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自由观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Marx’s Concept of Freedom and ItsEnlightenment on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DOI: 10.12677/ACPP.2022.116343, PDF, HTML, XML, 下载: 168  浏览: 28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支持
作者: 谢 娜, 肖建国: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镇江
关键词: 马克思自由观和谐社会哲学启示Marx’s View of Freedom Harmonious Society Philosophical Enlightenment
摘要: 自由贯穿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史,是人类所永恒追求的目标。马克思创立的科学自由观蕴含着主体、关系、介质和目标四个维度的丰富理论内涵,同时深入探赜,可窥得批判性、历史性、相对性的思想方法原则贯穿于马克思自由观的始终。马克思自由观在我国所倡导的和谐社会思想中,其内容就是强调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在新时代背景下,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用科学的方法来指导实践,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予以重大启迪。
Abstract: Freedom runs through the entire history of human civilization and is the eternal goal pursued by mankind. The concept of scientific freedom founded by Marx contains rich theoretical connotations in the four dimensions of subject, relationship, medium and goal, at the same time, the principles of critical, historical and relativistic thinking and method run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Marx’s concept of freedom. In the idea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advocated by Marx’s concept of freedom, the content of which is to emphasize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man and himself, and man and societ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era, fully understanding the Marxist concept of freedom and using scientific methods to guide practice will provide great en-lightenment for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 in China.
文章引用:谢娜, 肖建国. 马克思自由观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J]. 哲学进展, 2022, 11(6): 2008-2012.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2.116343

1. 引言

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坚持两步走战略、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和谐”被摆在显目位置。马克思认为自由是人的固有属性,自由从现实意义上来说是在一切社会关系中实现和谐互融,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新时代,和谐社会的构建至关重要,构建和谐社会是人们的持久期盼和理想目标,因此,系统总结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科学内涵,把握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所内蕴的方法原则,从“自由”中探寻和谐,对加快构建我国和谐社会有着深刻的意蕴。

2. 理解马克思自由观的四维内涵

2.1. 一维主体:现实生活中的人是自由的主体

实现自由的主体非“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马克思探究自由是从人的现实性出发的,“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 [1],这里马克思便明确指出“现实的人”首先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有自主意识的人。同时,“现实的人”不仅是通过被动的感觉来确认自己的实在本质,更是通过主动的创造性实践活动,在不断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交互的实践过程中,感受自己的存在与本质,是合目的性与意志性的统一,以此提升作为“人”的自由性。因此,我们所探寻的自由一定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的自由,而不是别的什么“类别人”,若忽视人的现实性去研究自由则会导致唯心主义的自由观。

2.2. 二维关系:自由和必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萦绕不消的存在,在对两者的关系认识中,唯心主义的主观唯意志论、形而上学的宿命论等皆具有片面性,马克思在批判的基础之上,以科学的辩证视角厘清了其关系,指出自由是有意识的有创造性的主体对必然的认识与合乎其规的改造,这是一种辩证性的过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提出:“自由不在于在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成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2] 我们处于必然世界之中,其规律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人类要想获得自由就需要对必然的客观规律进行认识,同时在尊重必然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世界进行改造,最终推进人类实现自由。所以我们说人对必然性的认识越深刻,在客观世界面前就越自由,恰当处理好自由和必然的这对关系,不断促使我们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2.3. 三维介质:实践是人实现自由的根本途径

自由既不是随心所欲自我构想,也不是外在力量所赋予,而是通过实践活动认识和改造世界。“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3] 马克思自由观认为实践是人们具备能动性地探索和改造现实世界的社会性活动,他把实践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成为主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桥梁,认为若离开实践,人的自由便如同“无源之水”。自由只能是在实践中获得的,涉及人的自由必须有人的实践活动相呼应。劳动是实践的具体化,人的自由在实质上可表现为劳动的自由,马克思认为:“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是劳动。” [4] 可见,自由切实的渗透于人类的劳动实践之中,要获得自由,则需获得人类劳动的解放。

2.4. 四维目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终极目标

人的发展程度如何是马克思自由观的落脚点,追求全人类的彻底解放以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亦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追求的终极目标。马克思曾提出人的依赖性、人的独立性和人的自由个性是人类发展的三个阶段,三者皆以自由作为衡量标准。其中最后的自由个性发展阶段是马克思所预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处于这一阶段的生产力将会高度发达,劳动成果会由人民共享,劳动异化被积极扬弃,人的个性被全面释放,真正的自由终得实现。因此,人类向共产主义的追求也是人类对实现彻底解放的美好愿望,亦是个人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期盼。正如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揭示的:“代替那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5]

3. 把握马克思自由观的方法原则

3.1. 批判性原则

哲学的“批判”一词,非简单地否定或摒弃,而是在辩证分析的基础之上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创新发展。批判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显著特质,是“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科学方法指南。马克思曾在致阿尔诺德·卢格的信中指出:“新思潮的优点又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地预期未来,而只是想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 [6] 马克思是用批判的方法对待关于自由的概念和学说,他批判性的探讨了启蒙思想家关于自由和奴役的简单化区分,批判了德国哲学家寻求自由仅仅只是在精神领域,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他在批判前人以往种种关于“自由”的观点基础之上形成了科学的马克思自由观。马克思的批判思想如同一把“刀刃”,成为我们改变世界的有力武器,而解放人是改变世界的最终目的,即“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促进人的自由解放。

3.2. 历史性原则

马克思指出,自由“必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不断前进的过程。文化上的每一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7]。马克思认为自由既不是人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某种之前便已存在的东西,自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随着社会的向前演变、历史的更迭变化而发展的,其表现为步履不歇的不断追求而又向前发展的过程。自由本身就是受历史环境而制约且不断突破被实现的过程,人的自由发展程度是会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从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乃至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一部人类从不自由到自由、从较少的自由到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历史发展史,这个历史过程一直会持续下去 [8]。

3.3. 相对性原则

自由不是无拘无束,任人逍遥。马克思认为,自由是有一定界限的,自由和限制是一对辩证关系,即自由它的目的是要摆脱限制,但由于某种原因又离不开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社会若没了限制,自由便无从谈起,当个人了解到自己所受的限制时,才能了解自己所应享有的自由,才能有真正的自由意识和权利。故马克思认为任何自由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具有相对性的自由,马克思指出:“自由王国只是在有必需和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的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9] 也就是说自由的王国只有在必然的王国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这就说明了人的自由受主观因素和客观规律的制约,总有未被认识的“必然性”,而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对“必然性”的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人的真正个性发展与自由才能够达到,不容忽视的是这种达到也是在相对程度上来说的。

4. 马克思自由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要达到一种全体人民在尽其能、得其所的基础上和谐相处的社会,具体而言,其应达到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三方面的和谐 [10],而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科学内涵和方法原则贯穿于这几对关系中,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构建。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与自然界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人类依对自然一定程度上的认识而对自然肆意妄并没有证明人的自由,反而对自然规律的漠视使人类受到众多惩罚,这也是人和自然产生矛盾冲突的根源。马克思指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是要处理好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世界的必然性两者之间关系,使主体与客体之间高度和谐与统一。因此,人们的改造世界活动,必须首先尊重自然的规律性,不可用过度的欲望来盲目破坏自然,实现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才是正义之道,于此才能让人与自然逐步向和谐的发展方向趋进,由此可见,对自然的超越或是对主体的创造性的否定皆是极端方向,人的真正自由是需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人与自身和谐相知的构建。与自身的和谐是指人自我的健康体魄、精神层面、个人才能以及与人交往等各方面都得到协调发展。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吃穿住行等物质方面基本都得以满足,但事物具有两面性,弊端逐渐开始显现,“内卷”、“996”工作制、“拜金”等无不显示社会人的压力,当一切以追求饱食之腹、利益之争时,人们的精神世界逐渐被瓦解,人开始被“异化”,逐渐将自身生存所要追寻的真正价值与意义抛之脑后。这些问题的存在皆是由于个体没有正确处理好人与自身的关系,仅仅是物质需要保障后,真正的自由和幸福人们并没有获得,人只有达到对自身的自主状态才能获得自由,因此在当代复杂的社会条件下,我们应该充分认识与了解自己,同时提升自己各个方面的能力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变化,只有如此,人的自由才可能实现。

第三,人与社会和谐交往的构建。马克思认为人在其现实意义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也是不可切割的,人是社会中的现实人,是在社会中生存发展的,同时社会是人构成的,没有人社会便没有存在意义。具体而言,社会需要为人的发展提供和谐的环境,让他们充分释放自己的才能,使他们的自由得到体现,只有在如此和谐的社会环境下,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逐渐实现,与此同时,当人的个性和自由被得到尊重时,整个社会的和谐度也会不断上升,人和社会的关系在彼此促进中得到和谐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两者要高度统一起来,互为磐石而不断进阶,以期在人的自由发展中促进与社会的和谐交往。

5. 小结

总之,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是息息相关的,和谐社会所追求的以上三个层面之间的和谐关系的建立,都是以“人”为起点,处理“人”与“自由”的关系。因此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从理论中提炼协调好几者间关系的方式方法,以期让人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最终回归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健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长效机制研究”(20BKS140)、2022年度江苏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新时代高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的创新机制研究”(2022SZZD006)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M]. 第2版.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71-72.
[2]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153.
[3]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M]. 第2版.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60.
[4]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 (下)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0: 112.
[5] 卡尔∙马克思,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共产党宣言[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7: 50.
[6]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7.
[7]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0: 154.
[8] 王凯. 马克思自由观论析[J].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0, 31(6): 53-55.
[9]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4: 926.
[10] 潘宁, 邓倩. 马克思自由思想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 理论学刊, 2012(5): 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