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被公认为清代《说文》学的权威和高峰,这固然是段玉裁苦心经营四十载,使用了较为科学的研究方法的结果(米万锁1992)。但人文学科的发展当是建立在兼综基础上的创新与推进,所以要想重新、客观地认识和评价《段注》,离不开段玉裁之前有关《说文》研究的成果。而南唐徐锴所作《说文解字系传》(以下简称《系传》)当是不可忽略的重要著作之一。就《系传》性质而言,可以说其就是一本对《说文解字》注。因徐锴尊崇许慎,以其书为经,而自谦所作训解为传。
本文选取《系传》与《段注》的“木”部字训解部分,对两部著作的材料引用和文字训释内容进行对比,以试展示《段注》对《系传》的继承与发展面貌之一角,为学者进一步了解《系传》对《段注》的影响,创新《说文》学研究视角提供参考。
2. 对材料的继承与发展
2.1. 对材料的继承——直接引用
所谓对材料的继承,是指《段注》所引材料直接来源于《系传》所引材料。除在细节上做了调整之外,文献所载材料,两书一致。如:
1) 栀:
《系传》栀:黃木可染者也。從木,危聲。臣鍇按:《史記·貨殖傳》:巵茜子。又書記多言鮮支,皆此。句委反
《段注》栀:小徐云:《史記·貨殖傳·千亩》:巵茜。又書記多言鮮支,皆此。是锴本固作栀字。
2) 橪:
《系传》橪:酸小棗。從木,然聲。一曰柔也。臣鍇按:《上林賦》:“枇杷橪柿。”“橪”之言柔也。人善反。
《段注》橪:《上林賦》:“枇杷橪𣐈。”
3) 机:
《系传》机:木也。從木,几聲。臣鍇按:《山海經》:“單狐山多机木。”注曰:“似榆可燒,以糞稻田,出蜀中。音飢。”謹美反。
《段注》机:《山海經》:“單狐山多机木。”郭曰:“似榆可燒,以糞稻田,出蜀中。音飢。”
4) 梣:
《系传》梣:青皮木。從木,岑聲。臣鍇按:《淮南子》曰:“梣木色青,治翳目之藥也。”髙誘注曰:“梣木,苦歷木也。生於山,剝取其皮,以水浸之正青,用洗眼愈人目中膚翳也。本草所謂秦皮也。”子林反。
《段注》梣:《淮南書》曰:“夫梣木色靑瘉翳。而蠃蝸瘉睆。此皆治目之藥也。”高曰:“梣木,苦歷木名也生於山。剥其皮以水浸之。正青。用洗眼。瘉人目中膚翳。”
通过以上几例可以发现,《段注》对《系传》所引材料进行了较多继承,只是对所引书名的形式进行了微调。如:《系传》称《诗》,《段注》则用了较细的篇目,如《小雅》;《系传》称《注》,《段注》直接用注者之姓进行引用,如“郭云”、“高云”等;《系传》称《淮南子》,《段注》称《淮南书》;《系传》称《春秋左传》,《段注》称《左传》等。除此,两书所载材料基本一致。
2.2. 对材料的发展——间接引用
所谓对材料的发展,是指《段注》所引材料的来源与《系传》一致,但在引用的内容上有所增加,或增加同一文献的内容,或增加相关文献的种类。如:
1) 桂:
《系传》桂:江南木,百藥之長。從木,圭聲。臣鍇按:桂林郡以此為名。又按《本草》:“桂心主通血脈,利肺肝,气能宣導,百藥無畏,菌桂為諸藥先聘通使,是為江南百藥之長也。”
《段注》桂:江南木。《本艸》曰:“桂生桂陽。牡桂生南海山谷。箘桂生交趾,桂林山谷。百藥之長。”《本艸經·木部上》:“品首列牡桂,菌桂。箘桂味辛溫。主百病,養精神,和顔色,爲諸藥先聘通使。”故許云百藥之長。檀弓,内則皆薑桂竝言。劉逵引《本艸經》正文曰:“菌桂,圓如竹,出交趾。然則其樹正圓如竹,故名箘桂。”今《本艸》云:“無骨,正圓如竹。”不系之正文,無骨,葢謂空心也。”左思賦:“邛竹緣嶺。箘桂臨崖。正以竹之實中者與桂之虛中者反對也。”从木。圭聲。古惠切。十六部。
从上例可以发现,《系传》只是引用《本草》中的一句话对《说文》所谓“百药之长”进行了说解,而《段注》则对《本草》中有关“桂”的记述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考察,不仅证实何谓“百药之长”,而且还指出了他人所引文献内容的不当之处。
《段注》对《系传》材料的继承与发展往往是合而为一的,同时进行的。如:
2) 楀:
《系传》楀:木也。從木,禹聲。臣鍇按:《詩》:“楀惟師氏。”箋云:“楀氏,褒似之族黨也。”於甫反。
《段注》楀:楀木也。未詳。小雅。楀維師氏。箋云。楀,氏也。集韵,類篇皆云。楀,木名。𢯺,姓。引詩𢯺維師氏。唐石經初刻從手。後改從木。按篇,韵皆無𢯺字。釋文,五經文字,急就篇顏注皆從木。從木。禹聲。王矩切。五部。
上例中,《段注》对《系传》所引《诗》(包含箋)的材料进行了继承,即直接引用,基本一致。同时又增加了相关文献(《集韵》《类篇》)种类,对材料进行了发展。此外,还指出了其他材料(唐石经初刻)的谬误,可见作者用功之深。
此外,本文仅以说文“木”部字进行考察发现,《段注》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对《系传》所引材料进行继承的文献种类达数十种,主要文献有《诗经》《尔雅》《左传》《山海经》《本草》《淮南子》《上林赋》《史记》《汉书》《周礼》《庄子》等。
3. 对观点的继承与发展
3.1. 对观点的继承
对观点的继承是指,《段注》对《系传》所阐述观点进行直接引用。如:
柰:
《系传》柰:果也。從木,示聲。臣鍇曰:“亦假借爲奈何也。”
《段注》柰:柰果也。假借爲柰何字。見尙書左傳。奴帶切。十五部。
《系传》直接指出了“柰”与“奈”的假借关系,《段注》直接引用了这一观点,并提供了文献材料进行证实。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系传》对《段注》的影响是深远的,《段注》对《系传》成果的继承是丰富的。《段注》对《系传》所述观点的引用,有的会注明“锴作”“小徐云”等字样,而更多的时候,并没有标出“锴”的观点。米万锁(1992)指出:段玉裁在注释中直接标明引用徐锴说的为数不多 [1]。
3.2. 对观点的发展
对观点的发展是指,《段注》在《系传》的观点上进行详述或深入分析。大致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指明假借字,如:
《系传》𣓀:臣鍇按:今五經皆作榛也。側詵反。
《段注》𣓀:《左传》、《毛诗》字皆作“榛”,假借字也。榛行而𣓀废矣。
《系传》发现了“𣓀”与“榛”在文献中使用的发展变化,而《段注》则深入考察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指出了“榛”与“𣓀”是一种假借关系。
2) 指明俗体字,如:
《系传》檆:木也。從木,煔聲。臣鍇曰:“即今書杉字。”所街切。
《段注》檆:《释木》曰:柀,黏。上音彼,下音所咸反。即今之杉木也。黏与杉为正俗字。
《段注》不仅会对《系传》中的被训释字进行考察,还对训释字进行了探究,指出“黏与杉为正俗字”这一汉字关系。
3) 指明古今字,如:
《系传》𣚍:梓屬,大者可為棺槨,小者可為弓材。從木,聲。臣鍇按:《爾雅》“杻,檍”注:“似棣,細葉,葉新生可餉牛。”
《段注》𣚍:梓屬。大者可爲棺椁。小者可爲弓材。按:𣚍檍古今字。心部𢡃,今作億。艸部𦺳,今作薏。水部𣽢,今作澺。人部𠐥,今作億。
《尔雅》是一部阐述语源关系的著作,训释字与被训释字之间往往存在着文字演变与发展的某种关系,《系传》从词义的角度,引用《尔雅》进行训释,而《段注》则用功更深,发现了训释字与被训释字的古今字关系。
4) 阐述音义关系
《系传》李:果也。從木,子聲。臣鍇按:顓頊之後有逃難於伊俟之虛,得李實而食,遂以為姓。又,臯陶為堯大理,後以為姓。今按:管子、大理皆作李字,臯陶,復姓也。
《段注》李:李果也,从木子声。古“李”、“理”同音,通用。故“行李”与“行理”并见,“大李”与“大理”不分。
《系传》从历史文献的角度,指出“李”姓与“理”作为地名的关系,而《段注》则从音义角度,解释二者通用的原因。
5) 指出方言词
《系传》栩:杼也。從木,羽聲。臣鍇按:《爾雅》“栩,杼”訓柱反。
《段注》栩:柔也。見唐風毛傳。陸機曰。栩,今柞櫟也。徐州人謂櫟爲杼。或謂之爲栩。
同(3)一样,《系传》是从词义的角度,引用《尔雅》,解释词义。而《段注》通过考察,指出了方言词。
6) 校勘文字
《系传》椵:木,可作伏几。從木,叚聲。讀若賈。臣鍇按:椵亦楸梓之屬,古謂坐榻,亦為几,故言伏几。伏几即人手所凭者也,伏膺之几也。格雅反。
《段注》椵:椵木。可作牀几。牀鍇本作伏。疑誤。
《段注》对《系传》中的“伏几”表述进行了考究,疑有误,进行了校勘,认为当为“牀几”。
4. 综论
综合来看,《段注》对《系传》的继承与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归纳:一是关于材料的,《段注》或直接引用《系传》所引材料,或对《系传》所引材料进行内容的丰富和种类的扩充。二是关于《系传》训解文字的观点的,《段注》既有直接引用(多数未标明观点来自“徐锴”),又有对《系传》观点的深入阐发,如指明古今字、俗体字、方言词、阐释音义关系等。此外,还有对《系传》文字的校勘,以及通过《系传》对《说文》进行文字校勘等成果。
其实,《系传》对《段注》的影响远不止此。王东(2022)将《段注》征引和探究《系传》的成就概括为四个方面:征引《系传》以订正《说文》、征引《系传》以说解《说文》、是正《系传》之讹脱衍乙、考察《系传》与《说文》之异文等 [2]。锐声(1989)对《系传》的学术成就进行了评价,认为从段玉裁、王念孙等人对《说文》《广雅》等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小徐(即《系传》作者徐锴)对他们的影响和启示 [3]。
因此,《系传》对《段注》的影响是深刻的、广泛的、深远的,《段注》所取得的成果与《系传》关系紧密。但通过学术论文成果搜索发现,单看《说文》与《段注》的研究成果,是丰富的;《说文》与《段注》的对比研究也是多样的;而把《系传》《段注》或《说文》《系传》《段注》进行历时考察,理清其中的学术发展脉络的成果是鲜见的。不管是客观评价《段注》学术成果,还是理清语言学研究发展的历时线索,重视《系传》的地位和价值,将《系传》《段注》或《说文》《系传》《段注》进行对比的、联系的、发展的研究,可以开启一个新的视野。
注:
本文语言材料来源以下文献:
徐锴. 说文解字系传[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7.
许慎. 徐铉. 说文解字[M]. 北京: 中华书局, 2013.
许慎. 段玉裁. 说文解字注[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