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在发展历程中不断吸收其他优秀成果,形成了庞大的理论体系。文章围绕着儒家和道家社会治理的中心论和方法论展开,比较两者在其观点和方法上的不同。
2. 儒道社会治理根基的区别
2.1. 儒家社会治理思想基石:仁爱
在孔子以及整个儒家思想的体系中,“仁”都是核心。在对待不同的事情上,孔子对“仁”有不同的表述。如:“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1] 。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2] 。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克己复礼。为仁由已,而由人乎哉。”虽然有诸多不同的解释,但其最终还是回归到了“爱人”的本质上来。孟子继承孔子“仁”的思想,进一步提出了以“仁”(仁者以其所爱及其不爱-《尽心下》)、义、礼、智四德为核心的道德体系。在孟子的“仁政”思想中着重强调,“不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有之矣” [3] 。荀子的思想虽以礼义为核心,但“仁”在荀子的思想体系中依然发挥重要作用。荀子继承了孔子和孟子的思想,他认为统治者如果能够以仁治天下,天下的人都会相亲相爱。仁爱思想构成了儒家社会治理治理思想的基石,对如今的社会治理也有借鉴意义。
2.2. 道家社会治理思想的基石:道
道家社会治理的基石就是“道”。老子深刻认识到,道是万物产生的终极根源 [4] 。老子在《道德经》中明确写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5] 。这里,老子用一个“母”字诠释了范围。没有母,就没有后来者,就没有之后万事万物的产生,万事万物都是在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突出了“道”在社会治理的根本性地位。
3. 儒道社会治理核心的区别
3.1. 社会治理思想的核心:为政以德
孔子特别重视为政以德 [6] 。孔子认为道德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高于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等一切活动,主张用道德统率其他活动 [7] 。德治主要是指依靠道德教化而非仅仅依靠外部强制力来对民众进行治理。孔子重点强调德治的价值,其在《论语·为政篇》明确写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2] 。同时孔子认为政、刑虽然也是治国的必要手段,但相对于德来言,政、刑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德治则从治本入手,在治本的基础上,辅之以政、刑,才能标本兼治。孔子坚信只有统治者如果实行了德治,民众就会像众星拱月般悦服于这种德治。
孟子对为政者的德行对于社会治理也有清晰地认识。孟子通过王霸之道的比较,说明了“以德服人”的意义。他把霸道和王道的区别归结为“以力服人”和“以德服人”,孟子云:“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认为“以力服人”只能是短暂的,不仅起不到很好的作用,反而会在人们心中堆集不满,一有机会,就会产生反抗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只有以自身的德行作表率,才能使人真正诚服 [6] 。
荀子和孟子虽同门却异户,在很多方面多是对立与批评。但是在“德治”方面,却明显共通 [8] 。《荀子·君道》记载:“请问为国。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这很明显是儒家自孔子以来所贯彻的理念,荀子认为修身和为国并非两事,而是一事,实则君与民的事实关系就是这样,“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正而景正;君者盘也,民者水也,盘圆而水圆。荀子把当政者自身的“德”看的非常重要。这点同孔子、孟子一样。荀子认为,当政者如果能够做到真正的“德”,做到“以德为政”那么百姓就会对其十分爱戴。
3.2. 道家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无为
道家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是“无为”。“无为”是老子在社会治理上的思想主张,其核心就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认为无为就是一种极高的境界,认为价值判断的最高标准就是“无为”,老子所理想的“小国寡民”的愿望,也要依靠无为来实现 [9] 。《老子》中“为无为,则无不治”,是指社会治理应遵循“无为”,做到真正的“无为”,那么社会不用特意去治理也一样井井有条。老子认为若统治者无为,天下自然太平无事,为政者无为,人民会自我教育,遵守法规,没有为政者的干扰,百姓也会生活的富足。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无为思想,并将其发展到一个新境界。庄子曾将“无为”称之为“天德”,“玄古之君天下也,无为也,天德而已矣”。(《庄子·天地》)庄子提倡“无为”,反对一切的“有为”。庄子认为世间万事万物都要适其性,不能急功近利、揠苗助长 [10] 。庄子反对用统治者的刑法来治理天下,主张无为而治是最好的社会治理方法。“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庄子·在宥》),就是指听其自然,不加干涉,它是一个与“治”相对的概念,在庄子看里,前者可取,后者应该摈弃。
4. 儒道社会治理原则的区别
4.1. 儒家社会治理重要原则
儒家社会治理思想由孔子开始,经孟子、荀子的接续发展,逐步发展完善 [8] 。
4.1.1. 德主刑辅
德主刑辅,即以德治、礼治为主要内容,以刑治为辅。德礼是用伦理、礼制约束君王,治理江山,治民,以德行楷模、教化,以德治天下,以实现社会稳定。“刑政”就是以“政令”来警告人们该做的事情和该禁止的事情,如果能做到令行禁止,那么这个国家就可以管理好。孔子主张,以伦理礼法指导百姓,远胜于行政命令。“治”有治标不治本的弊端,只有以德、礼为治,才能达到治标、治本、治本的目的。
4.1.2. 发政施仁
孔子主张,要以“仁”作为治国之道的根本精神。作为一国之君,应当以“仁爱”的心态对待人民,与人民的关系更加密切。孟子主张,仁政源自仁爱,以仁爱施仁政,才能一统天下。“发政施仁”是施仁推恩的具体方式,即把自己放在别人身上,把自己放在别人的位置上。孔子认为,“以德治民”、“以民之乐”、“以民之忧”为己任,以“以德治民”为己任,以“以德治天下”为己任。
4.1.3. 制民之产与取民有制
儒家十分注重民众的福祉,相信只有以利民为本,百姓才能过上富足的生活,才能有效地维持国家的统治。孟子认为,有恒产者有恒心,所以他主张“制民之产” [5] 。另外,“取民有制”,也就是征收较少的赋税。孔子认为,对百姓征税要有一定的规律性和规律性,不能随意征用,否则会造成农民的破产、饥饿和流离失所。那样的话,就不会赢得人心,也不会有一统天下的机会。
4.2. 道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
道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是指“柔,不争”。道家思想中针对“柔”、“不争”提出过许多论点。例如:“柔之胜刚”、“柔弱胜刚强”。水是最柔弱的,而要摧毁最坚硬得东西,没有什么是能够胜过它的 [9] 。例如:《老子》第八章说“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认为不争的结果是天下莫能与之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对为政者和整个社会都提倡“不争”的思想。《老子》八十一章将不争提高到圣人之道,“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的“不争”是指不争私不争欲、不争名不争利。“先人后己,以让为终”、“谦和则人服”。在生活中,“不争”常常被误认为是消极无为,消极混世的托词。实则是在启发人们求同存异,顺应天道,更加有效地“为”;使人们超越自身的自私,走向“善利万物而不争”的广阔天地。
至于为什么要不争?老子则回答到:“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争而善胜。”用于争斗就会被杀,用于不争斗则会存活。除此之外,老子还从反方面说: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意指强横霸道的人没有好下场。除了认为天道的原则是不争,老子还认为,圣人治理天下,应该不让百姓争。他说:“不尚贤,使民不争”。如果不争,社会治理就会简单很多 [10] 。
5. 儒道社会治理思想的联系
5.1. 共同的理想人格:圣人
春秋以后,王室衰微,诸侯群起,整个社会在经历一场大剧变,天下都在呼唤着有英雄来挽救这个沉沦的世道。因此被赋予最高人格精神的英雄代表——圣人,逐步成为人们心中的救世主 [11] 。在此基础之上,儒家和道家不约而同的把“圣人”确立为各自学说的最高人格目标,也就是寄予厚望的社会治理主体。《老子》一书中,“圣人”被提及了三十多处,例如:“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以及“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12] 。《道德经》此后的《管子》和《庄子》也都在大量使用“圣”。和道家一样,儒家也特别重视“圣”。如孔子就肯定圣人的至高地位,常常将“圣”与“仁”相提并论,甚至将“圣”放在“仁”前。如“若圣与仁,则吾岂敢” [11] 。“子贡问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如何?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如此可见,“圣人”在孔子的心中,地位也是至高无上的 [11] 。后世儒家学者将孔子直接抬到最高的圣人宝座。孟子也曾大讲圣人之道和圣人之迹。总之,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将圣人视为最高的理想人格 [11] 。
5.2. 社会治理思想上的趋同性
针对“礼崩乐坏”的历史背景,孔子提出了“为政以德的著名治理原则”,孟子进一步提出了“仁政”。由此可见,儒家把“德”作为治理社会的基本原则。与孔子“为政以德想类似”,庄子也提出了一个“至德之世”的社会模式 [13] 。他认为一切美好都是以德治世的结果,由此可见,道家同样把“德”看作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儒家和道家都认为要以“德”去匡扶社稷,也就是为政者要依靠自身的道德力量去治理社会。他们认为只要为政者在治理社会中以德行之,做到以德服人,为百姓做出榜样,百姓就会认同和信服,社会就能够有效治理。孔子特别强调为政者的榜样作用,他说:“其身正,不令而从”。老子也重视“德”的重要作用,他说“道生之,德处之,物行之,事成之。”同时也对为政者的道德榜样作用做出极高的评价,充分肯定了为政者自身道德修养对社会治理的意义。由此可以看出,儒道两家都肯定“德”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13] 。
6. 总结
文章主要选取了儒家孔孟荀和道家老庄为代表人物的社会治理思想,他们的社会治理思想对于维护当时社会稳定、处理阶级关系都起着重要作用。儒家和道家所蕴含的社会治理思想,他们所推崇的“为政以德,德主刑辅”以及“柔”和“不争”对于如今的社会治理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我们应当立足于新的社会治理实践,不断挖掘儒道社会治理思想中的精华并加以吸收利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