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发生 [1]。2017年12月,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界定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指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2]。”校园欺凌者,往往是在整个校园欺凌事件中占有主导地位的一方。2019年11月,一则女孩疑似因感情导致的纠纷被另外十几个男女围住凌辱怒骂,当街遭到霸凌;2020年10月,陕西兴平一15岁少年被6人殴打致死后被埋;2021年6月,初中生小梦被误认为是告密者,随即遭到了多名同学的辱骂。诬陷的“证据”多次被恶意传播,患上了重度抑郁。近年来一个又一个媒体报道校园欺凌事件的结果大多以受欺凌者的身心长期沉浸在强烈的阴影中,欺凌者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甚至法律惩罚,抱憾终生结尾,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与思考。
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有其复杂的成因,既有家长教育不当,学校监管不到位,也有相关法律不完善及不良社会风气的诱导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但在众多校园欺凌案件的背后或多或少都能反映出一些家长教育方面的问题。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对100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3.7%的受访者认为青少年暴力行为源于家庭不良的教养方式,42.7%的受访者认为未成年人容易模仿见过的暴力行为,31.9%的受访者认为父母与孩子缺乏沟通导致孩子不会用正确方法解决矛盾 [3]。有些家长过分溺爱,满足孩子的一切需求,造成孩子自私自利、缺乏同理心;有些家长重智轻德,造成家长教育的缺位,孩子易形成心理上和道德品格方面的缺陷;有些家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让孩子在默化潜移中养成用暴力解决问题的生理和行为习惯等。基于家长教育行为视角解释校园欺凌者行为的心理成因,找到校园欺凌者攻击行为的动机,提出相应的措施,对于家长在发挥预防青少年校园欺凌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2. 校园欺凌者的心理特征
2.1. 自我主义倾向严重,缺乏同理心
在与社会其他人交往的过程中,共情能力低,即无法与他人感同身受的孩子,容易在处理问题时表现出强烈的攻击倾向,也更容易成为校园欺凌中的施暴者。心理学家米勒和艾森伯格在1988年的研究中通过元分析发现,共情与攻击行为呈负相关。即共情能力越低,越容易出现攻击行为;共情能力越高,越能抑制攻击行为。如果一个人能对别人的痛苦感同身受,那么,他就能体会到攻击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引发悲伤、内疚等情绪,从而能够控制攻击行为 [4]。现如今多数的独生子女都有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倾向,缺乏合作意识,如果将来其他人不能像父母一样对他不合理的要求进行迁就,他们很容易产生冲动和愤怒,随即开展报复性攻击行为,成为校园欺凌者,严重情况下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2. 缺少温暖,心理抑郁
电影《少年的你》中,魏莱从小到大享受父母提供的优渥物质条件和精英教育,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取得好成绩,再考上好的大学。表面生活完美的魏莱,却从没有得到过父母真正的关爱,“要是我今年再复读,爸爸就不会理我了。”看似解气的一句话背后是魏莱父母忽视了孩子性格上健康发展的畸形教育,在这样的家庭教育下,她用错误的方式把迷茫添加到别人身上,用暴力的手段找回自己的安全感。缺乏父母必要的教育引导和行为约束,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收到的关心也十分有限,与父母的交流仅限于学习方面,他们出现的任何心理上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恰当的疏导,从而在情绪及心理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缺陷,长此以往下去孩子很容易用欺凌同学来缓解自己父母给予的压力,通过校园欺凌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2.3. 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
在家庭环境中,很多问题少年都可能遭遇过来自父母不同程度上身体或心灵的伤害。目睹家庭暴力对青少年心理的影响,可以在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得到一定的解释,该理论强调环境在塑造儿童行为中的作用,根据该理论儿童在目睹父母家庭暴力的过程中通过模仿,逐渐内化成自我的人际关系风格 [5]。在冲突性家庭氛围中父母所表现出的谩骂、殴打等行为会不自觉地被青少年所习得。长期处在发生暴力冲突的家庭中,他们变得冷漠自私,与人疏远。因为习惯了用暴力去解决问题的环境,所以使用暴力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正常行为,一旦与其他人在事情上出现了分歧,他们就会把暴力带到现实生活中,成为校园欺凌者。
3. 校园欺凌者行为的心理成因——基于家长教育行为视角
3.1. 溺爱型教养方式
北京市妇联家教研究会曾对北京市50余万中学生的家长做过一次1%抽样调查。在被调查的5747名家长中。“对孩子溺爱、有求必应”的家长占34.96%;“只要学习好,对孩子不要求其它的方面”的家长占11.35%,两项相加达到46.31%。说明有将近一半的中学生家长对孩子不能严格要求。而在小学生家长中,溺爱孩子的比例高达70% [6];2015年,中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的主题是“给孩子适宜的爱”。由此可见大部分家长都有着不正确的教育观。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一切都为了孩子,为了他牺牲一切,这是父母送给孩子最可怕的礼物。”被宠坏的孩子会认为自己的要求是合理的,也是应该被其他人所满足的。在这种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孩子逐渐养成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事情发展一旦不如他所愿就开始耍脾气,只能接受被爱,不懂得主动付出,既缺乏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担当、责任,也缺乏直面挫折失败的能力。家长对孩子早期教育行为不当,对孩子过于的娇惯和宠爱,终会伤害了孩子,伤害了别人。
3.2. 知识教育重于道德教育
在儿童的发展中,学校和家庭是儿童接受教育的两大主要场所。学校是面向大多数学生的教育,这种群体的社会生活是家庭教育不能满足的。但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同样也不容小觑,家庭教育是针对每个孩子个性化的教育,与学校主要传授知识不同,家长的主要任务是孩子的习惯养成和人格教育。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小学生家庭教育现状调查》课题组对北京、黑龙江、江西和山东四省市的2万名家长和2万名小学生分别进行了家庭教育相关问题的调查,数据显示近六成学生对学习感到不同程度的“累”,且该数据随年级增高而直线上升;尽管有35.27%的家长认为子女学业负担较重,但仍将学习作为家庭教育的重点,超过81.50%的学生放学后仍有不同程度的(课外班或家长布置的)额外作业,亲子沟通中也有近五成家庭将学习作为主要话题;由此,子女学业成绩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家长对其的教育方式:成绩好的学生能获得更多自主权,亲子沟通更融洽;成绩较差的学生则受到更多的约束,其情绪情感需求也易被家长忽视 [7]。知识教育重于道德教育的教育无论是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3.3. “言传”重于“身教”
我们常说,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因为作为孩子的学习榜样,父母的言行举止往往给他们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但在一些家庭中,家长只注重“言教”,并没有“身教”,为子女做好榜样示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和中国教育报家庭教育周刊联合发布的《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2018)》关于11万余名四年级学生、7万余名八年级学生的数据显示:超过两成的四、八年级学生报告家长经常在孩子面前做出不良行为示范,包括不讲诚信、不讲礼仪、不遵守公共规则等。报告家长曾经“答应过孩子的事情做不到”的四、八年级学生的人数比例分别为42.2%、63.7%;报告曾经看到家长“说脏话、粗话的四、八年级学生的比例分别为28.6%、44.4%;报告曾经看到家长“大声喧哗”的四、八年级学生的人数比例分别为24.9%、42.9%;报告曾经看到家长“乱扔垃圾”的四、八年级学生的人数比例分别为24.0%、24.9%、42.9%;报告曾经看到家长“在需要排队的时候插队”的四、八年级学生的人数比例分别为12.0%、11.3% [8]。家长错误的教育方式非常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孩子照着家长的行为去做,结果只会越走越偏。
4. 解决措施——基于家长教育行为视角
4.1. 适度约束,理智施爱
毋庸置疑,家长对子女的爱是不掺任何杂质的感情流露,但这不能成为父母娇惯孩子的借口,很多家长认为爱一个孩子,就是要给予孩子他们可能需要的全部东西,殊不知过重的馈赠为以后的伤害也埋下了伏笔。如果家长想让孩子有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对他们施以正确的爱,对于他们的不合理的要求果断拒绝,哪怕他的欲望再强烈,家长也不能予以满足。一味放任孩子错误的做法,长久以来只会助长孩子的贪欲,养成不良的品行,最后走上歪路。因为爱子女,所以用约束帮孩子克制不合理欲望,让孩子懂得克制未尝不是对孩子的另一种爱。
4.2. 重视德育,循序渐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指出:“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要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就传递给孩子 [9]。”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师更多是知识与技能教育,家长则需要把重心放在道德和情感教育上。影响孩子一生的不仅是他们的学习成绩,更是他们健全的身心,过度重视智育而忽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不但会影响良好品德和健康人格的形成,更会阻碍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给孩子的一生带来不可磨灭的影响。
儿童不是一蹴而就地发展,孩子学习成绩的好坏,也不是家长过分的要求就能有所提升的。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家长应该经常与孩子进行交流,给予他们足够的情感关怀,拉近距离不仅能够了解孩子内心的想法,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暖;还能有效预防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养成良好的品质。
4.3. 先严于律己,再以身作则
榜样是一种无声的力量,父母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被孩子看在眼里,家长不能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误导儿童对行为准则的认知,要在要求孩子的同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和教育孩子。孔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家长作为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引路人,对他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正确的指导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家长一定要先严以律己,再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出一个良好的示范。
家庭是子女生活的主要场所,如果想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家长就必须注重家庭氛围对他们的影响。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下,孩子不仅能形成互助友爱意识和行为的发展,更能从温暖中获得安全感,在另一种家庭中,家长争吵不休,互相折磨,成长在这样家庭的孩子心理往往是不健康的,他们冷漠、偏执、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家长应注重规范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努力构建家庭和谐相处的气氛,为孩子做出一个正确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