长充分交流学习后找到最适合自己育儿方法,使家园教育通过互联网平台真正结合起来,从而使共育成效最大化。因此,中专或高中学历的家长对“互联网+”家园共育的满意程度最高。
大学及以上学历家长的满意度有所降低,主要是因为这部分家长的受教育程度较高,自身条件优越,他们对子女的要求相对严格,对子女投入很多财力与精力,因此他们对教育成效的期望值较高。他们希望通过“互联网+”家园共育能够给他们提供更多有实质意义的帮助,而不仅仅局限于了解孩子的在园情况,他们渴望自己的教育观念和育儿方法能够得到教师和其他家长的认同,并接受他们提出的有关园所管理和幼儿教育的建议。当无法实现这些期望时,他们的满意度水平就会降低。
父亲职业对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以及满意度总分存在显著差异,父亲职业为无业或失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两类的家长的满意度评分明显低于其他行业。父亲处于无业或失业状态中,身心压力比较大,一方面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烦心,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父亲却不能承担家庭重责的自卑心理,导致不能够将精力放在孩子身上,故对待家园共育的积极性不高,对“互联网+”家园共育所依托的平台使用频率较低,因此在满意度总分、社会临场感、媒介丰富度的满意度较低。专业技术人员的父亲,上班时间比较长,辛苦劳累,不能同时兼顾孩子的教育,对孩子的照顾不周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满意度偏低。
母亲职业对家长感知、社会临场感以及满意度总分存在显著差异,母亲职业为无业或失业和个体户,家园共育满意度较其他职业特别是企业职员和管理人员评分高。这是由于母亲为失业或无业状态的家庭结构中,通常是父亲在外挣钱养家,而母亲全职在家负责孩子的教育问题,将自己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孩子身上,积极参与孩子的教育活动,对于平台的使用也更加熟练;个体户的母亲,相对企业职员和管理人员来说,时间相对宽松,能够更多时间去参与孩子的成长,对于“互联网+”家园共育亲子活动的参与也比较积极,因此这两部分母亲的满意度总分、家长感知和社会临场感满意度较高。
(三)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在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同时,由于主观能力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存在许多待改进的地方。首先,在样本的选择上,由于条件的限制,虽覆盖地区比较广,选取了中国中西东部地区,但是样本量较小,样本的代表性较弱,可能会对研究结论产生一定影响。其次,在影响因素的考量上,本研究只对家长人口学变量以及外部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未分析家长的主观性因素对其满意度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研究结论。最后,本研究提出的相关建议,停留于理论层面还未通过实践,其可操作性和实施成效有待于今后的实践验证。以上是本研究存在的不足并有待于研究者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今后应当在扩大样本量、充分考虑被试个体主观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保证研究结论的适用范围,进而保证“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测评的科学性和效用性。
4. 提高“互联网+”家园共育家长满意度的建议
家长满意度调查的根本目的在于了解家长满意度现状,促进幼儿园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动家园共育形式的多元化与发展,基于本研究的研究结果,建议如下:
(一) 深化家园共育观念,提高教师和家长参与“互联网+”家园共育的能力
教师是家园共育中的重要合伙人,教师的共育观念以及能力影响家园共育活动中的家长感知。为了能够更好地策划、组织、参与“互联网+”家园共育活动,教师应学会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资源,一方面了解理论知识,充分认识到该平台的目的和意义,只有教师理解消化,更好地传递给家长;另一方面学习实践性知识,加强对互联网语言的表达技巧、互联网交流的方式方法、互联网家园共育活动的有效开展等方面的学习和训练,熟悉平台特性,提高平台驾驭能力,只有当教师能够灵活运用平台时,家长才能更好地学习使用该平台,进而提高家长感知满意度,促使“互联网+”家园共育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
研究结果表明,家长的年龄和学历显著影响家长满意度,这是因为不同年龄阶段与学历层次对家园共育的理解有所不同,对平台使用的充分度也不同。这也说明了家长的自我感知水平与自身素质密切相关,因此提高感知满意度也要从家长自己做起,帮助树立正确观念,使其充分认识到家园共育的重要性;家长主动去理解家园共育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园所和社区举办的有关家庭教育的专家讲座,学习育儿知识、科学育儿方法等;积极参加线上线下家长经验交流会,与其他家长讨论自己的育儿经验,并从中归纳出适合自己的方法。此外,家长所感知的平台是否有用、是否易用也由家长信息技术水平相关。家长平台驾驭能力越强,对平台的使用越充分自如,就越愿意利用该平台和平台资源进行育儿,进而提高满意度。因此,家长应树立信息意识,学习平台操作知识、掌握平台操作应用能力,为提高家长“互联网+”家园共育能力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二) 改变“园主家辅”地位,增强家长的主人公意识
研究看出部分家长由于工作繁忙而忽视幼儿的教育问题,参与家园共育活动的频率较少,“园主家辅”的教育地位使得部分家长满意度较低。因此,应改变“园主家辅”的地位,增强家长的主人公意识。
首先,强化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责任意识,使家长认清家园共育对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依赖、缺一不可,应相互协调以达到最大教育合力。在“互联网+”家园共育中,幼儿园要引导教师改变“教师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将家长放在中心位置,尊重家长的育儿经验,给予家长更多承担教育责任、参与教育话题讨论的机会,如引导家长主动观察幼儿的成长过程以及在成长过程中不断生成的教育问题,向家长提出育儿的建议并鼓励幼儿家长亲身实践,激励家长积极向教师反馈问题、参与教育性的家园讨论等。
其次,幼儿园应重视家长在“互联网+”家园共育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家长的主人公意识。首先,幼儿园在家长面前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引导家长参与幼儿的成长,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家园共育活动,也诚挚地欢迎家长通过网络平台或班级群参与园所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其次应将网络平台的意图和目的给家长解释清楚,让家长了解该平台的使用是为了更好地展开家园共育活动,从而促使幼儿的身心发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观念,能够养成自觉使用平台和班级群的习惯;最后,园所应鼓励幼儿家长对该平台以及“互联网+”家园共育活动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意见,虚心接受并合理采纳,使家长感受到自己是被需要并且被尊重的。总之,园所应当努力创设家园之间平等的合作关系,构建良好的共育氛围,让家长正确定位自己在家园共育中的身份,从而激发广大家长使用平台参与家园共育活动的热情。
(三) 充分开发平台,促进交流形式和内容的多元化
研究表明,“互联网+”家园共育所依托平台的本身特性影响家长满意度,包括它的媒介丰富度,带给家长的社会临场感体验程度。因此,从依托平台上也可进行改善从而提高家长满意度。
首先,从平台出发,在“互联网+”家园共育所依托平台的开发制作上,融入智能搜索和个性化推送服务。家长感知满意度和平台自身是否便捷、是否容易学习密切相关。因此,平台的设计应更多地融入智能搜索和个性化推送服务,使平台更加具有针对性以及便于操作,以满足家长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家园共育所依托平台应建立线上互动场所。作为家园共育的平台,应建立线上互动场所,提供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家长之间交流互动的功能,使家长和教师之间在线上引起教育共鸣,提高家长的意识社会临场感,以更好地促进“互联网+”家园共育工作的开展。
平台应注重资源的更新。平台本身应及时更新资源,针对教育热点或教育的实时需求来选择推送内容,并且严格把控信息资源的质量,为家长筛选有用并且可靠的教育资讯,让家长在平台中就能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教育资源。同时,平台应注重信息的可理解性,充分利用图文、表格等形式更加直观地展示信息内容,兼顾每个理解层面的家长,使家长更加容易理解,提高家长满意度。
其次在社会临场感的体验上,可通过丰富交流内容提高家长的参与程度。教师应养成自觉登录平台的习惯,定期在家长上传的亲子作业中抽取一部分进行讨论,让家长在讨论中阐述自己的观点同时也学习其他家长正确的观点,也可激起家长参与活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教师要善于捕捉家长感兴趣和关心的话题,归纳整理后发布班级群或平台上由家长们进行专题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不断鼓励并且引导家长发表自己的看法,讨论结束后也进行一段简单的总结,以此激发家长讨论的热情,更好地发挥交互平台的作用,提高家长的社会临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