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视域下道德失范相关问题浅析
An Analysis of Related Issues of Moral Anomi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thics
DOI: 10.12677/ACPP.2023.126211, PDF, HTML, XML, 下载: 222  浏览: 332 
作者: 晏飞飞: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甘肃 兰州
关键词: 伦理学道德道德规范道德失范Ethics Morality Moral Standard Moral Anomie
摘要: 道德失范问题由来已久,因其始终伴随着历史的发展与人类进步的轨迹,且与道德规范关系密切,二者相互对立又相互影响。但其本身并不可怕,应当警惕和值得关注的是,对道德失范问题本身的无知,以及由此引发的恐惧和其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悲哀。首先,从语义学分析和伦理学角度入手,试图厘清道德、道德失范等的具体意涵。其次,进一步着重分析道德失范形成的原因和划分的类别。最后,从宏观上深度解析道德失范,并提供一些相应的解决和应对措施。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Moral Anomie has a long history, because it always accompani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history and the track of human progress, and is closely related to Moral Standard, and the two oppose and influence each other. But it is not terrible in itself. What should be vigilant and worthy of attention is the ignorance of the problem of Moral Anomie itself, as well as the fear caused by it and the sorrow that it cannot be effectively resolved. First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emantic analysis and ethics, it tries to clarify the specific meanings of morality and Moral Anomie; secondly, further emphatically analyze the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of Moral Anomie and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m. Finally, it analyzes the Moral Anomie in depth from a macro perspective, and provides som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文章引用:晏飞飞. 伦理学视域下道德失范相关问题浅析[J]. 哲学进展, 2023, 12(6): 1246-1251.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3.126211

1. 伦理学与道德、失范

伦理学,又名道德哲学(Moral Philosophy),作为哲学的一门学科,主要探讨道德价值。而“道德”,是指为一群人或一种文化所认可的所有行为准则。伦理学试图从理论层面建构一种指导行为的法则体系,并对其进行严格的评判。《剑桥哲学辞典》中认为,伦理学是对于道德的哲学研究。同时指出,作为伦理和道德二词的ethics和morality,在英语中具有普适性。《大英百科全书》中指出,伦理学是一种研究道德中什么是好与坏、什么是对与错的学说。《韦氏词典》中认为,伦理学为探讨什么是好行为、什么是坏行为的一门学问。

可见,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道德。它有广义、狭义之别。狭义伦理学是指某种传统、群体或个人所持有的道德原则。而广义伦理学是指社会里的所有规范、习俗、制度、格言、礼仪、行为标准和律法。此外,在人际关系方面,伦理学指处理人与人、人与家庭、人与社会、人与国家的相互关系时,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是个人在群体社会中生活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它涉及捍卫并鼓励对的行为,并劝阻错的行为。总之,伦理学旨在定义,诸如善与恶、美德与恶习等概念来解决道德问题。

“道德”一词有悠久的历史。《说文》曰:“道,所行道也。”“道”的本义是道路,以后引申为规律、规则、道理等。孔子曾言:“朝闻道;夕死可矣”,其所言的“道”,即是做人、治国的根本道理。在伦理学的意义上,“道”主要指人们的行为原则和规则。“德”本来的含义是“得”。《说文》曰:“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德”即“得”,是一个人只有长期按照应该如何的道德规范行为,才能得到正直的品德。荀子曰:“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罗国杰教授认为,“道德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内心信念的力量维系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1] 。此处的道德,即指在社会生活中,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以及所确定的人的道德品质与道德境界。

失范(Anomie)一词,最早源自希腊语anomia。词根a指否定性的无,词根nomos指法或规定。在学术意义上,法国哲学家居约最早定义并使用了失范一词。他认为,“失范是一种有创造力的新生事物,是对僵死的观念的一种挑战……anomie不是一种邪恶的东西,也不是当代社会中的一种疾病,anomie是一种非常好的性质。”“失范是伦理进步的标志和道德价值的体现,是个人自治的必然后果,也是个人获得解放后个体自由伸张的标志” ‎[2] 。由此,失范是新生事物,并非一无是处,它标志着伦理的进步,体现出道德价值,对个体自由和个人自治意义重大。此外,失范有别于失效。失效内涵较窄,即是失去其原有的效力,多重于结果方面;而失范内涵丰富,涉及面颇广,多重于原因方面。

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在其名著《社会学》(Sociology)中指出,失范(Anomie)特指在现代化过程中,因传统价值和传统社会规范遭到削弱、破坏、乃至瓦解,所导致的社会成员心理上失去价值指引、价值观瓦解的无序状态。在失范社会,曾有的统一信仰遭到怀疑和抛弃,而个人又尚未确立自身的信仰体系,所以社会成员会感到失落,缺乏目的性和方向感。这种心理上的挫折感会产生一系列后果,比如犯罪和自杀,因而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此外,失范并不单指个人行为,也涉及群体行为( ‎[3] , p. 194)。

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失范是指变迁状态下的人的状态,但失范概念的基础是道德而不是革命。他首先使用“社会失范”这一概念来描述当社会规范不力、彼此矛盾或规范缺失时,在个人与社会中出现的混乱状态。涂尔干认为,失范只是暂时的规则匮乏状态,社会习俗仍旧可以规定和协调新的社会器官和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他在《社会分工论》中,提出失范的三种可能性原因。一是严重削弱的集体意识,令人们看不到自身在社会中的位置和意义;二是强制的社会分工带来不平等,缺乏公正的分工丧失了合法性,令人们丧失信心;三是需求不足带来效率低下,社会的功能得不到满足,从而导致连锁反应,引起失范。而美国社会学家默顿认为,社会失范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社会所规定的目标同决定着达到这些目标的规范不一致。尽管这些是对“社会失范”的分析,但完全可用于对“道德失范”的分析。因为,道德失范是社会失范的核心。

2. 道德失范的具体意涵

关于“道德失范”(Moral abnormality或Moral Anomie)的阐释,在学界大体存有四种解释或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道德失范”指旧有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被普遍否定,逐渐失去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而新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尚未形成,不具有对社会成员的有效约束力,使得社会成员的行为处在一种规范真空的社会状态中。第二种观点认为,“道德失范”就是指在道德领域的一些准则或规范,已经不能够通过社会的舆论压力或人们的内心确信来有效地调整和控制人们行为。第三种观点认为,“道德失范”指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规范约束力的失去或弱化,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具有道德责任能力的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不遵守本该遵守的道德准则,丢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良心的行为现象。第四种观点认为,“道德失范”指社会缺乏一个统一明确的道德规范体系,个人行为丧失是非善恶标准,由不同道德观、价值观相互冲突所造成的道德混乱和无序现象。简而言之,“道德失范”表征出社会精神层面的某种危机和剧烈冲突,它常常是社会急剧变革或转型时期的产物。

而以上四种对“道德失范”的阐释,基本上揭示出了“道德失范”的具体意涵,可归结为定义型和描述型两种阐释方式。第一种是定义型的阐释,这也是被称为经典的失范理论,主要代表有高兆明。他认为,“道德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作为存在意义、生活规范的道德价值及其规范要求或者缺失,或者缺少有效性,不能对社会生活发挥正常的调节作用,从而表现为社会行为的混乱”( ‎[4] , p. 8)。朱贻庭、金炳华等亦采用了此说。如学者朱蕴丽等认为,社会“道德失范”是相对社会道德规范而言的,是指社会成员在道德方面不符合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的行为或价值取向 ‎[5] 。“道德失范”是对社会最基本道德规范或价值取向的“反动”与违背。此种学说指出了因为道德价值和规范的缺失性和无效性,所造成的社会混乱,着重于突出“道德失范”的与道德规范的相互对立性与相互补充性,二者的完整和合构成全社会的道德体系。

第二种是描述型的阐释,代表有汪应曼,她认为,“道德失范”是用来描述.社会转型期的一种道德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社会既有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被普遍怀疑、否定,或被严重破坏,逐渐失去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力与约束力,而新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又尚未形成,或尚未被人们普遍接受,对社会成员不具备有效影响力与约束力,从而使得社会成员的行为缺乏明确的社会规范约束力,呈现出某种紊乱与无序 ‎[6] 。此种学说特别强调社会转型期中旧有社会道德规范的“失效性”与“紊乱性”,而新社会道德规范的“缺位性”与缺乏性,在新、旧社会道德规范二者的“真空”或“间隙”中,真真切切存在着的“紊乱与无序”,此即被定义为“道德失范”。

因“道德失范”是相对道德规范而言的,故而唯有在道德规范的社会环境中,道德才是客观的和有效的,从而可以充分发挥出调节人们具体行为的有效作用。首先,道德规范鼓励哪些行为是值得尊重和效仿的,使人们分辨出何种行为是真的、善的、美的;哪些行为是应该鄙视的和唾弃的,因为此种行为是假的、恶的、丑的。其次,在社会外在方面,道德依靠社会舆论和风俗习惯,它们体现出道德规范的监督力和控制力。而在个人内在方面,则主要体现出道德规范在调节人与他者的关系中。既有人与自我本身的关系,又有人和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又有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还有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等等。它主要着重于个人内在的自律、信念和良知。由此,道德规范因其依靠社会外在和个人内在两方面的因素,故而能够作出为一般人所普遍接受和广泛认同的价值判断。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要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由此就就决定了作为道德的表现形式的道德规范,不是人们凭空想象的产物,而是对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一定道德关系的反映和概括。道德规范既是对人们行为和相互关系的基本道德要求的一定形式的概括,体现出一定的社会或阶级性,又是评价人们行为善恶的显性标准和外在依据,又具有外显性和外在性。此外,道德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和时代创新性。

3. 道德失范的不同类型

“道德失范”因划分标准的不同,故存有许多不同的类型。出于对“道德失范”不同领域的强调与对比研究的需要,“道德失范”划分出不同类别。首先,依据职业视野,划分有职业“道德失范”。如记者“道德失范”等。如刘增伟提出,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有导向错误、有偿新闻和撰写假新闻等三种不同的表现。并分析了相关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 ‎[7] 。其次,依据行政视野的角度,划分出行政“道德失范”。它指在公共行政活动中,因为道德价值及其规范要求的缺失或缺少有效性,从而不能对行政主体发挥正常的调节作用,所导致行政行为出现混乱无序的状态 ‎[8] 。比如刘志平等主张此说。他根据行政道德的内在结构,将行政道德失范的具体分为三类:一是行政道德意识的失范;二是行政道德关系的失范;三是行政道德行为的失范。

再次,依据家庭伦理的视野,划分有家庭伦理“道德失范”。如学者朱巧香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又是社会的缩影,为人们提供着生育、教育、交往等生存、享受和发展的最基本环境,也为人们创造着社会化的最初始条件。正因为如此,家庭道德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 ‎[9] 。最后,其他种类的“道德失范”。它是指除了以上职业视野、行政视野、家庭伦理视野之外的其他“道德失范”。

依据“道德失范”发生的社会背景、社会范围不同。高兆明将“道德失范”分为常态下的“道德失范”与转型期中的“道德失范”。常态下的“道德失范”是指非社会转型时期发生的“道德失范”现象。因为在非社会转型时期,道德规范能够正常运转,发挥其应的功能和作用。转型期中的“道德失范”则是指社会转型时期发生的“道德失范”现象。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动荡不安,道德规范可能会脱离其“轨则”,以至乱象频出。此外,他指出了常态下的“道德失范”与转型期中的“道德失范”的主要区别( ‎[4] , p. 9)。前者赖以形成其社会生活方式本身的合理性根据依然存在。而转型期中的“道德失范”则失去其社会生活方式本身的合理性根据。这种依据社会常态与否的划分方式,实则始终与社会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变迁紧密联系,进而反映出社会道德的规范范围或边界,从而得以区分出“道德失范”和“道德规范”。

4. 道德失范之成因分析

“道德失范”的成因复杂且多样。刘增伟在分析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时提出,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成因有三个,一是有经济利益的驱使。使他们着眼于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职业道德的要求。二是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忽略。放松了职业道德教育。三是主管媒体机构的监管乏力。刘志平论及行政道德失范的成因时指出了五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二是社会转型期的制度“真空”。三是行政道德等非正式制度供给不足。四是行政人员的角色冲突。五是权力制衡机制不完善。其中,社会转型期的制度“真空”,显得尤为重要。此外,朱巧香指出了家庭伦理道德失范的四个成因。一是家庭伦理道德标准的评价失范。二是家庭伦理道德生活中出现了非道德主义的现象。三是、家庭道德教育的扭曲变形。四是家庭道德衰落。

综合以上观点,可以发现“道德失范”的成因,既有历史现实经济的、缺乏监督的原因,又有制度缺失的等方面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制度的“真空”或缺失与市场经济的负面导引。原有的制度不适应,应有的制度未建立,故而“灰色”地带隐秘而猖獗,提供了一定的“寻租空间”。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使得收入差距加大,而这容易使得人们的心理“落差”偏大,进而对道德产生不良影响。加之道德教育的缺位,旧有道德“僵化”。而政策性的不均衡等等,对道德亦有很大影响。

5. 道德失范的应对措施

“道德失范”是现象性描述,又暗含有道德评价标准。而道德评价标准本身的是否合理,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关键所在 ‎[10] 。高兆明指出,“道德失范”在日常中多含负面含义。由此,就必须对隐含其后的判断标准本身的合理性作出界定。他认为,建立和完善的关键所在即是建立现代性生活世界的实践。刘增伟认为,解决“道德失范”,需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着眼于始终实事求是来加强新闻记者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二是通过完善媒体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来强化监管职能。三是凭借有法可依等来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刘志平认为,一是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二是加大政府道德资源的供给。三是行政道德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四是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五是完善行政道德监督制度。

朱巧香认为,加强家庭道德伦理的建设。首先是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其次是要和法律建设、制度建设相结合。再次是培育良好的家庭道德环境。最后是人性的完善,保持家庭道德教育和社会道德教育的一致性。特别是对传统道德及现代西方道德进行合理扬弃,剔除传统家庭伦理道德中的封建糟柏及西方道德中和睦、亲善及平等的家庭人伦关系。

张言亮教授认为,道德生活的可靠性是建立在深层信仰的基础之上的。我们考虑“道德失范”时,遗忘了一个最为重要的维度——精神信仰的维度。且指出只有发自内心地对某种道德的规范和价值有了信仰,将之内在于我们自身的追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道德失范”的问题。他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信仰和伦理之间的关系。他说:“在很大意义上,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道德失范’,在根本上是精神危机和信仰危机。为了应对我们所面临的‘道德失范’境况,我们也应该考虑如何重新建构我们自己的精神信仰家园,从而给我们的道德生活提供更为稳定可靠的价值来源” ‎[11] 。

此外,他指出,道德信仰问题的重构涉及重新给道德生活奠定新的基础,而这种新的奠基行为。首先,需要对于超验层面的体认。其次,我们需要立足于我们由之而来的传统文化,道德的理论和实践离不开其由之而来的传统,道德也只能在其由之而来的传统背景中才能够被更好地理解。最后,不管我们建构一种什么样的道德体系,这样一种道德体系一定要尊重每个人独立自由的发展。道德秩序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束缚和压制人,而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在这个世界中生活下去,更好地解决这个时代给我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和挑战,让这个世界以一种更为和谐有序的方式运转。

综上所述,要想解决好“道德失范”,就必须从其原因着手。既有现代性生活世界的实践,又有自我本身道德修养的提升。既有法律的完善,又有监管的加强。既有改革旧制度,又有建立新制度的尝试。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完善人性。既要营造良好的外在道德环境,又要自身精神信仰的维度的切入。其中精神信仰的维度对改善“道德失范”显得十分重要又新颖,因为它既有超验层面的体认,又立足于我们的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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