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久稳定,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基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战略首次被正式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2021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提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并再次宣布中国致力实现“双碳”目标,这是中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彰显了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天津作为“畿辅门户”,既要担负起首都政治“护城河”作用,也要守好首都生态“护城河”。“十三五”期间,天津市拿出了13.5%的市域面积 [1],采取多种措施,打造涵盖林田湖草和湿地的环首都生态屏障带,自觉融入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体系,成为环首都东南部生态屏障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展望“十四五”,必须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在持续深入构筑首都生态安全屏障中切实担负起天津之责。
2. 生态安全的内涵及意义
(一) 生态安全的内涵
生态安全是指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度,是一国或地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不受外界威胁或遭受破坏的状态。从中可以看出,生态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生态系统本身,即生态系统自身功能健全且稳定;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系统是否安全,即生态系统需要为人类提供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服务。生态安全与国防安全、国土安全等传统国家安全一样,都是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大事,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生态安全受到威胁,必然影响一国的经济社会的和谐问题以及可持续发展。生态安全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整体性。必须保证生态系统总体的安全,局部受到威胁可能会影响到全部,甚至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二是综合性。影响生态安全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生态安全体系非常复杂;三是动态性。生态安全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并且表现出不同的形态;四是战略性。生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安全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国情世情,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提出了许多关于生态安全的观点、方法,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安全观,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总结如下。
1、生态安全的民族观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去,并且贯穿于全过程、各方面。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为战略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做了深刻的阐释,特别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保障,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方面。由此可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成美丽中国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使命。
2、生态安全的民生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民生观这一理念源自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期盼享有更优美的生态环境。2013年,“雾霾”成为年度关键词;2015年“两会”召开之前,人民网就两会热点问题调查,“环境保护”是所有参与调查的372万人中选择最多的一个选项。2017年两会热点调查,“环境保护”占比排名第二。由此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人民群众对于优美环境诉求的不断高涨,近几年人们在现实生活和网络生活中对于生态环境的关注也是越来越多。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良好生态环境是新时代党和政府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很好的回答了发展“为了谁”的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3、生态安全的系统整体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山林水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同时,习近平总书记用“命脉”把人与山水林田湖草沙连在一起,体现了保持生态系统要素与系统整体相统一的思想,生动形象的阐述了人与自然之间唇齿相依的紧密关系。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坚持整体观、系统观,促进整个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统筹发展与安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充分体现了生态安全的系统整体观。
4、生态安全的法治严控观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靠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制。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特点,管根本、管长远。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出现的若干重大问题往往与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等有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一批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为生态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在制度执行落实中要求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真正让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5、生态安全的全球共同体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是命运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面对的共同责任,生态环境需要全球共治。全世界各国应携起手来,坚持绿色低碳、清洁环保发展理念,共同创建美好世界。中国把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始终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指导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积极推动《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大力支持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并提供资金支持;携手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二) 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
把生态安全被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意义重大。
1、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十八大以来,尽管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但从根本上而言,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生态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领域被纳入国家安全体系中去,是我们党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建设、加大环保力度,缓解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统筹经济、资源、人口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统一。
2、实现民族永续发展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安全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无论是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两大文明陨灭,还是由于发达国家工业革命过程中出现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无不说明生态衰则文明衰。从国内来看,塔克拉玛干沙漠淹没了盛极一时的丝绸之路、河西走廊沙漠毁坏了敦煌古城、黄土高原由于过度开垦导致沟壑纵横,教训也同样深刻。目前,人类正在遭受的新冠肺炎已经也是由于生态问题引起,1918年的H1N1甲型流感病毒的暴发,包括此后的埃博拉病毒、禽流感、天花病毒、SARS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等,人类都付出了巨大的生命和经济代价。研究表明,以上病毒都与野生动物有关,维护生态安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有利于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自然生态环境对实现民族永续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有利于进一步突出生态安全保障的重要地位。
3、保障民生安全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日益强烈。其中,良好生态环境、优质生态产品是老百姓美好生活的重要体现。我国大气治理虽然成效显著,但2020年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重仅为46.6%,由于二氧化硫污染形成的酸雨区治理依然任重道远;从水环境方面来看,地表水监测中仍有17.6%未达到I~III类水质,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仍为主要污染指标,海洋方面,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比2019年增加了1730平方千米;耕地方面,受污染的耕地面积比重仍然较高,超过十分之一,水土流失虽然得到改善,但2019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仍然有271.08万平方千米。同时,石漠化、荒漠化治理任重道远。山体滑坡、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给老百姓生命健康造成威胁,突发性生态环境风险已经成为威胁老百姓安全的重要因素,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是保障民生安全的重要举措 [2]。
4、引领全球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从全球范围来看,人类正遭受着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紧缺的威胁。人类能源短缺,按现有的资源消耗力度,石油资源、天然气、煤炭资源等都面临着开采年限的制约;水资源短缺与分布不均衡并存,曾经难以想象的水资源短缺困境正变得司空见惯;全球耕地资源持续减少,再加上人口的持续增加,更使得全球耕地资源短缺状况日益严重。另外,环境污染加剧,大气污染带来的温室效应更加严重,由此导致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频发;全世界1/3的土壤正处于中度或严重退化状态,目前,地球上有20%的陆地正在受到荒漠化的威胁。生态环境事件与自然资源枯竭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加快全球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全球生态治理能力,是人类面临的共同责任。中国在生态环境治理中以自身行动,做出了中国贡献,并提出了中国方案。一方面,不断加强自身生态环境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积极承担与中国能力相符合的国际责任。中国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球生态安全,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
3. 天津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对策建议
(一)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守住生态空间安全边界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载体,必须在空间上形成符合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的空间格局,守住生态空间安全边界。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实施“三线一单”制度(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二是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3],城市发展规划、经济社会活动都要与生态保护红线对标;强化用途管制,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不得中途改变用途;三是健全生态空间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定期评价机制。要对生态功能区进行常态化监测和评估,严格打击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好评估结果,把其作为生态环保资金分配、生态功能区划分以及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二)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守住生态功能安全边界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必须坚持系统观,整体施策,从根本上防止生态安全事件的发生,真正守住生态功能安全边界。一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消除生态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天津市已毁坏土地的复垦,加强违法占用河道、耕地、滩涂等治理力度,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力度,逐步提高山林、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质量与功能,守住生态安全边界。二是持续深入推进“871”生态工程建设。筑牢“绿色屏障”,有效发挥防风沙、截泥沙、保水土、调气温、抵御自然灾害等作用;保护修复京津“绿肺”,充分发挥湿地水土资源“固定器”、环境污染“过滤器”、生态风险“缓冲器”作用;整治修复“蓝色海湾”,加快渤海近岸海域岸线修复建设,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循环和河流生态保护修复。三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通过实施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幅增强绿色、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
(三)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守住生态保护职责安全边界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领头羊和决策者的作用,必须守住生态保护职责安全边界。为此,必须加快构建生态保护现代化监管体系,倒逼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生态保护监管职责。一是落实环保责任工作机制。完善市委、市政府环境治理总体责任落实机制,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查和考核评价,统筹做好监管执法、资金安排、市场规范、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是完善环保督察检查工作机制。设立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围绕着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环保督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是强化环保责任考核评价。完善考核方法、流程和措施,健全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生态安全导向作用;定期对绿屏、湿地、水库、河湖、海岸线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地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激励、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住环境质量安全底线
“十四五”时期,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往深度延伸、广度拓展,在天津高质量发展中守住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一是抓好“减污降碳”。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为重点,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升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升级。二是落实好“三个治污”总方针。坚持依法治污,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科学治污,杜绝“一刀切”、“齐步走”等现象;坚持精准治污,准确把握污染来源、形成原因,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三是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强化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深化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治理;水和海洋污染防治方面,强化陆地和海洋统筹、地上和地下同治,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并举;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强化风险管控底线,禁止新增污染土壤,确保农耕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五) 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守住生态安全法治警戒线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生态环境不发生系统性分风险,必须依靠法治的力量,守住生态安全法制警戒线。一是完善环境保护地方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做好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衔接与统一,研究制定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地方性关键法规,加快推进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性。二是完善地方环保标准。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出台一系列包括大气、水、土壤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制订颁布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分阶段设定排放限值,确保“双碳”工作的稳定和可持续。三是强化司法支持。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执法效率;开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 + 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六) 重视科技创新,提高生态安全精准防治能力
当前,科技在维护各个领域安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天津需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做好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支撑,提高生态安全精准防治能力。一是设立生态环境治理研究专项。聚焦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关键领域,比如节能减排、污染来源解析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加强技术公关,鼓励支持环境治理企业关键治理技术产品自主创新,培育扶持一批环境治理专业化骨干企业,推动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二是创新生态环境问题防治技术。围绕突出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加大科技攻关,加强技术创新,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充分利用大数据、云平台、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为生态环境风险的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提供精准的实时数据支持。三是建设智慧生态环境平台。利用智慧平台,实现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推动污染排放、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等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对接天津市“互联网 + 监管”系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基金项目
2020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天津实践”(课题编号:TJYJ20XSX-025)。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