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注》对《说文解字系传》的继承与发展初探——以“木”部为例
Elementary Exploration Regarding the Inheritance and Advancement of the Book Annotation on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Based on the Book Serial Interpretation of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Taking “木” Radical (Chinese Pronunciation “Mu” with the Meaning of “Wood”) as an Example
摘要: 文章对《说文解字系传》与《说文解字注》的“木”部字进行对比发现:《说文解字注》对《说文解字系传》在所引材料和训解观点上有较多的继承与发展,在材料上直接引用《说文解字系传》所引材料,或对《说文解字系传》所引材料进行丰富;在观点上,《说文解字注》既有对《说文解字系传》观点的直接引用,也有更为深入的阐释(如指明古今字、假借字等)。
Abstract: Comparing the “木” radicals of Serial Interpretation of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with those in Annotation on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this paper found that there are many aspects of inheritance and advancement of Annotation on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based on Serial Interpretation of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such as quoted materials and viewpoints of training solutions. Specifically speaking, Annotation on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directly cites the materials quoted by Serial Interpretation of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and enriches the materials quoted by Serial Interpretation of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When it comes to the viewpoint, Annotation on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not only directly cites the viewpoints of Serial Interpretation of Origin of Chinese Characters but also gives more in-depth interpretation including identification of ancient and modern characters as well as loan characters, and the like.
文章引用:曹玉. 《说文解字注》对《说文解字系传》的继承与发展初探——以“木”部为例[J]. 现代语言学, 2023, 11(1): 271-276. https://doi.org/10.12677/ML.2023.111040

1. 引言

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被公认为清代《说文》学的权威和高峰,这固然是段玉裁苦心经营四十载,使用了较为科学的研究方法的结果(米万锁1992)。但人文学科的发展当是建立在兼综基础上的创新与推进,所以要想重新、客观地认识和评价《段注》,离不开段玉裁之前有关《说文》研究的成果。而南唐徐锴所作《说文解字系传》(以下简称《系传》)当是不可忽略的重要著作之一。就《系传》性质而言,可以说其就是一本对《说文解字》注。因徐锴尊崇许慎,以其书为经,而自谦所作训解为传。

本文选取《系传》与《段注》的“木”部字训解部分,对两部著作的材料引用和文字训释内容进行对比,以试展示《段注》对《系传》的继承与发展面貌之一角,为学者进一步了解《系传》对《段注》的影响,创新《说文》学研究视角提供参考。

2. 对材料的继承与发展

2.1. 对材料的继承——直接引用

所谓对材料的继承,是指《段注》所引材料直接来源于《系传》所引材料。除在细节上做了调整之外,文献所载材料,两书一致。如:

1) 栀:

《系传》栀:黃木可染者也。從木,危聲。臣鍇按:《史記·貨殖傳》:巵茜子。又書記多言鮮支,皆此。句委反

《段注》栀:小徐云:《史記·貨殖傳·千亩》:巵茜。又書記多言鮮支,皆此。是锴本固作栀字。

2) 橪:

《系传》橪:酸小棗。從木,然聲。一曰柔也。臣鍇按:《上林賦》:“枇杷橪柿。”“橪”之言柔也。人善反。

《段注》橪:《上林賦》:“枇杷橪𣐈。”

3) 机:

《系传》机:木也。從木,几聲。臣鍇按:《山海經》:“單狐山多机木。”注曰:“似榆可燒,以糞稻田,出蜀中。音飢。”謹美反。

《段注》机:《山海經》:“單狐山多机木。”郭曰:“似榆可燒,以糞稻田,出蜀中。音飢。”

4) 梣:

《系传》梣:青皮木。從木,岑聲。臣鍇按:《淮南子》曰:“梣木色青,治翳目之藥也。”髙誘注曰:“梣木,苦歷木也。生於山,剝取其皮,以水浸之正青,用洗眼愈人目中膚翳也。本草所謂秦皮也。”子林反。

《段注》梣:《淮南書》曰:“夫梣木色靑瘉翳。而蠃蝸瘉睆。此皆治目之藥也。”高曰:“梣木,苦歷木名也生於山。剥其皮以水浸之。正青。用洗眼。瘉人目中膚翳。”

通过以上几例可以发现,《段注》对《系传》所引材料进行了较多继承,只是对所引书名的形式进行了微调。如:《系传》称《诗》,《段注》则用了较细的篇目,如《小雅》;《系传》称《注》,《段注》直接用注者之姓进行引用,如“郭云”、“高云”等;《系传》称《淮南子》,《段注》称《淮南书》;《系传》称《春秋左传》,《段注》称《左传》等。除此,两书所载材料基本一致。

2.2. 对材料的发展——间接引用

所谓对材料的发展,是指《段注》所引材料的来源与《系传》一致,但在引用的内容上有所增加,或增加同一文献的内容,或增加相关文献的种类。如:

1) 桂:

《系传》桂:江南木,百藥之長。從木,圭聲。臣鍇按:桂林郡以此為名。又按《本草》:“桂心主通血脈,利肺肝,气能宣導,百藥無畏,菌桂為諸藥先聘通使,是為江南百藥之長也。”

《段注》桂:江南木。《本艸》曰:“桂生桂陽。牡桂生南海山谷。箘桂生交趾,桂林山谷。百藥之長。”《本艸經·木部上》:“品首列牡桂,菌桂。箘桂味辛溫。主百病,養精神,和顔色,爲諸藥先聘通使。”故許云百藥之長。檀弓,内則皆薑桂竝言。劉逵引《本艸經》正文曰:“菌桂,圓如竹,出交趾。然則其樹正圓如竹,故名箘桂。”今《本艸》云:“無骨,正圓如竹。”不系之正文,無骨,葢謂空心也。”左思賦:“邛竹緣嶺。箘桂臨崖。正以竹之實中者與桂之虛中者反對也。”从木。圭聲。古惠切。十六部。

从上例可以发现,《系传》只是引用《本草》中的一句话对《说文》所谓“百药之长”进行了说解,而《段注》则对《本草》中有关“桂”的记述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考察,不仅证实何谓“百药之长”,而且还指出了他人所引文献内容的不当之处。

《段注》对《系传》材料的继承与发展往往是合而为一的,同时进行的。如:

2) 楀:

《系传》楀:木也。從木,禹聲。臣鍇按:《詩》:“楀惟師氏。”箋云:“楀氏,褒似之族黨也。”於甫反。

《段注》楀:楀木也。未詳。小雅。楀維師氏。箋云。楀,氏也。集韵,類篇皆云。楀,木名。𢯺,姓。引詩𢯺維師氏。唐石經初刻從手。後改從木。按篇,韵皆無𢯺字。釋文,五經文字,急就篇顏注皆從木。從木。禹聲。王矩切。五部。

上例中,《段注》对《系传》所引《诗》(包含箋)的材料进行了继承,即直接引用,基本一致。同时又增加了相关文献(《集韵》《类篇》)种类,对材料进行了发展。此外,还指出了其他材料(唐石经初刻)的谬误,可见作者用功之深。

此外,本文仅以说文“木”部字进行考察发现,《段注》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对《系传》所引材料进行继承的文献种类达数十种,主要文献有《诗经》《尔雅》《左传》《山海经》《本草》《淮南子》《上林赋》《史记》《汉书》《周礼》《庄子》等。

3. 对观点的继承与发展

3.1. 对观点的继承

对观点的继承是指,《段注》对《系传》所阐述观点进行直接引用。如:

柰:

《系传》柰:果也。從木,示聲。臣鍇曰:“亦假借爲奈何也。”

《段注》柰:柰果也。假借爲柰何字。見尙書左傳。奴帶切。十五部。

《系传》直接指出了“柰”与“奈”的假借关系,《段注》直接引用了这一观点,并提供了文献材料进行证实。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系传》对《段注》的影响是深远的,《段注》对《系传》成果的继承是丰富的。《段注》对《系传》所述观点的引用,有的会注明“锴作”“小徐云”等字样,而更多的时候,并没有标出“锴”的观点。米万锁(1992)指出:段玉裁在注释中直接标明引用徐锴说的为数不多 [1]。

3.2. 对观点的发展

对观点的发展是指,《段注》在《系传》的观点上进行详述或深入分析。大致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指明假借字,如:

《系传》𣓀:臣鍇按:今五經皆作榛也。側詵反。

《段注》𣓀:《左传》、《毛诗》字皆作“榛”,假借字也。榛行而𣓀废矣。

《系传》发现了“𣓀”与“榛”在文献中使用的发展变化,而《段注》则深入考察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指出了“榛”与“𣓀”是一种假借关系。

2) 指明俗体字,如:

《系传》檆:木也。從木,煔聲。臣鍇曰:“即今書杉字。”所街切。

《段注》檆:《释木》曰:柀,黏。上音彼,下音所咸反。即今之杉木也。黏与杉为正俗字。

《段注》不仅会对《系传》中的被训释字进行考察,还对训释字进行了探究,指出“黏与杉为正俗字”这一汉字关系。

3) 指明古今字,如:

《系传》𣚍:梓屬,大者可為棺槨,小者可為弓材。從木,聲。臣鍇按:《爾雅》“杻,檍”注:“似棣,細葉,葉新生可餉牛。”

《段注》𣚍:梓屬。大者可爲棺椁。小者可爲弓材。按:𣚍檍古今字。心部𢡃,今作億。艸部𦺳,今作薏。水部𣽢,今作澺。人部𠐥,今作億。

《尔雅》是一部阐述语源关系的著作,训释字与被训释字之间往往存在着文字演变与发展的某种关系,《系传》从词义的角度,引用《尔雅》进行训释,而《段注》则用功更深,发现了训释字与被训释字的古今字关系。

4) 阐述音义关系

《系传》李:果也。從木,子聲。臣鍇按:顓頊之後有逃難於伊俟之虛,得李實而食,遂以為姓。又,臯陶為堯大理,後以為姓。今按:管子、大理皆作李字,臯陶,復姓也。

《段注》李:李果也,从木子声。古“李”、“理”同音,通用。故“行李”与“行理”并见,“大李”与“大理”不分。

《系传》从历史文献的角度,指出“李”姓与“理”作为地名的关系,而《段注》则从音义角度,解释二者通用的原因。

5) 指出方言词

《系传》栩:杼也。從木,羽聲。臣鍇按:《爾雅》“栩,杼”訓柱反。

《段注》栩:柔也。見唐風毛傳。陸機曰。栩,今柞櫟也。徐州人謂櫟爲杼。或謂之爲栩。

同(3)一样,《系传》是从词义的角度,引用《尔雅》,解释词义。而《段注》通过考察,指出了方言词。

6) 校勘文字

《系传》椵:木,可作伏几。從木,叚聲。讀若賈。臣鍇按:椵亦楸梓之屬,古謂坐榻,亦為几,故言伏几。伏几即人手所凭者也,伏膺之几也。格雅反。

《段注》椵:椵木。可作牀几。牀鍇本作伏。疑誤。

《段注》对《系传》中的“伏几”表述进行了考究,疑有误,进行了校勘,认为当为“牀几”。

4. 综论

综合来看,《段注》对《系传》的继承与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归纳:一是关于材料的,《段注》或直接引用《系传》所引材料,或对《系传》所引材料进行内容的丰富和种类的扩充。二是关于《系传》训解文字的观点的,《段注》既有直接引用(多数未标明观点来自“徐锴”),又有对《系传》观点的深入阐发,如指明古今字、俗体字、方言词、阐释音义关系等。此外,还有对《系传》文字的校勘,以及通过《系传》对《说文》进行文字校勘等成果。

其实,《系传》对《段注》的影响远不止此。王东(2022)将《段注》征引和探究《系传》的成就概括为四个方面:征引《系传》以订正《说文》、征引《系传》以说解《说文》、是正《系传》之讹脱衍乙、考察《系传》与《说文》之异文等 [2]。锐声(1989)对《系传》的学术成就进行了评价,认为从段玉裁、王念孙等人对《说文》《广雅》等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小徐(即《系传》作者徐锴)对他们的影响和启示 [3]。

因此,《系传》对《段注》的影响是深刻的、广泛的、深远的,《段注》所取得的成果与《系传》关系紧密。但通过学术论文成果搜索发现,单看《说文》与《段注》的研究成果,是丰富的;《说文》与《段注》的对比研究也是多样的;而把《系传》《段注》或《说文》《系传》《段注》进行历时考察,理清其中的学术发展脉络的成果是鲜见的。不管是客观评价《段注》学术成果,还是理清语言学研究发展的历时线索,重视《系传》的地位和价值,将《系传》《段注》或《说文》《系传》《段注》进行对比的、联系的、发展的研究,可以开启一个新的视野。

注:

本文语言材料来源以下文献:

徐锴. 说文解字系传[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7.

许慎. 徐铉. 说文解字[M]. 北京: 中华书局, 2013.

许慎. 段玉裁. 说文解字注[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8.

参考文献

[1] 米万锁. 试论《说文系传》对段《注》的影响[J]. 语文研究, 1992(1): 18-20.
[2] 王东. 《说文解字注》对《说文解字系传》的征引及探究[J]. 语文研究, 2022(1): 37
[3] 锐声. 徐锴《说文解字系传》的学术成就[J]. 天津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5):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