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粮食安全保障:理论与实践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s and Food Security: Theory and Practice
DOI: 10.12677/ASS.2023.1211865, PDF, HTML, XML, 下载: 118  浏览: 187 
作者: 连亚先: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关键词: 农业社会化服务粮食安全小农户现代农业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s Food Security Smallholder Farmers Modern Agriculture
摘要: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政府公共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科研教育单位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为农户生产经营所提供的各种服务,服务内容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粮食安全保障之间的关系,认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质量、优化粮食供给结构和方式、增强粮食应对风险的能力、促进粮食产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从而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本文还指出了当前我国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Abstract: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s refer to various services provided by government public insti-tutions, rural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s, leading enterprises,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education units and other social service organizations for farmer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covering all links before, during and after production.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 is the basic way and main mechanism to realize the organic connection between small farmers and modern agriculture, an important business mode to stimulate farmers’ enthusiasm for production and develop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and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ensure national food security and the effective supply of important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s and food security from both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spects, and believes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socialized services is conducive to improving food production efficiency and quality, optimizing food supply structure and mode, enhancing the ability of food to cope with risks, and promot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ood industry, so as to consolidate the foundation of national food security. This paper also points out the main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facing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s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s.
文章引用:连亚先.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粮食安全保障:理论与实践[J]. 社会科学前沿, 2023, 12(11): 6318-6324.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3.1211865

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悠悠万事,吃饭为大”,“要把粮食安全作为重大战略问题来抓,坚持以我为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 。2022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13,731亿斤,较2021年增长了74亿斤,涨幅为0.5%,连续第八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的水平,创下了世界农业史上的新纪录。而,我国农业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如耕地资源有限、耕地质量下降、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气候变化影响等自然因素;以及小规模经营为主、机械化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市场机制不健全、公共服务不完善等社会经济因素。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农业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国际局势动荡不安,局部冲突不断、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趋势逆行,中国正在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平与发展问题面临挑战,特别是“俄乌冲突”致使作为世界小麦和玉米主要生产和出口国的乌克兰与俄罗斯在农业生产上受到严重影响,给国际粮食贸易带来了巨大风险。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粮食供需仍然十分紧张,粮食安全这根“弦”时刻不能放松。面对当前国际形势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以及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我们要加大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稳定生产和供应,坚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为巩固农业基本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基础。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不断提出“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农业生产降成本、增效益的有效途径,对夯实我国粮食安全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2.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粮食安全保障之间的理论联系

从理论上讲,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粮食安全保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保障粮食安全是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目标。

2.1.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必要条件

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定义,“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而且有能力获得既安全又富有营养的食物,用以维持健康的生活” [2]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粮食安全涉及到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多个方面,其中,粮食生产是粮食安全的基础和核心。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为小农户提供各种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他们的生产效率和收入水平。具体来说,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粮食生产发挥积极作用:

1) 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我国最紧缺的资源之一。我国耕地面积占世界耕地面积的9%,但要养活世界人口的22%。因此,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为小农户提供土地流转、整理、改良等服务,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利用;通过为小农户提供种子选育、轮作休耕、保护性耕作等服务,促进土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提升;通过为小农户提供精准施肥、节水灌溉、智能监测等服务,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2) 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虽然在近年来有了较大提升,但仍然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尤其是在小农户中,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还存在着较大的空间。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为小农户提供农机购置、租赁、维修等服务,降低他们的机械化成本和风险;通过为小农户提供农机作业、培训、指导等服务,提高他们的机械化水平和能力;通过为小农户提供农机信息、评价、监管等服务,提高他们的机械化效果和质量。

3) 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业科技创新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虽然在近年来有了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着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尤其是在小农户中,农业科技创新的转化和应用还存在着较大的困难。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为小农户提供科研项目、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服务,促进他们与科研机构和专家的合作和交流;通过提供技术培训、咨询、指导等服务,提高农户的科技知识和技能;通过提供技术评估、监测、保护等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效益和安全性。

4) 大大增强粮食市场竞争力。粮食市场竞争力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也是实现粮食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我国粮食市场竞争力虽然在近年来有了较大提升,但仍然面临着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挑战,尤其是在小农户中,粮食市场竞争力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为小农户提供产品加工、包装、储运等服务,提高他们的产品附加值和品牌效应;通过提供市场信息、价格指导、销售渠道等服务,提高他们的市场信息和价格敏感度;通过提供质量检测、认证、追溯等服务,提高他们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5) 优化粮食产业结构和布局。我国是一个地域广阔、气候多样、资源差异的大国。要实现粮食安全保障,必须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和调整粮食的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为小农户提供市场信息、政策指导、物流配送等物质性服务,以及产业规划、技术培训、项目扶持等知识性服务,引导小农户根据市场导向和比较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粮食品种和种植方式。这样,可以促进粮食的结构优化,提高粮食的利用效率和附加值;同时,可以促进粮食的布局优化,实现粮食的区域平衡和安全。

2.2. 保障粮食安全是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目标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保障粮食安全也是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目标。农业社会化服务不仅是一种为小农户提供服务的经营方式,也是一种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实现粮食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等方面的提升,从而增强粮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粮食安全是指国家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满足本国人民对粮食的基本需求,并能够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粮食危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提高小农户的生产效率和收入水平,稳定国内粮食生产;通过优化国内粮食供给结构和方式,满足国内粮食消费需求;通过增强国内粮食应对风险的能力,应对国内外粮食市场波动;通过促进国内粮食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内粮食资源。

2) 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区域粮食安全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满足该区域人民对粮食的基本需求,并能够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粮食危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利用,提高区域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等因素,提高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通过形成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和体系,提高区域农业协作和协调能力;通过优化区域粮食生产结构和布局,提高区域粮食生产适应性和稳定性。

3) 保障家庭粮食安全。家庭粮食安全是指在任何时候,家庭都能够获得足够数量和质量的粮食,以满足家庭成员的营养需要,并能够拥有一种积极健康的生活。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提供各种服务,降低小农户的生产成本和风险,提高小农户的生产收入和福利水平,提高小农户的产品附加值和品牌效应,提高小农户的市场收入和消费水平,提升小农户的产品质量和信誉,增强小农户的粮食安全感和满意度。

3.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粮食安全保障之间的困境与路径分析

从实践上看,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粮食安全保障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我国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为保障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我国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来应对和解决。

3.1. 我国保障粮食安全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1) 粮食生产效率和质量不高。我国粮食生产虽然实现了“十九连丰”,但仍然存在着单产低、质量差、浪费大等问题。一方面,由于土地资源紧缺、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严重、气候变化影响大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粮食生产的潜力和空间有限,难以实现高效高质高产。另一方面,由于小农户占据主体地位、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效率和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2) 粮食供给结构和方式不优。中国粮食进口隐性化部分掩盖了国内粮食真实自给率的下降,粮食供给虽然基本能够满足总量需求,但仍然存在着结构失衡、方式单一等问题 [3] 。一方面,由于人口增长、收入提高、消费升级等因素的驱动,我国粮食消费需求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高端化等特点,而我国粮食供给结构却没有相应调整,导致供需错配、浪费增加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小农户为主体、市场机制不健全、政策支持不足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粮食供给方式还以自给自足为主,缺乏多元化、灵活化、智能化等特点,导致供给效率低下、供给稳定性差等问题。

3) 粮食应对风险的能力不强。我国粮食安全虽然基本得到保障,但仍然面临着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如自然灾害、疫情防控、市场波动、贸易摩擦等。这些风险和挑战可能对我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环节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威胁我国粮食安全。然而,由于小农户的风险意识和能力不足、农业保险和金融体系不完善、粮食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限制,我国粮食应对风险的能力不强,难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和挑战。

4) 粮食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我国粮食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规模小、效益低、竞争弱等问题。一方面,由于小农户为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发达、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粮食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难以形成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农业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农业生产成本的上升、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粮食产业的效益水平和增长潜力还有较大的提高空间,难以实现绿色发展和循环发展。

3.2. 中国特色粮食安全建设路径探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 [4] ,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保障粮食安全、端牢中国饭碗,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有紧迫感、有责任感、有行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5] 。

第一,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和规模效应,通过集约化种植促进国家粮食总量增加。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开展科学种植,能够有效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粮食产出量,其服务的耕地面积越大,粮食产量就越高。通过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有助于减少“田不好种”“种地不划算”导致的耕地抛荒问题,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耕地面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水平,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提升粮食产量。通过推广优质品种种植,改变种植结构和周期,可以实现“一年一熟”向“一年两熟”、“一年两熟”向“一年三熟”的转变,不断增加粮食产量。

第二,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和质量效应,通过科技赋能农业促进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水平是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的根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集成应用先进的品种、技术、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可以有效提高粮食品质和安全性,减少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和残留,防止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的危害,降低粮食损失和浪费,实现优质优价。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开展标准化生产、认证检测、追溯管理等服务,可以有效规范粮食生产行为和流通环节,提高粮食质量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增强消费者对国产粮食的信心和满意度。

第三,注重农业社会化服务多样化和协同效应,通过多元化经营促进国家粮食供给稳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可以有效满足小农户多样化的生产需求和消费需求,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调整,增加农业收入来源。例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在提供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的同时,开展果菜茶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养殖、畜禽水产品的养殖加工、休闲旅游等特色服务,形成多元化经营模式。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通过与金融保险、物流仓储、电商平台等机构合作,提供资金支持、价格保障、销售渠道等配套服务,形成协同效应。这些举措有助于稳定小农户的种植意愿和收入水平,保障国家粮食供给稳定。

第四,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性和可持续性,通过绿色发展促进国家粮食生态安全 [6] 。农业生态环境是保障国家粮食生态安全的基础。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实施绿色发展理念,可以有效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粮食生产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例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通过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能减排技术,减少农业生产对水土资源的消耗和污染,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率;通过开展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等模式,提高粮食作物的抗逆性和免疫力,减少对外源投入的依赖,提高粮食作物的营养价值和品质;通过建立健全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激励小农户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增加其生态收益,提高其生态意识。

4. 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4.1. 加强政府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规划和引导

政府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推动者和协调者,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路径和措施,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方向和指引。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激励约束、竞争协作、信息沟通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主体群体,促进服务供需的有效对接和合作。

1)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法律法规体系。政府应该制定和完善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定义、范围、内容、方式、标准、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和遵法能力,维护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正常秩序。

2)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体系。政府应该制定和完善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的支持政策,如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担保、保险补贴等方式,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发挥政策效果。

3)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体系。政府应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的信息平台,如提供生产技术、市场行情、政策法规等信息,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准确有效、安全可靠。

4)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体系。政府应该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地区或单位,建立和完善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的示范基地,如提供优质的产品或服务、培养专业的人才、推广先进的经验等方式,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示范引领。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的评估和考核,确保示范基地的质量和水平。

4.2. 加强政府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和监管

政府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保障者和监督者,应该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监督和管理。

1)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投入,如提高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质量,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的力度,如提高农业教育水平、增加农业专业设置、扩大农业专业招生、完善农业专业教学、加强农业专业实践等方式,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的激励和保障,如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的待遇、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的工作环境、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的职业发展等方式,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 加大质量检测和认证力度。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检测和认证的力度,如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检测和认证机构、制定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检测和认证标准、规范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检测和认证程序等方式,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质量保障。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检测和认证的监督和管理,如定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检测和认证的抽查、评估、公示等方式,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质量监督。

4) 加大安全监管和处罚力度。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安全监管和处罚的力度,如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安全监管机制、制定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范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安全监管程序等方式,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安全监管和处罚的执行和落实,如及时发现并查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例等方式,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安全监督。

4.3. 系统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

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更需要全社会转变观念,树立以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确保粮食安全的主要抓手,以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思想。为此,全社会各个市场主体应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聚焦粮食安全保障的重大课题,应对好、发展好、解决好粮食安全风险性问题,不断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建设和发展。

1) 培育多元化的专业服务主体。专业服务主体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应该充分发挥其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形成良性互动和竞争。具体来说,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和代表性,发挥其互助性和互惠性的优势,为小农户提供便捷、低成本、高效益的服务;企业应该加强与小农户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其市场化程度和适应性,发挥其市场性和专业性的优势,为小农户提供多样、灵活、高质量的服务;农业科研院校应该加强与小农户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其创新化程度和实用性,发挥其技术性和教育性的优势,为小农户提供先进、科学、有效的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该加强与小农户的合作和培育,提高其专业化程度和竞争力,发挥其专业性和规模性的优势,为小农户提供专业、标准、品牌的服务;专门性的农业服务公司应该加强对接小农户需求,提高农产品的定制化服务程度和差异化,发挥其定制性和个性化的优势,为小农户提供定制、个性、高端的服务。

2) 拓展系统化的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核心和灵魂,应该充分满足小农户在不同阶段和环节的不同需求,提高小农户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具体来说,服务内容应该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包括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指导、机械作业、质量检测、产品加工、市场销售、金融保险等,形成一个完整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应该根据不同的作物种类、生产模式、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和个性化,提供多样化、灵活化、高端化等特点的服务,形成一个多样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应该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等因素,提供先进化、科学化、有效化等特点的服务,形成一个创新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3) 创新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服务方式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和手段,应该充分适应小农户在不同情境下的不同偏好和需求,实现服务主体和对象之间的有效对接和合作。具体来说,服务方式应该根据不同的服务主体、对象、内容、价格等因素进行灵活选择和组合,形成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模式的服务方式体系,如订单式、合同式、托管式等;服务方式应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提供便捷化、智能化、网络化等特点的服务方式体系,如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服务方式应该注重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提供公平化、合理化、可持续化等特点的服务方式体系,如利益联结、风险共担等。

参考文献

[1] 魏泳安. 习近平新时代粮食安全观研究[J]. 上海经济研究, 2020(6): 14-23.
[2] 唐黎标. 粮食安全概念的演变与重要意义[J]. 粮食问题研究, 2016(3): 36-39.
[3] 熊启泉. 中国粮食的真实进口规模与自给率[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21(3): 85-101.
[4] 武舜臣, 赵策, 胡凌啸. 转变中的粮食安全观: 理论期待与新粮食安全观的构建[J]. 农业经济问题, 2022(3): 17-28.
[5] 黄季焜, 杨军, 仇焕广. 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政策的思考[J]. 农业经济问题, 2012, 33(3): 4-8.
[6] 仇焕广, 雷馨圆, 冷淦潇, 刘明月. 新时期中国粮食安全的理论辨析[J]. 中国农村经济, 2022(7):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