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父亲作为亲子关系中的“重要他人”,在促进子女的社会认知、人格发展和社交能力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1]。但对于在高墙内服刑的父亲群体而言,他们同子女的接触与沟通受到限制,难以在子女的日常生活中履行父亲的职责,造成“父教缺位”。这容易引发家庭关系紧张和子女人际交往困难等社会问题 [2]。虽然我国多部门已关注到这一社会问题,出台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意见》,鼓励社会组织帮教刑释人员 [3],但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起步较晚,现有项目尚不能很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笔者对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爱尔兰、挪威、瑞典、德国和智利等国监狱社会工作介入亲子关系做了文献研究,希望为我国社会工作促进狱中服刑父亲维系亲子关系提供参考,推动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国外男性服刑人员特点及亲子关系困境
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儿童经历过父母在监狱服刑、同父母关系难以维系的困境。仅2001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地区有14,500名16岁以下儿童的父母有一方在监狱里服刑 [4] ;2012年,英国的英格兰和威尔士约有20万名儿童的父亲或母亲在监狱中;2015年,美国约有400多万儿童(约5%)的父母在监狱中。已有研究表明,监狱服刑人员的男女性别比例差距较大,男性明显多于女性。以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两地监狱为例,监狱中95%的服刑人员是男性。他们大多是文化水平较低、职业技能少,失业或收入较低的中青年人,年龄在二十至四十岁之间 [5]。而在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地区,在所有男性服刑人员中,具有父亲身份的服刑人员占11% [4]。
监狱矫正系统如果能够协助父亲在狱中服刑期间维持父亲角色,这对子女、配偶、自身及监狱矫正系统来说都是有益的。但现实情况是,父亲在狱中同亲人的联系和接触受到限制,发挥父亲角色的机会和能力有限 [6]。例如,被关押在较远地区的人员,耗时和昂贵的探视成本大大降低了他们同家人见面的频率 [7]。在现有的探访制度下,服刑父亲的身份阻碍了父子间互动的效果,探访互动是紧张的,且受空间和时间限制。父位缺失对儿童情绪、行为、认知和社会化产生负面影响,是导致儿童成人后出现风险行为、犯罪和入狱可能性增加的因素之一 [8]。高墙内的父亲同子女维系亲子关系面临的困境引起了社会工作者和研究者的关注,他们对监狱亲子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尝试运用社会工作研究方法介入狱中服刑父亲同子女建立和维系亲子关系。
3. 国外社会工作介入狱中服刑父亲维系亲子关系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3.1. 介入的理论基础
“情境父亲”(Situated Fathering)概念指出,在不同环境下,人的社会身份属性的发挥程度有较大的差异。在监狱环境下,父亲角色的发挥受到限制,进而会影响其与子女的关系。这对社会工作通过介入监狱环境的改善来帮助服刑父亲维系亲子关系具有启发 [5]。在促进狱中服刑父亲承担父亲责任的项目中,汉森提到了儿童发展理论(Child Development Theory)及角色模型理论(Roles and Role Models Theory) [9],这些理论帮助服刑人员对父亲角色和儿童人格发展阶段有了更好的认知。鲍林·博斯的模糊失去理论(Ambiguous Loss)认为,当一个人长期在外,虽然他的身体不在家中,但家人从情感上认为他仍是家中的一员,重返家庭的希望仍然存在。换言之,即使服刑限制了狱中父亲的人身自由,但他们在心理上和情感上依然能够与家人和孩子维系关系 [10]。这对社会工作介入狱中父亲承担父亲责任、维系亲子关系具有现实意义。积极犯罪学理论(Positive Criminology)认为,在通过与他人互动获得新角色并改变为有爱的社会身份的过程中,为维持新的角色和关系,犯罪人员会努力改变自己,重新塑造自我 [11]。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这一改变规律,协助狱中服刑父亲获得对父亲职责和角色的新认知,帮助他们表现出积极的行为,以维系亲子关系。
3.2. 介入的现实基础
首先,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明确了儿童有权探望父母的权利。儿童探访时,任何机构都必须尊重儿童的尊严和隐私,且探访应在对儿童友好的环境中进行 [8]。探访权是儿童与狱中父亲接触的法律保障,为亲子关系的介入提供了可行性。当下,大多数国家批准了儿童探访权。其次,相关调查表明,狱中父亲亲子关系的维系是父亲及其子女共同渴望的。入狱前,一些父亲在孩子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照顾者和养育者角色。即使入狱服刑,父亲及其子女都希望父亲角色会继续维持下去 [12]。此外,有的父亲意识到,获释后,亲子关系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耐心重建。因此,他们渴望在狱中有机会学习育儿知识,维系亲子关系,并有较强的动力参与到监狱育儿项目中去 [13]。第三,研究表明,社会工作者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能为狱中服刑父亲提供合适的服务 [7]。监狱社会工作不仅在介入亲子关系维系或重建方面取得了成效,也有利于服刑人员和家人进行良好的联系和沟通,从而巩固包括亲子关系在内的家庭关系。综上所述,政策支持、服务对象的积极参与及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为社会工作介入亲子关系提供了现实基础。
4. 国外社会工作介入服刑父亲维系亲子关系的尝试
为促进狱中服刑父亲与子女维系良好的亲子关系,西方监狱矫正系统协同社会工作学者从提高父亲角色和责任意识、改善探视氛围、提升通话的频率和质量,以及宣传倡导等方面进行了干预尝试。
4.1. 对提高父亲角色和责任意识的干预
在自身成长的过程中,多数服刑人员经历过被寄养 [14] 、父母吸毒、家庭暴力和家庭关系紧张 [4]。这些经历对他们经营新家庭、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到狱中服刑无疑恶化了原本脆弱的亲子关系。鉴于此,国外监狱矫正系统和社会工作者认为,应向服刑父亲提供育儿和亲子关系方面的主题培训,增强他们对父亲角色的认知和技能。
2013年,美国马里兰大学社会工作学院的杰弗里·格雷夫教授在监狱内成立了“父亲小组”。小组活动以讨论分享的形式进行,其中一项讨论内容关于养育孩子的技能。小组讨论触动了父亲们的育儿情结,不少父亲吐露心声:“从小到大,我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也没有在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十几岁就混迹街头,对家庭、父亲角色缺乏基本认知。”“孩子母亲吸毒,我在服刑,我们对孩子缺乏情感支持和经济养育。”“我是家庭中主要的儿童看护者,狱中服刑使我失去这一角色,我感到很痛苦。”格雷夫指出,不管入狱前参与抑或不参与孩子的生活,几轮分享下来,父亲们对父亲角色和职责发生了改观,并有了深刻的体悟,他们甚至在讨论中自主探索如何在服刑期间扮演好父亲角色。对此,格雷夫提出的干预措施是,鼓励父亲根据孩子的年龄性格与孩子保持持续的联系;与孩子分享在狱中的经历和进步,打开孩子的心结,让孩子了解父亲的不易、进步以及对他们的爱 [10]。
2004~2005年,挪威东部三家监狱实施了“狱中父亲”培训项目,试图帮助服刑人员认识到犯罪行为对孩子及家人的负面影响,通过参加知识和技能培训,扮演好让妻子和孩子满意的角色。项目的实施以对话为基础,核心对话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家庭成员间的结构关系、家庭内部沟通方式、家庭角色的扮演、家庭问题与解决方式、儿童对父亲和家庭关系的认知、儿童的权利和父母的责任、儿童健康发展。关于项目的实施效果,挪威奥斯福德大学公共卫生与福利管理学院研究人员对参与人员进行了效果评估。首先,父亲们获得了更多有关亲子关系和父亲职责的知识,这有效转变了他们对父亲角色的认知。一位参与者说,“我以前很少考虑妻子和孩子,大部分时间都和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从不懂得珍惜最亲近的家人。我现在学到了很多有关家庭和亲子关系的知识,有了“把家庭放在最重要位置”的意识,希望未来可以参与到更多的家庭生活中。”其次,父亲们现学现用,将学到的沟通技能运用到当下的亲子沟通中。“参加项目前,我已经三年没有同女儿见面了,只是在周末给她电话。现在我可以申请小长假,离开监狱去见我的妻女。面对面交流使我们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此外,我也学会去倾听孩子的心声。以前给孩子打电话,80%的时间都是我在讲。现在我把80%的通话时间留给女儿,请她把有趣的事情分享给我。她现在已经慢慢向我敞开心扉,连说话的方式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9]。
4.2. 对监狱探视氛围的介入
探视通常是在严格的监控下进行的,由专门人员监督,服刑人员人身受到限制,探视氛围较为紧张。一位服刑父亲说,“我的小宝贝还不到2岁,她不能在椅子上坐两个小时。当她在地上摇摇晃晃走路时,我担心她摔倒,会下意识站起来,这时看守人员会命令我坐下。当我去给她整理衣服时,看守人员会紧紧跟在我身后,认为我试图从孩子衣服里获得什么东西。”监狱看守人员经常在孩子面前采用较为粗暴的工作方式,几乎不考虑孩子的心理创伤。监狱吵闹的环境也使孩子前来探视父亲的经历变得异常糟糕。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在孩子探视这一问题上处于进退为难的境地。他们渴望见到孩子,但又担心探视氛围对孩子造成伤害。针对这些问题,英国北爱尔兰地区的梅加贝里监狱实施了“家庭关爱项目”。该项目鼓励监狱工作人员提供友好和更具人文关怀的探视氛围:探视时间延伸至四个小时,服刑父亲可以跟孩子互动玩耍。参与项目的家属评论道,“父亲可以起身同孩子们互动,这是以往探视所不允许的。虽然探视过程仍然被监视,但感觉不一样。整个探视过程孩子们都比较放松。”“孩子们很喜欢这次探视。他们和父亲共享午餐时光,跟父亲一起玩耍。每个孩子都想获得父亲的关注和关爱,父亲能够一一给予他们。” [5]。
4.3. 提高亲子通话的频率和质量
与面对面探视相比,电话通话是服刑人员与家人保持联系较为经济的一种途径,但通常会受到监狱规章制度的制约。2013年,欧洲一些非政府组织和学者在英国、瑞典、罗马尼亚和德国的监狱进行了调研,以了解阻碍服刑人员同家人联系的因素。在电话通话方面,几乎所有参与项目的家庭认为,单向通话不利于亲子关系的维系。服刑父亲可以给家人打电话,但家人不能往监狱拨打电话。当孩子遇到兴奋的事情,迫切地要跟父亲分享时,或孩子心情郁闷想得到父亲的安慰时,却没有办法同父亲取得联系。此外,在获得通话机会上,德国和罗马尼亚的服刑人员需要经过繁文缛节的程序。瑞典监狱系统会提供一定时间的免费通话机会,额外的通话需要花钱购买。英国监狱的话费较为昂贵,由服刑人员自行承担。有的访谈对象表示,通话费用有时会占据他们在狱中的大部分收入 [15]。
2015年,英国北爱尔兰监狱服务中心、巴那多儿童慈善机构和梅加贝里监狱联合实施了一项为期17周的项目,以正在服刑、具有父亲身份的男性囚犯为研究对象。研究者通过观察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了解服刑人员与家庭成员间的通话频率和质量对家庭关系尤其亲子关系的影响。调查显示,受话费及监狱制度的限制,父子间的通话时间被压缩。“大家都想打电话给家人,但电话数量有限,因此每位狱友同家人通话的时间只能被压缩。我等了一个晚上,只打了五分钟,就草草结束了通话。回到宿舍,我的心情一点儿也不好,这也会影响到电话那边妻子和孩子的心情,甚至会影响下次通话。”“在通话的过程中,孩子总是感觉时间流逝得很快,还没有说完想说的事情,通话就匆匆结束了,这令孩子感到失望。”为增加服刑父亲同子女的联系频率,该项目增加了监狱内的电话普及率,降低了通话费用,为父亲们提供了更多的通话机会。参与项目的父亲和家庭成员一致认为监狱提供经常性的电话通话有利于维系亲子关系。一位参与人员说:“你想什么时候打电话都可以,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最常听到的评价是,“孩子内心比以前更愉悦了,孩子的言行举止也有所改变,出格的事情做得少了。虽然父亲身在狱中,但高频率高质量的通话使父亲能够最大程度满足孩子的需求。”“这确实改善了我与孩子们的关系。他们比之前更快乐,就像生活中又有了父亲。” [16]。
4.4. 宣传倡导
进行积极倡导,督促有效政策出台,是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维系亲子关系的另一种途径。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社会工作系的工作人员发出倡议:监狱矫正系统应关注项目终止后服刑人员的情况。项目结束后,很多父亲担心监狱不再提供资源,他们会失去将新学到的技能应用到实践中的机会和条件,亲子关系得不到持久有效的维系。服刑人员家属也担心亲子关系会返回到项目之前的水平。“孩子们很享受项目提供的特别探视,因为父亲可以同孩子自由玩耍。但是如果下一次突然回归到了普通探视,父亲不被允许自由活动,只能坐在那里,孩子会认为父亲不关注自己了,这会让孩子感到困惑和难过。”“临近项目结束,我的孩子担心地问我,这次去看爸爸是特别探视,还是回归到了常规探视?如果不是特别探视,他不想去。”针对这一现实问题,女王大学研究人员向监狱矫正部门提出倡议:希望监狱能延续相关的服务直到参与人员刑期结束;监狱应该对相关政策、实践和程序进行较大的修改,以确保矫正服务的延续;并呼吁学界对此类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探讨恰当的解决方案 [16]。在挪威,公共福利研究者及社会工作者对服刑人员家属的经济状况给予了更多的关注。通过多种途径发出倡议,建议监狱工作人员同服刑人员家属保持通话,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并希望监狱系统和公共福利系统能够出台一些支持服刑人员家属经济的文件 [17]。
综上所述,国外监狱社会工作对亲子关系进行干预后,服刑父亲获得了更多的育儿知识和技能,对亲子关系认知也有所改变,父亲角色得到了强化;监狱调整了探视氛围,父子通话的质量和频率增加;此外,社会工作及社会福利领域研究人员通过学术研究发挥了宣传倡导的作用。
5. 对中国监狱社会工作介入亲子关系的借鉴意义
已有研究表明,我国矫正系统较为关注刑释人员重返家庭后的亲子关系,针对狱中服刑人员维系亲子关系的活动较少 [3]。国外矫正社会工作对亲子关系的有效介入可为我国社会工作介入监狱亲子关系提供研究视角和实务参考。
5.1. 维系服刑人员亲子关系需要政策和法律保障
有学者对我国监狱服刑人员与外界接触联络的相关法律进行了梳理研究。以《监狱法》第47条关于服刑人员与外界通信的规定、第48条关于会见人员的规定和安徽青山监狱内部制定的《罪犯会见管理规定》为例,分析了我国监狱服刑人员与外界接触的权利现状。除了通过会见、通信、电话、网络视频、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亲友联系,一些监狱甚至还推出了“特殊会见”、“亲情电话”等人性化措施。但总的来说,服刑人员的监外联系被控制得非常严格,在会见的时间、次数上都有限制。有的监狱规定一个月内只有特定的几个工作日可以安排会见,会见的申请手续繁琐。同时,这些人性化措施并非是所有服刑人员享有的权利,有时被当作激励服刑人员改造的一种奖惩手段,缺少明确的法律保障,在具体的执行中也缺乏统一的标准 [18]。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儿童监狱探访权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应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进行改革,保障服刑人员与孩子之间的探视权利。
爱尔兰共和国科克大学法学院研究人员对儿童探访权利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跟踪调研。很多家庭成员认为,监狱没有对儿童的探访权利给予足够的尊重。“监狱没有将儿童探访权纳入监狱服务项目内。在监狱服务者眼里这些并不重要,监狱安全和监狱管制才是工作重心。如果一位父亲在狱中表现良好,那么他就被赋予见孩子的权利。反之,则受到惩罚,不能获得上述权利。这种惩罚机制看起来是惩罚父亲,实际上惩罚的是孩子。” [8] 对此,国外学者提出相关建议。首先,通过政策或法律的形式确保儿童与服刑父母有定期接触的权利 [4]。其次,相关部门应对监狱探访的实践和程序进行审查和跟踪研究,使监狱在保障监狱安全与满足儿童探访需求之间达到平衡状态,不应为维持监狱秩序而牺牲儿童的探访机会 [16]。第三,当现有政策法律或监狱制度对维系亲子关系无益时,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者应发挥宣传倡导作用 [12]。这对我国监狱系统保障服刑人员家属尤其孩子探视服刑父亲的权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5.2. 发挥社会工作者系统介入、精准服务及后期跟进的专业优势
社会工作的服务过程具有介入过程较为系统、服务内容较为精准和后期跟进较为持续的专业优势。研究表明,国外社会工作对服刑人员亲子关系的介入较为系统,内容包括:改善监狱生活环境和设施,对监狱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帮助狱中父亲认识父亲角色与责任,提供高质量的通话机会,倡导和保障儿童探访权等。其次,社会工作的优势还体现在根据需求评估优化服务设计,提供精准服务。例如,长期服刑导致服刑父亲忍受心理压力,儿童成长过程父爱缺失,配偶承受物质和情感压力,社会工作者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情况发展情绪应对机制,进行心理安慰和压力疏导 [7]。第三,社会工作者较为重视项目结束后的跟进服务,巩固服务效果。项目结束后,若缺乏后续支持与跟进,服刑父亲与子女的接触机会将减少,习得的育儿技能随之减弱,正向改变也会停止或逆转 [19]。对社会工作者来说,结案并不意味着工作的完结。为巩固服务对象已有的改变,社会工作者会进行跟踪服务,为服刑人员提供有利于持续改善亲子关系的环境和条件。出狱后,多数刑释人员面临着不被社会接纳的窘境。社会工作者对刑释人员进行跟进服务,帮助刑释人员成功融入家庭和社区 [7]。
国外社会工作者在监狱社会工作中的优势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和社会应用价值。我国监狱系统可以结合国情适当借鉴国外监狱社会工作的实务经验,鼓励和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系统介入、精准服务和持续跟进”的专业优势,更好地为服刑人员提供服务,推动监狱治理体系现代化。
5.3. 维系服刑人员亲子关系需要整合多部门资源
亲子关系的维系需要整个环境系统的良好运行,应整合社会多部门资源。以服刑人员的家属为例,这是一个身体和精神健康问题突出、容易陷入经济贫困、遭受社会排斥和被污名化的群体 [19],但矫正系统难以顾及到家属面临的问题。当一个孩子想在他人面前掩饰父亲服刑这一事实时,显然从心理上还没有接受现实,很难主动寻找学校社工和心理老师,分享自己的焦虑与困境。如果社会支持系统能够注意到孩子面对的挑战与压力,并且有时间和意愿同孩子建立稳固的信任关系,帮助孩子直面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 [9]。通常情况下,公共卫生健康人员、教师、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部门、全科医生也会被纳入社会支持体系中,建立综合协调的合作机制,根据自身专长提供专业服务 [20]。
6. 结束语
服刑是对犯罪人员的惩罚,也是重塑自我的过程。但从亲子关系的角度来看,孩子也遭受到了惩罚,这种惩罚主要体现在同父亲沟通困难、内心产生被遗弃感等。为促进狱中服刑父亲与子女维系良好的亲子关系,西方监狱矫正系统协同社会工作学者和非政府组织从提高父亲角色和责任意识、改善探视空间和氛围、提升通话的频率和质量,以及宣传倡导等方面进行了干预尝试,取得了较好的实务效果,值得我国借鉴。但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工作内容具有本土特色,不能照搬国外社会工作的实务经验,应从实际出发,有取舍地借鉴,充分发挥监狱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为推动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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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篇论文是井冈山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RB1706)。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