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当今社会,企业作为资本市场的微观主体,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向外排放各种不同污染物,严重影响环境质量。而上市公司是企业中比较特殊且重要的类型,上市公司的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这体现出了其公众性的特质。所以研究上市公司的环境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上市公司不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唯一的经营管理目标,必须在环境保护上担负起必要的社会责任,起到率先带头与榜样作用。因此,在当前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在环境保护日益重视的背景下,认识上市公司环境责任的概念,思考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善措施刻不容缓。
2. 环境责任的概念
上市公司环境责任是指上市公司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中的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环境责任是社会责任的一个要件,上市公司在谋求效益最大化的进程中,应当兼顾各利益群体的环境期望及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的利用效率,主动承担环境的治理和改善双重责任,以期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重可持续 [1]。
当前业界认可的社会责任为:在组织营运中公司不仅应当创造经济财富,提升股东权益,同时还应兼顾自然和社会效益,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指上市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履行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社会责任;第二是在生产经营中减少自然资源的损耗,减轻自然环境的负担,当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对自然环境产生污染和破坏时,及时进行保护和治理;最后则是全面披露相关环境的信息,让利益相关者进行介入。简而言之,上市公司环境责任的履行就是在其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通过最小的环境成本满足相应利益群体的最大实际综合利益,达到生态利益、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共同协调发展。
3. 上市公司环境责任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度较低
政府对其环境信息偏保密性强,不易被公众及媒体知晓,存在有上市公司有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度较低的现象。而上市公司根据政府要求在政府网站上披露相关环境信息,或是去回应客户要求在第三方机构如NRDC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合作的IPE公众环境中心上披露环境信息,但是也有相关信息存在不完全的对称关系,且第三方机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缺陷。2020年11月18日中国环境记协与北京化工大学在京发布《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9年度)》。《报告》指出,发布报告的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虽然有所提升,但上市公司污染排放披露情况仍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中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总计3939家,其中未发布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报告的上市公司有2933家,占中国上市公司总数的74.46% [2]。多家上市公司由于环保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和处罚,该类信息却未披露在上市公司官网、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或者其他相关环境报告中。
(二) 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中国目前对环境信息还未有一系列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也未产生相对稳定的披露环境信息的框架,对环境信息的披露的规范制度并不集中。除此之外,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通常情况下使用价值并不高,因为其大多数为政策性描述,而且所披露的信息由于大多数分散于管理讨论之中,无法令各个领域的利益相关者感到满意,例如对附注及财务报表分析的需要。
不仅如此,对信息进行定量披露的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对重要的信息进行了披露。环境的成本及投资几乎不包含在事故的有关惩罚与损失中。负债等影响决策的信息令投资者从环境信息中获得较低的价值。总而言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的披露还不具备足够的重要性与可比性,因此还需加快提高其信息价值及可靠性 [3]。
(三)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完善
一方面,我国环保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应该履行环境责任的宣传方式过于老式,只停留在发环保宣传文件和开座谈会,特别是县级环保宣传机构不健全,一人身兼多职,跟不上宣传工作发展的需要。地方相关部门环境保护针对性不足,没有根据上市公司具体情况给上市公司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上市公司内员工的环境责任意识不足。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的时效性不强,间断进行,环保公益性宣传渠道不畅,各媒体环保宣传意识不强,形不成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使得上市公司文化中的环境责任一直无法真正落实,始终保持追求单个上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禁锢思想。
(四) 政府监督与环保补贴力度不够
一般来说,政府会对违规、涉及环境污染的上市公司进行指挥和控制,对那些高能耗、高排放的上市公司采取相应的极端政策,让其支付污染成本和罚款,或者要求其停工一段时间。但是,由于我国政府出于税收和辖区内进行相应政绩的考虑,在实际执行管理过程中我们往往缺乏有效实施这种执行力的动机。此外,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也是政府监管不到位的主要原因之一。上市公司发展环境管理责任的信息进行披露社会制度实际上给上市公司带来了一种精神激励和约束作用机制,那些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上市公司会在信息披露制度下实现中国品牌和信誉的扩大化,无形中为自己大了广告,而对那些环境责任能力较差的上市公司员工来说,无疑是上了黑名单,其市场信誉和品牌的恶化无疑加速了上市公司自身利益的流失,因此对于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也是目前我国中小上市公司内部环境责任过差的主要分析原因。
在环保补贴方面,政府利用税收、金融、信贷等市场信号,促进充足的资金,降低上市公司的环境责任成本,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但相应的激励机制仍有待完善,比如国家可以为上市公司设立专门的环境税,税点可以根据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进行合理制定,将环境税纳入国家税制。然而,这正是目前我国政府环境保护政策的缺失之处,许多上市公司由于承担环境成本过高,而忽视环境保护再加上政府环境保护的监测与强制执行中的力度的过低,更是加剧上市公司忽视环境责任的动机 [4]。
4. 上市公司环境责任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 提高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清晰的国家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战略。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公开分步提升战略,推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事业,实现有效、稳妥、多方共赢的发展。由政府主导,建立环保监管单位、证监会等跨机构、跨部门的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完善环境责任管理制度。根据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相继颁布的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相关发生环境问题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按规定时间公布有关环境信息,科学的制定信息公开的等级标准、快速有效查询公开的信息、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总之,在充分研究各上市公司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在环保部门与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有针对性的制定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制度和准则。
(二) 提高环境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
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应包含强制性披露的内容和非强制性披露内容。其中强制性披露内容侧重于证券法和环境法中规定的上市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公开的内容;非强制性披露内容是指除法律规定上市上市公司必须强制公开的信息以外,上市公司有权利选择对其它的环境信息公开或者不公开。我国目前现有法律与法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环境管理中的事件,污染处理,环境成本,环境负债等内容。上述的重大事件,除了包括上市公司出现的重大环境事故,还包括新制定或者修改的环境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公布环境信息有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自身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受到行政以上处罚的情况,公司的扩大融资的行为,对年度环境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强制性内容,2018年上证所实行的,关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中指出上市公司在选择法律强制规定必须披露的环境信息外,可以在环境报告中就环境政策,环境收益、污染技术研发等情况自愿公开。对公司的环境管理,如环境风险的管理体制,紧急状态或者应急准备情况等都少有涉及未实现资源性环境信息披露,能够提高上市公司环境管理水平,树立上市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可以从经营者理念,上市公司概况,上市公司的环境方针,管理结构和环境目标、管理环境操作产品,环境业绩,其他环境信息这几个方面对其资源性环境信息披露进行补充,满足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信息的需求 [5]。
(三) 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宣传力度
认真运用内部环境教育原则,并安排机构的工作人员积极学习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和专题。关于环境政策,组织工作人员以交流环境政策和环境主题活动方面的经验和促进不同责任的有效发展,定期申请和专题讨论会。通过提供环境培训和知识竞赛来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促进上市公司员工中的环境理念。充分利用环境保护,利用不同的媒体在互联网、报纸和电视上宣传保护公众服务的广告、披露破坏环境的非法活动、增加传媒宣传和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传递信息与工作和有关商业责任的总体规划密切相关,使信息可以随时进行和公布。提升环境新闻宣传工作。要发挥媒体在环保宣教中的突出作用,营造大的环境保护舆论氛围 [6]。
(四) 充分发挥政府法规制定和监督作用
政府应当将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以创造公平、公正高效的市场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新篇章中来,着力于保护最差的阶层,保护自然环境。推进上市公司环境责任的法制化。突出强调上市公司破坏环境应承担的后果,使上市公司环境责任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体制中,使上市公司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在管制的同时可以进行全面的监督,要“走进上市公司”,了解一个国家的上市公司从决策到生产再到蓬勃发展过程中所需要履行和未履行的环境责任,多听取上市公司周边群众的呼声,正确引导和监督上市公司具有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责任建设,赚取利润,从而为社会做贡献。
5. 结语
目前我国环境形势严峻,上市公司面临着巨大的环保压力和挑战。但展望未来,我相信环境责任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要要求,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也都与环境责任的披露密不可分。
本文中,笔者通过界定环境责任的概念,分析了上市公司环境责任现状的研究,通过分析总结出上市公司环境责任存在的问题,针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度较低,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足和政府监督与环保补贴力度不够的问题,提出了解决上市公司责任问题的相关对策。
由于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有限,对许多问题的研究只是一个初步的探索,在某些问题的理解或许会有失偏颇,有些观点还不是很成熟,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我希望以后继续研究这方面的问题,为推动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设尽一份微薄之力。
基金项目
本文受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202012026505)资助。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