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在共同努力遏制温室效应,我国于2020年9月22日提出“3060”双碳目标,并于2021年7月16日启动全国碳市场,随后围绕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出台了“1 + N”政策。虽然我们采取了各种低碳发展战略,特别是在工业企业中,但是其效果似乎非常有限。如果采用基于消费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法计算,全球约2/3的碳排放都与家庭排放有关 [1]。2015年7月广东省提出碳普惠机制,这是一种新的激励机制,根据《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碳普惠制是指通过财政支持、商业激励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节能降碳等绿色行为产生的减碳量予以量化并以碳惠形式进行奖励的制度 [2]。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相比,CGSP(碳普惠机制)的发展范围,管理水平和标准有很大不同,但相对容易为公众所接受 [3]。因为广东省在我国最先进行碳普惠制试点尝试,并且大量学者以广东省碳普惠为例展开学术研究,所以本文碳普惠制采用广东省发改委给予的定义,碳普惠制是指为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
目前学者针对碳普惠制度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特定方法学领域 [4]、地方普惠实施可行性研究 [5] 和实践模式分析等研究领域 [6]。但是,目前鲜有学者对我国已发表的相关文献进行总结归纳。基于此,本文梳理了国内2010~2021年期间有关碳普惠的系列文献,借助CiteSpace软件对研究进展进行了分析,据此探讨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以期为今后的研究工作提供一定参考。
2. 数据来源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文以中国知网(CNKI)总库的中文学术研究论文为基础,以可能涵盖碳普惠制研究的词条,“碳普惠”“个人碳交易”“个人碳账户”“碳币”“碳票”“碳积分”“绿色积分”为主题进行检索。考虑到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中2010年以前的碳普惠方面的中文学术研究论文相对较少,因此本文选取的研究论文的时间尺度设为2010~2022年。经过系统检索、匹配并剔除重复性文献、报纸和会议等,本研究最终筛选出311篇相关文献,并将有效文献以Refworks格式导出。
2.2. 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使用CiteSpace软件进行文献分析,CiteSpace是一款科学计量分析工具,相较于其他的可视化工具又有其强大的优势,它能够提供更全面的分析和对数据研究报告 [7]。将中国知网的文献导入软件,通过CiteSpace软件进行研究作者及机构分析,关键词共现、突现和聚类分析,得到相应知识图谱。并根据图谱展现的变化趋势分析不同时期的发文特征,揭示碳普惠研究进程。
3. 我国碳普惠研究的总体特征
3.1. 文献时序分布
从图1看,自2015年以来,我国关于碳普惠的文章总量逐年增加,逐年最少增加19篇,最多增加84篇。根据年发文量特征,可以将我国碳普惠研究分为3个阶段。

Figure 1. Literature publishes annual trend charts
图1. 文献发表年度趋势图
第一个阶段为2010年~2014年,该阶段呈现缓慢起步的特征。发文量在10篇以下;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召开,我国提出2020在2005年基础上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40%~50%的减缓行动目标,气候问题再次引起我国学术界关注。2010年7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低碳省区和城市的研究逐步开启;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开展的低碳社区试点争取达到1000个左右,择优建设一批国家级低碳示范社区;低碳省区、低碳城市、低碳社区试点的研究逐渐成为研究热题。
第二个阶段为2015年~2020年,该阶段为稳定发展阶段。发文数量在13~23篇,相较于第一个阶段研究有所增加。2015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提出碳普惠制;随后,在2015~2020年之间,全国以第一批和第二批开放碳交易试点的省份和城市为主,如北京、湖北、天津、成都等,也开展了碳普制的探索,因此2015年碳普惠研究发文数量相较于前一个阶段开始逐渐增加,主要研究领域为碳普惠方法学、碳普惠机制的可行性以及各省份碳普惠实践的思考等。
第三个阶段为2021年~2022年急速增长阶段,年发文量是74~84篇,明显高于前两个阶段。在2020年我国正式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份与碳市场建设相关的文件也在2020年年底结束了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2月1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施行。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2021年也被称为碳中和元年 [8]。各省市针对双碳目标和公众参与碳减排的探索范围变广,研究更加深入如碳普惠的法律问题分析、林业碳汇与碳普惠机制联系等。
3.2. 作者发文机构分析
从图2来看,所选文献共有257个节点。节点数量即为作者数,节点大小表示作者发文量多少,节点越大的作者发文量越多,研究越活跃。所选文献共有257个作者,单一作者的文章数量较多,少数文章是多个学者合作研究的成果。节点最大的作者是陈德敏,其次是赵立祥、陶岚、范进、赵定涛、刘自敏等5位学者见表1 (发文数量相同的作者排名相同),这些作者的论文数量比较多,是该领域比较有影响力的学者。节点之间的链接表示协作关系,图谱共有171条链接,说明我国学者之间有一定的合作。网络密度越高表示作者间合作关系越紧密,研究网络越健全,图谱网络密度为0.0052,表示学者间的合作不是很密切,尚未形成紧密合作网络。

Figure 2. The author of the article has a picture of it
图2. 发文作者共现图
表2是发文机构排名前4的研究机构(同频次出现的关键词排名相同),可以看出,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在2013~2014年开始发文数量最多,说明碳普惠制受到经济与管理学科的青睐;其次是广州赛宝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发文数量较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13年6月6日发布关于同意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自愿减排交易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的函,开启了广州赛宝与广东省自愿核证减排方面的联系。广州赛宝的主要研究领域有减碳量核算方法研究 [9]、碳普惠制核证减排机制的应用及协同效应 [10]、碳普惠绿色通证生态模型 [11]、碳普惠校园 [12]、碳普惠制的激励模式创新 [13] 等。最后,发文机构还包括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浙江省发给委、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等,都有力说明了,碳普惠制是众多高校管理学院、省市环保发展研究机构的重点关注对象。
3.3. 研究热点分析
本研究以84份上海市碳达峰相关政策为分析样本,首先对政策文本内容进行分析单元编码,然后再对符合的政策编码进行定量统计。
3.3.1. 关键词共现分析
关键词共现可以看出该研究领域内的高频热点,反映该研究领域的主流方向 [7]。利用Citespace,对311篇文献进行分析,生成关键词共现网络如图3。在图中N = 311,E = 478 (Density = 0.0099),表示关键词有311个,边线数量有478个。在311组关键词中,笔者又整理出了词频大于等于5的前28组关键词如表3。网络密度越高,意味着关键词间相关性越强,图谱中网络密度为0.0099,说明关键词间联系不紧密,相关性低。关键词大小代表关键词中心度高低如图3,从结果来看,碳积分是中心度最高的关键词,其次是碳减排、碳中和、碳普惠、碳交易、区块链等,说明我国碳普惠研究与碳积分、碳减排、碳中和、碳交易和区块链等方面内容密切相关;排名前10的关键词按照出现频次排名如表3所示(同频次出现的关键词排名相同),发现排首位的是碳中和,可以看出在2021年碳中和成为碳普惠领域研究的最大热点。其次发现与碳普惠机制研究相关的关键词如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与碳普惠机制的普惠对象小微企业、个人密切相关;广东省、支持工具、交易机制、林业碳汇等与广东省率先进行碳普惠制试点有关;区块链、信用贷款、普惠金融等关键词说明碳普惠机制研究在重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金融发展相融合。

Figure 3. Keywords are presented in the graph
图3. 关键词共现图
3.3.2. 关键词聚类图
为挖掘各研究热点间的深层次联系,图4使用CiteSpace的clustering功能进行了关键词聚类分析。由于所选期刊均为中文期刊,所以采取了LLR算法下的K聚类,选取10个标签。该图谱的Q值为0.6695 (大于0.3),表示聚类结构显著,S值为0.9208 (大于0.5),表示聚类结构合理,关键词间既有联系又保持独立。10个标签中最大的聚类是碳积分,说明该主题是最热研究点,碳积分、碳减排、碳币、碳普惠、碳普惠制是排名前五的聚类,并与其他研究热点交叉结合,多元发展,这与图3所得结论相一致。
3.3.3. 关键词突现分析
从图5关键词突现图发现,爆发次数最早是“碳币”,始于2010年,结束在2014年,而“碳普惠制”开始于2016年,结束在2019年,说明碳币研究是碳普惠制的前身。2015年7月份广东省发给委提出碳普惠制,于2016年碳普惠研究开始爆发,如图1所示。随着碳普惠机制试点发展,碳普惠机制对数据处理的需求暴露 [14],如涉及到个人减碳量的登记核算等问题,同时区块链技术在2015~2018年进入主流研究阶段,该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和分布式记账的特点,从2019年开始,学者思考区块链技术与碳普惠结合的运行机制,说明该阶段学者和机构对碳普惠运营的难题和期望从技术的角度寻求突破 [15]。
4. 我国碳普惠主要领域进展
4.1. 碳普惠机制理论研究
碳普惠制就是在现有碳交易核心内涵和范围上的延伸,即由生产领域的减排约束延展到普通民众的低碳生活激励。靳国良(2014)指出,碳交易普惠制指在建立一套长期信用体系 [16];刘海燕,郑爽(2018)认为,碳普惠制是指以识别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绿色低碳行为作为基础,通过自愿参与、行为记录、核算量化、建立激励机制等,达到引导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目的 [17]。除了学界外,我国碳普惠制试点区域的政府主管部门在出台相关政策时,也对碳普惠制进行了界定,如广东省发改委(2015)就提出,碳普惠制是指为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 [3]。为了更好理解碳普惠制,刘国辉、陈芳(2022)指出碳普惠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区别,碳普惠制本质上是一种对低碳行为进行正向激励引导和行为改造的机制,它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区别可以从基础理论、实施对象和实施侧重点上进行区分 [18];不难发现,碳普惠制是一个人为推动形成的创新性机制,核心在于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对公众绿色低碳行为进行普惠性质奖励,以最大程度发起全社会参与节能减碳的积极性。
4.2. 碳普惠方法学研究
计算碳减排量的关键在于碳方法学,我国累计备案的碳方法学有200多种,但主要集中在生产端碳排放计算,大量低碳消费行为的减碳量计算缺乏相应的方法学。在碳普惠方法学方面,我国碳普惠方法学主要集中在交通出行、节能家电、清洁能源使用这三个方面,学者分别对市民乘坐地铁出行减碳量核算方法、居民公交车出行减碳量核算方法、城市共享单车出行碳减排量核算方法等进行了研究 [19] [20] [21]。但是我们也发现,碳普惠方法学的统一性有待增强。目前,同一领域的碳普惠方法学之间相容性较差,存在碳减排量无法统一衡量的问题 [18]。截止2022年8月4日,已经公开发布的碳普惠方法学共有24个如表4,其中成都市“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项目方法学(第一批)共有13个未在图表中展开。

Table 4. Summary of carbon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methodologies
表4. 碳普惠方法学汇总
4.3. 碳普惠试点实践研究
4.3.1. 碳普惠政策梳理
2022年8月4日以前,从北大法宝网和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各省与地方的人民政府、人大、生态环境局及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共搜集整理碳普惠相关文件89份,(其中广东省9份、深圳6份、湖北8份、北京8份、上海14份、天津3份、重庆3份、四川省6份、山东省4份、江西省7份、浙江省7份、河北省3份、河南省4份、海南省3份)鉴于文章篇幅,以广东省为例进行政策梳理如表5,目前广东已形成自己的政策体系如图6。

Table 5. Summary of Carbon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Polici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表5. 广东省碳普惠政策汇总
2015年7月,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指南》,迈出了我国碳普惠制的第一步,《实施方案》和《指南》构建了广东省碳普惠制度的基本框架 [22]。明确要建设全省统一的碳普惠制推广平台、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和商业激励机制,开发相应的碳普惠方法学,并选取社区(小区)、公共交通、旅游景区、节能低碳产品作为碳普惠制试点领域,正式启动碳普惠试点工作。
2016年1月,在《关于首批碳普惠制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中选取广州、东莞、中山、惠州、韶关、河源作为首批试点,开展试点工作。
2017年4月,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省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下称“PHCER”)可作为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补充机制,用于抵消纳入碳市场范围控排企业的实际碳排放。
2018年8月,为了进一步深化碳普惠制试点工作的思路及完善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相应管理制度,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暂停受理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备案申请。

Figure 6. Guangdong province carbon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policy system
图6. 广东省碳普惠政策体系
2019年5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恢复受理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备案申请的通知》,恢复省级碳普惠核证项目申请。
2022年4月,经过多年试点的经验积累,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明确碳普惠的管理和交易,并指出要积极推广碳普惠经验,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普惠合作机制。
4.3.2. 碳普惠制实践平台
随着碳普惠制试点逐步取得进展,各个地区的碳普惠应用平台涌现,如表6。可以将综合性碳普惠制分为政府推动型和企业推动型两种 [23],按照这两种分类对国内现有的普惠制平台进行了搜集和整理,并对其使用场景和数据记录方式进行了调查,发现政府端的平台优势为具有权威性,容易获得居民信任;与各个试点城市碳交易所进行合作,解决低碳行为的量化问题;与一些生活领域中的大平台进行合作,减排场景丰富,同时记录更加方便。缺点在于激励效果有限,碳普惠平台中入驻的商家很少,能够通过碳积分或者碳币兑换的礼品种类比较少。企业推动型应用的优点是激励方式更加多样、有趣,比如蚂蚁森林的公益种树、种植海洋植物;绿喵生活平台中丰富的礼品种类(生活用品、涉及衣食住行、娱乐等)和公益方式(如给河豚喂鱼、保护红树林等),以此更能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其缺点是不具备政府的公信力和推广力度,成本高;在数据转化和登记方面不具备科学的核算和认证。

Table 6. Summary table of Carbon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applications in China
表6. 中国碳普惠应用汇总表
4.3.3. 碳普惠制试点研究
目前,国内碳普惠制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仅有极少数地区进行了试点工作 [24]。对碳普惠制试点的研究主要包括地方普惠实施可行性研究和实践模式分析研究领域。对地方普惠实施可行性研究方面,更加注重所研究城市或省份碳普惠机制的设计框架和应用场景;李艳丽、陈伟航(2022)从明确参与主体、低碳行为识别、低碳行为量化、确定奖励机制、完善交易机制5个方面出发,在研究分析现有城市碳普惠制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雄安新区实际情况,提出属于雄安新区的碳普惠制生活低碳管理框架设计方案 [25]。周吉、许自豪等(2022)在系统梳理分析全国各地政府、公众、企业三个层面“数智控碳”平台的基础上,建议江西将“数智化减排控碳机制”纳入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探索数智化赋能碳达峰碳中和的“江西模式” [26]。林玉玲(2021)认为中山市打造国家级低碳城市应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必须加强管理力量,推进战略协同,推进制度和政策协同,强化导向协同,强化行动协同 [27]。韩会娟(2021)针对碳普惠工作,结合既有的节能低碳措施,提出了一些上海市碳普惠建设设想 [5];邱巨龙、陈仁坦等(2020)对比分析国内外碳普惠发展现状,又分析了我国现有碳普惠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普惠行为定义、行为量化、系统平台、激励机制、运营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江苏省开展碳普惠的基本路线图 [6]。其中对碳普惠实践模式分析方面,主要包括对试点城市碳普惠实施过程中所遇问题的剖析和未来发展的展望,路雪冰(2019)提出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存在一定问题,认为企业应该顺应碳普惠发展趋势 [28];刘宝林(2017)总结了广东省碳普惠机制的运营模式,提出碳普惠机制有助于城市节能健康发展 [29];
5. 结论与展望
5.1. 结论
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为实现我国3060双碳目标,碳普惠是重要的载体。碳普惠制利用“互联网 + 大数据 + 碳金融”的方式,调动公众积极加入全民节能减排行动,自愿践行低碳生活,激励对资源占用少或为低碳社会创建做出贡献的公众和企业,既通过消费端带动生产端低碳,又通过需求侧促进供给侧技术创新,是碳市场等强制减排行动之外的重要补充,也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碳普惠逐渐成为全国各地的工作重点和专家学者的研究热点 [30]。本文以助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实现碳中和为目标导向,从回顾性分析视角运用CiteSpace软件对2010~2021年期间CNKI中的311篇碳普惠相关文献进行了知识图谱分析,梳理了我国碳普惠研究的总体特征,从碳普惠理论研究、碳普惠方法学、碳普惠试点实践等方面研究揭示了我国碳普惠的实践和研究进展。研究结果表明:1) 碳普惠是一个新兴研究领域,虽然受气候变化整体研究进程加快的影响,近年来文献数量增加较快,但总体发文数量不多,且相关研究仍有待深化。2) 目前碳普惠研究领域的学者数量不多,影响力比较大的是陈德敏、赵立祥、陶岚、范进、赵定涛、刘自敏等学者,虽然有些学者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研究团体,但是大部分学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尚不紧密,合作网络有待巩固加强,同时得益于试点城市前期积累的经验和人才培养,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已逐渐成为研究的主力军。3) 碳普惠研究的核心主题是碳积分,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碳普惠理论、碳减排、低碳行为、碳普惠机制框架等,其中碳普惠机制的框架设计受到长期关注,研究较充分,并且各研究热点互相影响,共同推动碳普惠研究的多元发展。
5.2. 展望
未来我们应该加强碳普惠顶层设计的研究,出台相应政策规范为地方碳普惠制探索提供指导;在碳普惠方法学方面加大研究力度,解决更多低碳行为的核算难问题;碳普惠具有战略性和整体性,国家和政府应增加在该领域的投资,解决技术难题,并培养专业人才,为我国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