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社会科学研究当中,社会生活中的诸多普通现象常会被人无意忽略。但是,正如汉娜·阿伦特所说“任何关心历史和政治的人,都不可能对暴力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毫无知觉,但是人们很少重视暴力并给予特殊考虑。” [1] 面对暴力,我们常常熟悉又陌生。我们现代社会充斥各类暴力,宏大如国家战争,微小如言语龃龉,以致常常容易跌入“暴力隧道”。长久以来,我们对于“宏观暴力”研究较多,而“微型暴力”却知之甚少。关于暴力我们并没有“万金油答案”,唯一的途径只有不断探索它、解码它和理解它。
2. 视角:多学科的研究
历史学者对于历史长河中的暴力现象一向保持着较高的关注度。因为,如果将暴力简单分为宏观和微观层面,可以发现大量的著作都在谈论“战争”、“暴动”、“武装”、“革命”和“运动”等暴力的“宏大叙事”。以往对于暴力“微观叙事”研究成果虽然数量较少,却影响巨大。近年来微观著作越来越多,蔚然成风。
巫仁恕搜集了明清时期的大量“集体行动”(民变)案件,将明清两朝“集体行动”的数量、类型、规模、分布、领导群体和行动模式进行量化分析,并采用新文化史和社会学方法分析文化信仰、群众心态和社会结构,并认为传统民变模式在20世纪得到部分延续 [2]。孔飞力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 [3] 和《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 [4] 两本著作代表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前著是“大切口”,主要探讨太平天国运动对于晚清社会结构从大到小的冲击,也关注到地方武装化对社会暴力产生深远影响;后著是“小创面”,主要探讨地方性事件和政治整合的联动,民众对于“异端”的虐杀暴力和帝王整肃官僚系统的政治暴力构成两种视角。对于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暴力的极端产物——义和团,周锡瑞和狄德满都试图从区域性分析义和团起源。周锡瑞从社会文化分析,发现鲁西北地区的宗教观念、社戏和民谣中的暴力因素对于民众暴力观念具有形塑作用;狄德满从地缘社会结构分析,认为鲁西南地区长期存在的派系冲突、盗匪和教门斗争等暴力事件,再加上基督教介入和官府高压极易诱发大规模暴力事件。萧公权借助“莠民”分析乡村暴力,并分为斗争、暴动、盗匪和造反四类。琐碎的水权争夺和主客矛盾,在社会民生凋敝和政府措置失当时,常演变为暴动和造反,从而急剧加重地方匪化和军事化 [5]。
对于民国时期区域暴力的研究,罗威廉和王笛都有重要论述。罗威廉的《红雨:一个中国县域七个世纪的暴力史》 [6] 用长时段的理论展现从元朝末年到抗战时期,湖北麻城地区的重要的暴力事件。进而发现无论是在内部冲突还是外部对抗中,麻城有着非常明显的暴力文化传统。并指出地理环境、政治文化、社会结构和文化记忆等方面对区域暴力文化的延续具有重要作用。王笛在《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 [7] 中采用“短时段”的研究方法,从一件杀人案铺展出袍哥组织的社会面貌。“杀人”作为一种极端的暴力形式,王笛对于“袍哥杀女”案件的深描是成功的,流畅的历史叙事、细腻的情绪描写和准确的环境铺陈给人强烈的“现场浸入感”。此外,两位学者的早期著作都曾关注过城市内部的暴力现象,但是罗威廉对于汉口地方暴力事件的描写偏向于“区域—城市”模式,即汉口“自下而上”的城市自治具有排他性,在保护汉口城市的同时排斥其他政治经济力量的介入。王笛对于成都暴力事件的描写偏向于“乡镇—街头”模式,成都的城市自治是精英和官方联合形成的,较多市民之间“平级冲突”,而非官民冲突。两者对于城市暴力的研究侧重正好形成互补,区域内外的暴力和群体内外的暴力是城市暴力的两面体,基本从空间领域和人际差异囊括城市暴力类型。
关于城市社会暴力史研究成果也较为丰硕,以重庆为例。邱澎生以清代前期巴县船运业中纠纷为例,分析地方政府法规和民间组织帮规之间的调适,同时展现船帮械斗、水手斗殴和士绅调停等社会面相。梁勇指出明清之际迁入四川的移民宗族系统和社会组织,这种移民文化的群体意识和历史记忆不断传承。面对社会摩擦,移民更习惯用血缘关系(家族)和业缘关系(经济联系)解决矛盾,而非政府和法律。谯珊关注清代时期重庆城市的精英组织,她指出虽然地方精英仍旧受到官方势力的掌控,但是地方精英依靠组织化的系统和官府达成某种“默契”,并服务于重庆城市管理 [8]。梁勇和谯珊都肯定了精英组织在清代重庆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这种精英“默契”作用的延续,为理解抗战时期的暴力冲突提供一种移民文化视角。张瑾从现代理论入手,探讨重庆20至30年代的现代化,认为“上海模式”影响不如刘湘军政府强力介入 [9]。进而发现“军—绅合作关系”之下的军人文化(暴力成瘾和枪支依赖)膨胀对于城市现代化的阻碍作用。赵清关注四川地区“袍—匪合作关系”,在对袍哥进行历史梳理的同时,并分析了近代以来袍哥在政界和军界的渗透作用及其影响。张瑾和赵清的研究视角也具有互补性,上层军人暴力文化和下层袍哥暴力文化有差异也有合作。在巴县档案的利用上,周琳进行历史社会学深描,对于巴县脚夫群体“殴斗”和“牙官制”商业纠纷论述视角独特。
社会暴力史中的心态与文本成为新颖的视角。在暴力心态研究中,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对于群体心态的研究是开拓性的,不同于赞论高扬,勒庞反思群体心态的复杂多变,并用冷峻笔力描写群体阴暗晦涩 [10]。张朋园在探讨近代湖南人性格时,分析血缘论和环境论的作用,阐明近代湘军崛起和偶像崇拜的影响,指出湖南人强悍的性格可以发生建设作用,也可以发挥破坏作用。乐正从思想系统、行为系统和环境系统,综合分析重商思潮和中西交汇背景中上海都市人的社会心态变迁。尤其对于消费文化下的人格物化和都市伦理背驰,以及移民进入都市后社会心态变异均分析十分独到。关于档案中的暴力,刘铮云利用大量清代内阁档案,使用量化方法分析“冲繁疲难”、会党分布和人口状况。同时,对于清朝四川地区的“啯噜”组织、城乡商业流动和日常生活伦理进行展示。关于暴力文本的解读,柯文和戴维斯贡献巨大。柯文从“事件、经历和神话”指出“义和团”符号与其暴力行为被不断的建构与重构的历程;戴维斯利用“求赦书”档案分析犯罪者期盼赦免,于是对自己罪行的进行解构和重构过程,展现出别样的暴力叙事。
在历史学之外,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对于社会暴力的探讨更是经久不衰。恩格斯曾举出鲁滨逊和“星期五”的例子,指出应该运用革命暴力对抗反革命暴力,肯定暴力在历史进程中的推动力。阿伦特的观点与恩格斯不同,她对当中的“权力–暴力”关系持批判态度,认为两者彼长出现暴力诱惑,指出“无人统治”下政府绝对暴力的泛化危险。社会学视角下,查尔斯·蒂利的名著《集体暴力的政治》 [11] 梳理了集体暴力的种类和变化,并分析了集体暴力发生和变化的机制与过程。兰道尔·柯林斯指出虽然我们的社会充斥暴力,但是暴力其实是很难发生的,他运用微观社会学分析多样化暴力(冲突性紧张),指出情绪浸润和社会场景对于诱发暴力危险性 [12]。斯提芬·平克梳理了从史前时代到现代社会,发现人类的暴力在不可置疑的下降,人性中五种暴力心魔的衰减和五种善良天使壮大对于人类减少暴力意义重大 [13]。戈夫曼使用“拟剧理论”,分析区域、关系和人格对于“越轨行为”的作用,同柯林斯一样,戈夫曼也注意到“观众”对于暴力行为的直接或间接作用。怀特利用社会学实地考察,分析街角社会结构异化和政治牵绊对街区暴力泛化的深远影响。安德森对于美国市中心的黑人的“街头做派”进行民族志的调查,指出街头文化在引诱暴力行为的同时,也通过言谈举止和“体面人物”间接遏制暴力 [14]。
应星 [15] 采用历史社会学分析社会抗争政治中的官民冲突,其中的社会事件学分析法极具参考价值。而且,其分析案例大多来自于川东库区,事件的高度相似、区域的大致重合以及时间的文化叠加都在说明这里延续着“抗争的气”。伯恩斯坦对五位重要思想家的暴力观点进行谱系梳理及批评,指出“暴力–权力”的两难处境以及宗教暴力的模棱两可,进而指出暴力评价的多重掣肘。王德威采用文学史研究法探讨中国古代的“暴力叙述”,由于史料多为司法档案材料,其中不同对象的呈文、口供和审讯单都是对暴力事件的一次次“文学化”的建构、解构和重构。田海从宗教史的方法探讨宗教文化中“暴力”观念及其宗教行为,这对于分析晚清反洋教斗争和袍哥群体的暴力行为具有参考意义 [16]。
3. 理论:研究方法的讨论
社会暴力史不同于战争史研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要求研究方法的多样性。“经济决定论—阶级分析法”有着较强的影响力,却不足以完整阐释“地方性知识”中的暴力机制,更无法解释暴力文化延续与变异的轨迹。因为暴力并非总是经济的和阶级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耦合同样具有重要影响。
在近年来的社会暴力研究中越来越多呈现新文化史方法。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文化史就是一场“史学革命”。新文化史批判“旧社会史”的经济决定性和“非人格化”特点,呼吁回归社会日常经验;同时批判“旧文化史”的文化上层观和文化整体论,认为文化是分层的和多元的。新文化史是一种更为开放的史学研究方法,主要体现在两点:视野扩展和方法扩展。视野扩展表现在对于下层的关注,相较于“自上而下”的社会史结构性铺展,“自下而上”的新文化史叙事更加温情脉脉。日常生活也是历史,也需要被记录,史家记叙并非一定要有雄心壮志。王笛认为“以小见大”固然值得赞赏,“以小见小”也未尝不可 [17]。方法扩展层面,彼得·伯克曾总结新文化史的五个重要特征:文化建构、语言、历史人类学、微观史学以及历史叙述 [18]。这五个特点即是方法突破:“新文化史从人类学(尤其是文化人类学)获得了文化的概念、研究的视野和解释的手段,从文学理论、语言学和符号学那里得到了分析的武器,又从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等后现代思潮中学会了批判的态度。” [19] 其中,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是“深描”方法和权力分析。因为单个社会暴力事件资料的单薄,这就需要借助吉尔兹的“深描”法,将“象征”(symbol)的结构进行无限分层的深入描述 [20]。分析“官民冲突型”和“权威内部型”借鉴福柯的规训权力观,分析“民众内部型”借鉴布迪厄的资本权力观。
暴力可以量化吗?对于这个问题,计量史学给予了回应,而且这个回应受到社会学的认可。柯林斯、平克和巫仁恕的著作给出了答案。在资料相对完整的前提下,对于暴力是可以进行量化分析的。夏静就曾充分利用黄册、刑科及《清实录》的凶杀案探讨清朝社会暴力脉络和省域特性 [21]。结合档案资料和部分报纸、回忆录和文史资料,在材料相对集中基础上进行量化分析。不过,这种模式有利有弊,时间集中可以窥测每年的斗殴数量,但是关键年份的影响往往巨大,于是在史料呈现的时间划段使得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暴力事件呈现潮起潮落。对于地点的量化在于观察斗殴的“区域分际”和“场域特性”。不同的地域文化下,暴力事件的空间差异往往是不同的,尤其是在近代市民社会发展和战时因素的堆叠下,使得很多公共空间更容易成为社会暴力的汇聚地。对于人物的量化分析可以发现很多传统认知上的“悖论”,一些传统意义上的暴力释放着袍者,例如袍哥极少参与街头斗殴,工人和学生往往是街头斗殴的主要人员,警察和士兵关系并不和谐,警察经常成为社会暴力的对象。因此,从时间、地点和人物的街头斗殴量化可以更为准确的进行历史比较和场景深描。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全息的“片段式深描”有时段特性,也有历史惯性。撷取“历史的浪花”时,要注意到这个全息元包含那个时代的整体(部分)信息,需要将全息元和全息体联动观察 [22],更不能因为浪花的绚烂(具体而微)的统计忽视单个斗殴事件背后的历史变迁主流。
西方学科化的社会学正式引入中国是在20世纪初。我国历史社会学的兴起较晚,但是发展迅猛,并涌现大量优秀著作。历史社会学成为一门新的学科,在跨学科视域下,多元方法和多维素材日益融合。应星曾经总结出历史社会学方法:长时段构建理论模型、宏观比较历史分析和事件社会学。重庆暴力主义的文化积淀和区域分野可以借鉴前两种方法。事件社会学分析法是历史社会学中较为成熟的一种方法,对于重庆斗殴研究则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事件社会学分析法可以较为完整的展现出预先存在的结构条件、时机性的条件以及带偶变性的行动策略。这样就将人放置于“预先存在的结构和局势当中,结构、局势和事件也因此结合在一个多重的起因世界中”。在此前提下处理斗殴案件时可以尽量避免事件化叙事的繁杂和“脱轨”。事件社会学在使用中的优点在于将社会理论淡化甚至消隐,而将“分析锋芒完全隐身在复杂而细微的历史叙事之中” [23]。这种方法将社会学异质性场景分析和历史学因果性事件叙事相结合,在丰富事件层级的同时妥帖进行历史事件“深描”。
历史人类学方法不同于早期的“民族志”研究,并非单纯注重新颖的文化现象和人类学事物。漫步街道小巷,感悟“城即史料”。其实,城市研究的材料可以划分为“硬性史料”和“软性史料”;前者泛指历史典籍、照片录音和建筑遗址等“可见史料”,后者泛指文化语言、风俗习惯和群体性格等“可感史料”。这一构想的重心在后者,即“可感史料”,这个观点的背后需要有文化的延续性作为支撑。然而,对于文化延续性这类“不证自明”的观点往往难以论证,因为这类“物质”融入个人之后便“不再具有个性”,它太过普通和熟悉,反而难以成为理由说服他人。不过,这是对大多数同文化圈人所言,如果圈外人进入其中往往能够发现“新意”:语音语调、饮食习惯、生活节奏等等。这种方法带有的现场感受和情绪浸润,绝非“文献中的田野”可以媲美 [24]。
区域史研究方法从空间上提供视角。区域史研究中的“区域”应该是海纳百川的平台,而非故步自封的藩篱。从“地方史”到“区域史”的变化,反映史学研究中削减央地意识下的政治牵连,更加重视区域历史的个性和跌宕起伏,历史的多元复线发展得到尊重认可。然而,时空规定和视野收束使得地方个性凸显的同时,也容易在“乱花迷眼”的地方性中流于破碎。过度的极端往往牵强而且浅薄,过多的琐碎常常无益整体研究。中国史学的“碎片”还不够多,暂可不用担忧,但是如何探寻其中“通性”避免消极影响却是必须面对的问题 [25]。由此,区域史研究的方法意义显现。“有所法而后能,有所变而后大”,区域史研究学法各种优势,进而转化为自身特性,而显得生机盎然。所以,区域史的研究方法论类似统摄法,区域研究不应该用空间消解时间凸显空间个性,而应该用开放的心态接纳更多方法探讨区域的深度与厚度。区域史研究的方法是开放的,结构功能方法可使脉络铺陈、量化研究可以看清流变、新文化史方法可深入结构背后共情通感、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介入可将地方性拆分缕析等等。区域史研究的核心方法论在于其开放的观念,区域史研究没有固定化和模式化的策略,区域史研究的方法论是一种“方法之方法”,可谓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史无定法”和“法无定式”。如果说区域空间是绝对的,那么区域方法则是相对的,正是由于区域史研究中的方法论开放,以开放审视多元,才可以在展现地方多元时不至于枝蔓芜杂。
4. 反思:研究再思考
中国近代的历史进程中充斥各种暴力形式,但是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暴力史的研究存在三个明显忽视。首先是无意识的时段忽视。近代以来,从来不乏宏大的历史事件。在高度关注特定时段的同时,必然相对忽视其他时段。学界对抗日战争时期的关注明显高于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段的研究又侧重前半段军事行动,忽视后半段社会历史变迁。其次是视差造成的群体忽视。在宏大战争的笼罩下,更多关注于前方军事暴力,忽视后方社会暴力。同军政群体相比,社会下层关注度明显具有“边缘化”。但是,这类群体是战时暴力的重要受众,研究张力同样巨大。根据社会结构分层分析,以此理解社会维度变化。最后是被边缘的文化忽视。关于暴力和冲突,更多从政治阶级观念和经济利益联系维度探究。但是,暴力光谱底色中化浸润意义重大。地方文化中长久以来的暴力传统,加之战时近代以来各个区域文化传统滋养,使得区域社会出现大量暴力事件。尤其是在抗战之后,在外部敌人退出时暴力明目张胆进入街头,这些暴力事件还沾染些许意识形态层面的争夺。
对于近代以来社会暴力的时段、地区和群体差异,需要展示社会高压背景下的暴力的多维面相,阐述地方文化中的暴力结构、时代动荡下的社会生态以及历史潜流里的暴力诱惑。首先注重分析暴力结构和社会结构。近代社会结构明显异化,杂糅中西文化冲突、城镇武装泛滥和军事体制等因素。使得地域暴力事件,常常掺杂着反洋教斗争、地方匪化、社会军事化、抗战民族主义等等。社会结构可以从生活水平、人口结构和伦理关系维度剖析,理解区域社会生态。其次使用计量史学方法,对区域暴力事件进行量化。时间量化分析社会暴力的时段差异,以时间界限比较分析暴力事件数量、原因和规模,分析暴力事件中“暴力–权力”关系。地点量化以地域划分入手,分析社会暴力背后的空间差异,对高发场域量化分析。群体量化对象包括施暴者和受暴者,斗殴施暴者高发群体为危险的工人、暴戾的军警和激进的学生。在“暴力互动链条”中这三类群体往往也可能同时既是施暴者,也是受暴者。其次,对社会暴力进行分层,依据当时社会情况,采用综合分析方法展现社会暴力中典型的政治权力争夺、经济利益关系和文化认知冲突事件。再次,注重社会暴力心态的研究。宏观层面从精英的视角入手,以个案为例分析集体暴力背后的复杂心态和社会舆论导向。中观层面从“官民关系”的视角阐述,民众在政府暴力的高压下,以“弱者的反抗”形式反对社会不公,追求事件真相的努力。以地方社会的反权威事件进行剖析,分析暴力文本背后的暴力想象和民众暴力。微观层面从普通民众的视角剖析,以日常社会暴力事件作为个案,分析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冲突和心态。最后,需要意识到社会暴力的多维历史因素。时间和空间因素提供场域背景,时间层面的“历史惯性”和空间层面的“情境作用”。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影响和人性善恶与斗殴事件之间的偶然与必然,这些则是中长时段下破译社会暴力的密码所在。
最后,鉴于多歧性和差异性的区域社会特殊性,应该结合多学科、多方法加多视角展开暴力研究。区域研究的意义或许就在于对地区密码不断“破译”,其中的“暴力”,往往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个。作为社会科学的关注者,不可能忽视历史进程中的大量暴力。暴力的泛化可能让社会处于狂飙突进的癫狂中,也可能让社会陷入幽暗堕落的危险里。对于暴力,人类社会往往难以找到“最优解”,但是通过具体而微的观察和记录,或许能够找到琐屑的实用建议。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城市通史”(12AZD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