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视域下的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研究
Research on Women’s Movement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rxist Women
摘要: 中国共产党在妇女问题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思想。它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它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也是党领导妇女运动的前提条件。中央苏区妇女运动就是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导思想下,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央苏区妇女情况,领导的一场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的妇女运动。中央苏区妇女运动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历史起点。中央苏区妇女运动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发展提供了直接经验,也为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新突破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启发。
Abstract: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s always adhered to the Marxist view of women as its guiding ideology on the issue of women. It is based on the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 of Marxist concept of women and its spread and development in China. The Marxist view of women is also a prerequisite for the party to lead the women’s movement. The women’s movement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is a women’s movement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times characteristics led by the Party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Marxist concept of women, combined with the concrete reality of China and the situation of women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The women’s movement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is a historical starting point of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The women’s movement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provided direct experi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arxist concept of women, and also provided important practical inspiration for the new breakthrough of promoting the Sinicization of Marxist concept of women in the new era.
文章引用:田宁.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视域下的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研究[J]. 哲学进展, 2022, 11(4): 660-666.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2.114118

1. 引言

在中央苏区妇女运动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理论指导,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央苏区妇女运动不仅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发展,而且为实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的新突破提供了启发和指导。

2.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是马克思主义者在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继承和发展的,是一个逐步形成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运用到认识和解决妇女问题上的。它从根本上解释了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并为妇女的解放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1. 妇女遭受压迫和剥削的根源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历史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两个角度进行探究。通过对人类社会的演变和妇女地位的变化发展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私有制”是压迫妇女的根源。当生产力发展达到一定阶段,私有制出现时,就出现了压迫妇女的现象。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使妇女得到真正解放。

2.2. 妇女在社会和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马克思指出,妇女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没有妇女,就没有伟大的社会变革。妇女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资源,也创造了丰富的精神文明。妇女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2.2.1. 妇女对种族持续的贡献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过程中,妇女在长期生存和繁衍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两种生产”中阐述了妇女的生育价值。然而,由于这些行为不是自然性也不是商品性的,就会被人们忽视,所以没有被纳入社会总劳动的范畴中。

2.2.2. 妇女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妇女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而且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恩格斯指出:“即使自母权制被推翻后,妇女作为历史主体的能动性长期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人类现有的一切文明成果也是由两性共同创造的。” [1] 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都与妇女的贡献密不可分。“妇女的解放和发展,不仅成为一个社会进步标志,而且客观上也为文明发展创造了条件。” [2]

2.3. 妇女解放路径的探究

妇女解放的目标和人类解放的总目标是一样的。都是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并且它们在发展路径上具有高度一致性。无产阶级认为,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一切阶级,才能彻底解放全人类。妇女解放作为人类解放的一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主要从政治、经济、思想、社会四个方面对妇女解放的路径进行了深刻理解和探究。

2.3.1. 政治解放

政治解放是先决条件。妇女的解放主要开始于政治领域的男女平等权利问题。马克思站在解放全人类的立场上,他明确地指出,政治解放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在资本主义革命中也有政治解放,但是这种政治解放是有限的,不能实现全人类的真正解放,更不能实现妇女的政治解放。这种政治解放是有限的。所以可以看出,政治自由只赋予了妇女一些权利,如果妇女想获得最终解放,就必须同时采取其他形式,促进妇女真正解放。

2.3.2. 经济解放

世界上所有的不平等都是经济地位的不平等造成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经济解放不仅仅是对人类解放的物质保证,也是一个必须超越的重要阶段。恩格斯在《起源》中就妇女解放方面作出了最好的解释:“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的社会规模的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功夫的时候才有可能。” [3] 可以看出,经济解放可以让妇女通过自己的劳动,建立价值,实现经济独立并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最终实现彻底的经济解放。

2.3.3. 思想解放

妇女解放的实现不但需要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解放,而且还需要其他方面的解放,特别是主观思想上的解放。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直主张一种自我意识,而这正是要求思想解放的表现。无论是人类解放还是妇女解放,它们都需要一种要求解放的自我意识。因此,必须提高妇女的主观意识,促进妇女意识形态的解放,从而确保她们的精神动力得到发展。

2.3.4. 社会解放

妇女的最终解放关键在于社会解放。大部分社会都将女性参照出来,依靠“男性/女性”的二元框架。在现实生活中的就业、资源、收入分配、妇女参与决策以及教育方面,仍然存在性别歧视。只有当女性身份不再是人生选择的障碍时,女性才能够真正的解放。

3.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的实践

中央苏区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妇女运动。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思想下,从建立妇女组织、颁布相关政策、融合当地特色文化等方面,使中央苏区妇女运动取得了一次开拓性的成功。

3.1.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妇女工作,将妇女解放作为重要任务之一。中央苏区妇女运动在革命根据地的开辟和苏维埃政权的建立的背景下全面展开。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导下,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同中央苏区妇女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不断摸索并调整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的指导方针。

根据列宁指出:“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 [4],党在确定一系列的方针指导后,又进行了大量的舆论宣传。他们对广大中央苏区妇女进行系统的政治宣传,在思想上感悟妇女,增强她们对中国共产党、苏维埃政府和红军的信任和认同感,激发妇女的革命积极性和革命热情。

3.2. 妇女组织的建立

在革命根据地建立之前,妇女组织又少又单一。列宁指出,“因为妇女有特殊的要求、利益,所以在男女劳动者共同组织之外,对妇女群众需要在她们中间进行工作的适当组织形式和特殊鼓励方式。” [5] 因此,党在越来越重视妇女工作的同时,妇女组织也随之不断发展。中央苏区的妇女组织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党内恢复重建的妇女部或妇委,包括团系统中的青妇部、工会系统的女工部、农会系统的妇女委员会;二是政府内部具有咨询协调性质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三是群众性的女工农妇代表会。” [6] 这些妇女组织是开展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的组织保障。妇女组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妇女组织与妇女运动密不可分,妇女运动的成功更离不开妇女组织。

3.3. 相关政策的颁布

中国共产党为中央苏区妇女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让妇女在政治、经济、婚姻、教育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为实现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奠定了政策基础。

3.3.1. 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政策

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政策保障是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的基础。恩格斯指出,妇女之所以受不平等的压迫,“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 [7] 1931年颁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规定:“雇农、苦力、劳动农民,均不分男女同样有分配土地的权限,” [8]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四条也规定:“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前一律平等,并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为使工农兵劳苦民众真正掌握着自己的政权,苏维埃选举法特规定:凡上述苏维埃公民在十六岁以上皆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9] 这些政策、法令的颁布,为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和经济保障。

3.3.2. 婚姻方面的政策

婚姻政策的出台与补充是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的关键。中央苏区妇女深受封建婚姻伦理的束缚,她们习惯了封建礼教和旧婚姻制度。党接受和遵从马克思主义的婚姻家庭学说,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并颁布了相关条例来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由权利。中国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1年11月28日在瑞金召开。会议首次代表中华苏维埃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一共有七章二十三条,条例包括总则、结婚、离婚等方面。条例中首次明确指出:“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结婚的年龄,男子须满二十岁,女子须满十八岁”;“禁止男女在五代以内亲族血统的结婚”;“男女结婚须同到乡苏维埃或城市苏维埃举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废除聘金、聘礼及嫁装(妆)”;“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即行离婚” [10]。该条例对婚姻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而全面的规定。

3.3.3. 文化教育方面的政策

文化教育政策的颁布是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的深层次发展。“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旧观念是当地民众的普遍共识,因此中央苏区妇女没有受教育的权利。但是,马克思指出,“自我认识是自由的首要条件” [11]。这就需要教育。1929年中共闽西特委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妇女问题决议案,会议规定:“开办学校使妇女得到求学的机会。” [12] 党通过干预使得广大中央苏区妇女开始享受文化教育的权利。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党建立并完善了教育行政管理系统。中央苏区妇女的文化教育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

3.4. 融合当地特色文化

中央苏区妇女运动同其他地区的妇女运动相比,最独特的就是将中央苏区的特色文化融入妇女运动之中,推动其进行与发展。中国共产党为妇女运动的顺利展开,不仅在思想上,政治上、经济上、组织上以及政策上采取措施,而且还结合了中央苏区的特色文化,以实现真正符合中央苏区妇女实际情况的妇女运动。

中央苏区所在地域地处偏远,环境封闭。“封建政治权利,包括封建意识形态对这一地区的控制是相对薄弱的,但客家文化传统却得到了完整的传承和延续。” [13] 因此,党十分注重运用好当地的特色文化。

3.4.1. 客家山歌

中央苏区以客家人为主,因此党就将客家山歌和革命相融合,形成了富有当地特色的革命歌谣。中央苏区的革命歌谣主要是通过当地民众最熟悉的艺术传达方式来宣传革命道理,以激发民众的革命热情,来动员民众积极参加革命事业。比如,一首革命歌谣,它原本是客家妹子用来表达追求爱情的山歌,但是将其改编,把原本的歌词“生要恋来死要恋,唔怕官司打到衙门前;杀头好比风吹帽,坐牢好比逛花园。”进行调整,就成了一首革命山歌:“为了革命出头天,个人生死放一边;杀头好比风吹帽,坐牢好比逛花园。”不仅宣扬了革命,也表达了革命的觉悟和意愿。革命歌谣在中央苏区妇女运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3.4.2. 戏剧

戏剧也是宣传、动员和满足当地民众文化需要的重要艺术形式。戏剧是客家人一种特殊的娱乐形式。与山歌不同,戏剧需要更高的艺术修养。因此,戏剧创作和表演通常是知识分子群体。可是戏剧的受众群体又是普通民众,因此在内容、形式和语言等方面,戏剧的表达都要尽可能的贴近民众的生活,符合民众的日常习惯和欣赏水平。比如《活捉张辉瓒》、《打宁都》、《三子学艺》等,这三部戏都是运用传统的戏曲艺术来表现革命历史的。这几部戏在保留了当地民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的同时,更在内容上强调了革命道理,起到了宣传革命的作用。充分尊重了当地的民俗文化。

4. 中央苏区妇女运动推动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央苏区妇女运动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典范。中央苏区妇女运动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开辟了新的历史起点。

4.1. 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局部实践

中央苏区妇女运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丰富内涵。首先,揭示了妇女地位低下的根源是阶级压迫,呼吁妇女与之斗争。其次,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指出,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通解放的自然尺度。在中央苏区妇女运动中,由于党的干预,中央苏区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获得了平等地位和权利,让妇女意识到妇女解放与革命斗争的密切联系,让妇女愿意积极参加革命斗争,为革命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最后,中央苏区妇女运动中存在的问题也证实了妇女解放的实现并非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4.2. 开创了农村妇女解放理论

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导下,在中央苏区妇女运动实践中创新和发展了农村妇女解放理论。党提出了新的思想和新的观点,为激发农村妇女的革命意识和呼吁妇女积极参与革命事业发挥了重要理论作用。

马克思主义把压迫妇女的根源归结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认为妇女解放的道路是“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 [14]。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在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中央苏区妇女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他指出压迫中国妇女的根本原因是“四权”压迫的综合作用。因此,党赋予了中央苏区妇女土地所有权,使妇女摆脱对父权制的经济依赖,实现妇女的经济独立。“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社会中,通过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处置权,而不是消灭私有制,来促进农村妇女的解放”, [15] 这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一个重要发展。

4.3. 促进了毛泽东妇女理论的形成

中央苏区妇女运动结合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中国具体实际,具有中国风格和特色。中央苏区妇女运动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伟大开端。毛泽东作为中央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人,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作出了重大历史贡献。中央苏区时期也是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形成的主要历史时期。毛泽东结合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方法,探究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体系,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毛泽东妇女解放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毛泽东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形成和发展。

5. 中央苏区妇女运动就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当代启示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央苏区的妇女积极参加革命斗争,她们在政治、经济、教育、婚姻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同时解放了的妇女也为革命斗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成果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导。

5.1. 坚持、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理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首先,要充分认识、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深刻内涵。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妇女问题的关键指导。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妇女解放纳入人类解放的伟大事业中。他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探究妇女问题和妇女运动最一般规律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探索妇女解放的一般途径和方法。他们探索妇女地位的演变过程和妇女问题的出现及其基本规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经过实践证明的系统理论。其次,要增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相关经典著作的阅读,在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深刻内涵的基础上,将其运用到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今天的妇女的解放已经上升至更高的追求,我们更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从发展的角度思考和解决妇女问题。

5.2. 促进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大众化和民族化

在中央苏区时期,许多革命家和妇女都不知道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什么,但是通过党组织的各种具体的、大众化的、风俗化的、生活化的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逐渐被广大妇女和革命家理解、接受和运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这就说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必须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识和运用,服务的出发点和主要对象必须始终保持不变。要将各民族的文化特色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相结合,形成能为各民族所接受并拥护的民族妇女解放政策,以充分实现各民族所有妇女的解放。

5.3. 实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新突破

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在历史实践中发现了压迫中国妇女的根源,探究了实现妇女解放的正确途径和道路。不同时期的妇女运动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因此,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导思想去解决各种妇女问题,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妇女问题。并且要不断总结经验,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新时代的妇女问题。在提高妇女素质、妇女地位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妇女的能动性作用,要在妇女的传统角色与现实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来实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新突破。

参考文献

[1] 潘萍. 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内涵精髓与当代价值[N]. 光明日报, 2019-03-08(011).
[2] 郑长忠.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N]. 中国妇女报, 2020-10-21(05).
[3]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 181.
[4]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列宁选集(第1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247.
[5] 仝华, 康沛竹.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发展史[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86.
[6] 顾秀莲. 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卷) [M]. 北京: 中国妇女出版社, 2008:328.
[7]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87.
[8] 中央档案馆编.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 [G].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 777.
[9] 中央档案馆编.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 [G].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 773.
[10] 江西妇女联合会, 江西档案馆选编. 江西苏区妇女运动史选编[G]. 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 1982: 33-37.
[1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421.
[12] 长汀妇女联合会编. 长汀妇女运动大事记(1925-1949) [G]. 内部出版, 1986: 5.
[13] 谢重光. 土地革命时期闽粤赣苏区的客家妇女生活[J]. 党史教学与研究, 2005(1): 42-51.
[14]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1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1: 31.
[15] 顾秀莲. 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卷) [M]. 北京: 中国妇女出版社, 2008: 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