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 [1]。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民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历史活动属于人民,是人民本质力量的展现,而这种历史的展现又复归于人民群众,为人民增添新的力量。马克思、恩格斯从唯物史观出发,深入剖析了人民与历史的关系,将人民的地位与作用具体化,并在阐发唯物史观的同时构建真正的人民史观,即唯物主义人民史观。这就要求立足唯物史观整体,以把握其中蕴含的人民因素,进而阐发马克思主义人民史观的理论与实践意蕴。
2. 唯物史观的整体性:作为核心的人民史观
历史的主体、历史的第一性因素以及历史研究的方法三大问题是鉴别历史观性质的重要因素。对这三个问题的唯物主义回答构建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框架,使其呈现出整体性的特征。在唯物史观的整体中,人民史观贯穿始终,人民既直接出现在主体问题中,又间接出现在关于第一性与方法论的问题中。
历史的主体是人民,而非“重大政治历史事件” [2] 中的英雄人物。恩格斯所谓的历史学,特别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批判的资产阶级历史学,将目光聚焦英雄人物,记录、考察重大事件,认为是英雄伟大的思想创造了历史,是能够独立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这忽视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暴露出唯心主义的本质,唯心主义式地回答了历史的主体问题。而在恩格斯看来,历史不是历史编纂学家的历史,不是英雄的历史,而是每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历史,即人民的历史。“各国人民的发展”是在历史编纂学身后“悄悄地进行的,并且起着真正的推动作用” [2]。在这里,恩格斯指出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力量。人民的数量远远超过领导人物,领袖需要人民的社会实践将他的思想外化为现实,否则思想永远停留在领袖头脑中,正如那些“历史事件”,没有人民的劳动付出,运用物质工具进行物质活动,就永远无法得到现实化。对此,列宁总结道:“并不是英雄创造历史,而是历史创造英雄,也就是说,不是英雄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英雄并推进历史。” [3] 人民是历史的主体,英雄来源于人民又回归于人民,人民是历史的根本推动者,这是对历史主体问题的唯物主义回答,构成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体现了人民史观的核心地位。
历史的第一性因素是社会存在,而不是社会意识。在唯心主义哲学家看来,“人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一切举止行为、他们受到的束缚和限制,都是他们意识的产物” [4],社会意识是历史中的第一性因素,社会意识决定了社会存在,人的意识决定人的存在方式。即使是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也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将人看作“抽象的个人” [5]。他不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是将社会意识作为了一个独立自存的领域进行考察,在回答历史第一性因素的问题上走到了唯物主义的对立面。对此问题的唯物主义回答强调社会存在的第一性,社会存在具有决定性作用,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派生的。在批判杜林的过程中,恩格斯认为,“不管工业是以生产什么东西为目的,还是以破坏什么东西为目的,工业总还是工业”,军事工业变革了人类历史上的“统治和奴役关系”以及相应的政治思想 [6]。工业作为社会存在不因意识的转变而转变,反而通过改变历史上的社会关系,进而塑造人的思想。恩格斯因此回答了历史第一性因素的问题,确立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并在进一步论述中,阐明了社会存在背后人民的因素。“要获得火药和火器,就要有工业和金钱,而这两者都为市民所占有。” [6] 工业和金钱掌握在人民的手中,即当时与封建王朝相对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手中,工业这种社会存在在发挥决定性作用时离不开人民,由此恩格斯表明了作为核心的人民史观在唯物史观中的重要性。
对历史研究方法的唯物主义回答是历史分析法、阶级分析法、辩证分析法,唯物史观分析现实的、具体的人,而非如费尔巴哈所说的“孤立的”、“抽象的”人。历史分析法,从人的历史性出发,分析人的历史的演变、发展。马克思认为,人不是“随心所欲”创造历史,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历史的 [7]。他从历史的维度进行思考,人的历史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固定不变的概念,而是随时间不断变化着的,有历史继承性。对于阶级分析法,马克思说到,“资产阶级正确地了解到”,“一切所谓的市民自由和进步机关,都侵犯它的阶级统治” [8]。马克思着眼社会各阶级,辨明阶级之间的矛盾,展示了唯物史观的阶级分析法,这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用辩证分析法,结合阶级与历史,既看到阶级斗争期间权力的交替与变化,又看到由于历史继承的不同而不同的各国现状,即英、法、奥、俄各国既出现了统治阶级力量的衰落与被统治阶级力量的增加,又出现了因各国国情而异的现象 [9]。马克思在研究历史的过程中,阐明并展示了唯物史观的三个历史分析法,唯物主义地回答了方法论问题。而在唯物史观方法论之中,同样隐藏人民的内核。无论是“人们”,还是“市民”,抑或是将进行报复的“人民” [9],都表明人民史观是唯物史观方法论的核心,唯物史观始终是围绕人民来分析历史的。
通过回答主体、第一性、方法论三个问题,唯物史观具有了自身的整体性。而在这种整体性中,可以看到人民史观始终是唯物史观的核心。通过对唯物史观的整体性把握,唯物主义人民史观得到整体地确定,而其中深层次的理论意蕴与实践意蕴则需进一步分别加以把握。
3. 作为批判的武器:人民史观的理论意蕴
为实现人的解放,要求理论具有批判性,从而成为“思想的闪电” [10],人民史观也不例外。具体而言,唯心主义历史观这些“以往的理论从来忽视居民群众的活动” [11],仅仅强调英雄对历史的作用。这就要求以人民史观为理论出发点,考察“以往的理论”,辨明唯心史观,找到切入点批判其反人民的英雄史观。
唯心主义英雄史观对历史主体问题的回答直接暴露出其反人民性。在唯心主义者看来,英雄是历史的主体,英雄创造历史。唯心史观的主要代表卡莱尔认为,“世界历史就是人类在这个世界上所取得的种种成就的历史”,及“伟人的历史”,他们是“民众的领袖”,一切人民想要做到的事“都由他们去规范和塑造,从广义上说,他们也就是创造者” [12]。卡莱尔的论述代表了唯心主义哲学家对历史主体问题的回答,将伟人看作历史发展的推动着,认为英雄人物无所不能,人民是被英雄拖着步子前进的,在所有的人之中,英雄具有一种构成性力量,创造历史,而且这种创造似乎已经达到突破制约的地步。卡莱尔讲到,“一切成就”,都是英雄“内在思想转化为外部物质的结果”,都是英雄思想的结果 [12]。这种对历史主体的唯心主义的回答,忽视了人民的重要作用,仅仅看到英雄,特别是英雄思想的作用,是唯物主义人民史观应首要加以批判之处。
其次应当批判的,是隐藏在唯心主义历史原则中的英雄史观,它唯心主义式地回答历史观基本问题,认为社会意识是第一性的,决定社会存在。有些英雄,“他们的存在是以观念的某种原始性作为前提的” [13]。它将观念置于现实之上,否认了二者的辩证关系,将历史根源诉诸意识。看似在历史原则中强调意识,与英雄史观无涉,但实则相反。通过片面强调社会意识,抹杀了现实性,把“现实”的人民变成了“抽象”的人民。如马克思所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 [14],人民的丰富性被抽象为一个共相——观念之子。“人民”变成空洞的概念,丧失现实性。唯心史观的基本原则是人民史观进行批判活动的第二个切入点。
人民史观进行批判活动的第三个切入点,是唯心史观的方法论。唯心史观,以“形而上学”的方法论研究历史,包括反阶级的抽象性方法论、反历史的现成性方法论、反辩证的片面性方法论。在这种方法论的指导下,看不到具体的阶级性,将人都看成是生物学的人,人不再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 [6],人失去了阶级异质性变得抽象。其次,它将历史看成历史学的历史,将历史的生成性看成了县城性,僵化看待历史事件。第三,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忽视历史的丰富性,不认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 [15],在他们眼中,历史只是一次又一次的事件,没有背后的因缘和合。唯心史观这种方法论,同样暴露出反人民的英雄史观立场。在这种方法论视野下,人民丧失了阶级性,也不再参与历史的生成,只是唯心史观史学家手里的棋子,更不是贯穿历史的存在,而只是在单一的历史事件中作为具有单一属性、单一目的的存在者,与历史脱钩。
唯心史观“只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 [11],没有深入背后物质层面的原因,忽视了活生生的人民群众。辨明唯心史观对三个历史问题的回答,就找到了批判唯心主义英雄史观的入口,为理论批判活动奠定了基础。但这还不够,唯物主义人民史观还在要求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活动。
4. 指导武器的批判:人民史观的实践意蕴
在实践中,人民史观指导并要求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体系。唯物主义的人民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 [16],从生产到制度,是唯物史观所欲树立的整体架构,即生产–政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思想上层建筑)。具体而论,人民史观要求将人民的重要性内化其中,彰显人民史观的实践意蕴,树立并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政治与意识形态,以促进社会体系的建构与整体文明的推进。
首先,人民史观要求满足人民延续自身的需求。这就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和主体,让生产成为“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活动 [17],充分发挥人民的创造作用,集中发挥人民的力量,推动生产力的进步,推动生产工具的革新,从而促进生产关系的升级换代。当下,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科技的生长与应用,都是由于牢牢坚持了唯物史观人民立场,从人民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考虑人民真正的需求,并集中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而得以实现。随着这种科技、生产的进步,人民又在新的物质基础上产生了新的需要,这种需要的转变,在人民史观的指导下,又将带动新的科技发展、生产进步,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的不断前进。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形态,让人民的力量在生产生活中得到现实地彰显, 凸显了人民史观的实践意蕴。
其次,人民史观要求“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 [18],权力围绕人民。具体而言,政治实践应以人民为中心,一切政治制度应为了人民,从人民的权益出发,为人民的政治生活提供制度保障。而且,这种政治要求,不仅服务于政治,更服务于经济生产。因为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形态,需要政治提供的制定保障,加以经济与政治的辩证关系,二者不可分割,前者为后者提供物质基础,后者为前者提供制度保障。所以说,只有遵循人民史观的指导,发扬人民史观的实践意蕴,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制度,如此才能更加全面地贯彻唯物主义的人民史观,从经济、政治两方面保障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
第三,在意识形态上,人民史观要求建立充分彰显人民价值、关注人民生活的思想体系。人民史观强调人民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在思想上贯彻人民史观,认识到对历史主体问题的唯物主义回答,认识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 [19] 同政治领域一样,因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相互作用,要求我们发挥思想的作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思想认识上确保人民立场坚定不移,不仅为思想本身,也给经济生产以及政治生活提供了更高层面的思想保障。具体而谈,贯彻人民史观,就应坚持马克思主义,把它作为“思想旗帜”,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新发展,让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当代显示更好地结合,从而让人民史观在新时代产生具有鲜明时代性的实践效果。
发扬唯物主义人民史观的实践意蕴,指导并促进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得以更好地发展和完善。如此,便既让人民史观的理论与现实相结合,在实践上有了具体现实的应用,理论到实践中去得到现实化。
通过厘清对历史观三大问题的回答,即主体问题、第一性问题与方法论问题,建立起对唯物史观的整体性把握,进而辨明其中的人民史观内核,人民史观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蕴便得以彰显。在社会生产、政治制度、思想观念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应坚持唯物主义人民史观,把握当中的理论与实践意蕴,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向度上贯彻人民史观:保持思想的批判性,批判地考察唯心史观,与之划界;保持理论的实践性,用人民史观指导实践,让理论得以“现实化”,充分发挥理论的潜能,以真正实现“知行合一”,用人民之“知”指导人民之“行”,用人民之“行”落实人民之“知”,以知行之“合”推动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