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消灭”与“消灭的哲学”——《〈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消灭哲学”探析
The Elimination of Philosophy and the Philosophy of Elimination—An Analysis of the “Philosophy of Elimination” in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Critique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Law
摘要: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所谓的“消灭哲学”这一命题可以拆解为“哲学的消灭”与“消灭的哲学”两个方面来阐释。“哲学的消灭”并不意味着哲学本身的“终结”和“废除”,这种“消灭”的背后主要是对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思辨哲学的批判,最根本的是要与传统的思维范式划清界限。所谓的“哲学的消灭”是在消灭旧的思辨哲学以及纯粹理性哲学中,重构起新的实践哲学。在传统哲学实现了自身的“消灭”之后,被“消灭的哲学”以实践唯物主义的与生存本体论的方式而持存。
Abstract: In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Critique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Law, Marx’s so-called proposition of “philosophy of elimination” can be interpreted by breaking down into two aspects: “the elimination of philosophy” and “the Philosophy of elimination”. “The elimination of philosophy” does not mean the “end” or “abolition” of philosophy itself. Behind this “elimination” is mainly the criticism of speculative philosophy represented by Hegel’s philosophy. The most fundamental thing is to make a clear line with the traditional thinking paradigm. The so-called “the elimination of philosophy” is to reconstruct new practical philosophy by eliminating the old speculative philosophy and the philosophy of pure reason. After the traditional philosophy has achieved its own “elimination”, the philosophy of elimination survives in the form of practical materialism and existential ontology.
文章引用:黄紫尖. “哲学的消灭”与“消灭的哲学”——《〈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消灭哲学”探析[J]. 哲学进展, 2023, 12(8): 1588-1593.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3.128265

1. 引言

马克思曾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提出了“消灭哲学”的命题,关于马克思“消灭哲学”的解读,国内外向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俞吾金教授认为应当把“消灭”一词翻译为“扬弃”,并将“扬弃哲学”代之以“消灭哲学”,那么“消灭哲学”等于“扬弃哲学”吗?实际上,当我们从“消灭哲学”语义问题中有所“跳脱”时,会发现这一命题可以拆解为“哲学的消灭”与“消灭的哲学”两个方面来理解。前者兼涉的是哲学得以“消灭”之成因、哲学的“消灭”之内涵两大问题的分析,后者主要涉及了在哲学实现了自身“消灭”后,“消灭的哲学”将以什么方式而存在的问题探讨。“哲学的消灭”与“消灭的哲学”实为马克思“消灭哲学”这一命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关系。本文基于这种新的诠释,试图厘清这一命题的哲学逻辑与实质内涵,并加深当下对被“消灭”后的哲学的现存方式的思考。

2. “哲学的消灭”之成因

2.1. 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思辨哲学的批判

现代哲学的起点是对黑格尔哲学的同声讨伐。( [1] , p. 195)马克思在《导言》中“消灭哲学”所批判的对象的当然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思辨的哲学本身”。从柏拉图到黑格尔以来,这种传统的“思辨哲学”虽提供了一套思维范式,但同时也制造了诸如“存在”“理念”“实体”“单子”“绝对精神”等一大堆“概念废物”。这些概念往往脱离物质经济基础,囿于从概念到概念、用词句反对词句、将理论代替理论,从而酿造了形而上学的“概念江湖”。( [2] , p. 21)正是由于这种“思辨的哲学本身”,“德国人置那种现实的人于不顾的关于现代国家的思想形象之所以可能产生,也只是因为其只凭虚构的方式满足整个的人”,进而,“它的思维抽象和自大总是同它的现实的片面保持同步”。( [3] , p. 11)在纯粹精神的领域中,想要把“德国提到现代各国的正式水准,而且提到这些国家最近的将来要达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显然,这并没有任何的有用的现实力量与物质基础。

“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而“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既然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它根本不会面向自己本身。这种作为“副本的思辨法哲学”,它以“抽象而不切实际的思维”所叙述的真理依旧是“彼岸世界”,而不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而德国当时的哲学,包括对黑格尔哲学所做的批判,都没有走出这种传统思辨哲学的阴影,都没有离开黑格尔体系这个哲学的基地。在散发着浓郁的概念气息与神秘主义味道的黑格尔体系的笼罩下,哲学只能如空中楼阁,游离于现实之外。哲学以“绝对的思想”统治感性世界,感性世界由此成为思想和概念所支配的产物。“绝对的思想”造就了感性世界“思想的绝对”,感性世界的历史不过是概念的历史,这就完全颠倒了思想与现实的关系,使得以往的哲学久久地沉浸于形而上学的迷梦中。这正是马克思在《导言》中所提出的哲学的“消灭”之成因,亦是“消灭”哲学所要“消灭”的主要对象。

2.2. 与传统的思维范式划清界限

张世英先生认为“人生在世”有两种结构,一是“主体–客体”结构;一是“人–世界”结构。“主体–客体”这种结构长期以来在传统西方形而上学史上占据着主导地位,以至于“人与现实世界”的融合被长久地忽视。传统西方哲学素来有“主–客”二分式的传统,先有柏拉图的“理念论”,从认识论的角度讲客观的理念是“认识”的终极目标,实开“主–客”式思想之先河。( [4] , p. 8)乃是以笛卡尔“我思故我在”以来,在发生了认识论转折以后,所谓“我思”作为本质基础的出发点,兼作为自由地、独立地思维着的“主体”,从世界中分离出来,成为客体的对立面,“主体–客体”的分离是这一时期的最突出特征。黑格尔可谓是西方古典哲学中“主–客”关系式之集大成者,其“绝对精神”是“主–客”体最高统一的体现。但黑格尔哲学中的这种作为近代形而上学所完成的“绝对精神”,乃是“笼罩在客体上的主体性,作为过程的绝对主体,在‘作为意识之内在性的主体’的设定中,从自己的‘纯粹活动’来创造对象”。( [5] , pp. 12-13)近代形而上学对于客体的认识与创造难以避免地落入了“意识的内在性”(作为主体的主体性)这一思维范式的窠臼中。直到马克思以来,这才从近代形而上学之外这一全新境域中,真正瓦解了近代形而上学之内的基本机制“意识的内在性”,进而开启了一种新的主体性哲学。

马克思所承认的“主体”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从事生产实践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具体的现实的人。这种“主体”并不完全从属于意识之内在性的主体性,因为所谓“意识”在马克思那里,是作为主体对自身价值的确证,这种作为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一定是从属于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的。由此可见,对“内在意识的主体”思维范式这一设定的“出离”与超越,是到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及其引申出来的对“主体”的界定才得以实现的。近代形而上学的那套“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是根深蒂固的,在此种思维结构中,“主体”高居于万物之上,统治和支配着作为“客体”的世界。在“人类是世界的主宰”“万物皆为我存在的”的“人类中心论”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对立与激烈的冲突。黑格尔虽然强调“实体即主体”,但这种主客体的对立同一建立在“绝对理念”的基础之上。而马克思所讲的主客体的对立同一则是感性实践活动中的主客体的对立同一,即“实践中的主客体的对立同一”。这种思维范式,显然与传统的理解大相径庭。就此而言,“哲学的消灭”之成因是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其不仅仅是要对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西方传统思辨哲学的批判,最根本的是要与传统的思维范式划清界限。

3. “哲学的消灭”之内涵

3.1. 在“消灭”旧哲学中“实现”新哲学

在《导言》中,马克思所讲的“消灭哲学”,绝不是汉语文字普遍意义上的“消灭”、“终结”。“消灭哲学”这个命题它要祛除以往传统哲学的思辨性,赋予哲学更多的批判性、实践性及现实性。在马克思看来,德国的实践政治派要求对哲学的否定是正当的,但该派恰恰犯了这样一个错误:“停留于这个要求,而没有实现它,也不可能实现它。该派以为,只要背对着哲学,并且扭过头去对哲学嘟囔着几句陈腐的气话,对哲学的否定就实现了。”该派并“没有把哲学归入德国的现实范围,或者甚至以为哲学低于德国的实践和为实践服务的理论”,显然,马克思对于德国实践政治派无视哲学的实践性而空谈现实的做法是持批判态度的。德国的实践派根本没有触及“德国现实”,他们“要求人们必须从现实生活的胚芽出发,可却忽视了德国人民现实的生活胚芽都是在他们的脑壳里萌生的”。所以对于德国的政治实践派来说,“一句话,你们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 [3] , p. 10)“哲学的消灭”并非几句简单的陈腐的话语否定就能达到,只有推翻自笛卡尔“我思”以来,那种以“自我意识”重筑起来的稳固的地基,基于人的异化与人的解放的迫切需要将目光回溯到“现实世界”,关于那种思辨的“哲学的消灭”才能更好地由理论批判走向实践批判。

起源于哲学的理论政治派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只不过这种错误的因素与实践政治派来说是相反的。理论政治派把实践的改造仅仅看成是哲学的批判活动,并通过展开形式的批判而换取哲学理论的自足,这实质是封闭的与无批判性的。“该派对敌手采取批判的态度,对自己本身却采取非批判的态度”,“它从哲学的前提出发,要么停留于哲学提供的结论,要么就把从别处得来的要求和结论,冒充为哲学的直接要求和结果。”如此一来,理论政治派的根本缺陷,就是《导言》中马克思所概括的那样:“它以为,不消灭哲学本身,就能够使哲学变成现实。”( [3] , p. 10)而要使“哲学变成现实”,关键就在于要先消灭德国原有的旧哲学(思辨哲学),并在现实世界中去重构和实现新的哲学(实践哲学)。总之,与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不同,马克思的所理解的真正的哲学是要从“人间”升到“天国”。马克思要使哲学走向现实,他要做的就是否定并改造那种自顾自怜的悬浮于高空中意识形态领域的思辨哲学。在不断“消灭”、不断“实现”的辩证的过程中,通过翻转哲学的思维起点(由“理念世界”到“感性世界”)、主题(由“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及形式(由“理论构建”到“理论变革”)来实现新的哲学。

3.2. “消灭”并不意味着废除哲学本身

在《导言》中,马克思说:“迄今为止的哲学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而且是这个世界的补充,虽然只是观念的补充”。( [3] , p. 10)由此可见,尽管作为人类世界衍生而来的哲学,是作为这个世界观念的一种补充而存在的,但马克思并不排斥这种哲学存在的合理性。事实上,作为文化普遍意义上的哲学本身肯定是不能消灭和废除的,只有那种作为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哲学(如西方传统思辨哲学)才能消灭。在汉语中,“消灭”这个词其含义就是废除或否弃整个对象,而不包含任何保存或保留的意思,这就造成了“消灭”这个词原始本义和在具体文本语境中其真实意蕴的冲突。基于这种冲突否定了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自洽性,又因“消灭”(德文“aufheben”)是黑格尔哲学的术语,有既肯定又否定之意,故俞吾金教授将《导言》中的“消灭”翻译为“扬弃”。( [6] , pp. 49-57)依笔者浅见,此处应按照中央编译局译者的原译,译为“消灭”,而不应是“扬弃”,但不可否认,我们可以取俞吾金教授的“扬弃”之意来作为“消灭”一词的内涵解读。因为若按“消灭”的汉语本义来理解,那么被“消灭”的哲学不可能成为无产阶级的精神武器,它同样也因自身的不存在而不可能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可见,此处应将“消灭”取“扬弃”之意来理解。

既然此处已取“扬弃”之意,为何还要按照中央编译局的原意译为“消灭”呢?我们所不能忽视的是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切入来看马克思“消灭哲学”中“消灭”一词,体现出来的马克思所独具的深刻的批判意识。纯粹理性哲学虽然砍断了神学头颅,却又通过对理性的极致推崇,而使抽象的概念逻辑关系遮蔽了人与人之间真实的政治经济关系,同时,精心打造了以纯粹经济理性为内核的资本拜物教以统治国民麻痹他们的意志,这就大大遮蔽了人类普遍异化的真实境况。( [7] , p. 58)因而,在《导言》中,马克思尖锐地指出“在法国和英国,问题是政治经济学或社会对财富的统治;在德国问题却是国民经济学或私有财产对国民的统治。在英法两国那里是要消灭已经发展到终极的垄断;在德国却要把垄断发展到极致。”( [3] , p. 8)关于现代德国政治社会发展的这种“时代错乱”问题,关于政治及资本经济对于国民的垄断与统治问题,显然是马克思所要批判与消灭的又一主要对象。由此可见,马克思要“消灭”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思辨哲学”是远远不够的,它还要“消灭”的是遮蔽了德国现实状况的“纯粹理性哲学”。总之,“哲学的消灭”并不意味着废除哲学本身,也不意味着哲学的真正“消亡”,相反,它是要基于德国现实的一种彻底批判意识,致力于构建从宗教、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的特殊使命的新实践哲学。

4. “消灭的哲学”之现存方式

4.1. “消灭的哲学”以实践唯物主义的方式而持存

当哲学实现了“消灭”之后,被“消灭的哲学”将以什么方式而存在呢?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先得对《导言》中马克思是否终结了哲学的这一核心问题展开分析。目前国内有不少学者试图以《导言》《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为文本群,以系统研究的方法探究以上文本中关于“消灭哲学”的观点的关联程度、异同程度等。在通过一番探究后,有的学者把《导言》中“消灭哲学”理解为现代西方哲学意义上的“哲学的终结”。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显然具有时代上的共通性与对话意义,尤其是“消灭哲学”这一命题所带来的后续效应,以及现代西方哲学在“哲学的终结”这一问题上深入的回应。在马克思提出“消灭哲学”时,现代哲学的那些先驱者诸如叔本华、克尔凯郭尔、海德格尔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超越黑格尔哲学,乃至于反叛整个西方哲学传统来回应“哲学的终结”。

马克思的“消灭哲学”的确具有哲学革命的意味,也蕴含着“哲学的终结”之意。但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1843年《导言》中的“消灭哲学”,必须得还原到当时文本的语境来看,《导言》中的“消灭哲学”是与“实现哲学”联系在一起讲的,对于德国的实践政治派来说,只有先“实现哲学”,才能进而消灭哲学;而对于德国的理论政治派而言,只有先“消灭哲学”,才能进而“实现哲学”。但在马克思、恩格斯1845年的《形态》和恩格斯1876年的《反杜林论》及恩格斯1886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述当中,“实现哲学”的说法再次使用,便只剩下“消灭(否定)哲学”。( [8] , p. 35)马克思后来在自己的著述中也不再有“实现哲学”的用法。因此,《导言》并没有终结了哲学,但也已经蕴含了构成现代哲学所谓“哲学的终结”的思想前提。一种旧的哲学的终结是另一种新的哲学的开启,因此,在传统的思辨哲学实现了“消灭”之后,被“消灭的哲学”定先以一种实践哲学(具体来说是一种实践唯物主义)的方式而自我持存着。

4.2. “消灭的哲学”以生存本体论的方式而延续

马克思以自己的方式颠倒了黑格尔的观念论,建立起了属己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根据我们原有的认知体系,很显然“消灭的哲学”将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式而存在着。然而这种理解是肤浅的,因为马克思虽然倒转了哲学构建的理论起点,试图在唯物主义的基地上重筑哲学的大厦,然而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只是他用于“解释世界”的最基础的思想架构,最根本的是在于“改变世界”这一核心思想,而这一思想实际上是以一种生存本体论作为其理论支撑的。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在内实则更多的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存论的哲学解释原则。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用的是一种“物的逻辑”来解释人,其逻辑停留在“人的本质是什么”的理论之维,而马克思哲学则超越这种本体论哲学,用一种新的解释原则——基于“历史生成论”来考察“人的现实的生存状况”。( [9] , pp. 27-28)当我们聚焦到《导言》这个文本时,马克思把“人的根本归为人本身”,把“宗教的批判归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种学说,看似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还停留在传统形而上学的一种‘本质主义’的思维范式中,但其实此处已经暗含了马克思对于人的现实的生存境况的思考与关注,因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种学说还被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 [3] , p. 11)

马克思在用唯物主义研究历史时曾使用过“实证”“实证主义”“实证科学”等概念,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绝不等于孔德的实证科学。马克思提出“实证科学”的目的就是要摆破“意识哲学”的藩篱,终止那种与人的生存境遇相分离的“独立的哲学”。( [10] , pp. 38-40)马克思的“实证主义”主要是一种研究社会历史活动中从事具体的、生产物质实践的关于人的发展变化的“生存哲学”;而孔德的实证主义主要是一种以自然科学为根据,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力图摆脱神秘主义的科学活动。由此可见,在哲学实现了“消灭”之后,对于哲学是否会滑入实证科学的深渊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任何一个哲学真谛之追求者也会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逻辑实证主义认为哲学只是分析科学命题的意义(或真理性)的活动,其完全以拒斥“形而上学”而告终,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并非简单地拒绝斥“形而上学”,因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在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这一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构建起了物质本体论,但马克思并没有局限于这种抽象的物质本体论中,而是在对人的现实的生存状况的考察中,转换到生存的本体论的立场上来。诚然,这是基于现当代西方哲学视域下对马克思实践观的实质和内涵的丰富与挖掘。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在传统形而上学实现了“消灭”之后,被“消灭的哲学”将以一种生存本体论的方式而延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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