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乡合作背景下大学生志愿服务育人功能探析——基于育舟书行项目的实践
Exploration of the Education Func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Volunteer Servi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niversity-Rural Cooperation—Based on the Practice of Yuzhou Project
DOI: 10.12677/ASS.2023.125356, PDF, HTML, XML, 下载: 130  浏览: 197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荘曦婷, 赵 杰, 杨 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关键词: 大学生志愿服务育人功能校乡合作乡村振兴College Student Volunteer Service Education Function School-Rural Cooperation Rural Revitalization
摘要: 大学生志愿服务是培养道德修养的重要手段,具有提高认知水平、培育社会责任感、提升家国情怀、增强综合素养等育人功能。现今高校与乡村的合作成为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志愿服务育人的有效途径,但在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中仍面临着政策支持、活动保障、育人评价等方面的不适切。在校乡合作背景下,高校需要积极探索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专业化建设路径,通过加强志愿组织间合作、构建志愿服务激励系统、建立统一评价机制等方法引导组织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育人机制。
Abstract: Volunteer service of college students is an important method to develop moral qualities, which has the function of educating people by improving cognitive level, cultivating social responsibil-ity, enhancing patriotism and strengthening comprehensive education. Nowadays,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colleges and villages has become an effective way to help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promote volunteer service to educate people, but the implementation of volunteer service activities still faces the discomfort cut in policy support, activity guarantee and evaluation of educ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niversity-rural cooperation, universities need to explore the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path of college students’ volunteer service, and guide and organize college students to carry out volunteer service activities by strengthening cooperation among volunteer organizations, constructing volunteer service incentive system and establishing unified evaluation mechanism, with a view to forming a replicable and extendable long-term education mechanism.
文章引用:荘曦婷, 赵杰, 杨硕. 校乡合作背景下大学生志愿服务育人功能探析——基于育舟书行项目的实践[J]. 社会科学前沿, 2023, 12(5): 2621-2626.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3.125356

1. 引言

从1995年“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的推行,到1997年“三下乡”和200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实施,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大学生志愿者扎根乡村,在乡村振兴上亲力亲为,青年大学生已成为基层振兴路上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是指大学生出于个人自愿原则,不以获得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志愿者自身知识、技能和财富等去服务社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并提高公共事务效能的社会活动 [1] 。对于大学生们来说,志愿服务不仅是他们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有力途径,还能在其中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贯通,更能在服务过程中锤炼品行、培养道德修养。开展校乡合作是高校助力乡村振兴的一条有效途径,是指学校与当地乡村政府进行相互合作,互帮互助,利用学校的人才资源为乡村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帮助的项目,这种源于生活和社会的教学方式,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恩之心、亲社会性等优秀品质。借由这一平台开展的志愿服务一方面可以加深促进合作共建更为紧密,另一方面能通过这一渠道增长大学生们的服务意识。对于地方而言,高校提供高素质人才,为乡村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生命力;对高校而言,校地合作为促进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提供了平台,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推动高校创新与人才培养。校乡合作共建,目的是实现高校与地方资源合理整合,优势互补,实现共赢,致力于高校与地方的可持续发展。高校提供学术性知识和必要基础理论,地方上面向市场,两者结合真正做到了内涵式发展。但在志愿活动的实施中存在着因政策支持、活动保障、育人评价等方面的不适切,所以我们要探索校乡合作背景下大学生志愿服务如何发挥育人功能,尝试以专业化的志愿服务,提高劳动育人的有效性,以精致化的志愿服务,深化劳动育人的功能性,以网络化的志愿服务,拓展劳动育人的渠道性,最终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性育人机制。

2. 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逻辑

2.1. 大学生志愿服务利于国家发展

截至2022年12月5日,实名志愿者总人数达2.30亿。思想活跃、更易接受新事物的大学生在志愿者队伍中的占比远高于其他群体。事实表明,志愿服务已成为高校育人的重要途径。教育部就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印发的相关文件,有力推动了学校志愿服务的发展。

近年来,大学生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志愿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育人效果更加凸显。大学生志愿者们不仅参加“西部大开发”“精准扶贫”等国家级活动,还积极参与如“中非合作论坛”“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一带一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际性活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素养为中国国际性交流活动作出了巨大贡献。在参加此类国家级、国际性志愿服务活动时,大学生志愿者们能够通过与国内外友人交流学习,锻炼自身语言能力并活跃思维,深入了解国情与社会现实,提高认知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从而树立国际视野。同时,作为中国精神面貌的力量源泉和各个文化交流活动的桥梁,大学生志愿者也为志愿服务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更为国家经济发展、文化输出作出了杰出贡献,有力象征着国家的软实力。

2.2. 大学生志愿服务利于乡村振兴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聚焦于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促进文化振兴上。在思想文化方面,大学生志愿者们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及个人优势,这使得其能够通过投身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来推动乡村文化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及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智慧。大学生所储备的专业知识能够有利地帮助其为助力乡村发展提供自身力量。例如大学生志愿者能够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广发开展并动员相关志愿服务活动,运用自身专业技能为乡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在实践中学习并了解当前乡村发展中遇到的各类现实问题,从而成为改变乡村现状的重要力量。在国家大力推进教育扶贫的时代大背景之下,推动教育普及已成为国家落实并推广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支教活动,这为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了青春力量,大学生志愿者也在支教志愿活动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培育社会责任感,从而有利于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升 [2] 。

2.3. 大学生志愿服务利于大学生个人发展

现如今学校教育普遍将注意力放置于知识传授上,反而忽视落实教育政策的初衷,导致大学生过度注重书本知识,缺少对现实社会的认知。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培养对社会基本认知以及学习如何做人,因而将目光聚焦于培养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落实以育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推广正确的个人价值观显得尤为重要(见图1)。

作为一项鼓励大学生实践创新,培养应变能力,实现个人价值的公益事业,志愿服务成功实现了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融为一体,帮助大学生培养助人与助己的良好美德。多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可以促进大学生志愿者们增强道德责任感,加强实践能力与思辨意识,提升家国情怀,也促进“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等育人政策的落实,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既是将所学知识外化于行动的有效方式,又是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有效途径。让大学生走出书本和课堂,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生活,体验复杂多变的社会道德情感,尝试进行道德抉择,在与人交往中体验情感,在克服困难中磨练意志,在解决问题中履行道德行为,使大学生学到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开阔眼界,学会如何开展团队合作和独立地思考和处理问题 [3] 。

图1. 大学生志愿服务育人功能图

3. 校乡合作背景下大学生志愿服务现状

3.1. 高校志愿服务较分散,无法集中形成品牌项目

北京大学的实地研究调查发现,大部分志愿者只与本校志愿组织的负责人和志愿者有较为熟悉的伙伴网络,而高校的志愿组织之间完全独立,无法形成集中管理。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具有间歇性和分散性的特点。间歇性的寒暑期志愿服务仅能给予服务对象短期帮助,缺乏稳定性。而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并不能在寒暑期统一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活动,造成人员的分散,不利于人员的有效配置,难以提供专业性更高的志愿服务。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数量多但关联不密切,这就导致了大学生志愿者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困难、稳定性差,容易在志愿服务工作出现断层,志愿服务队伍无法壮大,从而难以形成品牌项目。

3.2. 志愿服务活动缺乏统一的系统机制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志愿者组织,但志愿服务事业仍缺乏一定制度保证,部分高校志愿组织没有规范落实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从而导致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的部分志愿活动并未被有效记录。同时,高校志愿者招募与注册缺乏制度约束,政策与法律仍不完善。近年来,部分地区已意识到这个问题,积极推动颁布相关制度法规,但仍缺乏全国性规章制度的约束。同时,高校志愿组织未明确其服务范围,未分类规划长期服务项目与短期志愿活动,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前缺少设计整体的活动流程与预测突发事件的准备,导致服务成果较低于预期。并且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以及政策保障的缺失,并不能完全保障志愿者本身的合法权益,高校志愿服务较多地依赖学校的组织力量和大学生自发的服务意识,志愿工作较分散,大学生缺乏参与热情,志愿服务缺乏系统性。

3.3. 志愿服务活动育人功能评价困难

北京师范大学曾发起一个研究,制约着大部分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热情的是缺乏社会认同。目前社会对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尚缺乏一套专门的志愿者评价标准,大部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主要仍停留在简单易行的浅层内容,开展方式单一,专业性不强,社会认可度不高。志愿者的工作无法得到肯定与公众的合理评定,高校仅靠评优评先、敲章认证、会议表彰等方法,无法对志愿者的育人影响做出明确评价,仍需完善志愿服务评价激励机制与志愿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大学生志愿者之间也存在差距。我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评价激励机制相对滞后,政府也没有给予相应的扶持,因而有些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只是为了完成学校布置的加分任务,并未专注在志愿服务中,导致其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不强,服务技能不达标,更难以建立一套统一的评价机制。

3.4. 志愿服务中高校单向付出较多

据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对中国志愿者的调查,有67.1%的调查对象应缺乏资金而放弃志愿服务。目前大学生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大部分的资金来源是向学校申请,或由志愿者自行筹资。学校的资金申请难度大且数额有限,而大学生自身缺少经济来源,志愿服务活动难以持续性进行,严重制约了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性开展。各高校志愿服务组织主要由学校拨款或通过赞助获得经费。而在高校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各地政府提供的援助有限,交通费、住宿费及联络费等支出占比较大。高校志愿服务活动存在社会认可度低的问题,部分的社会公众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存在误区,认为志愿者是廉价劳动力,大学生志愿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严重挫伤了高校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从而制约了高校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推进。

4. 校乡合作背景下大学生志愿服务育人的功能发挥

4.1. 加强志愿队伍合作、促进队伍稳定化

部分地区的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相对闭塞,难以形成志愿服务网络系统。因此地方政府应通过加强宣传力度等方式,加强志愿服务组织间的合作,并进行集中管理,以减少志愿服务的分散化发展。

同时,志愿服务组织需制定一套针对大学生志愿者的管理制度,并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相关技能与志愿服务培训,从而有效提升大学生志愿者队伍专业化水平。在志愿服务活动前期,可以先由有经验的志愿者带领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在大学生熟悉服务工作内容之后,再自行开展正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这可以减少因不了解工作要求从而退出志愿服务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数量,从而有利于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集中性与稳定性。

4.2. 构建激励系统、提升保障力度

如今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度较低,主要原因有大学生对报答社会意识不够强烈,以及现在人们观念的变化。对此,国家可以构建一套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激励系统并对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保障,让大学生志愿者努力完成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之后得到一定的激励,如授予社会志愿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大学生阶段性表彰等荣誉,使大学生志愿者得到认可,从而提高其活动参与感,提升大学生幸福感,从而提高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各志愿服务机构应也应建立起大学生志愿服务保护机制,在大学生进行志愿活动达到一定时长后,给予大学生纸质或电子的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凭据;在志愿服务期间遵守纪律、表现良好的大学生亦可获得荣誉奖章及单位盖章等,从而保护大学生志愿者的利益。

4.3. 建立统一评价机制、促进良性发展

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尚缺乏一套专门的评价标准,因此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当前的评价机制。

需采取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在注重志愿服务结果的同时,也关注志愿服务的过程。需选择多个的评价主体,除了面向服务对象和志愿组织进行考察评价,也可加入大学生的自我评价,引导大学生自我总结与改善,有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评价的多元化、科学化,从而促进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良性发展。

4.4. 加强校地合作、共筑资金堡垒

针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高校单向付出较多”这一问题,国家和社会应向高校给予帮助与支持。国家以及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应向高校拨款,援助其实施志愿服务活动,从而减轻高校的资金压力。同时,高校应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向大学生提供一个社会实践的平台,开展各类活动组织大学生了解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发挥大学生志愿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促使其可以在志愿服务中提升自我,同时培养大学生热爱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获得感,以反哺国家与社会,从而达到国家、社会、个人三方面的紧密联合。

5. 结语

在高校与乡村的合作中,大学生志愿服务作为实践育人形式之一,在高校立德树人教育的基本任务中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是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开设基地,坚持“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不断强化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育人功能。在高校志愿服务育人课程建设的理念下,构建新型的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体系,搭建大学生志愿服务平台以及加强志愿服务队伍间合作等方法,增强了志愿服务的实际育人效果,从而促进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传承者的合格教育。本文通过对大学生和教师的调查,从新时期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出发,以志愿服务育人功能为研究中心,研究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现状,并探讨促进新时期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实践育人功能更好发挥的实现途径,以期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育人机制。

致谢

书叠青山,灯如红豆,春花秋月,几度春秋。

基金项目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专题项目“‘五育融合’视域下高校志愿服务路径的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022SJSZ0158) 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周满英, 陆雯源, 李宇涵, 金梦霞, 刘晶. 疫情背景下大学生志愿服务育人功能和实践路径探索[J]. 科教导刊, 2022(1): 136-138.
https://doi.org/10.16400/j.cnki.kjdk.2022.01.045
[2] 张晓红, 袁伊芸. 大学生志愿服务如何助力乡村振兴[J]. 中国社会工作, 2022(19): 31-32.
[3] 王斌, 洪洲培, 朱巧旋. 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功能——以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3, 29(20): 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