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祖父辈联合教养幼儿的问题与对策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Joint Parenting between Grandparents and Parents in Rural Families
DOI: 10.12677/ASS.2022.115252, PDF, HTML, XML, 下载: 273  浏览: 513 
作者: 付 瑜, 姬元里:山西师范大学,山西 太原
关键词: 联合教养农村家庭托育United Upbringing Rural Family Childcare
摘要: 农村家庭教育质量关乎儿童未来发展。在祖辈和父辈联合教养成为目前农村家庭普遍的教养模式背景下,如何借助两代人力量托举起下一代成长,便成为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通过对农村家庭0~3岁幼儿联合教养的调研后,发现其中存在着祖父辈教养责任边界模糊、教养观念冲突、祖辈身心受困的问题,而这并不符合科学主张的联合教养规范。因此,结合主客观原因分析,本文建议从加强家庭联合教养的第一阵地责任,构建国家托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全社会形成协同育儿机制的角度入手,来提高农村家庭联合教养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rural family education is related to children’s future development. In the case that the joint upbringing of grandparents and parents has become a common upbringing mode of rural families, how to use the strength of two generations to support the growth of the next generation has become a problem worthy of study. After investigating the joint education of 0~3-year-old children in rural families, it is found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the fuzzy boundary of parenting responsibility of grandparents, the conflicts of parenting ideas and the hard situation that grandparents face in body and mind, which do not conform to the joint education norms advocated by science. Therefore, combined with the analysis of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reasons, this paper propose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rural family joint education and realize children’s good develop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rengthening the first position responsibility of family joint education, constructing the national childcare and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 system, and guiding the whole society to form a collaborative childcare mechanism.
文章引用:付瑜, 姬元里. 农村祖父辈联合教养幼儿的问题与对策[J]. 社会科学前沿, 2022, 11(5): 1843-1848.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2.115252

1. 问题提出

联合教养是指祖辈和父辈一同养育孩子的教养模式。祖辈主要协助父辈教养孩子,或在孩子父辈外出时履行照顾和教育孩子的责任 [1],它的特点是祖孙三代共同居住在一起,且孩子的饮食起居和教育由祖辈和父辈共同承担。祖辈与父辈联合教养的模式既是我国传统养育文化的产物,也是现代家庭基于整体利益考虑下的选择。

据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在2017年针对全国祖辈参与家庭教养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 [2],联合教养已经成为我国家庭中祖父母参与教养的主要抚养模式。这份报告还特别指出“单一祖辈教养,父辈基本不参与教养”模式下成长的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最差,问题行为也最多,换言之,祖辈与父辈所承担的教养角色和采用的教养方式共同影响和塑造着儿童的身心发展。因此报告最后得出结论:父辈为主、祖辈为辅的联合教养方式最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这一主张在2019年教育部、全国妇联等九部门颁布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试行)》中也得到了回应:在0~3岁儿童的家庭教育中要重视发挥家庭各成员角色的作用,了解父辈祖辈联合教养的正面价值,适度发挥祖辈参与的作用。

结合农村0~3岁儿童的联合教养现实来看,年轻父母不“亲自养育”而“隔代抚育”,有条件而不教,甚至事事依赖祖辈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其中既有农村家庭文化资本处于弱势地位,家庭教育常常让位于生计需要,以及农村托育服务不完善等的客观原因,也有年轻父母亲自养育意识不强,缺乏科学的联合教养知识与能力的主观原因。因此,在看待农村0~3岁儿童联合教养时上,我们不仅要看到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还应该客观分析其背后的问题与原因,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2. 联合教养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2.1. 合理性:血缘传统,代际互助

中国自古就有重视血亲观念的传统,在处理家庭伦理关系上,尤为强调义务为本,互为牺牲的利他精神。出于这种观念,祖辈将孙辈视为自己血脉的传承,把照料幼儿看做天经地义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祖父辈联合教养,其实是两代人基于经济利益交换考量的选择。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祖辈来说,很大程度上其老年生活费会由子女提供为主。从这个意义上讲,祖辈照顾孙辈是为了自己老年期的经济安全,为了将来能更可靠地依赖子辈养老 [3]。进一步来讲,心理学研究证实这种联合教养模式形成之后,会对祖父辈双方产生一定的积极效应。于祖辈而言,享受天伦之乐,照顾孙辈可以增加他们的幸福感和责任感,缓解孤独感,提升他们的自我价值感;于父辈而言,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祖辈参与教养可以帮助自己平衡家庭和工作的关系,有利于父辈在工作上发挥出色。总之,祖父辈联合教养既可以弥补父辈育儿经验不足,发挥两代人的智慧,给幼儿提供更好的生活照料和心理关怀,又可以密切家庭内部关系,是当下农村家庭的普遍教养模式。

2.2. 必要性:农村托育体系不健全

0~3岁是婴幼儿成长发展的关键阶段,高质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对未来国民素质整体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调查显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超4700万,每年有高达1500万以上的新生儿,全国入托率仅5%左右 [4]。一方面是因为社会上的托育机构和托育资源极为短缺,托育需求与托育供给之间缺口相当大,使得有托育需求的家长有条件而“无门”入托,尤其在入托需求巨大的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托育机构均极为匮乏;另一方面,我国托育服务底子较薄、起步晚、政策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托育贵、托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存在 [5]。尽管国家在2019年颁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开始着手建设多元化、多样化、广覆盖的托育服务体系,但这些政策和措施尚未周延,短期内无法大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托育服务的需求。这决定了在农村地区祖辈和父辈联合教养的模式将继续发挥作用。

3. 联合教养中的问题

不在双方主观意愿一致和托育体系尚不健全的客观现实下,促成了农村家庭祖辈和父辈联合育儿的教养模式。对于农村年轻父母来说,重要的不是要不要与祖辈联合育儿,而是如何规范教养,提高育儿质量。在新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就明确建议,“家长应该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协助父母实施家庭教育” [6],但结合研究者对家乡0~3岁儿童联合教养的调研情况来看,大多数农村家庭的联合教养现实并不符合上述规范。

3.1. 责任边界模糊

已有研究表明,父辈为主祖辈为辅的联合教养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最高,且父母亲自教养能够对儿童的身心发展产生持久影响,有助于培养孩子的安全感和自信心,单一的祖辈教养或过度教养会阻碍幼儿心理健康发育 [7]。因此,科学的联合教养主张由父辈承担育儿第一责任人的角色,而祖辈则是辅助者和协助者。但对于农村家庭来说,父辈常常因工作繁忙,奔波生计,而无暇顾及教养幼儿,使得祖辈高度参与到幼儿教养中,既管生活照料也管行为规范。不仅如此,祖辈长时间参与教养,反而使父辈主动教养子女的意识下降,养成了凡事都依赖祖辈的习惯。即便有闲暇,也只顾自己享乐,不愿抽出时间亲自陪伴子女,忘却了自己才是教养子女的第一责任人,最终造成祖辈过度参与,父辈不愿参与的恶性循环。虽然是联合教养,但并不意味着父辈就可以完全忽视自己本该承担的教养责任,使联合教养变成祖辈的“独角戏”。

3.2. 观念冲突

祖辈和父辈由于受教育程度、文化水平和生活经历等方面不同,导致双方在育儿理念、方式和能力上存在差异。比如“隔代宠”现象,祖辈对孩子过分关注,不分情况就满足孩子的要求,不让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祖辈出于孩子安全的考虑对其过度保护,阻止幼儿有意义的探索行为,结果反而导致孩子缺乏独立性,依赖心理和受挫力差。再者农村祖辈多将教养重点放在“吃饱穿暖不生病”上,忽视孩子在这一关键阶段的智力发育和情感支持需要。而父辈受到现代育儿观的影响,会允许幼儿积极探索或可能冒险的行为,也更关注与幼儿的情感交流。此外在获取育儿知识的渠道上,两代人也存在差异。虽然他们都主要从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家长间交流来获得,但祖辈的获取渠道相对封闭,多由家庭内部经验积累和传递获得,对新育儿理念的接受程度普遍不高 [8]。观念上的冲突本无可厚非,祖辈和父辈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但如果双方长期无法在教养孩子时达成共识,又缺乏有效沟通,或形成祖辈被动无改变,父辈表面顺从的局面,结果很容易造成家庭关系紧张,不利于被迫“夹在中间的幼儿”心理健康发展。

3.3. 祖辈之困

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照料孙子女会给他们带来多重角色负担,造成照料与其他工作(如种田、侍奉自己上一代)的潜在冲突,给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带来负面影响 [9]。一方面祖辈年龄大行动缓慢,而三岁前幼儿活泼好动,尤其是会行走之后,活动范围扩大,他们对周围事物充满好奇,祖辈要时刻保持高度注意,以防幼儿出现安全事故,无形中增加了祖辈的精神负担,带来身心上的双重疲惫;另一方面照顾幼儿需要祖辈长时间付出,也使祖辈根本没有闲暇来满足自己的娱乐需求、社交需求和自我成就需求等,他们被“困”在照顾孙辈的责任中 [10]。即使这样,那些只“负责挣钱养家的父辈”还常常忽视祖辈家长抚育孩子时付出的辛苦,这类家长既不尽责又任意评判甚至埋怨祖辈,使祖辈的困境“雪上加霜”。

4. 提升联合教养能力的策略

针对如何解决上述农村家庭联合教养中出现的问题,本文认为提高家庭联合教养能力是关键,获得国家政策保障是后盾,接受社会协同支持是条件。只有家庭内部成员首先主动作为,并配合国家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托育服务,再借助社会多方力量支持,才能促进农村家庭联合教养的规范化、科学化,助推儿童健康成长。

4.1. 家庭是联合教养的第一阵地

4.1.1. 树立父母是教养第一人的责任意识

祖辈和父辈要理清在教养过程中各自应负的责任。父母应当加强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在家庭教养中承担主要责任,可以依靠祖辈但不能过度依赖。祖辈也不要过度替代、包办父辈的角色,而应该发挥辅助作用,为幼儿创造与父辈接触的机会,提醒父辈承担起教养幼儿的首要责任。关键是父辈要避免当“甩手掌柜”,在休息之余主动承担责任,提高教养质量。父辈首先应以身作则,幼儿具有很强的模仿学习能力,尤其与他们亲近的父辈更容易成为被模仿对象,因此父辈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到言行一致,用正确的方法和态度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其次要提高陪伴质量。许多家长认为陪伴就是在身边陪着孩子,看着孩子玩、看着孩子看电视、给孩子讲故事等,殊不知这样的陪伴只是一种形式上的陪伴。最好的陪伴是和孩子一块做他喜欢的事情,在陪伴过程中对孩子事事有回应,与孩子进行互动交流,注意倾听孩子内心的声音。同时父母还要特别注意陪伴时的情绪状态,营造一种轻松愉快的陪伴氛围,这样的陪伴才是真正的陪伴。

4.1.2. 祖父辈协作促进幼儿发展

父辈和祖辈应该发挥各自优势,就幼儿发展达成一致的教育观,共同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父辈的优势在于思维活跃,对最新的育儿理念接受程度高,文化水平也高于祖辈,因此可以承担幼儿文化学习、兴趣培养和个性发展的教育职责 [11];而祖辈生活阅历丰富,料理家务娴熟,因此可以主要负责孩子的饮食起居等。但这并不是将教养分离,而是根据祖辈和父辈在教养方面的优劣进行互补,在各自的角色定位中各司其职,互相不过多干预。祖辈丰富的育儿经验和父辈科学的教养知识相结合,双方优势互补形成一种合作关系,才能提高联合教养质量。在产生教养冲突时,父辈要理解和接纳,主动与祖辈沟通协商,将科学的教养知识分享给祖辈,将冲突当作双方的学习机会 [12]。比如通过召开家庭会议,对孩子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并讨论孩子当前出现的问题,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尽量做到教育步调一致,形成以父辈为主祖辈为辅的教养模式。

4.2. 国家支持是联合教养的保障

4.2.1. 加强农村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

国家政策支持是提高农村联合教养质量的坚强后盾。政府应当首先重视农村地区的托育服务需求,建立针对当地的托育服务政策和服务标准,为已有托育机构提供税收优惠、人员标准化培训等支持,激发托育市场活力,鼓励专业力量参与农村托育事业,建立一批普惠而有质量的托幼机构;此外,政府还应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等组织,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农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帮助其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增强其亲自养育、主动养育的意识。

4.2.2. 祖辈托育纳入公共服务政策

农村祖辈作为托育的重要资源,由他们参与幼儿教养可以弥补农村托育服务资源短缺问题。因此国家可以考虑将祖辈参与幼儿教养纳入公共政策当中,为他们提供合理的制度安排,肯定祖辈在幼儿教养中的价值,保障他们的权利。面对祖辈在教养幼儿过程中出现的教养知识不足和身心健康问题,政府可以考虑在社区建立祖辈教养支持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育儿知识讲座以弥补育儿知识不足,同时为他们提供医疗保健和压力疏导的服务,关注祖辈在教养过程中出现的身心健康问题,在提高教养能力的同时也充实他们的生活。

4.3. 社会协同是联合教养的支撑

在农村地区,许多家庭意识不到亲自养育对孩子发展的重要性。因此首先要通过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向家庭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父母的亲自教养意识。其次,社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借助基金会、慈善机构的力量,在农村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培训专业人员为家庭提供具有针对性多样化的早教服务,帮助家庭获得科学的教养知识,提升家庭教养能力 [13]。当父辈和祖辈产生教养冲突时,可以帮助调解,在全社区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最后,学校要发挥在家庭教育中的协同作用,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需求,邀请专业人员向祖辈和父辈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通过多方联动,在社会全体的齐心协力下不断提高祖父辈联合教养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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