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本文中的亚纯函数通常表示为复平面上的亚纯函数。为了证明主要结果,我们将采用Nevanlinna理论。通常用
表示
的特征函数,
表示接近函数,
表示计数函数;与往常一样,
表示满足
当
的任意量,但可能除去一有限对数测度的集合(参见专著 [1] [2] [3] 和 [4] )。
2. 结论
定理A [5] 下列方程
有且仅有三个解,即
在2010年,Yang和Laine考虑了以下差分方程。
定理B [6] 非线性差分方程
其中q是非常数多项式,
是非零常数,不存在有穷级整函数解。如果
是一个非零常数,则上述方程具有三个不同的有穷级整函数解,n是非零整数,
和
。
在2014年,Liu等人 [7] 考虑了以下更一般的差分方程
(2.1)
其中
是正整数,
,
是多项式。事实上,他们得到了:
定理C 设
是整数,q是多项式,
是非零常数且
如果存在对(2.1)的有穷集级函数解f,则
是一个常数,下列关系之一成立:
1)
,和
,
;
2)
,和
,
,
其中
是满足
的常数。
对于Zhang等人 [8] 提出的
的情况 [7],他们得到了以下结果。
定理D 设q是多项式,
是的非零常数,且
。如果f是下列方程的有穷级整函数解:
(2.2)
那么
是一个常数,以下关系之一成立:
1)
,
2)
,和
,
,
3)
,和
,
,
其中
表示对应f的简单零点的计数函数,
是满足
的常数。
Zhang等人提出以下猜想。
猜想1 如果
,
则定理C的结果(1)将不会出现。事实上,(1.2)的任意整函数解f都必须有0作为其Picard例外值。进一步的结果参见 [9] [10] 及其他参考文献。
在这种情况下,
表示一个在f上的线性微分–差分多项式
其中
是复数,
是f的小函数,不是所有的
都等于零,并且
是自然数。
在本文中,我们考虑了方程(1.2)一个稍微一般的形式,并得到了以下结果。
定理1 设
是整函数,满足条件
,
,q不是常数,
。如果f是方程
(2.3)
的整函数解,则
是常数,
,
为常数。
显然定理1推广了定理A和定理B的结论;应用类似的方法,我们可以讨论如下形式的方程的解。
其中
表示f的线性微分–差分多项式,
是整函数,其级小于1。
3. 主要引理
引理2.1 [6] 若亚纯函数f的增长极有限,
为f的微分–差分多项式。
如果
且
关于f、其导数及平移或者差分的总次数不超过n,则
.
注2.1 上面的引理是对应于f的微分–差分多项式的Clunie引理。用类似方法,我们可以证明:把引理中的限制条件“f具有有穷级”放宽为超级小于1,该引理的结论也对。关于该结论的进一步改进和推广,可以参见专著 [1]。
引理2.2 [11] 若f是下列方程的允许解
,
其中
是满足
的函数,则
引理2.3 [3] 假设f超越亚纯,则对于任意整数
来说,必有
4. 主要定理的证明
定理1的证明
假设f是方程(2.3)超越整函数解,则满足条件
。由方程(2.3),得到
。 (4.1)
结合(2.3)和(4.1),则
。 (4.2)
由(4.2),
,得到
(4.3)
其中
表示f差分–微分多项式,其次数不超过
。
由(4.3),得到
(4.4)
这里
(4.5)
下面区分两种情形证明。
情形1 假设
恒为零,则
或者
。
这时,
或者
,
是非零常数。由此结合(2.3)知道矛盾。
情形2 假设
。然后对式(4.4)应用引理2.1和注2.1,得到
。于是
。也就是说,
是
的小整函数。由(4.5)知道
(4.6)
在(4.5)中,若
恒为零,则容易得到
,
是非零常数。
这与假设
不符。再根据引理2.2和(4.5)有
(4.7)
由(4.10)得到
(4.8)
是非零常数。若
为常数,则
也为常数,这时由(4.5)得到
,于是
,
,其中
为整函数。
明显地,
,
是常数。
若
中有一个不为常数,则
也不为常数。再根据(4.5)得到
(4.9)
由(4.6),假设
为
的单零点,但不是方程中系数的零点和极点。这样根据(4.5)和(4.9)有
从而
也是
的零点。为此,令
(4.10)
这样由引理2.3得到
,
。并且,根据(4.10),
。
再把这个表达式代入(4.9),我们有
(4.11)
和前面的证明类似,再根据引理2.2和(4.11)得到矛盾。
这就完成了定理1的证明。
基金项目
一类变系数非齐次微分–差分方程解的增长性2019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