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共同富裕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目标,要让“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
尽管马克思在创作时没有确切使用“共同富裕”这一概念,但在构想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过程中,马克思诞生了丰富而深刻的共同富裕观点,其中《哥达纲领批判》(以下简称《批判》)为我们指明了共同富裕的最终愿景:“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1] , p. 365)本文基于马克思所指明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目标,主要阐述生产力、按劳分配和民主权利等要素在达到共同富裕进程中的作用机制,重温《批判》中的共同富裕思想对深化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推进新时代共同富裕具有重大启迪意义。
2. 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
2.1. 达到共同富裕要解决的根源问题是发展生产力
关于拉萨尔提出的“公平分配劳动所得”观点,马克思作出严厉批判和纠正,阐明了要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这一源头上实现分配的公平性。对于什么是“公平的”分配,马克思对资产者所谓的分配公平提出质疑,并反问道:“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 [1] , p. 361)“公平分配”并不等同于法的平等权利概念这类的抽象原则,而是有详细的内涵且要求建立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之上,“公平分配”能否实现则取决于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否充足。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在资本家无止境追逐剩余价值的过程中迅速提升,而作为社会产品的实际创造者即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却在资本家长期剥削下受到制约。因此,只有在共产主义阶段从根源上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力恶性增长的状态,当工人阶级获得劳动解放和个人需求得到满足,才能够促使社会生产力形成持续地良性发展态势。
2.2. 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充足
从分配层面探寻共同富裕的方法是科学的,但马克思反对孤立片面地谈论分配问题,强调生产的物质条件对于分配方式的根本决定作用。《批判》中围绕个人全面发展与生产力增长之间的关系作了细致描述,“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 [1] , p. 365)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着社会物质生活的丰裕状况,也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真正确立,进而决定着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满足状况和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 [2] 可见,达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需要通过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物质资料的丰富,同时也需要合理的分配制度保证物质资料分配的公平正义。
3.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
3.1. 公平分配的先决条件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马克思尖锐批驳了拉萨尔孤立片面的分配决定论,探讨了分配公平的重要前提就是消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经济制度。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深入考察了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内在联系,得出了“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的结论。( [1] , p. 365)资本家阶级掌握生产的物质条件,劳动者除了以自身劳动力来交换所需生活资料之外别无他物,这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领域中,无产阶级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即便到了分配领域,广大无产阶级仍旧不能获得平等参与消费资料分配的资格。阶级对立和阶级剥削是为维系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存在,是致使社会各阶级成员以不平等的生产条件参与社会活动的根源。由此可见,导致贫富两级分化的根本原因正是促使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的资本主义制度私有制,要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必须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
在全体社会成员占有生产资料的前提下,人们通过公平的分配方式可以共同享有生产力高度发达所带来的物质成果。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我国发展历程中通过全体人民辛勤劳动累积形成的社会财富,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既是不断解放发展生产力、不断创造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雄厚物质条件,也是彻底消除阶级剥削压迫与贫富差距悬殊、确保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实制度基础。 [3]
3.2. 与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最为契合的分配形式是按劳分配
马克思在《批判》中对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分配形式展开了初步构想,将人们在生产实践中所付出劳动的多少作为社会消费资料分配的依据。“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 [1] , p. 364)这是一种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思想,这种分配方式是以商品交换的消灭为前提,以个人贡献的劳动量为社会分配的衡量尺度。“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1] , p. 361)工人们只用领取与其所付出劳动相应的劳动凭证,进行必要的扣除后再用这些劳动凭证换得相应的消费资料,总的来说人们对社会付出的部分恰好等同于他从社会储存中所拿走的消费资料部分。
马克思并不否认按劳分配残存了某些旧社会的痕迹,也明确了按劳分配原则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能够充分彰显公平正义性的分配形式。“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 [1] , p. 364)按劳分配所包含的平等权利实际上同样是一种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 [1] , p. 364)这种不平等表现在:“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 [1] , p. 363)按劳分配虽然会导致实质上的不平等,但马克思强调的分配公平并非是指狭义上的道德概念,而是表明某种分配方式与某一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经济结构最为契合时才能体现公平性,按劳分配则是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能够充分彰显公平和正义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相较于按资分配具有鲜明的进步意义,然而从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期历史进程来看,单一的按劳分配只是一种暂时的具有过渡性质的分配方式。在马克思看来,按劳分配还不是最理想的分配形式,生产力的现代化发展推动共产主义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进,引导分配形式的不断完善,到了物质资料极为丰富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保障个人需要充分得到满足的按需分配才是最佳的分配形式。
3.3. 分配制度的不断完善是达到共同富裕的必经过程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理论表明,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的进步所创造的一切成就,都是为最终实现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马克思看来,“权利绝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的发展”。( [1] , p. 364)生产力的发达程度直接决定了社会成员享有的权利范围,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更加丰裕充足的物质条件,实现了分配制度方面由形式公平到实质公平的伟大转变。
马克思的按需分配制度是从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到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升级,各尽所能是生产力极为发达的背景下最佳的劳动状态。这里的“需要”不仅包括人类生存消费需要的满足,更包含伴随人的本性发展而不断衍生出的新的需求,社会分配要紧紧围绕满足人们的自由个性、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的需求展开。当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时,劳动对于每个人的意义发生根本转变,人们将根据自身爱好选择具体的劳动形式,在劳动岗位上发挥个性才能从而创造物质财富并实现自我价值。
共产主义社会由初级阶段发展到高级阶段,从按劳分配制度向按需分配制度的变革是一个趋向完善、日益成熟的渐进过程。按需分配原则打破了按劳动要素分配的历史局限性,体现出马克思在维护无产阶级经济利益方面对分配正义的不懈追求。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才能最终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面富裕。 [4] 可知,实行按需分配意味着完成了实质意义上的分配公平,代表着共同富裕迈向了更高层次。
4. 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共同富裕的政治保障
4.1. 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是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马克思在《批判》中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共产主义过渡时期的政治工具,是在政治制度上与人类终极目标的高度一致。马克思揭露拉萨尔唯心主义国家观是为维护资本家政治权利,指出:“这一切美妙的玩意儿都建立在承认所谓人民主权的基础上,所以它们只有在民主共和国内才是适宜的。”( [1] , p. 374)在资本家阶级掌握政权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上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同样失去了政治上的平等地位与个人权利。拉萨尔机会主义寄希望于改良途径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杜绝工人阶级以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这无疑是对无产者争取政权的迷惑和压制。按照马克思的社会发展阶段理论,共产主义的两个发展阶段虽然在内容和目标上有所差异,但都强调要保障人民群众在经济发展和政治领域中的主体地位,全体人民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享有者同时也是政治民主权利的获得者。
4.2. 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是全民平等地享有民主权利
人的实践活动形成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合力,作为共同富裕道路上的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平等地享有民主权利。马克思认为:“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利益。”( [1] , p. 362)“有折有扣”表面上是对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有所扣除,但最终会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回到劳动者个人的手中,这种有扣除的分配其目的在于稳定生产秩序、保持循环生产,为国家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物质支持,实质上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根本利益。马克思指明两大阶级的对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法消失,只有废除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由全体劳动人民支配生产资料和平等参与劳动产品的分配,才能最终达到社会生产是为了改善全体人民生活的目的。
4.3.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我国要实现共同富裕已经具备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基础,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在新时代,为适应我国的复杂国情并着力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我国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政治保障,切实维护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民主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崭新的民主形式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相契合,有利于人民群众积极行使当家作主权利,能够使人民参与到国家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管理事务当中,征询人民群众关于国家发展的建议,让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充分表达。
5. 《批判》中共同富裕思想的当代启示
5.1. 以科技革新驱动产业发展,用好人才资源破解技术难题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引擎,人才是攻关技术与研发难题的重要主力。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将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途径,推动我国经济实力大幅跃升要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为依托,提升共同富裕内在的技术含量,加大产业创新的力度、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为实现高质量的共同富裕解决关键材料和核心部件研制难题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5.2. 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构建多次分配协同作用的制度安排
强化公有制经济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主导作用,促进分配制度的合理化和有序化,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重视公有制成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将国有资本和集体经济中的收益更多地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优化我国基本分配制度,构建多次分配的协作机制。初次分配注重提升劳动报酬所占比例,确保劳动者的贡献与酬劳处于总体平衡状态。再分配环节加强对企业依法缴税纳税的监督,加大对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效率。第三次分配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在道德、伦理、爱心的驱使下进行公益活动,政府应完善和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政策鼓励与荣誉表彰,公益组织应加强对社会大众的慈善教育、提供透明化的爱心救助平台,高收入群体及有意愿承担公共责任的普通民众应树立公益服务意识、自觉主动地将慈善爱心转化为实际行动。
5.3. 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完善迈向共同富裕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上的重要稳定器,在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经济有序运行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功能。在社会发展的任何时期都要遵循人民是历史的主体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探索。应提高社会保障的人员覆盖率,让社会成员更广泛地被纳入到社保体系当中,促进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化并合理提高社保待遇,满足青年、老年等不同群体的各类社会保障需求,让共同富裕道路上的每个人都能全面地维护自身权益、都有机会公平地享受社会福利。
基金项目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一般项目:“革命老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及实践研究”(SLQ2022SB-36);西华大学校级课题“马克思民主思想视阀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及实践研究”(xhb202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