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原则及其路径——以特殊群体为例
The Social Benefit Principle and Path of the Development of Fuxin’s Cultural Industry—Taking Special Community as an Example
DOI: 10.12677/ASS.2022.114201, PDF, HTML, XML, 下载: 183  浏览: 280 
作者: 薄 楠, 王 伟, 宋唐龙, 石鹤翾:阜新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辽宁 阜新
关键词: 文化产业社会效益原则特殊群体Cultural Industry Social Benefit Principle Special Community
摘要: 社会效益是指项目实施后为社会所作的贡献,也称外部间接经济效益。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是经济活动给社会带来的收入,而社会成本则是其带来的消耗,两者之差就是社会效益,即经济活动所提供的社会贡献净额。在文化产业发展体系中,遵循社会效益原则,使产业的发展覆盖面全、可持续成为文化产业人当下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论文以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为依据,以社会效益原则问题为切入点,从社会效益原则的内涵及要求、社会效益原则下阜新市文化产业的发展、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原则路径三个角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为社会效益原则下文化产业发展开拓了新的思路,对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进一步开拓全省乃至全国特殊群体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Abstract: Social benefit refers to the contribution made to the society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also known as external indirect economic benefi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s, it is the income that economic activities bring to the society, while the social cost is the consumption it bring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is the social benefit, that is, the net social contribution provided by economic activities. In the development system of cultural industry, 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social benefits, mak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cover all the coverage and sustainable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facing cultural industry personnel.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y in Fuxin city,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rom three angles, namely, the connotation and requirements of the social benefit principle,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y in Fuxin city under the social benefit principle and the path of the social benefit principle of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in Fuxin City. It opens up new idea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y under the principle of social benefits, has important guiding significance for the planning of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also has important reference value for further developing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special community in the whole province and even the whole country.
文章引用:薄楠, 王伟, 宋唐龙, 石鹤翾. 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原则及其路径——以特殊群体为例[J]. 社会科学前沿, 2022, 11(4): 1478-1482.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2.114201

1. 引言

文化产业(Cultural Industry),国外学者多称为“文化工业”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为:可工业化生产,符合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消费者大众化四个特征的产品(如书籍、期刊、微缩出版物、视听制品)及其相关服务,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美国、韩国、墨西哥等国家学者根据各自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有不同的阐述。国内学者分别从“产品及其活动对象”、“服务范围”、“再生品”、“从业人员”等方面提出不同的观点。虽然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国内外学者没有统一的认识,但经过调研发现:满足人民精神需要为目的的文化产业发展前提是统一的、文化产业发展经营的目标为社会效益是确定的。由此可见,文化产业发展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如何遵循社会效益原则是一个重要的命题,怎样解答这一命题是对文化产业人的又一次考验。

2. 社会效益原则的内涵及要求

任何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的因素,社会的集合体是人的集合体,人类创造了社会生活 [2]。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文化产业人的活动,活动是有目的的,有意识的。在发展中各模块相互作用,相互冲突,每一天都是新的,都是运动和变化的,这一客观进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过程的参与者是人,受众者也是人。人在自觉、有意识中感受着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冲突与进步,并在社会效益原则的约束下,促进着文化产业的发展。

社会效益是指项目实施后为社会所作的贡献,也称外部间接经济效益。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是经济活动给社会带来的收入,而社会成本则是其带来的消耗,两者之差就是社会效益,即经济活动所提供的社会贡献净额。效益原理则是指从社会总体利益出发来衡量某种效果和收益。社会效益原则所影响的结果为延迟效益,即人们的行动自由只能在必要的公共利益范围内才得以限制,而这种限制的结果往往在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后才能够发挥出来 [3]。

如何遵循社会效益原则,从公共关系学的角度来看“传播观念”的表现具备了遵循社会效益原则工具的能力。“传播观念”主要表达的是管理者和经营者强烈的传播意识和沟通欲望。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则体现在产业发展对公众进行影响、引导和争取时,在发展经济效益的同时,通过“传播观念”的引导赢得公众的好感、理解和信任。

文化产业的发展是需要善于调节、平衡和统一各种不同关系、不同利益、不同要素的。遵循客观、全面、公正的发展要求和公众利益第一的原则,充分认识到发展中人是决定因素,并熟悉因素所包含的类别,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来保障社会的稳定更是文化产业发展应遵循社会效益原则的基本要求。

现在社会将人类群体划分为普通群体和特殊群体两类,普通群体与特殊群体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态度、认知、感受、获益度是不同的。文化产业工作者应该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的谋划来保障文化产业发展涉及的受众群体全覆盖、无死角。应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视角,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因素,为特殊群体创造参与的平台,完善特殊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缩小特殊群体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

3. 社会效益原则下阜新市文化产业的发展

3.1. 社会效益原则保障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为特殊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根据文化部门或文化产业行业供给方式以及当前现实的文化管理体制,文化产业可分为大众传媒、表演艺术、娱乐、公益性、群众性五种类型 [4]。其所有类别的发展都影响和牵动着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和文化发展。如千手观音(聋哑人表演艺术)、张海迪(残疾人作者)、残疾人图书馆(公益文化服务)等在平等、共享的社会氛围中展示了特殊群体的能力或使用着国家为特殊群体提供的服务平台。在遵循社会效益原则下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在最大可能利用文化资源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关注特殊群体的文化产业发展进程,多年来培养大量聋哑人玛瑙雕刻师工作在阜新世界玛瑙之都的玛瑙工艺品雕刻的技术岗位上,提高了聋哑特殊群体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使特殊群体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获得认可、理解和尊重,成为文化产业的参与者和创造者,为社会发展创造新的经济价值。

3.2. 社会效益原则保障阜新文化产业发展的覆盖面

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在保证社会发展制度的贯彻和产业发展程序公平的前提下,关注文化产业发展下社会效益指标中的人口素质指标体系要求,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保障所涉猎的人群不会因为自身因素出现的诸多问题而耿耿于怀,使特殊群体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中没有强烈的弱势心态。在社会效益原则的规范下,阜新文化产业人充分认知“特殊”这社会学概念,不以“感觉”来划分。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对特殊的判断,建立在一个相对客观、统一的标准下。在“特殊感”蔓延之下,阜新文化产业人把“特殊”还原成社会属性,不强化其心理属性,并用科学的手段避免在主观判断、忽略或排斥等问题下出现的认识缺失;避免产业发展短板和不稳定社会因素,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5]。

近几年随着文旅改革的步伐,阜新市在“文化兴市”的战略构想下,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将阜新市篮球、敖包、蒙医蒙药、玛瑙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推向全国。在央视等主流媒体报道、阜新玛瑙文旅商务节、阜新市敖包文化节、中国篮球城、辽宁省政协“阜新发展蒙医蒙药产业”专题调研等系列工作的积极促进下,使阜新文化品牌正在蓬勃的转换为生产力,使先进文化就是生产力这一理论,进一步得到证实。随着阜新市主流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阜新市特殊群体文化产业也如雨后春笋般悄然而生蜗牛艺术团表演(艺术文化类)、残疾人阅览室(公益文化服务类)、“同心·悦读之和星星的孩子一起阅读”(公益文化服务类)等文化项目的开展为阜新市特殊群体文化产业的发展种下了棵棵新芽,保障了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覆盖面。

4. 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原则的路径

关注特殊群体文化产业发展,是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诉求。效益本质上是效果与效率的比较,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就是文化使命完成的社会责任担当与效果的效率比 [6]。产业发展可持续、社会效益需求得以满足是文化产业发展正确的方向。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应在主流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社会需求,在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保障阜新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在社会效益原则的约束下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需求与矛盾,才是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原则的有效路径。

4.1. 完善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治理能力

文化产业振兴是党十七大提出的一项文化规划,以调结构、扩内需、增就业、推发展为目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的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在不断的加快,文化贸易逆差逐渐缩小,阜新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层,文化产业发展在遵循社会效益原则下更应该完善产业的治理能力,将分散的产业模块聚集,剥离出产业发展的中心轴,以中心轴为基点,向各个方向不断挖掘。

形成向上发展的力,在产业内部向上晋升。明确产业发展要提升的地方,是管理的理念还是实战的经验,然后对此做一个系统的规划,各个击破。向内发展,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更关注人才的培养。向业内顶尖层次看齐,创新产业技术,走出去、请进来与同行人切磋交流,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水平。向左右发展,将文化产业的职能转换。在原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吸取其他产业发展的理念,做到敢融合、肯融合、能融合,使产业发展更加迅速。向外发展,寻求产业外的创新点。将目前已经做好的产业稳固住后,拓展兴趣领域,寻求与文化产业相契合的创新点,打造文化产业的第二副业。

4.2. 明确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社会效益指标细化要求

社会效益指标的细化是对社会效益原则下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的设计和组织运行的重要考量。如果说文化产业的发展依赖于物质开发成果,社会效益则更依赖于精神层和管理层。社会保障、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社会环境四大指标的系数可清晰的展示出文化产业发展所遵循社会效益原则的成果。

确定文化产业发展下采取了哪些措施为社会成员特别是特殊群体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出贡献,尤其是是在产业发展下为疾病、生育、年老、失业等状况下的救济、补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 [7]。确定在文化产业发展下人口素质有哪些改善,通过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和公民素质三个方面来决定文化产业发展人力资源竞争力的最基本因素。确定文化产业发展下生活质量的量化指标,包括文化产业发展下居住水平、信息化水平、交通水平和环境质量水平等(这系列量化指标的选取应避免与经济指标的重复,应以公共的或国家强制性的质量为标准)。确定文化产业发展下社会环境的改变,通过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两个方面入手评价文化产业发展中社会效益原则评价转化的效果。

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原则是产业发展的戒尺,阜新市文化产业发展在完善治理能力的同时通过社会效益指标的度量展现产业发展对社会的贡献,可保障产业发展的可持续和社会效益需求的双重要求。由于论文作者理论根底不深,所以仅能站在实际工作层面,并且抽取一个相对特殊的角度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原则进行论述。因此论文的缺憾和不足之处显而易见,尤其是文化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原则路径的具体策略提出方面更是如此。论文作者希望能够通过研究分析,对阜新市乃至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提供有借鉴价值的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张学本. 城市文化产业研究[M]. 沈阳: 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1: 1-15.
[2] 束亚弟, 张敏. 公共关系学[M].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9: 1-15.
[3] 高学栋. 企业公关社会效益原则[J]. 山东医科大学学报, 1998(2): 58-60.
[4] 周建新, 胡鹏林. 中国文化产业研究2020年度学术报告[J].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 38(1): 54-66.
[5] 徐光木. 还原“弱势”的社会属性[EB/OL]. 人民日报. https://news.sina.com.cn/pl/2010-12-06/142421590068.shtml, 2010-12-06.
[6] 周松峰. 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原则及其实践路径[J].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1): 52-56.
[7] 孙玉琴, 徐富海.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改革发展学者谈——第十届社会保障国际论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分论坛综述[J]. 中国民政, 2014(10):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