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邪教的概念和特点
1.1. 邪教的概念
邪教是指假借合法宗教、气功或其它合法组织名义创建的,以神话组织领导者、精神控制组织成员、大肆散播伪科学的迷信谣言为方法手段,以达到蛊惑人民群众、大肆收取成员财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报复社会甚至颠覆合法政权等目的的非法组织(李晓敏,2016)。
在学术界,与邪教概念有密切联系的一个概念是“膜拜团体”。膜拜团体这一名词起源于西方基督教文化,其本意是在神殿举行祭祀活动(习五一,2008)。19世纪七八十年代,国际学术会议上开始以膜拜团体统称19世纪末以来层出不穷的新兴宗教,以区别于正统宗教。同时,对膜拜团体中已经具有犯罪性质的,学术界通常使用“破坏性”等词语加以具体限定,称为“破坏性膜拜团体”(陈青萍,2012;范宝祥,李斌,2018;习五一,2008)。
邪教与膜拜团体、破坏性膜拜团体的含义是否相同?有研究者认为,邪教和膜拜团体的含义不同,邪教概念产生于中国文化,政治学、社会学属性浓厚;而膜拜团体源于基督教文化,侧重表达的是在宗教学领域与主流教派的对立(习五一,2008)。也有研究者认为,从宗教学角度看,邪教与膜拜团体的概念相同,而从社会学角度看,膜拜团体不同于邪教,前者并未普遍表现出对社会的危害(董小川,2012)。但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当膜拜团体具有了犯罪性质并对人民群众、社会造成了伤害,即成为破坏性膜拜团体时,其与邪教并没有区别(范宝祥,李斌,2018;李晓敏,2016;任定成,何晨宏,陈天嘉,2018;习五一,2008;杨冬,陈青萍,梁颖,李良,2014)。
笔者认为,在中国的本土化研究中,可以使用邪教这一概念来取代破坏性膜拜团体。第一,邪教现象在中国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东汉时期,相较于破坏性膜拜团体,人们对邪教这一概念的熟悉度较高,警惕性强,使得相关研究可以更好地展开,研究结论也能更好地推广(陈青萍,2013)。第二,使用邪教概念进行研究,有助于在国内甚至国外形成有别于以基督教等宗教为基础的研究取向,使相关研究的学科广度更大,以便更好地发挥多学科优势,提出全面的应对策略。第三,邪教与破坏性膜拜团体的特点、机制和对社会的危害类似,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区分开的意义不大。
1.2. 邪教的特点
根据邪教的产生、发展、运作和邪教成员等维度,可以总结出邪教的组织特点(邪教的产生、发展、运作)和邪教的成员特点。
邪教的组织特点可以概括为对教主的绝对崇拜、神话;对成员的精神控制和剥夺;对社会的极大危害。首先,在邪教中,教主作为精神领袖往往拥有绝对的权力,通过编造、宣扬一系列歪理邪说,使得邪教成员对教主产生崇拜并绝对服从教主的命令(陈天嘉,邵鹏,2019)。例如,文鲜明发起的统一教团、琼斯发起的人民圣殿教和科瑞仕发起的大卫分支教等都带有明显的对教主的绝对崇拜、神话。第二,邪教对成员的招募、控制过程中,通常会运用精神控制、感觉剥夺等方法,使邪教成员在单一、重复的信息环境中逐渐迷失自我,再加上暴力、恐吓等手段,使得邪教成员在生理、心理上受制于邪教。这时,邪教教主就可以任意地剥夺成员的财产、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布莱米林,耿耿,2012;陈青萍,高智敏,2015)。第三,邪教对社会具有极大的危害。邪教在控制现有的成员时,会对其造成严重的生理、心理伤害,包括心智、自尊、情绪功能、人格、社交功能、精神状态等(任定成等,2018)。同时,在邪教扩张发展的过程中,会有更多的社会成员遭受这类伤害。而当邪教发展到了一定规模后,也会直接危害整个社会、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最后,结合信息时代的特征,邪教也展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例如,邪教人员运用互联网手段,使得邪教的传播变得更加快捷、隐蔽、广泛(范宝祥,李斌,2018)。
邪教成员的特点可以从成员所处的生活状态和人格特征两个方面来表述。一方面,当人们处于生活(包括家庭、学习、工作等各个领域)的过渡、适应时期,尤其是当前的生活状态不足以满足自己的生理、心理需要时,人们容易被邪教所蛊惑,从而加入邪教(布莱米林,耿耿,2012;津巴多,耿耿,2011)。另一方面,容易被邪教洗脑的人群在人格特征上也具有一定的相似特征,例如,相较于其他人,容易被邪教洗脑的人群具有更强的精神病性人格倾向、混乱的自我认同、更低的自我和谐程度与心理健康水平、更高的特质焦虑等(布莱米林,耿耿,2012;陈青萍,2004;郭海锟,高智敏,陈青萍,周济全,梁颖,2017;李培培,陈青萍,梁颖,杨东,2015;李倩,陈青萍,梁颖,2014;杨冬等,2014;王逸尘,陈青萍,梁颖,2017)。由于人格特征方面的结论多是相关研究所得,因此,我们也可以推论,加入邪教的经历可能使邪教成员的这些人格特征变得更加消极。
以上所总结的对于邪教概念和特点的国内研究和论述,一般年代较早,或在所有研究的逻辑顺序上较为基础。在经历了对邪教概念和特点等方面的理论性的研究、讨论后,研究者们将研究的焦点转向了对邪教发展现状的社会调查和防范邪教的策略探讨,涉及高校的研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分支。下面将梳理、总结针对国内高校的邪教调查和防范策略。
2. 国内高校邪教研究的现状
2.1. 主要研究方法
国内针对高校群体的邪教研究,研究对象几乎都是在校大学生,研究方法多使用问卷调查法。问卷多是自编问卷,主要考察大学生对一般宗教和邪教的认识和态度、是否能分辨邪教与宗教、对高校反邪教教育的认可程度、对邪教反社会行为的看法和对邪教的斗争意识等方面(陈开敏,倪仕英,马青青,杨祎祎,2016;李建生,叶蕾,2008;牛习昌,2001;吴纾恬,2015;詹梦悦,2019;赵贞卿,黄泽军,2019;周庆,2010)。
2.2. 主要研究结论
已有国内研究表明,大学生对于一般性的宗教和邪教的认识是正确的,但不够深入(牛习昌,2001)。有少部分大学生不能明确区分开宗教和邪教(李建生,叶蕾,2008;周庆,2010)。大部分学生希望高校能够创新反邪教教育的方式方法(吴纾恬,2015)。大部分学生对邪教的反社会行为具有较高的排斥,但对邪教的主动斗争意识不高,多采取消极回避的方式应对(陈开敏等,2016;詹梦悦,2019;赵贞卿,黄泽军,2019)。
2.3. 防范策略
一些研究者在调查国内高校邪教情况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研究结论提出了一些防范邪教进入高校的策略,包括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反邪教的宣传力度等(陈开敏等,2016;郭先根,2013;李建生,叶蕾,2008;吴纾恬,2015;詹梦悦,2019;周庆,2010)。
除了上述专门针对高校防范邪教的策略,也有研究者提出了一些更为广泛的全社会防范邪教的策略。陈青萍等人提出,需要发展邪教痴迷者的理性认知和正确人格行为、消除邪教痴迷者的感觉剥夺状态、加强对邪教痴迷者的社会支持、改善邪教痴迷者的特质焦虑和心理健康水平等(陈青萍,2004;陈青萍,高智敏,2015;李培培等,2015;李倩等,2014;杨冬等,2014)。也有研究者提出了较为宏观、全面的防范邪教模式,通过从政府到个人的层层系统,根据邪教活动的不同阶段采取综合性社会措施抵制邪教活动(陈青萍,2013;毛欣娟,胡弘业,2017;张秉楠,2016)。
针对国内高校的邪教研究较好地表明了在校大学生对邪教的认识现状。在研究对象方面,调查的对象都是高校的学生,对于教职工群体的研究有待丰富。高校教师作为大学生成长、求知路上的引路人,在大学生对待邪教的问题上同样起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高校的其他教职工在管理、服务大学生的同时,也在从不同的方面影响着大学生。因此,针对高校教职工的邪教研究很有必要。在研究工具方面,已有调查多使用自编问卷,尚没有科学、规范、成熟的调查问卷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研究间不同结论的比较和分析。后续研究可以致力于编制科学、规范、成熟的邪教研究问卷。在防范策略方面,无论是针对高校的策略,还是针对全体社会的策略,多以加强宣传教育和综合社会管理类为主,对心理学方面的策略往往忽略或重视度不够,依据心理学理论提出的可行策略有待丰富。因此,有必要从心理学的相关学科和理论出发,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策略、方案,供高校和相关人员在防范邪教渗透时参考使用。
3. 心理学视角下高校防范邪教的策略探讨
通过梳理和分析国内的邪教研究现状以及高校防范邪教的策略,根据心理学的相关学科和理论,提出以下四点防范策略、建议,供高校和相关人员参考。
一、在设计高校防范邪教的策略时,要兼顾到教职工群体。一方面要掌握高校教职工对邪教的具体认知情况和思想动态,对邪教有片面认知和错误认知的教职工,高校要组织专题学习班进行培训和教育。另一方面,对已经发现的在高校工作中传播邪教内容或招募邪教成员的教职工,及时上报有关执法部门,予以严肃处理。通过教育为主、严厉打击的策略,做到高校防范邪教无死角。
二、在心理健康教育和调查中,重视对与邪教痴迷相关的人格特征的筛查和关注。有研究表明,容易被邪教蛊惑、洗脑的人群在人格特征上具有一定的相似特征。而目前高校针对大一新生开设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心理健康调查,重点多放在心理问题、情绪问题等显性问题的调查和解决,对于人格特征的调查和关注较少。这其中确实有人格特征具有倾向性、稳定性,不能与显性的心理和行为问题直接联系的原因。但大学生(尤其是大一新生)的人格还处在发展时期,对于表现出精神病性人格倾向以及焦虑特质人格倾向的大学生,高校可以有重点的适当关注、引导其人格的正常发展。当然,针对这部分大学生的关注与引导不代表要用有色眼镜去看待他们,而是在提供心理帮助、引导学生的人格发展中需要兼顾到他们的人格特征。
三、在高校已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课程的基础上,增设1~2门心理学公共课,如社会心理学和积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旨在研究和揭示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和发展规律(侯玉波,2018)。该学科的内容包括了个体信念与判断、态度、从众、说服、群体影响等多个方面,下面举两个主题的例子说明其在防范邪教渗透方面的作用。在个体的信念与判断主题中,课程会讲授人们是如何归属原因、先入为主的信念如何影响人们的判断和解释等内容。通过对这部分知识的学习,能够使大学生尽量避免被消极情绪和错误信念诱导,产生错误的归因和判断,从而避免受邪教蛊惑、加入邪教的可能性。在说服主题中,课程会具体说明邪教是如何对人们进行洗脑的,并将提出可行的防范策略,例如提前建立“态度免疫”,即在人们被邪教洗脑之前,先让他们在模拟的洗脑情境中予以反驳,经过这个类似接种疫苗的经历,会增强人们抵制真实的邪教洗脑的能力。
与以往的应用心理学学科不同,作为一门新兴的心理学分支学科,积极心理学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了人类的积极方面,旨在促进人类更积极、更幸福的生活,而不是止步于治疗心理疾病(刘翔平,2018)。已有学者指出,当人们对生活现状感到不满意、不幸福时,一些人容易被邪教所蛊惑而加入邪教,因此学者建议社会应关注、回应人们的诉求(布莱米林,耿耿,2012;津巴多,耿耿,2011)。而如果从积极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在希望社会回应人们诉求的同时,也要对人们的价值观进行正确的导向和教育,消除一些不切实际、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不合理诉求。高校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还处于形成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通过开设积极心理学课程,培养大学生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大学生能够主动地寻求真正的、真实的幸福感,对于防止邪教洗脑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四、结合高校所在地区或学科特点,编制科学、规范、成熟的邪教调查问卷。想要对高校的邪教情况做出准确的把握和分析,一个好的测量工具必不可少。目前的邪教研究中,测量工具多是研究者自编的问卷,自编问卷中确实包含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结构,但一般都以研究者的个人知识储备和认知为主。这导致现有研究工具存在多样性、差异性,众多研究的结论无法科学比对、分析。
对于测验的编制,心理测量学领域提出了一整套的规范程序,包括确定测验对象和目的、编辑测验的题目、对测验题目进行分析和筛选、建立测验分数的解释和参考标准等(戴海琦,张锋,陈雪枫,2011)。各个高校之间可进行分工合作和数据共享,在拥有邪教研究专家、测验编制专家和丰富的受测者的情况下,编制出科学、规范、成熟的邪教研究问卷。当然,由于地区、学科等方面的不同,在编制问卷时也要注意其适用范围,不必过于苛求测验能够服务于任何地区、任何学科。
基金项目
湖北医药学院人才启动金资助计划项目(2019QDJRW11)。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