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自1982年第一个网络表情符号出现之后,越来越多的网络表情符号被用于网络交际之中。表情符号在网络交际中能够与文字符号搭配使用以传递礼貌信息,从而保证交际的顺利推进。对人际交际中礼貌问题的研究,一直是语言学家的研究重点。Leech提出的礼貌原则提出后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随着时代的发展,表情符号在人际交际中的礼貌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此外,信息结构的相关研究也为我们探究表情符号如何与文字符号相互协作完成礼貌信息传递提供了启发。
本文拟从信息结构理论的角度出发,探究表情符号【皱眉】在与文字符号互动以完成礼貌信息传递时的语用功能及其底层机制,以期能为礼貌原则和信息结构理论在表情符号层面的延伸做出自己的贡献。本研究以【皱眉】为关键词在社交软件WeChat中进行检索,并在此基础上剔除研究者所参与的会话记录,以排除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其次,为保证语料选取来源的广泛性,排除单一个人或单一社会群体语言使用习惯对语言分析的影响,本文所使用的语料来自多个微信群组,且群组成员涉及学生,老师,家人,邻居等多个社会群体。部分语料为满足对比的需要,进行过轻微改动,为保证语言的自然性,笔者请多位语言学的相关学者进行检验,以确保改动后的语料仍然满足语言使用习惯。
2. 文献综述
2.1. 礼貌原则的文献综述
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自1983年由Leech [1] 提出之后,在国内外语言学界均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在礼貌原则之前就有许多的语言学家和社会学家注意到了语言使用中的礼貌现象。
Goffman早在五十年代就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了“面子”问题。他认为,人们的交往无时无刻不涉及脸面工作 [2] 。
Brown和Levinson [3] 在1978年合写的“语言运用中的普遍性:礼貌现象”译文中沿用了Goffman的面子概念,将面子分为两种:积极面子(positive face)和消极面子(negative face)。积极面子值得是希望自己的性格,职业,爱好,穿着等受到他人的赞扬;消极面子值得是希望自己的人身,财产,自由不受他人的侵犯。
在Brown和Levinson研究的基础上,Leech提出了自己的礼貌原则。
Leech之所以要提出“礼貌原则”是因为他对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和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都不满意,认为这两种理论都难以解释语言应用情况下的所有现象 [4] 。
Leech (1983) [1] 认为合作原则有助于解释言内之意(sense)和言外之意(force)之间的关系,但无法解释认为表达自己意图的间接性,礼貌原则能够成功的解释人们说话时的间接性,因此,合作原则需要用礼貌原则来补救。
Leech把礼貌原则表述为:尽量减少不礼貌信念的表达;尽量增大礼貌信念的表达。同时Leech区分了绝对礼貌和相对礼貌。绝对礼貌(Absolute politeness),指脱离了社会语境的礼貌。相对礼貌(Relative politeness)指的在社会语境下,礼貌表现出的差异性。而Leech关注的是绝对礼貌。
具体来说,礼貌原则有六条次则组成。
1) 策略次则。尽力减少他人付出的代价,尽力扩大对他人的益处。
2) 慷慨次则。尽力减少对自己的益处,尽力扩大自己付出的代价。
3) 赞扬次则。尽力缩小对他人的批评,尽力夸张对他人的表扬。
4) 谦虚次则。尽力缩小对自己的表扬,尽力夸张对自己的批评。
5) 赞同次则。尽力缩小与他人的不同意,尽力夸张与他人的相同意见。
6) 同情次则。尽力缩小对他人的厌恶,尽力扩大对他人的同情。
国内关于礼貌原则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理论的发展以及应用两方面。
刘润请(1987) [4] 在《关于Leech的“礼貌原则”》一文中从历时的角度介绍了“礼貌原则”的发展脉络,较为系统地介绍了“礼貌原则”的六条次则(maxim),并提出礼貌原则比合作原则具有更高的约束力。
有些学者尝试将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理论”与Leech的礼貌原则进行比较以分析各自的利弊,如陈融(1986),顾约国(1990),张韧(1994),高航(1996)等。高航在(1996) [5] 在《礼貌现象研究评介》一文中详细地列举了关于“面子理论”的六点批评,以及关于“礼貌原则”的五点批评,对之后关于“礼貌原则”的研究极具启发意义。
有些学者认为关于“礼貌原则”的研究大多从说话人的角度来探讨,但听话人对礼貌的认同在礼貌言语交际中的作用同样重要,如徐盛桓(1992),何桓幸(1994),熊学亮、刘国辉(2002)。何桓幸 [6] (1994: 07)在《对方中心论》一文中指出,解决交际的核心问题的焦点在于交际的对方,交际中必须以对方为中心。熊学亮和刘国辉在《也谈礼貌原则》 [7] (2002: 62)一文中提出听者礼貌模型S (L: PT/PS) → L (U) →P (S = Speaker, L = Listener, PT = Principle of Tolerance, PS = Principle of Satisfaction, U = Utterance),即说话者按照容忍原则和满足原则能带来愉悦的话语,从而产生礼貌的效果。
王建华(2001)以及束定芳和王虹(1993)从交际双方的角度讨论了社会因素对礼貌原则的关系。如束定芳和王虹(1993) [8] 讨论了言语交际中的交际双方位置的扬升抑降与礼貌原则的关系;王建华(2001) [9] 认为在话语层面上是否礼貌取决于话语是否切合交际双方的语用距离。
还有学者尝试从礼貌与文化因素的关系层面探讨礼貌原则在文化上的差异,探讨礼貌原则各细则的文化偏好,如顾曰国(1992),陈融(1993),王建华(1998),等。顾曰国(1992) [10] 指出英语文化中,受到赞誉是总要感谢一番,以表示对发话者观点之赞同,达到球童效果就表达了礼貌。而在汉文化中,贬己尊人是中国特色的礼貌现象。
此外,国内还有一批学者致力于礼貌原则的应用问题的研究。
如陈林华、李福印(1994),陈治安、冉永平(1995),应国丽(2009)等运用礼貌原则解释模糊限制语的使用问题。周树江、董传杰(2014)尝试从礼貌原则解释会话中的沉默现象。黄锦如、陈桦(2001),等尝试将礼貌原则应用于教学,孙志祥(2003),曾文雄(2005),等尝试将礼貌原则应用于翻译理论研究。
综上,自1986年第一篇关于礼貌原则的论文发表之后,国内众多学者纷纷投身于礼貌原则的相关研究,推动了礼貌原则以及语用学的发展。但是,当前的研究仍然有需要值得我们继续探索的地方。已有研究大都致力于语言本身,从人际,社会,文化等多因素对礼貌原则进行补充和发展。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表情符号表现出了很多的语言特性,很少有学者对表情符号这一新生的语言现象进行研究,礼貌原则视角下的研究则更少。
2.2. 表情符号研究的文献综述
自1982年第一个网络符号笑脸“:-)”的产生,到20多年后的当今社会,丰富多样的网络表情符号已成为网络语言中的“明星”。网络表情符号复杂多变,形式多样,但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所有网络表情符号的本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交际手段 [11] 。
随后,表情符号从西方传入中国,日本,韩国等东方国家,其中比较著名的就是“颜文字”,“QQ表情”等。Emoji表情始创作于1995年,2012年被苹果公司写入输入法之后开始普及。Emoji是一种统一码(unicode),和文字同属于字符,可以呈现在文字序列中 [12] 。近年来,人们在网络聊天平台中大量使用表情符号。2015年《牛津词典》在年度词汇评选中,将一表情符号选为年度词汇,一举击败所有文字。根据《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文字符号的使用率已经远远超过汉字。
关于表情符号的使用的研究最早集中于传播学:叶云(2013),杜友君、杨赫(2015),张鑫(2017)等;美学:王芳(2010),肖丹(2013);心理学:谭文芳(2011);计算机科学:苗芳芳(2006),刘培玉(2014)等领域,而后渐渐转入语言学的研究范畴。本文仅对语言学领域所进行了表情符号研究进行综述,其他相关领域与本文研究相关性不大,在此不再赘述。
以余光武、秦云(2011)为代表的学者,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探究表情符号的本质,从认知层面对表情符号的编码语解码过程做出了认知阐释。以唐师瑶(2006),肖思涵为代表的学者对表情符号的构造,展开了系统性的研究。如,唐师瑶(2006) [13] 从文字学的角度,将表情符号划分为标点符号 + 数字,字母,数字符号,特殊符号,并用象形会意等文字学构型理论解释了表情符号的构型规律。唐诗瑶(2006),孔燕(2013),刘大为(2013),徐默凡(2014)等学者从功能的角度出发,探究表情符号对人际交际所起到的作用。肖思涵(2012),杨昆(2013)等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出发对表情符号的文化内涵展开了比较研究。有些学者从语用学的角度对表情符号的语用功能展开研究,如王珩、纪文亮(2018),林纲(2019)等。林纲(2019)从语言的概念功能,人际功能,语篇功能三个方面对表情符号的语用功能进行探究。王珩、纪文亮 [14] 指出表情符号有补充语言,增强沟通表达的效果;代替语言,解决语言交流的困难,图文相结合,表达超语言的含义的语用功能。
2.3. 信息结构的文献综述
学界对信息结构的关注始于20世纪60年代,来时与布拉格学派,发展与系统功能学派对“已知信息 + 新信息”的研究 [15] ,成熟于Lambrecht对信息结构的全面阐释 [16] 。
“信息结构”是句子语法的一部分;在该部分里,命题作为事态概念的表征,与句子的词汇语法结构形成匹配;如何匹配取决于交际双方共处某话语场景时各自的心理状况 [17] 。信息结构回答的根本问题是:相同的命题,为何用不同的句子形式来表达 [16] ?
Lambrecht认为语言中没有不存在信息结构的句子,并提出了三组二分对立而又相互关联的范畴。
第一组范畴时语用预设和语用断言,属命题信息。预设是指句子里由词汇语法形式唤起的,发话人在发话时刻估量受话人已知或者视为理所当然的命题集合。断言是指句子多表达的,发话人期待受话人在听到句子后就知道或理所当然知道的命题。预设和断言都是命题。
第二组范畴是可辨识性(identifiability)与激活度(activation),二者处理的是交际双方话语所指在对方心理中表征状态所做的估量。若发话人估量某话语所指已存在于受话人心理之中,则属于可辨识所指(identifiable referent),反之则为非可辨识所指(non-identifiable referent)。激活度处理的是针对某个可辨识所指,它在受话人心理中的表征状态是活跃(activated),可及(accessible)还是怠惰(inactive)。可辨识度决定了命题是语用预设还是语用断言,可辨识所指唤起的是预设命题,非可辨识所指唤起的是断言命题。
第三组范畴是话题与焦点(topic and focus)。Lambrecht将话题定义为:“在某话语中,如命题的阐释为与某所指有关,即命题表达与该所指相关的信息,且使得受话人对该所指掌握的知识的得到增加,则该所指可阐释为该命题的话题”;将焦点定义为:“句子表达命题的一部分,它使得话语成为断言,并将断言与预设区分开来”。焦点成分指涉构成新信息,话题部分指涉构成旧信息。学界将焦点主要分为两种:自然焦点(尾焦点)和对比焦点。发话人使用自然焦点强调该部分信息对受话人来说具有未知性,而使用对比焦点实现信息的对比性 [17] 。
对信息结构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
一部分学者致力于理论的引介和发展,如Chafe (1976),Krifka (2007),陆丙甫(2003, 2008),刘丹青(2011),陆俭明(2016)等。如,陆丙甫 [18] [19] 发现,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干扰,句子里前面的成分比后面的成分总是代表更确定的信息;陆俭明 [20] 指出重视汉语语言信息结构的研究是使汉语研究摆脱印欧语研究框架的重要尝试。屈承熹 [21] 针对信息结构研究领域中术语繁多、使用混乱的现象,重点对信息结构中的不同概念进行甄别。
另一部份学者致力于理论的应用研究,如刘丹青(2011),陆俭明(2016),朴珍玉(2019),毕罗莎、潘海华(2019)等。刘丹青 [22] 运用信息结构理论论证汉语“有”字句的语义倾向与信息结构之间的相互影响等。朴珍玉等 [23] 对“V + N1 + N2”词类序列的研究发现,该词类序列具有多功能性特征(称谓、描写、述谓),而这些功能性特征的出现,是在信息结构的制约下形成的。毕罗莎、潘海华 [24] 运用信息结构理论,讨论了汉语“给予类”和“取得类”两类双宾结构的句法构造和语义关系,认为二者都是信息结构驱使下的产物。尚新 [16] 运用信息结构理论对汉语的时量动宾句的信息结构进行了全面审视,认为在自然情况下V + Q + N构式属于自然焦点,V + T + N构式属于对比焦点。
综上,可以看出对礼貌原则和信息结构的研究大都停留在语言文字层面,而较少从礼貌原则的角度对表情符号展开研究,忽略了表情符号所传递的礼貌态度;其次,对表情符号的语用功能大多从认知的角度进行阐释,忽略了表情符号在信息传递中的作用,缺少从信息论的角度对表情符号语用功能得以实现的底层机制的阐释。
3. 研究问题
本文试图从礼貌原则视角出发,探究【皱眉】在说话人在违反礼貌原则情况下所呈现的什么样的语用功能?其次,本研究尝试从信息结构的角度,探究说话人在不完全遵守礼貌原则的情况下,表情符号如何与文字符号互动,从而实现礼貌信息或不礼貌信息的传递?
根据观察,【皱眉】主要在话轮前,话轮中和话轮后出现,且在话轮后出现的频率最高。由于时间有限,本文仅考虑了该表情符号出现在话轮后的情况。
4. 焦点与礼貌原则
话题与焦点处理的是给定语境中所涉与命题之间的关系(尚新,2020)。Lambrecht (1994)把话题定义为:在某话语中,如命题的阐释为“与某一所指有关”,即命题表达与该所指相关信息,且使得受话人对该所指所掌握的指示得到增加,则该所指可以阐释为命题的话题;焦点的定义为:句子所表达命题的一部分,它使话语成为断言,并将断言与预设分开。话题指涉构成旧信息,而焦点成分的指涉构成新信息。学界将焦点分为自然焦点和对比焦点。通常情况下,汉语及其他SOV语言都有强势的尾焦点原则,由于时间有限本文仅对自然焦点(尾焦点)情况进行讨论。
1):说话人A:期末考试,你数学考了多少分啊?
说话人B:(数学考试成绩是) 140。
2):说话人A:期末考试,你数学考了多少分啊?
说话人B:(数学考试成绩是) 140。【皱眉】
3):说话人C:ppt模板分享我一下。
说话人D:百度云给你。
4):说话人C:ppt模板分享我一下。【皱眉】
说话人D:百度云给你。
如(1)所示,“数学考试成绩”是话题部分,属于已知信息,信息承载量最小,因此说话者直接将其省略。话题(数学考试成绩)单独出现既不传递礼貌信息也不传递不礼貌信息。“140分”是焦点成分,属于新信息。根据礼貌原则的谦逊次则和赞誉次则,说话人要尽可能减少对自己或己方的赞美,尽可能的增加对自己或己方的贬损。焦点部分未完全遵守礼貌原则,从而产生传递不礼貌信息的可能性:说话人骄傲自大。结合例(2)可以看出,通过使用表情符号,在实际的言语交际中,说话者并未传递出不礼貌信息。表情符号的使用消除了话语传递非礼貌信息的可能性。
例(3)中,“ppt模板”是话题部分,属于已知信息。“分享我一下”是焦点部分,属于新信息。根据慷慨原则和得体原则,说话人要尽可能损及己方,惠及他方。“ppt模板”作为话题成分,属于旧信息,既不传递礼貌信号也不传递不礼貌信号。“分享我一下”作为焦点成分未完全遵守礼貌原则,产生传递不礼貌信息的可能性:说话人指令他人。通过例(4)可以看出,通过使用表情符号,在实际的言语交际中,说话者并未传递出不礼貌信息。表情符号的使用消除了话语传递非礼貌信息的可能性。
综上,我们可以初步得出结论,表情符号【皱眉】的使用,可以消除话语本身存在的传递不礼貌信息的威胁。
5. 信息结构视角下【皱眉】的语用功能
表情符号【皱眉】主要用于表达同情,难为情等情绪,展示礼貌态度。通过使用【皱眉】,说话人向受话人传递礼貌信息。如:XXX:你们小区也被封了啊【皱眉】;XXX:没钱啊,怎么请你吃饭【皱眉】;XXX:挺好看的【皱眉】(实际觉得不好看)。
本文仅考察在未完全遵守礼貌原则的情况下,【皱眉】的语用功能。未完全遵守礼貌原则的情况可细分为:表面上不遵守礼貌原则,实际上遵守礼貌原则;表面上不遵守礼貌原则,实际上遵守礼貌原则。
5.1. 表面上不遵守礼貌原则,实际上遵守礼貌原则
5):说话人E:她很负责任的,英语什么的都没有问题的,绝对不会砸你的招牌的。
说话人F:哦哦,好的,有的话我跟你说啊。
6):说话人E:她很负责任的,英语什么的都没有问题的,绝对不会砸你的招牌的。【皱眉】
说话人F:哦哦,好的,有的话我跟你说啊。
如例(5),主语“她”的所指在说话人A看来属于可辨识所指,说话人对所指在受话人心里中的表征状态的估量结果为“高活跃度”,命题表达与该所指相关的信息,且使受话人对该所指掌握的指示得到增加,在话语中担任话题角色。
“很负责的”,“英语没有什么问题的”,“绝对不会砸你的招牌的”等指涉在说话人看来属于不可辨识所指,对受话人来说属于新信息,属于句子表达命题的一部分,使话语成为断言,在话语中担任焦点角色,属于自然焦点(尾焦点)。表情符号的指涉对说话人B而言同样属于不可辨识所指,同属句子焦点成分。因此,焦点信息包括两大部分:文字符号信息,表情符号信息。
根据礼貌原则的谦逊次则,说话人要尽可能减少对自己或己方的赞美,尽可能的增加对自己的贬损。例一中,说话人E没有完全遵守礼貌原则,有传递不礼貌信号的可能性。说话人存在向受话人传递出骄傲,自大的态度的风险。
如例(6),在使用该表情符号的情况下,说话人的话语在言语交际中并未传递不礼貌信息。本文认为,造成这样差别的原因如下。如例(6)所示,在焦点信息内部,文字信息没有完全遵守礼貌原则,具有潜在的不礼貌性,而表情符号传递礼貌信息。此时,焦点信息内部产生冲突。美国心理学家爱伯特·赫拉别恩的研究证明在表达情感和态度时,语言只占交际行为的7%,而声调和表情所传递的信息却多达93%。由于表情符号的信息凸显度大于文字符号的信息凸显度,因此文字信息传递不礼貌信号会被表情符号所传递的礼貌信号所覆盖,从而使焦点内部的冲突得以消解,阻断不礼貌信息的传递,凸显礼貌信息。
5.2. 表面上遵守礼貌原则,实际上不遵守礼貌原则
7):说话人G:你觉得我朋友圈发的照片好看吗?
说话人H:(你朋友圈发的照片)好看
8):说话人G:你觉得我朋友圈发的照片好看吗?
说话人H:(你朋友圈发的照片)好看【皱眉】
如例(7),主语(你朋友圈发的照片)的指涉属于可识别所指,说话人H对该所指的指涉在受话人心中的表征状态的估量结果为“高活跃度”,因此可以充当话题角色。在发话人看来,该部分的指涉对与受话人而言属于已知信息,因此省略不用。
“好看”的指涉根据发话人对受话人的心理表征的估量结果属于不可识别所指,对受话人而言属于新信息。该部分是话语命题的一部分,且使受话人对话题的知识得以增加,使话语成为断言,属于焦点部分(尾焦点)。根据发话人对受话人的心理表征的估量结果,表情符号的指涉对受话人而言同样属于不可辨识所指,即新信息,同属焦点信息。此时,焦点信息同样包括两个部分:文字符号信息,表情符号信息。
根据礼貌原则,说话人要尽可能增强话语的礼貌性,减少不礼貌信息。如例(7)所示,说话人H同时遵守礼貌原则的所有次则,说话人传递礼貌信息,表达话语的概念意义:照片好看。
但是,通过例(8)可以看出,在使用表情符号的情况下,说话人H在实际的言语交际中并未表达话语的概念意义,而是会话含义:照片不好看。此时,说话人H虽然表面上遵守礼貌原则,实际上并未遵守礼貌原则,反而传递更加不礼貌的信息。
本文认为造成这样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从焦点信息的内部来看,文字信息属于礼貌信息,符号信息同样属于礼貌信息。此时,文字信息传递的礼貌信息和符号信息传递的礼貌信息重复且冗余。由于符号信息的信息凸显度要强于文字信息,此时为避免礼貌信息的冗余,文字无法继续传递礼貌信息,转而表达不礼貌信息,即Leech所提及的语言的反语现象。因此,在实际交际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从该话语中解读出话语的言外之意:你朋友圈发的照片不好看。此时,发话人文字表面上遵守了礼貌原则,实际上却违反了礼貌原则,表情符号与文字符号搭配使用,阻断文字符号传递不礼貌信息的可能性。
6. 结论与不足
综上,可以看出【皱眉】的使用与否对话语的意义表达和所传递的信息有一定的影响。具体如下:当【皱眉】出现在话轮后时,若说话人表面上不完全遵守礼貌原则,焦点信息内部两部分信息:表情符号传递的礼貌信息与文字传递的非礼貌信息相互冲突。由于,表情符号的信息凸显度高于文字的信息凸显度,因此文字传递的不礼貌信息会被表情符号阻断,凸显表情符号传递的礼貌信息,表情符号表现阻断功能;而当表情符的使用者完全遵守礼貌原则时,焦点信息内部两部分信息皆传递礼貌信息,此时出现礼貌信息的冗余。由于符号信息的信息凸显度要强于文字信息,此时为避免礼貌信息的冗余,文字无法继续传递礼貌信息,转而表达不礼貌信息,表情符号阻断文字传递礼貌信息,使会话出现反语现象,凸显不礼貌信息。【皱眉】在说话人不完全遵守礼貌原则的情况下,可以和文字符号搭配使用,既可以阻断不礼貌信息的传递,也可以凸显不礼貌信息的传递。同时本研究发现信息结构不仅在解释文字层面的信息传递时具有较强说服力,在文字符号和表情符号搭配使用的情况下同样具有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