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生知死与事死如生——孔子生死观理路探微
Understanding the Living, Understanding the Death and Honoring the Death as the Living—Confucius’s View of Life and Death
DOI: 10.12677/ACPP.2023.127227, PDF, HTML, XML, 下载: 263  浏览: 384 
作者: 秦 琳: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
关键词: 孔子生死观《论语》Confucius View of Life and Death 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
摘要: 孔子阐发出了“知生知死”、“事死如生”的独特生死观。首先,以“知生方知死”、“天道不可违”宽慰世人焦虑作为起点,鼓励世人注重现世生活;其次,在现实生活中,培养以“仁”和“礼”为核心的生命价值取向,通过“弘道”实现从个人生命到社会生命的转变;最后,区分“死得其命”和“死非其命”,推崇生荣死哀、慎终追远的死亡意义。对孔子的生死观进行探析,有助于现代人在生死困顿找到超越死亡之法。
Abstract: Confucius has developed a unique view of life and death, which is “understanding the living, understanding the death and honoring the death as the living”. Firstly, he used the words “understanding the living” is the only way to “understand the death” and “the way of heaven cannot be violated” as a starting point to relieve people’s anxiety and encourage them to focus on the present life; secondly, in real life, people should cultivate the value of life with “benevolence” and “ritual” as the core, and transform from individual life to social life by “promoting the way”; finally, he also distinguished between “death is one’s destiny” and “death is not one’s destiny”, then advocated two ways of dying: one, to be respected while alive and mourned after death; and two, to use death as a medium to transmit positive spiritual power to future generations.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hese two ways of dying has profound implications for death. Helping later generations to explore Confucius’ view of life and death will help modern people find ways to overcome death in the dilemma of life and death.
文章引用:秦琳. 知生知死与事死如生——孔子生死观理路探微[J]. 哲学进展, 2023, 12(7): 1344-1349.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3.127227

1. 引言

如果说哲学是关于人生、世界根本性问题的体系和思考,那么哲学研究就无法绕过“死亡”这个话题。万物的生生不息是有规律的,古往今来,无论是“日升月落,四季轮回”还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都佐证了宇宙之间有道可循。《易传·系辞上》曰:“生生之谓易。”不同于西方哲学家假借“个体性的灵魂”和构建“彼岸世界”来舒缓死亡恐惧,孔子更加强调整体性、本源性的生死观:大道之生成持续而恒久,而作为生成链条中的一环,个体之“死”往往内蕴于道体之“生”中,死并不是终点,而是生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2. “死生有命”的天命观

(一) 知生方知死

孔子并没有对死亡问题进行专门的探讨,而《论语·先进》中的一段话常常被中国人广泛谈及。当季路问及如何侍奉鬼神时,孔子以反问的方式做出回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1] (p. 162)?”当他继续追问如何事死时,孔子的答复仍然不甚明朗:“未知生,焉知死 [1] (p. 162)?”因此,许多人认为孔子对死亡持回避态度,更有甚者将其奉为真理,导致现实生活中“忌谈死亡”的价值观甚嚣尘上。而事实上,这段话并不能代表孔子对死亡的态度是消极的,它的重点在于:逻辑意义上,“事人”在“事鬼”之前,“知生”在“知死”之前,想要达到对死亡及鬼神之说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前提条件。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指出:“知生之道,则知死之道 [2] (p. 126)。”正如“下学而上达”一般,只有学习礼乐文明、积累修行至极致才有可能探听天道,对一个事物的学习和认知应遵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自然规律。而人对于“事人”、“知生”的认识必定优先且多于“事鬼”、“知死”。孔子在这里并不是说拒绝对鬼神和死亡做出认识,而是告诫弟子应从力所能及之事进行探讨。这也正是孔子的生命智慧所在,把握住生命中所拥有的,并将它发挥到极致,而不要去追求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想要达到乐生的境界,就必须要有看淡生死的人生智慧,即对“命运”的正当理解。

(二) 天道不可违

《说文解字》中对“生”解释为:“進也。象艸木生出土上 [3] (p. 127)。”对“死”解释为:“澌也,人所離也。从歺从人 [3] (p. 86)。”通过“生”的释义,能够形象描述出一个生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生长状态和过程;而“死”则是一个生命的消散和逝去,是大道的自然化归状态,是存在形式的转变。生和死是由时命主宰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论语·子罕》有云:“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1] (p. 125)?”

孔子认为,无论是一个人的人生际遇、寿命长短,还是天道的施行与废除,都是由天命所决定的。天命作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无论人忧虑与否,它都必然发挥作用。《论语·八佾》曰:“获罪于天,无可祷也 [1] (p. 38)。”天具有绝对性的权威,任何人都无法躲避天的力量。既已明白命运既定、生命有限,就不要对未发生、无法知晓的事情有过多困扰。儒家同道家一样,认可天命、大道之必然性,但二者核心的区别在于:道家因天命不可违而“安之若命”,顺应天命的自然属性,知死而乐于归至大道;儒家因天命亦有道而“修齐治平”,努力迎合天命的道德属性,知死而更要自强不息。

由于走向两个极端,二者对待重要之人离世的态度也是不同的:道家将人的死亡看作是一个个体在死后更换了存在形态而进入到更加本原的天地之道中。人生于无限大道而成有限个体,又因死后重新复归于大道,成为无限完满的实体,这如昼夜更替一般自然,唯有对生死之事坦荡迎接,才能通乎天命。而孔子在面对伯牛重疾、颜回身殒时,远不能做到道家这样洒脱,他的反应更像普通人一般,通过痛呼慨叹来表达自身的不舍和痛楚,甚至超乎“节”。此时孔子所谈论的死亡仅仅是一个人自身生命物质形态的终结、是对身前之事的告别、更是死亡作为一个社会事件本身,而非人的灵魂和躯体在死后的化归和走向。与道家无悲无喜的死亡态度不同,孔子的伤痛是真,真在对客观自然事实的承认,对天道恒常性的接纳。与终日恐惧天道而放任自己麻木沉沦的小人不同,孔子并不因受制于天命就全然卑微屈从于天命,与此相反,他有着越知晓死生有命,就越要发奋进行个人修养的道德主张,真正的君子拥有着知晓天命而不惧怕天命的高洁志向,能够在积极践履道德使命中坦然接受命运安排。

3. “安身立命”缓解死亡焦虑

孔子虽然承认命运的决定性,主张道之将行还是道之将废都取决于命,因此应努力知命、接受必然命运,《论语·尧曰》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1] (p. 297)。”但这仅仅说明了他对时运必然走向的尊重和接受,并不意味着人因此就丧失了主观能动性、要消极对待生命。相反,《论语·卫灵公》有云:“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1] (p. 239)。”在有限的生命当中弘扬无限的道,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道的实现必须依靠自发自觉主动的人。只有这样,人在有限的生命中才能彰显其意义。

“弘道”必须经由仁的道路。仁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是人们在道德修养过程中所体悟的无限可能,而对于一个入门者而言,只有通过礼乐制度的规章才能明晰具体的行事方法。只有通过“仁礼交融”,才能使人的需求能够得到文明的表达,才能使人类文明无限的延展下去、构建紧密又团结的人类社会。“仁礼交融”是每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最首要的体现就是家庭关系中的“孝悌”,孝悌是个人生命升华至群体生命的起点。有孝才有仁,之所以以孝统摄诸行,并非意指孝被拔高至极致卓群的地位,而是寓意一切德性、道德修养的培养都是从孝开始的。需明晰之处在于,儒家反对愚孝,孝的前提是讲究方式和方法。以父子关系类比,用孝的伦理关系进行推演,从对长辈尽孝过渡到对长辈的尽忠,就很容易找到自身在社会的秩位。同样,在对待君臣关系时,要注意“正名”,具体表现为“君君,臣臣”。对君,臣子必要做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当君王荒淫无道时,臣子应做到坚守正道,而非无条件的屈从。对臣,君王也要努力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以德服人”而非“以力服人”,做到“恭、宽、信、敏、惠”。

由此,坚守“仁礼”思想的影响力就从个人生命扩大到了整个群体生命。从对待父母兄弟的孝悌,延展至君臣的忠信,扩散至朋友之间的真诚,再推广至整个社会“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价值取向。此刻,处于不同秩位中的人不再囿于自身的利益和价值取向,而是将自身从个人狭隘的生死困顿中剥离出来、立于世界之本体感受万物之生灭变化。当从个体性的自我超脱至生生之道的一环时,死亡便不再是孤单的个人事件。在如今全球化的趋势下,人与人现实的距离虽然被拉近了,彼此心灵的距离却被拉远了。现代人对生死问题有超越以往的焦虑,主要是由于精致的利己主义风气横行,而遵循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已经成了值得称赞的事情。当每个人事事都考虑个人利益、个人享乐时,死亡所带来的所得之物的消解就显得难以接受,因为这将宣告着一个人生命意义的彻底虚无。而在“仁”和“礼”的约束引导下,每个个体都会将自我置身于社会的宏观秩序下,当社会性自我取代原子式自我时,群体利益将会被置于个人利益之前,执着于“索取”和“获得”的死亡焦虑也将会极大减缓。

4. “事死如生”实现生死跨越

(一) 死非其命之辨

孔子的生死观从本质上而言,是让世人所认知到死亡之必然,不要过多忧惧烦扰,以防患于未然的心态直面生活当中的点点滴滴,对生命当中经历的一切充满豁达,进而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对仁和礼的坚守来最终实现个人生命和群体生命的价值。这里看似只是对生的意义的探寻,却也同时暗藏着以生观死的生命态度,死和生在同一维度上,死的含义是相对于生而言的。《孔子家语》中曾列举了三种死于非命、咎由自取的情形:“夫寝处不时,饮食不节,逸劳过度者,疾共杀之。居下位而上干其君,嗜欲不厌而求不止者,刑共杀之。以少犯众,以弱侮强,愤怒不类,动不量力者,兵共杀之 [4] (p. 70)。”

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的死亡,都是命运必然的安排。作为孔子死亡哲学中的基本范畴,天道与天命虽然是超越世俗、无法为人所控制的强制性力量,但却并不能够被用来阐明所有的死亡事件的合理性。并非所有的死亡事件都能够简单粗暴地滥用“天道必然”这一挡箭牌,如若一定要深究天命与天道的必然性,也至多只能体现为一条恒定的自然律令: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每个人都要面对既定死亡的客观事实。在孔子看来,死亡的普遍事实由命运所既定,但特定情形下的死亡风险却并不必然受到命运掌控。事实上,一些人虽然拥有抵抗和规避死亡风险的能力,却不愿妥当的运用它,这种咎由自取而来的死亡,并不属于被天命宰割的情况。以《孔子家语》中所列举的最后一种“死非其命”的情形为例,倘若以少数去冒犯多数(以不义去冒犯正义),以弱小欺辱强大,以不合乎常理的方式发泄怨恨,做事不自量力却不考虑实际情况,就会面临在战争中被杀掉的“行己自取”的结局。命运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的努力都将归于虚无”,而是“承认人的主观努力是受限于一定客观环境的”。这是天命对每个人的本源性的限制和约束,每个人都要在既定中寻找合适的限度,有时候过犹不及。孔子在《论语·述而》中以“暴虎冯河”作为反例:一人虽勇猛无比,能够空手搏虎、赤足过河、哪怕死了也不会后悔,这看似是无惧死亡的勇猛之人,但却并不应该作为表率被世人认可。在孔子看来,这种行径是可以避免的、并无意义的送死,“非命之死”不会有任何价值。与此相对,他所大加称赞的是“死得其命”的智勇之举,一人遇事谨慎、善于谋略,哪怕最终仍不敌而亡,他的死亡也是有意义的,因为其展现了对生的尊重、对死的敬仰。

(二) 死得其命之义

死是生的最终旅途和归宿,生死本质是相生相依的,一个人生命的无限意义可以通过死亡彰显,一个人对死亡的具体认知也可以通过体认生命的方式而形成。就像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论述的“自由”一般,人的自由或许只有在约束和限制中、在同现实世界发生冲突和影响的过程中才能够拥有,无限的自由恰恰意味着没有真正的自由。同样的,如果每个人生命的长度都是无限的,那恰恰说明生命的意义是有限的,因为无限的物质实体将再也不会意识到生命意义之重。生命的意义通过死亡的紧迫性体现出来,并经由死亡的形式得到发扬提升。因此,死亡的正当性更多体现为其本身所蕴含的、有关于生的道德意义和价值,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死亡都是有价值的。

正如《论语·季氏》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其斯之谓与 [1] (p. 253)?”齐景公虽然有四千匹马、生前权势财富傍身,但死后却凄清孤寂,没有任何德性可以被百姓所传颂,他既不主动修养德性、也不为百姓做半分好事。伯夷和叔齐虽然采薇而食、饿死在首阳山上,但是其因内心道义耻食周粟,德性高尚却被百姓记住。一个人死的意义更在于其生前内在品德的实现,只有“其生也荣”,才能做到“其死也哀”,实现超越性的生死智慧。与齐景公相比,伯夷和叔齐的死亡具有道德的崇高性,他们的死亡方式并不单纯意味着肉身的湮灭,而更加深刻地内蕴着“舍生取义”的道德使命。

许多人认为“舍生取义”的牺牲是件痛苦的事情,而在孔子看来,死亡是非常伟大的事,《孔子家语》中有此记载:“大哉乎死也!君子息焉!小人休焉 [4] (p. 263)!”与整日汲汲营营、毫无信念的小人不同,君子不仅倾其一生追随仁义道德,更愿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守护它。对于终日向往崇高理想信念的君子而言,死亡并非是冰冷可怖的。现世中想做一个称职的臣子、孝子、丈夫、父亲、朋友,往往需要面临着极高的道德要求和考验。抛开一切社会身份和地位不谈,即便有生之人没有君子的追求,只想做一个在道德层面上碌碌无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普通百姓,也需要耗费巨大的努力。每个人精神世界的构建都极为不易,而死亡却恰恰给了君子一个喘息的途径,君子终可整日安眠,他们再也无需整日惶惶,因其道德理想已展现于人世间。君子的肉身虽已不在,但他在人伦关系中所遵循施予的道德礼义不会随之而去,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已经铸成,虽死犹生。

(三) 慎终追远之思

正因死亡是不可逆转、不可重来的,是一个人生命的终结,而一个有德之人的死亡往往还能传递超越生死的精神力量,所以孔子非常重视人死后的丧仪葬礼。马克思说:“人是处在社会关系中的存在。”一个人的死亡,哪怕再无声无息,所造成的影响也并不单单是对死者个人而言,既然会有他人为此感知、伤怀,既然死亡会对除死者之外的人造成影响,就必须重视死亡本身可能存在的道德内涵。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被科学主义的潮流引导,崇尚以“心脏停跳”、“脑死亡”等多种方式定义死亡,此种定义方式片面将焦点局限于肉体本身,忽略死亡背后所蕴含更深远的精神意义。反观如今许多人的意义信念缺失,恰恰证明情感、血缘的纽带遭到破坏,节日祭祖、亲人葬礼成了流程复杂的“例行仪式”,虽表面隆重正式,实则空虚乏味。死亡对人而言除了悲伤、不详、恐惧等不良情绪以外,似乎已经无法带来更多的价值。

而在孔子的视域中,世人必须要做到“文质彬彬”,举行隆重祭礼的目的恰恰是为了实现世世代代血脉亲情、亦或者精神力量的流传。《论语·学而》有云:“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1] (p. 8)。”在对待至亲之人时,“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在对逝者进行怀念和追思时,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传承逝者在人世间留存的宝贵精神财富、继承逝者的优秀品格、发扬其崇高的生命价值。这不仅仅是对父母祖辈的追思和怀念,也是对一个人过往成就的真切铭记,更是对有限生命的无限传承,在慎终追远的过程中,逝者的精神和文明超越了生死的隔阂,迎来了价值上的永生。

5. 小结

生与死往往被世人看作是截然对立的两面,“好生恶死”是一切生命体的生物本能,死亡意味着生命活动的全然终止和一切所得之物的丧失。与常人不同,孔子对死亡的诠释有着非常鲜明的“生”之特色,并开辟了“以生观死”的先河:首先,承认生命受制于天道这一客观事实,并以“知生方知死”来告诫世人关注现世生活,在有限的道德生命中尽可能多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其次,以“仁礼交融”作为教化手段,引导世人在现世生活中找到安身立命之地,透过单薄的个人生命看到更为广阔的社会生命,使自我不再囿于一己得失;最后,通过“死非其命”和“死得其命”的对比,让世人既能够懂得珍惜生命可贵、又能够在必然时刻明晰牺牲之大义,从而在生死跨越间,感受“慎终追远”的价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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