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新时代新阶段建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的背景
整个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与世界各国正逐渐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未来全面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必将是世界的福音。中国在劳动年龄人口占据优势的年代赢得了“世界工厂”的时代荣誉,但是到了劳动年龄人口优势下降的新时代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业务和规模拓展空间和潜力仍有很大,具体而言,中国农村将为中国维持和巩固“世界工厂”地位以及拓展基础领域更进一步融入当今世界社会体系发挥更多更大作用,但前提是使得中国当前的农村社会治理面貌焕然一新和实现乡村社会振兴繁荣,与世联结。一方面农村社会现代化转型和实现繁荣振兴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和中国社会消除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进而迈向共同富裕目标所必须遵守的铁律,另一方面今日中国社会的发展经验和智慧与应对困难和提升短板的能力与新中国成立后在上个世纪时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中国有信心、有勇气、有智慧、有能力改变农村落后贫弱局面实现新时代中国农村社会治理奔向现代化。
2020年是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中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并提出“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开启了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事业迈入新时代新阶段。截止到2020年年底,依现行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对世界减贫贡献率超过70% [1],尽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实现,中国农村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要脱贫不返贫并完全地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战胜利成果、彻底解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真正全面的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新阶段农村社会落后不景气面貌摆脱和文明繁荣发达的实现与否将是成败的关键和根本,同时农村社会治理的成败与否也将关系到乡村振兴这一历史性时代转向的成败。尽管目前中国农村社会治理被提上议事日程,但是尚处于讨论和探索阶段,还没有建构起科学可行、系统有效的框架体系,本文尝试在建构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这一方面进行一些分析和思考,毕竟国家社会治理不等于农村社会治理,城市社会治理也区别于农村社会治理。进一步言之,中观意义上的策略、手段和程序框架将成为连接远景目标和新阶段农村社会具体实际及工作任务的坚实桥梁和稳固天梯,即有必要建构一个科学、合理、系统、成熟、长远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
长期以来,在优先发展城市和第二三产业的主旋律下农业和农村是作为城市社会的附属品而存在的,农村社会的治理主要还是在城市社会治理的框架内,相对系统、完善和独立的农村社会治理基本上是不被重视和甚至缺失的。然而,农村和城市统一于中国城乡社会,要实现乡村振兴,提升农村社会的向心力、凝聚力、归属感和自豪感,必须依赖良好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农村不像城市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增长极,但农村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持续长足发展的稳固根基,在对于实现现代化目标上农村和城市一样意义重大。农村社会是中华民族实现发展、迈向前进的坚实支撑和后劲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如同正在建筑的一座辉宏雄伟的摩天大厦,而繁荣、振兴、发达的农村社会则是这座大厦的稳固根基,而良好可持续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的建构则是地基的蓝图设计。
1.2. 新时代新阶段建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的意义
可以说农村社会和城市社会不是分裂或分割的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与中国社会是一体两翼的有机整体关系,农村和城市构成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一方面,消灭农村或者城市,城市化推进中以城市取代和替换农村都是不现实、不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历史规律的,另一方面,中国成为中等收入水平国家,更应该看农村是否整体上达到中等收入水平,而不能只将眼睛看向城市而对农村社会的相对非中等收入现况视而不见,此外,片面的注重第二三产业现代化发展和强调城市富裕和繁荣不能展现美丽中国和富强中国,农村和城市共同美丽和共同富裕才是中国社会真正全面的富强美丽,基于此未来三十年将需要在不限制、不减损、不牺牲城市社会沿既定轨道实现持续发展的同时,大力增益农村社会治理优化和农村发展提升,最迟应当在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始着大力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繁荣、美丽和幸福水平向城市看齐。提升农村地位、回复农村角色、满足农村发展、实现农村振兴归结到底是如何实现农村社会治理问题。农村社会是一个相对独立和成体系的社会共同体单元,包含着丰富多彩、复杂多元的内容,“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整体性社会结构和功能体系。良好的农村社会治理成效需要依赖一套科学合理的社会治理框架体系,这个社会治理的框架体系应该既是“全部门”“全方位”“多维度”和“精细化”的,即应当包括农村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又是从中观意义上上接党中央智慧的顶层设计和国家方针政策,下接基层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落实的。此外,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建设必须考虑包括城乡关系、社会政策、乡村规划、村庄实际在内的内外多方面因素的聚集交织。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需要考虑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方式策略、落实监督、考核评估、纠正完善、创新推进等环节和部分。构建起科学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有助于制定、出台、执行、落实和评估各种政策措施和战略方案,将会极大地减缩社会治理成本和增促社会治理效益。
截止2021年2月份党中央已经出台了18个中央一号文件,全部与“三农”问题有关,近几年党中央高度关注农村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农村社会治理既是一项“时代工程”也是一个“伟大事业”,框架体系的建构和设计是一切行动的重要前提。由此可见以下四点问题,第一,农村社会彻底摆脱落后实现现代化的任务仍然艰巨;第二,农村社会治理仍然是新时代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工作任务重点;第三,跳出千篇一律的复制、模仿和跟随,做到尊重地区间和区域内的实际和特性,保护地方传统、尊重基本权利、维护农村尊严,建构成熟、完善、全面、系统的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框架体系仍然任重道远;第四,中国要实现乡村振兴和全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必然要求传统自然状态下的农村礼俗社会向有机协调的现代法理社会转型,建构中观层次意义上的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将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如何做强、做富、做美农村社会是自上个世纪乡村建设运动时期就已经形成的一个农村社会学议题,新时代下提出的乡村振兴目标,同样需要我们思考和回答这一问题,能否回答好这一问题关系着乡村治理的实践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农村的社会历史文化变迁现实是回答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
2. 农村社会变迁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农村社会”都是相对“城市社会”而言的,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农村社会被认为是“礼俗社会”(滕尼斯)、“村落共同体”、“乡土社会”(费孝通)、“机械团结社会”(涂尔干)、“同质性较强社会”、“传统型社会”、“情感性社会”、“工商业社会”,城市社会被认为是“法理社会”(滕尼斯)、“陌生人社区”、“有机团结社会”(涂尔干)、“异质性较强社会”、“现代型社会”、“理性化社会”、“传统农业社会”。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社会的分立状态被打破,传统上的相对平均主义状况被打破,农村社会在内外多方因素影响下在不断转型和变迁。对于农村社会治理的任何思考,也都要首先了解农村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着的一些社会变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立足农村、关注农民、尊重农民、幸福农民为原则,笔者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2.1. 农村社会心理和农村社会行为变迁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拉大正在全方位地影响农村居民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第一,乡民恋土情结不断弱化;第二,文化依恋逐渐淡化;第三,心灵寄托渐渐失去;第四,民俗信仰日益模糊;第五,情感归属逐渐不清。农村空心化趋势的蔓延、农村精英人口的流出使农村居民的社会心理变得日益保守、封闭和自卑;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所展现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加深了农村居民应对社会变迁的无助感;农村部分群体表现出的“先富效应”深深打击了长期以来的平均主义心理。在效率意识和公平思想催化下,当前农村居民的社会心理正处于从传统保守型向现代开放型迈进的转型期,部分农民对农村一边眷恋,一边逃离 [2]。目前,农村社会农民的社会心理具有复杂性、矛盾性和多样性特征,首先,对于社会心理的复杂性,主要是在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过程中,农村社会在城市化浪潮的“裹挟”之下毫无心理准备的呈现半开放甚至全开放式状态接纳着来自村庄以外的各种新事物,并日趋依附于城市社会的经济高速发展。其次,对于社会心理的矛盾性,农村社会单一共同体下广大农民的集体性社会情感在乡村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现代人的社会价值理性情感面前变得暗淡失色、遭受自我怀疑而出现一种不自信和无所适从的失范局面,农村社会一些绵续已久的传统文化和礼制习俗正在被年轻一代逐渐选择性遗忘和放弃,对于传统乡村文化产生了代际和心理上的“代沟”。最后,对于社会心理的多样性,主要是通过各种新途径和新手段城市价值评判标准和生活生存观念对农村社会的“入侵”和影响之下,农民逐渐开始学习和体验各种新型的城市文化和理性价值以规范和指导自己的日常,但是社会的变迁也给基层民主社会心理、精神文化和幸福情感造成了很大冲击,越来越多的老一辈农民开始怀念以前的幸福,陷入到对之前农村生活环境的留恋之中,尽管老一辈的农民没有在今昔对比中遭遇“文化震惊”,但是他们对于过去和现在的农村变迁所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有着更为真切的感受。
农村社会行为的改变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了一种从“传统情感理性”向“工具——价值理性”(“手段方式——目的理性”)和从“实质合理性”向“形式合理性”的社会行为转变,一方面是利益争夺下村庄内家宗和亲族团体之间的团结联合和竞技冲突增加影响了农村村民社会行为,一方面是整体上社会行为的“趋利性”增强,最大程度的可计算性利得、可预测性的目的和结果以及经济理性关系“包装”为社会人情关系等越来越成为社会行为选择的主要考量和遵循标准,其中农村社会“精明人”和“老实人”在传统意义上的褒贬含义被倒置并生活化,“笑贫不笑娼”的攀比行为在农村社会正趋向“正常化”和“常态化”。比如在农业生产的竞争行为中,经济利益的驱动使得农民形成盲目从众的滥用农药、化肥和尝试新种的失范行为在有的农村已经常态化,土地作为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生产功能和作用在不断下降。对农村的感情、心理和态度是农民生存奋斗的信仰基础,传统社会心理下的社会情感关系在发生变化,现代理性驱动下的社会行为也在逐步深入农村改变着农村的社会行为。
2.2. 农村社会道德和农村礼俗文化变迁
当农村社会的道德和文化无法满足农民的普遍欲望和需求时,农村社会的变迁也就发生了。通过国家的各种政策和战略的推行实施,农村社会没有陷入彻底的贫困,反而通过多渠道人口流动和多重就业机制解决了贫穷问题,整体而言,农村社会道德和礼俗文化相对稳定,维系农村社会存续的道德基础并没有严重被城市文化中的道德规范所取代而趋向消逝。尽管如此,农村社会道德和礼俗文化也存在一些应时而变得新现象。晏阳初先生曾经提出中国农民存在“愚贫弱私”四大根本性缺陷,其中的“私”是指中国社会尤其农村社会中最大多数农民不能团结合作,道德素养缺乏和大局意识不强,被形容为“一盘散沙”和“散慢无序”。现在我们可以从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来看农村社会道德的变迁。第一,就个人品德而言,一方面传统家庭对个体的“社会化”作用依然明显,个体成员在家庭和农村环境影响之下朴实、憨厚的农村人形象仍然保留着,重视人际情感和互利实惠的品德要求没有彻底改变,另一方面,理性因素和规则意识在增强,农村社会成员受到社会的品行规范作用在增强,个人品德情况在社会中也成为一项重要社会资本指标。第二,对于私德尤其家庭美德,尽管经济理性的“趋逐利得”心理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但是以家为轴,团结、和睦、互助的血脉联系的亲情关系并没有减弱而是强化巩固了为家庭美德。第三,社会公德有所变化,以前是情感性集体意志下的社会公德,现在很多时候工具理性、经济理性、名利追求成为社会公德的主要维系,原初的农村社会道德和礼俗文化中“侵入”和夹杂着越来越多的“经济利益”和“失序私德”。农村社会道德整体上上是健康向上的,但农村传统道德和价值体系在人们普遍追求经济改善追求发展效益的情况下受到了冲击趋瓦解,社会治理方面也突显出比较散乱无章不规范。此外,受到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传统的乡土性礼俗文化正面临多重困境。
2.3. 农村社会秩序和传统社会格局变迁
自然状态下的普遍习惯型秩序逐渐过渡为人为状态下有机社会治理型秩序。关于农村社会秩序和传统格局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农村宗法秩序受到挑战,农村家宗共同体社会治理作用减弱;第二,社会情感减弱,心理距离扩大,社会关系疏远,差序格局逐渐瓦解;第三,家族的社会功能收缩,乡土礼俗秩序影响弱化。中国农村社会的历史发展中,乡规民约一直是乡村秩序构建和维持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3],类似一种文化场域下的“柔性”治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秩序的建立与维护遵循“皇权不下县,县下惟乡绅”的治理策略,更多依赖于宗族或家族组织实施“软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礼治秩序”和“无讼”秩序 [4]。其中传统上农村社会极为重视“礼”和“孝”的秩序,这是儒家文化对农村社会长期影响的结果,“礼”和“孝”也成为了农村社会秩序主动自行维系的重要手段。但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转型和变迁过程中,农村人口的快速和长距离流动以及年轻的青壮年劳动人口为寻求发展机会、向往城市生活和渴望“离土离乡”“逃离农村”的异化心理,农村礼制和孝道秩序在“空心化过程中”都受到了很大冲击,比如个别农村出现的“轻生养,重死丧”的不良现象。竞争名利和冲突博弈正成为新的秩序形成形式,有序的宗法礼制和浓情血缘下的各种社会活动越来越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制约限制。
2.4. 农村社会关系与社会网络变迁
我国传统农村社会是一种建立在地缘关系基础上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伦理道德为本位的“熟人社会”(费孝通)式社会关系,由此形成的是一种重人情、攀关系、讲交情、看圈子、求实惠的社会网络。用费孝通先生的“差序格局”来看传统农村乡土社会关系网络,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它讲到传统中国是一个乡土性社会,乡土社会是一个具有“差序格局”特征的社会,这种差序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相同的。”“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中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也越推越薄。”在富于伸缩性的差序格局网络里,普遍存在着一个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 [5]。
在当今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这种以熟人社会结构为基础的关系网络的感性选择开始了现代性变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关系网络的构建出现明显的利益色彩,理性选择开始成为中国农民行动的重要准则。从中国农村社会生活真实场景看来,农村代际关系和家庭观念出现了重要变化,市场化和生产条件的改善使得家庭传统生产功能弱化,家庭关系日趋理性化。父辈家庭地位进一步下降,青年子女家庭观念现代性意识增强,社会关系网络构建出现利益当先的资本化倾向 [6]。当今农村社会自给自足式自然经济和小农经营模式正在发生改变,小农经济发展式微萧条也成为了农村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变迁的一个主要原因,加之户籍制度调整下农村社会流动增加,就业方式多元化,经济类型多样化,农村社会节奏加快化、人际来往理性化,“乡里人”外流和“外乡人”流入,村民之间互相认识但交往过少而不熟悉,农村从“熟人社会”(费孝通)转变为“半熟人社会”(贺雪峰)。
2.5. 农村社会结构与生产生活变迁
农村社会结构变迁主要表现为农业产业结构、农村人口结构、民主政治结构、民俗文化结构、婚姻家庭结构等方面的出现了一些调整。其中比较明显的变迁体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农村产业结构由单纯的传统粮食作物种植到引进新种和发展各种经济作物,产业有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二是农业生产低效,传统农业发展疲弱,新农产业刚起步人才吸引力不足存在一定风险,整体农业劳动人口流失严重,从费孝通描述的农民“离土不离乡”到改革开放后的农民尤其青壮年农民逐渐“离土又离乡”和“搬离乡村”,农村社会“空心化”“老龄化”问题严重。农村农业人口在收缩减少,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脱离农业种植从事非农就业人口居多,中西部农村更为突出,农村人口成为了城市化的主力 [7],同时也带来了农村人口结构分化;三是人口的流动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的富人和有名望的贤才在农村中地位上升,在基层民主政治中的声音在增大,基层民主结构也发生着调整。此外,农村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最短板” [8],比如农村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化解基层农村各种危机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并不强等。近几年来农村社会建设逐渐得到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不仅有了明确的阶段性发展目标,而且有了动力、组织和制度方面的保障,农村社会建设已经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3. 中国农村社会治理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社会进入前所未有的转型巨变时期,社会利益发生明显分化,差异化、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对农村社会治理模式和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 [3]。此外,基于上述各种社会变迁,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目前也存在着相对应的一些困境和挑战。我们谈社会治理,无论是城市社会治理还是农村社会治理,都绕不开这四个问题,即“为何治理”“谁来治理”“为谁治理”“如何治理”,而且是必须要回答好的四个问题。如果这四个方面问题不能弄清楚搞明白,那么社会治理将会是悬在空中的楼阁,同理,农村社会作为中国社会的根基,要强基固本、治理农村,同样应该尊重农村社会的历史和实际,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坚持立足农村、关怀农民和惠及未来的精神,才有望打造出新时代中国农村社会治理的伟大工程。“为何治理”是第一个要回答的问题,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在此,笔者将对目前中国农村社会治理的现状进行分析,探究农村社会治理的特征表现和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3.1. 目前中国农村社会治理的特征表现
第一,农村社会结构趋向松散,社会治理工作开展较难。中国的农村社会从来都是一个依靠血缘亲缘等社会情感性工具连结凝聚为团结状态的村落共同体,社会的秩序主要是依靠伦理、道德、礼俗等来维系的。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农村原有的差序伦理、长老治世、礼治维序、无为而治等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逐渐变得不合时宜,经济性、工具性和现代理性等逐渐在农村社会关系结构中占据越来越多的市场,传统上的一些村治传统已经不能吻合社会变迁中的发展建设需要,另一方面,关于变迁中的农村的现代治村知识理论和新型农村治理实践有相对落后和没有体系。
第二,治理主体不明和治理责任模糊,存在着“抢着揽的夺宝游戏”和“都不管的真空地带”的社会现象。当前我国部分基层干部受“官本位”思想影响,职责认识比较模糊,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习惯于通过会议、行政命令、下发文件等方式推动工作,工作职能的转变跟不上形势要求。对待群众,有些基层干部延续单向的管理模式,把农民当作管控的对象,而非服务的对象;有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实、感情用事、处事不公,破坏了党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9]。张艳娥在《关于乡村治理主体几个相关问题的分析》一文中,指出围绕乡村治理主体的整体性研究一直是乡村治理研究的薄弱点,未来随着乡村治理实践的推进,乡村治理的研究重心必将从当前以静态的治理模式讨论为主走向以动态的治理主体研究为主,对于乡村治理主体内涵和类型的界定,目前仍然是模糊和混乱的,需要进行理论的梳理和规制,这里的治理主体被分为制度性乡村治理主体(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基层党委会和村民代表会)和非制度性乡村治理主体(各种农民组织、市场企业、农村宗族) [10]。中国的乡村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为达到一定目的的一种政治活动 [11],其治理主体也扮演着政治性的角色。
第三,农村社会缺乏一种“大合唱式”的团结情感、集体思维和精神追求。农村社会长期的“均贫富”文化加上农村社会政治资本较为贫乏的现状,农民身份、权利和与之匹配的资源所带给农民的尊严、幸福感和影响力相较城市市民而言较差,使得农村自身主动求变和蓄力发展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较低,社会主义社会的农村主要是集体经济形式,但农村的转型走向了集体资源发包给农户由个体承包经营使用,这主要以农村土地为主,长期以来基本养成了农户各种各的地、各干各的活的守好“一亩三分地”的比较个体化的观念,在成本收益长期不合理的情况之下,散户农民对生活的欲望也被抑制了,农村基本呈现一种“低欲望”“地低求”的社会境况。
第四,当下的农村由于教育资源和教育水平的有限,农民所拥有和掌握的以追求各种生计策略和实现目标而拥有的技能、知识、劳动能力和健康等资源较少,社会生态环境相对较差的境况使得农村年轻人和村庄精英流失严重,农村社会面临着严重的“空心化”问题。笔者认为改变这一局面盘活农村社会的关键在于“三个重构”和“三个活化”,三个重构包括社会资本重构、劳动生产重构、社会环境/社会生态重构,三个活化包括活化组织、活化理论与实践和活化结构。新时代农村社会的全面振兴的关键在农村精英和社会人才,改变目前农村的贤良精英和社会人才的现状的关键在于农村教育改革和壮大,在教育这一领域,农村教育应在尊重农村社会现实、文化历史、生产生活等的基础上探索创新一条符合中国实际和农村逻辑的农村现代化教育道路,推进农村教育发展壮大和形成本土化特色,未来中国农村教育不应该比城市的教育“低人一等”,而应当发挥和城市教育同等作用以共同助力新时代乡村振兴、全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城乡社会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进入新时代,应当把建设更高水平的农村社会教育摆在实现农村和城市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位置,以教育培养农村新农人,以新农人建构富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农村社会。
第五,目前农村社会仍旧大量沿袭和依赖着传统的习惯礼俗和道德伦理的社会规范手段,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农村社会法治的意味还很淡薄,在基层社会农民权益维护和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存在着某些“无法管”和“没人管”的“真空地带”。当前农村社会矛盾呈现出民事纠纷、行政纠纷、轻微刑事纠纷等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复杂情况。面对这些矛盾纠纷,政府虽已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但与群众的迫切需求还存在距离 [9]。现代社会的一大重要标志就是高度文明的法治社会建设,农村社会的现代化仅仅守着传统的礼俗秩序和道德伦理是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的。
第六,整体上农村社会产业格局没有发生太大调整,目前仍然是以政策为导向的产业扶植,在以农村社会各方主体主导下的农村产业优化调整格局尚未形成。农村社会较多的以“等靠要”的心态较多依赖于国家政府财资扶植和政策优惠,缺乏主体联合、创新探索、共筑利益、共谋发展的主观意识和集体共识。土地作为天然而又基础的生产凭借,是农民枕着的生产资源,如何启发、引导、教育、帮助农民觉醒并自觉地科学、有效、绿色的利用自己手里握着的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土地这一问题还没有的到足够的重视。综上来看,农村社会治理的关键是唤醒“沉睡在农村这片土地上的农民”,可以说能否农民觉醒是农村经济产业和生产生活能否实现真正兴旺的关键。
3.2. 目前中国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从全国农村发展格局和现状来看,一方面由于东中西部农村存在着区域上的差异,发展和治理模式存在着区域上的差异,东部的农村受城市化影响最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则受城市化影响不那么明显,其农村仍旧保留着传统的农村味道,另一方面,根据现实实际情况,存在着靠近相对发达富裕城市的近郊农村和有一定二三产业基础的发达农村、远离城市产业传统单一、生产低效落后整体相对欠发达农村和初步摆脱绝对贫困的偏远落后农村,治理水平方面也出现高低区别和差异化问题。
首先,从农村社会或村庄社区的层面来看,主要存下以下的治理问题。基本公共服务仍不健全,有效治理环境尚待改善。农村价值体系遭受冲击,基本价值规范尚待重建。传统意义上,农村社会价值体系基本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而乡规民约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维系农村社会价值具有着重要意义。“熟人社会”关系网络在演变,基层社会团结待加强。“市场化”和“现代化”社会经济要素不断引入农村的情况下,基层社会法治发展滞后,农村社会出现许多新问题。基层法治权力主要集中在县级以上的行政机关,县级政府以下的乡镇和广大农村地区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机制较欠缺依法行政能力较弱,县级以下乡镇和乡级以下基层农村社会法治体系须完善,法治权力亟需向基层广大乡镇农村地区下放,通过建立良好的“放心放、安心接、充分用”的权力下放机制,改善基层农村治理状况;其次,从农村家庭层面来看,主要是家庭的社会功能和社会地位在不断弱化。一是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下的农村社会青壮年劳动人口和受过高等教育高学历人口流出严重,农村社会走向贫弱,这里的贫弱不是指经济方面,而是指社会文化的绵延继替方面。二是家庭承担着生产、抚育、赡养等重要社会功能,家庭得治是社会得治的前提。农村社会的繁荣和希望在于农户、在于家庭,家庭不兴则人丁不旺,人丁不旺则人气具失,人气具失又何谈振兴,所以农村社会家庭问题也是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最后,从社会个体的层面来看,农村社会治理主要存在以下的治理问题。治理主体权责行使不规范,基层治理主体责任需重塑;农村治理新型人才不充足,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需重视。
快速的转型变迁,使得农村被裹卷进现代化大潮,缺乏心理上和制度上的准备。农村整体有机均衡被打破,农村社会治理呈现碎片化,整体性意义上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建构任务重;城市资本的横向扩张蔓伸和流入农村与农村社会自在运行相对独立的自然社会系统发生对碰,具有脆弱性的自然社会生产和小农经济面临“资本殖民”的威胁,农村社会有偏离“以人为中心”而“绕资本而动,为利益所驱,为城市而生”的倾向,而且仅有且薄弱的农村资本和经济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被吸入进城市,农民不富、农民不强、农村不兴的状况成为农村社会治理“为三农”的内在要义难以坚守。上述这些困难和挑战呼唤我们重新审视和反思我们的一些由来已久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方针的时代真义。究竟“农村是谁的家园,村庄是谁的福窝”,农村社会治理是“为何治理”“谁来治理”“谁在治理”“治理什么”“怎么治理”等,这一系列问题引出了一个问题“农村社会治理需不需要规划”“农村社会治理需不需要建构体系”。笔者认为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就是一个探索构建预防各类农村风险、激活农民主体意识和繁荣振兴农村的体系的过程。今天我们大多时间是站在农村之外看到村庄存在的治理问题,但我们未来更应该深处农村社会,从农业、农村、农民的主位视角和研究者的客位视角的主客位综合视野下共同思考农村治理问题。
4. 对农村社会变迁之下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建构的社会学思考
前述关于农村现状和农村治理现状的分析作为研究农村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主要在于揭示改革开放的社会大转型以来“为何要治理农村”,它有助于启发我们对于农村社会治理的反思或是重新思考。这也为探究“谁来治理”“为谁治理”“怎么治理”等一系列关联问题的回答创造了契机,能够为加深我们对农村社会的理解和进一步投身于对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建构的想象提供动力和依据。农村社会治理具有广义和狭义范畴,广义上的农村社会治理是坚持系统性、全局性、整体性、长期性和持久性的宏观视角,它主要指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合作之下对农村社会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在内的一切方面的系列规划、建构和设计活动的方式和手段的统称,这一系列活动既着眼国家建设大局和长远目标,又是强调以农村、农民、农业为主,全社会协作共同协助农村从城乡社会实际出发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农村社会治理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方式集合;狭义上的农村社会治理主要指政府的社会管理,涉及对农村基层民生保障、农村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农村社会秩序稳定和农村社会制度创新等方面,是政府推行国家乡村政策和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也是知识生产和实践发展的过程。根据新时代新阶段农村社会治理提出的国情、世情背景,当下的农村社会治理必将跳出其狭义范畴。完全的依靠政策和上层人士经验一刀切式的对农村社会进行单一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已经不能满足农村社会的发展变迁。农村社会治理是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与传统意义上自上而下的统治管理、支配安排、传统自治、以城带村、落后单一、封闭保守完全不同的推动农村社会方方面面建构和秩序生成的持久过程,一切以科学的社会理论为指导,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为最高参考指南,历史文化、礼俗传统和农村发展实际为基本遵循,生产生活和生存实际为行动依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框架内,依据农村社会实际,考虑农村诸多因素,团结各方社会主体力量,统筹社会资源,调整农村社会结构,创新农村制度和实践,推动农村社会各方面发展和建设工作依法律规范、制度程序有秩序、有策略、分步骤、有组织开展,最终实现农村社会振兴繁荣和农村居民生活幸福。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需要维护农民共同利益,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社会治理组织化程度 [12]。一方面,建构良性持久、科学系统、协调统一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在新时代新阶段一项重大时代任务,同时也是在城市化、现代化、全球化快速前进的进程中有效回望并“深耕农村社会治理”的关键;另一方面,社会治理体系化和结构化是社会治理制度化在未来的必然转型,也是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道路选择和创新新型农村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
4.1. 夯实农村社会治理的知识生产实践和科学理论基础
当前乡村治理研究领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低水平重复,一是田野调查缺乏新材料和新视野,二是理论讨论缺乏基本沟通,难以形成学术积累 [13]。农村社会治理的框架体系建构需要科学的理论和研究结论支撑,既一定要从农村社会的实际出发、深入农村、到农民当中去深入研究,又要有高于农村实际现状和农村社会实在的宏观理论视野统合升华各项研究。一方面农村社会治理是一种具有时代性、在地性和权宜性的活动,它需要社会多元主体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现实环境下一起共同创设建构、检验修正、保持巩固、权威合法、批驳质疑、界定认同一种社会治理秩序步骤和框架体系,另一方面,农村社会有普遍共性也有其特殊性,必须考虑不同地区的农村社会的特殊性问题。面对进入到后工业时代农村社会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变化,要实现乡村振兴和构建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治理框架体系的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点:首先,发展和丰富以人为中心的时代新思想,关注并建构农村社会个体的心理服务机制,帮助农村社会个体的自我成长和自我健康。人类的实践活动建构着自己所处社会的人文、时空、地理等方面结构,人类的实践活动也在建构人类自身。第一,要坚持各项农村社会研究必须扎根农村,到农民当中去,俯下身子做最真正的农村研究;第二,在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伟大事业的研究和实践中,有必要而且必然会建构起一支熟练农村社会治理的“研究者队伍”。其次,社会理论来自于人类社会生活与生存实践,社会是科学的社会理论产生和生长的“培养皿”,但是任何社会理论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无论是“现代化理论”、“城市化理论”、“城乡关系理论”等等都是被不断接受认同、质疑批驳、实践检验、修改完善、吻合历史现实的长期的过程,直到今天这些理论仍值得我们继续探索和发展更新。实现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同样需要各方面专家、学者要在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实践过程中拓展夯实农村社会理论的基础;最后,社会知识和科学理论的生产与人类社会之间是持续互动、水乳交融、相辅相成、互为建构的关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客观物质决定主观意识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理论观点,社会治理框架体系这一中观结构性知识理论也需要专家学者们有将治理实践与科学理论结合的意识,实践过程中产生的理论要再具体的指导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再建构,进而为迈向新时代中国农村社会治理专业化奠定科学知识和理论人才基础,也才有助于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和以人民生活为中心、经济产业增长为基础、服务农村社会发展建设为目标。
4.2. 筑牢民主、科学、专业、文明、先进、忠诚、为农的农村社会治理“战斗堡垒”
党组织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统筹掌控着农村社会大局和方向,基层党组织则是服务和保障农村社会改革创新、发展进步、秩序稳定和治理提升的关键少数。一方面必须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将党中央最新的政策和先进思想与农村社会治理具体实际相结合,充分展示中央集权的制度优势。另一方面要健全以农为本为务、作风公道正派、统筹负责大局、带头工作落实、政治思想坚定、业务技术过硬、组织领导有力、决策行事为民的“村两委”领导集体和核心骨干产生体制。农村党组织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可以适当的引进高学历人才和充分吸收农民中的积极先进和优秀模范分子加入,凸显出党组织领导下农村社会治理战斗中的农民主体作用和重要地位。
农村村民大会和基层农村村民委员会是保障农村社会农民主体地位和农村社会历史由农民创造的最重要部门。农村社会呈现出什么样的社会面貌最终就应当体现最广大农民什么样的集体意志和需求。农村基层党支部和农村村民委员会要真正的考虑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站在社会集体的立场,以农为本、以村为根去战斗和型塑自己。我们必须认同我们的基层民主与政治制度,农村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最重要的还是要依靠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方向的把控,以处理好农村社会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此外必须毫不含糊、毫不淡化基层民主制度,反而应当强化和巩固基层村民自治制度,想方设法提升村民大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体责任和自决能力。
4.3. 锻造一支优秀的农村社会治理“开路先锋队”
农村社会治理必须要有具备新时代先进思想观念的新农人的带头和引领,而农村社会治理必须在基层民主的框架内,所以需要打造一支先进骨干新农人队伍组成“开路先锋队”。农村社会治理的人才队伍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建构:一是在地人才培育机制,即依靠参观学习、培训实践培育人才;二是农村教育人才引进机制,即形成农村和高校农村改革、农村发展、农村现代化相关的领域的高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员以及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任职锻炼、轮岗任教、交流协作机制为农村社会引进人才精英;三是探索在农村发展在线教育,缓解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不对等的问题。
中国是世界农业大国,农业、农民和农村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农业奠定了这个国家一切行动的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产业、民主政治、军事国防、文化文明等其他一切方面产生、存在、发展、壮大的前提。农民一方面是以村为根、以农为业、以农为亲的劳动人民群众,另一方面也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社会最坚定最可靠的基础支持力量。农村是中华文明绵续和中国社会发展自古以来就不可或缺又不容忽视的最基础和最重要组成部分,但又是有史以来相对单一、封闭、保守和落后的相对独立社会区域,决定中国社会发展水平和高度的不是城市社会而恰恰是农村社会,农村社会治理既是中国社会治理的短板弱项,也是中国社会治理的重难点。农村治理和改革的内生力量不会轻易生成、聚结和作用,只有通过组织、培养农村社会建设和农村制度创新完善的农村能人贤才产生机制,通过农村人才机制从农村社会中选拔综合素质较好、政治觉悟较高的人组成农村社会治理的“开路先锋队”,整个农村社会才会焕发改革奋进的生机和创新拼搏的活力。要改变农村社会整体创新不足和能力不强的问题,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知识丰富、业务一流的“开路先锋队”,实现农村现代人才和新型农民振兴是关键。此外,通过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机制,形成具有现代化要素和内容的农村农业产业体系,而不断现代化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必然要求一支永跑农村最前沿的优秀“开路先锋队”,也才能发挥“以人化村,以才育农”的作用。
4.4. 赋权予民,培育共建共治共享意识,凝聚农村社会治理共识
中国农村一直以来没完全发展起来,原因很多,但有一点是很重要的,就是农民的思想未开化,集体意识和“公德”观念没能够形成,乡土味浓厚的农村基本上还是小农经济占绝对主要成分的传统农业村落。费孝通先生曾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差序格局这一章节的开始便分析了“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私’”的问题,其中提到的“乡下佬”也就是传统中国社会自给自足式小农经济下的传统农民,“公家的”和“自己的”、“大家可占一点便宜的”和“不能够吃亏的”、“有权利”和“没义务”事情分的清楚,“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是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着毛病的”。由此也不难看出,为何农村社会仅仅只能达到名义上的“自治”,实质上还是依靠国家行政权力在管理,“公家的事”和“集体/大家的事”在个体看来都是与自家无关、不该自己管的“闲事”,这也成为学者眼中农村社会“公德缺失”的一个原因。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成为“具有实质基层行政功能”的农村党支部和农村村委会的事,农民并不享有多少实质性权力。如何做到赋权予农、治理在农是一个农村社会治理要真正转变必须深思的问题。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培育“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参与式“大合唱”集体意识和团结思维。
农村社会具有发展上的不平衡性和地理区域具体环境下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基于各个农村社会存在的特殊性和差异性特点,自上而下一刀切式的依靠社会政策凝聚共识的策略已经不能满足农村社会的改革深化、高效发展和持续稳定,必须要更加的重视和强调农民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为应对“熟人社会”互动关系演变为“半熟人半陌生”关系带来的社会治理成本增加的问题,可以通过权力的下沉带来的共同利益为基础,加强个体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农村社会与外界相对隔绝封闭,发展相对落后,自然状态之下农村社会权力较弱,受国家政权的影响较少,没有形成共同的治村意识。但随着农村社会整体发展状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实现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极大上升,农村农民的家村一体、村国共荣的意识在觉醒,农民以村为家,以村为根,治村兴家,人人有责的观念在形成。要回答为什么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需要赋权予民的问题,首先要处理好“时下农村现状”与“未来农村画卷”之间实然、应然和必然的状态关系问题,要搞清楚的是农村究竟是谁的?为谁而建?为谁而治?农村终究是广大劳苦农民的农村,农民的日常行为实践、现实生活情境、内在心理状态都既是最真实的农村社会样貌写真,也是理解农民这一主体间互动和结构的主要依据。农村社会治理的最终结果也主要在农民自身,一切终归还要看,一是权力是否下沉,农民是否被给予足够的基层自主权和决策权,以农村社会集体意志为代表的村规民约等约定俗成的习惯规范和自治约制是否还能正常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二是是否赋权予农,能否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社会民主政治氛围,让农民能放心大胆的自主用权;三是权力下沉的限度是否科学合理,真正的许诺予以农民治村兴村权力,盘活萧条不兴的农村社会,简而言之,农民一要有权,二能用权,三有利得。
乡村治理是指如何对中国的乡村进行管理,或中国乡村如何可以自主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乡村治理这个词有两个偏向性的所指,一是强调地方自主性,一是强调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13]。农村社会治理是围绕着农村社区和农村区域展开的一项社会工作,农民作为农村社会的当家人,也当然的是农村社会治理的最重要主体,有着重要地位和主要作用,改变农民被动地位,调动农村居民主动积极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汇聚共建共享共治的农村社会治理共识,培养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广大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坚持农村社会治理为了农民,农村社会治理依靠农民,农村社会治理帮助农民,农村社会治理想着农民。可以尝试建构和发展属于农民自己的组织,即类似“农村未来农民培养‘摇篮’”、“新时代农民委员会”、“新型农民协会”、“青年农民骨干班”、“乡村志愿者协会” [14] 等组织,一是可以改变农村农民高度分散的状态,团结、吸引、聚集广大劳动农民群众,让农民兄弟有自己的成长学习、创意自由和思想交流空间;二是可以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政权以农为本、为农建构,提升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平衡地方权力差异、监督地方权力使用和扼制基层权力滥用;三是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农村社会政治环境,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自主性,有利于农村农民民主的最大发挥和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基层村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4.5. 铺设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制度保障长远轨道”
坚持法治已经成为社会有识之士的一种普遍共识,农村社会治理也应成为法治阳光照射下的安全之地。要改变当下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机制缺失,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受到限制,传统社会道德受冲击而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规范不健全,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淡薄甚至缺失,社会治理所依赖的内在道德规制和外在法律约束力较弱,失范社会行为成本低的局面,必须依靠一套健全的基层法治重要制度保障。法治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托底保障,必须为农村社会治理保驾护航。第一,农村优先发展的号召不是“乡村贪腐”的“契机”。基层社会存在的一些严重失范、无法违法、侵权犯罪、贪腐黑恶等不正之风和现象必须通过国家基层司法机器依法得到有效震慑和全面遏制,保障农村农民的基本权益真正受到法的保护,清洁农村政治环境和民主之地。保证农村优先发展不变味。第二,树立“人人为法治,法治为人人”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乡村农民群众崇尚法律、学习法律、知晓法律、家传普法、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在基层农村形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遵守法律、修身养德”、“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良法保障社会治理”、“法律与道德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国治魂器——法律、道德、社会治理三者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德为良法之魂,法为仁德之器——德法互济”等重视良法善治和依法治国的基本观念,以法治助推基层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途径的化解机制,构建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统一的多核心整体共治模式,将法治保护与农民整体意志和个体利益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农村社会治理迈向法治化。第三,形成“健全基层法治,服务保障三农”的思想共识。依据农村实际,尊重采纳农民群众意见建议,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制度,真正以农为本,不仅要考虑农村社会各方面实际将农民发展利益和政治权利上升为国家、社会和农民集体意志,健全基层法律法规,破解无法可依、无法可循的局面,还需要打通农村农民和村级组织与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纪委监察部门、基层政府信访部门、乡镇司法所、政法院校的联系,将农村法治与国家立法司法行政监察各部门有机统一起来。
司法必须要真正和农村社会对接联系起来,建立农村社会司法威信,一是协助农村组建农民自己的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其发挥社会治理作用;二是整合社会法治资源,建构农村农民自己的法务工作组织,定期不定期安排前述相关国家基层司法机构、纪检单位、政法院校等专业教授、讲师、专家律师等法务工作人员指导工作,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到基层农村进行法律实习和时间交流提供基地点,形成双向交流机制,不断提升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乡村建设水平。法治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15],未来中国乡村社会治理要稳步迈向现代化,一旦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长期处于“真空”状态,那乡村社会的现代化目标也是没有保障的 [15]。未来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衡量指标必将是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而依据中国农村实际健全立法、完善司法、保证执法以及关键少数带头守法、普通民众崇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将是基础性的。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反而言之,没有法治灵魂精神和内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构则是不完善走不远的,农村社会治理只有具备法治化逻辑和思维才有自主运行长远稳定的基本保障,牢牢把握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治体系这一推进全面依法治理乡村的总抓手。
4.6. 搭建农村社会治理的“信息网络”和“智慧桥梁”
步入网络社会,当技术、互动和算法不断改变农村社会的文化生态和空间形态时,社会管理者需要清楚地把握农民群体在城市化时代、信息化时代和社会转型期的多重感受,重构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平衡关系,才能探索和构建适应当前农村社会动态开放环境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新形势下,“互联网+”思维有利于我们找准适应农村公共空间发展的定位,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和善治带来启发 [16]。比如“互联网 + 民生服务”、“互联网 + 政务服务”等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去官僚化”和“创新治理行为”的效果,同样也可以在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借鉴和引用“互联网+”思维和方式。农村社会治理是一项具有系统性、全局性、整体性、专业性、科学性、长期性和持久性工程任务。强大的“信息网络”系统、“智库”组织和灵活性较强的互联互通机制建设是进行良性持久有效的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费孝通)和需求方案设计的自然欲望之源,信息网络则是知识的“储存仓库”和“呈现平台”。首先,要形成全方位的农村社会开放化互动机制和全部门的知识信息交流共享网络。其次,信息网络的广泛应用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在技术、手段和模式创新方面的必然趋势。最后,建构省、市、区/县城、乡村一体化信息网络体系,网络化管理一方面可以优化信息资源保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减缩社会治理成本增促社会协同联合,另一方面可以增促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建构上的科学性、专业性、及时性、全面性,是连接宏观理论和微观实践、顶层设计布局和基层有效落实、社会专业知识和农村具体实际等方面的“智慧桥梁”、“精巧云梯”、“高速公路”。此外,城市化进程持续推动和优先发展农村战略实施之下,未来农村和城市的关系也会变得更加紧密,进一步的农村社会改革和开放水平也将继续提升,信息网络的建构情况将影响农村社会治理的成效。
4.7. 重述再叙农村生产实践和乡村空间结构
重新叙述新时代农村社会生产实践和空间结构,打通拓宽城乡平等交流通道,改变产业单一落后、生态破坏、乡风衰败、治理无力、生活艰难的局面,需要建构起繁荣、祥和、文明、得治的农村,一是要靠社会各主体齐力共治,二是要有正确的立场和农村视角重新叙述谱写新时代“新农村”面貌。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决定建筑于其上的制度结构 [11],优先发展农村的战略支撑之下,未来农村社会生产实践和空间结构必然是在农民集体意志推动实践中不断被描绘建构和创作书写的。“三农问题”既关乎国计民生,又关乎中国新阶段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完全实现,在中国农村仍未繁荣和振兴的情况下,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必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阶段的发展主旋律和工作重点。这样一来,农村社会生产实践和空间结构亦必将重新叙述和谱写。
中国农村社会常住人口在不断减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当前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下小农生产经营模式已不适应农村社会长期持续发展,相反勉强保证农民的基本生存,有时遇到自然灾害生产效益低下甚至为负,农村农民务农的意愿在下降,在地就业面临极大困难。第二,人才、劳动力流失严重与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并存。农村农业产业和城市工商产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产业发展缓慢效益较差,青壮年劳动人口大多进入到远离农村的大城市务工挣钱,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现象比较普遍,农村社会教育资源欠缺,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第三,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农村社会对高素质人才吸引力较弱。农村社会相对与外界隔绝较多,尚未彻底摆脱愚昧无知和落后封闭走向完全思想开化。第四,产业传统单一、经济相对落后,农村社会个体婚育尤其青年男性组建婚姻家庭的成本和难度较高。农村地区尤其贫困落后地区农村青壮年男子讨老婆结婚困难。基于上述面临的一些列农村社会现象和问题,重新叙述和重构农村社会生产实践和乡村空间重构将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内容。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既要看到农村社会繁荣振兴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同时也要看到农村未来实现繁荣振兴的潜力,进而在中国社会形成“城乡二马并驱”或“城乡双核共驱”的奋斗方向。改革、发展、稳定三者有机统一是农村稳步振兴、走向兴旺和实现繁荣的机理保障。农村是中国社会基本生存保障产品和初级产品原料的生产重镇,同时也是拥有较大潜力消费市场的社会区域空间,基于农村社会天然的生产、消费和生活功能,农村社会空间结构优化也将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一个突进方向。第一,要尊重农村社会现状、基本实际和农村社会最广大农民的利益,明确农村社会集体土地改革的重要性,实现农村社会土地资源优化和合理使用,最大限度的将农村土地与最广大农民利益相结合,探索农村土地资源分配和制度改革。第二,在坚持土地仍然是今后30年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的土地制度灵活改革的基础上,破解农村产业单一、生产低效、经济落后的现状,结合各地区和各区域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和发展特色化的农、工、商、旅游、服务“多产并举共兴”的乡村经济振兴新路径,帮农民自主致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第三,调整和反思由来已久的城市化发展的效果和目标,在确保城乡稳定的前提下探索和发展新型城镇化道路,探索城乡共生、共兴、共荣的一体化新机制,顺应时代进步着手调整农村传统社会结构。第四,优化、协调城乡区域空间利用形式,建构农村绿色生态空间和建构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打造现代创新型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安全农业,提升中国农业的国际价值和世界贡献。第五,升级农村消费结构,优化城乡消费空间,实现农村和城市“消费双中心”与“消费双循环”,挖掘农村社会消费经济潜力和探索新型城镇化新路径和新时代现代化发展新模式。农村社会治理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城乡对立割裂下城乡社会发展不平等,消除城乡对立、加强城乡有机融合、扩展工农商统一协调、增进城乡良性互动、增促城乡合作共赢是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建构所必须要考虑的。
4.8. 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智慧化建设
建设智慧农村、发展数字农业和锻造现代农民是中国农村今后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城市和农村共同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实现城市和农村奔赴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加快农村社会“5G技术”和“互联网+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发展,搭建农村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智慧化技术平台,丰富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策略是实现强农富农、藏富于农、振兴农村进而推动农村社会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内在要求和核心所在。破解农村社会治理的杂乱无章,打造“科学化”“专业化”的“全部门治理”格局和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将最先进的技术手段应用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产生活方式、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生态环境、农村社会建设、社会资本发展、道德文化传承、法治规范健全、社会网络提质等方面是农村社会治理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重要工作。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既是知识生产的过程,也是空间实践的过程,更是建构社会的过程。重新建构现代化新型农村社会,必须先构造起吻合农村现实和实际的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此外,基于人们对社会认识存在有限性,所以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框架体系也不是一路高歌和一帆风顺的,失误会有、挑战会有、回潮会有、危机也会有,这就还需要我们同时建构危机干预与风险应对机制,当经受过曲折、坎坷、失败和各种风险挑战之后取得胜利成果必将会是硕大的。
5. 总结与展望
“夯实基层治理不等于推进基层农村治理的行政化,也不是用投票解决一切问题,而是在正确方向和目标规划的基础之上充分调动可以调动的一切力量以实现不断提升的治理目标。社会主义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理想实现是需要科学规划的,农村社会治理着眼于农村兴旺繁荣和农民生活幸福同样是需要有科学系统的规划的。基层治理的目标导向性是彻底的,它既需要高度灵活机动的结构形态,也就是需要有体系” [17]。可见高度灵活机动的结构和优化程度较好的秩序是农村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目标追求,而系统性的框架体系是具有“桥梁”性质的关键。如果把农村社会治理这项事业看作是一项“建筑高楼大厦”的工程,理论建构和未来设想就如同行动之前头脑里构思的“蓝图”,而美丽乡村建设和治理的实现还必须依靠“构建主体框架”这一具有科学性、安全性和保障性的框架系统,它是连接理想与现实的中间桥梁,只有做好构建框架体系这一基础性的工程,往体系里边有步骤有条理地填充内容就如同工程项目实施执行阶段的填充“混凝土”过程。“构建高楼大厦”是一项科学的有步骤有阶段的系统工程,“农村社会治理伟大事业”要圆满成功道理也是一样的,框架系统的建构可以避免碎片化和瞎折腾操作,有助于整合社会人财物力资源,最大限度保障农村社会治理事业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正是在农民的各种实践中生成并被社会持续不断的建构和叙述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要经历一个探索尝试再完善的过程。总体来看,建构一套符合中国农村实际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应该考虑以下几点:第一,必须要求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建构遵循村社自愿、典型示范、国家帮助、村民参与、社会协同、尊重村情的原则。让村民在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建构实践中真切体会到科学现代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的优越性和农村社会农民当家作主的中国农村特色,只有把广大农民组织调动起来,才能打好农村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伟大“翻身仗”,才能更好地将社会改革、城市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有机统一和衔接连系起来。第二,必须要坚持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建构在农村社会的转型变迁、改革深化、发展优先、稳定有序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统一。
农村社会转型变迁中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下五点要求:第一,要深化农村社会改革和把控好农村改革的方向和力度;第二,要坚持农村社会各项社会治理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农村社会是整个社会应对风险危机最薄弱的环节,必须要避免新时代农村社会建设发展出现“大跃进”、“虚浮夸”,做到“为农务实”和“稳中求进”;第三,要正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发展不充分、社会内部各子系统发展不同步和农村社会居民相对不富裕的现实状况,新时代新阶段优先发展农村的号角既要吹响,更要彻底执行落实,真正的将构建全面全方位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提升到国家新时代战略高度,考虑到农村社会的统一有机体性质。第四,合理协调“国家社会治理理念策略”与“农村社会治理实际实践”,坚持党中央设定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致力缩小城市和农村地位等级差异进而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共同富裕。第五,正确处理农村社会在“自治”、“共治”、“德治”和“法治”相互之间的主次关系和角色功能定位,将多种治理形式融为一体,建构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一方面构建全面系统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既是当前现代化进程要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目标必须关注的重大现实理论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构建农村社会治理框架体系的过程也是衔接宏大社会治理理论与具体实践和明晰新时代社会治理具体工作任务和实践方式的过程,也是改善农村社会凋敝落后面貌繁荣振兴农村进而为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创新和形成新红利的过程。同时我们必须站在中国社会整体的视角来观察和分析农村社会,如果把实现城乡社会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视为一场成功的“大合唱”,则以城市为代表的优先实现发展和现代化只是整个合唱的部分成功,城市优先发展起来之后再着力实现农村繁荣振兴的“完美二重奏”才是真正预示成功的即将来到。进入新时代新阶段只要全社会都优先关注农村社会发展、关注农民生活提升、关注农村农业振兴,真正地从农村角度考虑农村治理、从农民感受理解乡村生活、从农业实际思考乡村发展,与时俱进的不断发展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科学知识理论、先进工具方法、务实思维框架,一直有源源不断的智慧和力量涌向充满希望和美好前景的农村,相信未来农村社会将迎来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口号声中从落后萧条走向全面繁荣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