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三字经》成书于南宋时期,为南宋学者王应麟所著,是我国古代儿童识字读本,其英译本大约有32本,早期译本于1812年出版,译者为欧美传教士马礼逊,后来陆续出现了裨治文、欧德理、翟理斯等人的译本。近年来,又涌现出了潘世兹、王宝童、赵彦春、陈俊玉等人的译本。国内许多学者针对《三字经》英译本从翻译学、美学、功能对等理论进行了相关研究,如早期的支谦,后期的严复、傅雷、许渊冲等。
2. 《三字经》英译者及其译本
马礼逊是西方第一位来华基督教传教士,出生于英国,修读天文、医学,1807年获伦敦传道会差遣到中国传教,1809年转任英国东印度公司翻译员,时间长达25年。在这期间,他出版了中文月刊《察世俗每月统记传》(Chinese Monthly Magazine),介绍中外历史文化及近代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运用中国传统知识来阐述基督教教义。他编写《华英字典》,翻译《圣经》,并在马六甲英华书院设活字版铅字印刷厂,印行中西书籍。马礼逊精通汉学,英译《三字经》正文354句,1062字。马礼逊作为三字经英译第一人,开启了《三字经》正式对外传播的先河,在清代众多译本中,马礼逊的译本也最具代表性,他翻译的《三字经》英译文本的扉页都附有一篇简短的介绍性文字,正文则仅有英文句译,大多数翻译使用的是意译。英译《三字经》的另外一位代表人物是翟理斯。翟理斯是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时期英国著名的汉学家,25年的中国生活使他对中国文化了解颇深。他的一生都在潜心研究汉学,传播汉文化,其汉学著作、译作约60部,研究涉及诸多领域。他编写《百个最好的汉字》《汉言无师自明》等汉语学习教程,还著有《中国文学史》《中国之文明》等多部开创性文化研究作品,所编撰的《华英字典》影响深远 [1] 。理斯译本在20世纪被广泛阅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甚至造成了《三字经》英译的暂时停滞。翟理斯曾两度翻译《三字经》,首个翻译本尚且还能适用于当时的背景需要,后来随着时代信息发展不得不重译。重译时,翟理斯曾参考多个《三字经》版本,其中以王应麟版本为主,将各个不同版本的三字经的增补处都收入附录中。此外,王相的《三字经训诂》及贺兴思的《三字经批注备要》也部分地被收录其中。就形式而言,翟理斯的英译本多采用中英对照,每句以阿拉伯数字编号,中文正文则配以汉字注音及英文字译,汉字注音则采用阿拉伯数字1~4点标出音调,英译字句均附有详细注释,大部分注释参考了许慎《说文解字》 [2] 。第三位代表性学者是翻译家赵彦春,赵彦春教授长期从事理论语言学、认知词典学、语言哲学、翻译学等研究,并致力于《诗经》《三字经》等经史子集及现当代诗歌的英译和研究,成果卓越。迄今发表科研论文近百篇,出版数部专著、译著,编审和主编教材多部。改革开放后,国内掀起“国学热”,重读中华传统典籍的活动此起彼伏,再次出现了翻译国学经典的热潮。赵彦春教授2014年翻译出版的《英韵三字经》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是历史上第一次以三个英文单词Three Word Primer来对译三个中文汉字“三字经”,使之在“音、形、义”三方面都与原文相匹配。从形式上看,《三字经》译文每四行构成一小节,每节12词对应汉语的每节12字;就韵式而言,译文以AABB的偶韵对应原文的AABA的传统韵式,有效弥补了中文诗行不齐的问题 [3] 。三位译者的译本在《三字经》英译发展阶段以及对外传播的过程中都极具代表性,本文旨在对比分析一个多世纪前后国内外译者《三字经》英译差异,总结翻译策略和经验,明确经典作品翻译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中国古典文学的英译与文化传播有所帮助。
3. 《三字经》英译本比较
例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马译:In the beginning of man, his nature is good. The operation of nature is immediate; of custom, remote.
翟译:Men at their birth are naturally good. Their natures are much the same; their habits become widely different.
赵译:Man on earth, Good at birth. The same nature, Varies on nurture.
马礼逊对其译文中使用加注的方法,如增“this is explained as referring to every person at the time of birth”的注释,从而对原文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延伸。马礼逊译文虽然力求工整,但在原文的忠实度上却大有欠缺。比如“immediate”和“remote”这两个形容词的使用就不恰当,因为原文中的“性相近,习相远”是指人性在最开始的时候是相似的,只是后天的环境或习惯而导致了不同,并不是译者理解的“远”“近”这样的方位概念。再者,“习”是导致人性发生改变的根本原因,用表示风俗习惯的“custom”来翻译有失准确 [4] 。其次,“the operation of nature”的表达对译入语读者来说晦涩难懂,与原文意义也略有歧义。翟理斯的译文直白易懂,且抓紧原文意义,翟理斯在译文中所使用的“much”这个词,表示“大部分,基本上”,体现了外国人理性思维,但三字经以其独特的诗体形式呈现出三字一句的结构,极易成诵,翟理斯的译文在韵律上丢失了原文的特色和韵味。赵彦春的译本简便押韵,节奏押韵,与原文的三字格重合,令人耳目一新,“性”翻译成“nature”,“习”翻译成“nurture”,词义对应且押韵,达到了意美兼具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本句作为三字经首篇人性篇的开章,赵彦春的译本更是给人以惊喜,能迅速吸引读者的兴趣,对于中华文化的传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例二:“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马译:In ancient times, the mother of the philosopher Meng-tsi lived in a neighborhood, where the boy did not learn; in consequence of which, through grief, she cut asunder the web which she was weaving.
翟译:Of old, the mother of Mencius, Chose a neighborhood. And when her child would not learn, She broke the shuttle from the loom.
赵译:Then Mencius’ mother, Chose Her Neighbor. At Mencius’ sloth, She cut th’ cloth.
马礼逊在翻译《三字经》时对其所涉地名、人名、书名均采用音译的翻译方法,有些还添加了解释性文字。他在本句中将“孟母”译作“the mother of the philosopher Meng-tsi”,使读者能更好地理解原文信息,从而有效地消除了理解障碍。翟理斯将“择邻处”按字面意思译为“Chose a neighborhood”。原文意义是指为孟子选择一个好的读书环境,而不是字面上的“邻”,所以翟里斯的译文并没有将原文信息准确地表达清楚。同时,在翟里斯对后两句的翻译中,前半句采用了“when + 过去将来时”的句法,后半句用过去式,形成了一种不确定性的陈述,具有习惯动作的意味,这样就将原文理解为了是一旦孩子不愿意学习,孟母便打破机杼,曲解了原文意义。而事实上孟子仅有一次厌学,孟母通过“断机杼”来教导孟子,用无梭不得织布来比喻学习需要日积月累,不可半途而废。相比之下,赵彦春对中华文化的深刻理解让他在翻译的过程中对原文能做出更为准确的表达,译文也相对比较符合典故故事的发展过程。在赵彦春译本中,他仍然用简单的“三字句”结构,忠实地还原了语境,对于孟子的懒惰(sloth),她剪断了布匹(cloth),“sloth”与“cloth”音韵搭配和谐,不仅正确传达了原文意义,还兼顾了音韵和谐。
例三:“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马译:As the rough diamond not cut, never assumes the form of any jewel; so the man who does not learn, never knows fully the noble exercise of reason.
翟译:If the jade is not polished, it cannot become a thing of use. If a man does not learn, he cannot know his duty towards his neighbor.
赵译:No jade crude, Shows craft good. Unless you learn, Brute you’ll turn.
马礼逊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下西方读者对陌生的东方文化存在理解上的难度,所以将原文中要翻译的“玉”移植为“钻石”,将玉的加工方式“琢”改写成为同样适用于加工钻石的“切” [5] 。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翻译目的,马礼逊的译本能达到方便读者学习中国文化的好奇心。翟理斯的译本中,“玉不琢”的“玉”是统称,泛指所有的“玉”,翟理斯在这里将“玉”翻译为“the jade”具有指称的意义,稍显不妥,将“人”翻译为“a man”表示不定指,与原文所要表达的意思相契合 [6] 。在赵彦春的译文中,他并没有严格按照原文逐字翻译,单用一个否定词就将原文意义阐释了出来,同时,赵彦春的译文所使用的三音节的形式与原文完美契合,既遵循了原文的语法结构,又在“器”和“义”的ABAB式押韵上,将译文转化成了AABB式的韵律,朗朗上口,符合原文的语言风格,也更有利于源语的文化传播。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从本质内涵看,“义者,宜也”是对义的通行解释,但义除了有适宜、恰当的“善善”之意外,也有断制、制裁的“恶恶”一面。从形上依据看,义自发生之时,就已具备天道、天理与人心、人性之形上依据,是人禽之辨的重要区分点,孟子将义提升到与仁同等重要的地位,宋儒那里的义又进一步具备了本体的地位; 从伦理价值看,儒家的尚义思想生发出了见利思义、舍身取义、集义养气等重要品格和修养方法,塑造了传统士人担当 [7] 。从三位译者的译本来看,他们对于义的理解也各有不同。马礼逊在译文中将“义”阐释为“the noble exercise of reason”,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伦理价值。翟里斯的译本中将“义”理解为“Duty”,取其“责任;义务;职责,本分”之意;他对“人不学,不知义”的翻译可以理解为“如果一个人不学习,他不会知道他对周围人的责任”,因而对“义”理解符合儒家思想对君子的判定以及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也较易于外国读者接受 [8] 。在赵彦春的译本中,他将“不知义”处理为“brute you’ll turn”,与中国文化中“义”既可谓“天下大义”“朋友仁义”又可做“明事理”之说基本一致。他把“brute”理解为“残酷的人,暴君;令人不快的人;麻木不仁的人”,这样的处理也更加符合其本身所负载的文化意义。
例四:“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
马译:Let every child at an early period of life, be placed near a master and a friend, and thereby become habituated to good breeding and good morals.
翟译:He who is the son of a man, when he is young, should attach himself to his teachers and friends; and practice ceremonial usages.
赵译:Son of man, Mature you can. Models you requite, Learn the rite.
“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与典型象征。早期的“礼”包含天命神学的信仰以及由此衍生的宗法等级制度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也代表着前期华夏族群认同的文化秩序、政治设计等 [9] 。马礼逊将“礼仪”理解为“moral”,根据牛津词典的释意,“moral”是指“standards or principles of good behaviour, especially in matters of sexual relationships”,强调为人的道德准则,贴近原文意义。马礼逊在这段译文中,将原本是主动的语气改造为被动语气,这一转换也改变了原文劝勉的口吻,使译文变成了带有命令的语气 [5] 。翟理斯的译本则通俗易懂,便于中外读者理解接受,但翟理斯译本中所使用的“ceremonial usage”的表达与原文意义略有出入,根据牛津词典的释意,“ceremonial”是指“relating to or used in a ceremony”,这样的使用局限了原文中“礼”的意义范畴,它并不单指祭祀、节日等礼仪,还指伦理道德、行为规范。赵彦春的译本中,“亲”译为“requite”,意义有升华,不仅表达出对师友之“亲”,更有“感恩、回报”之意。“礼”被译为“rites”,根据牛津词典的释意,“rite”是指“a ceremony performed by a particular group of people, often for religious purposes”,取“仪式、习俗、典礼”之意,显然与本句强调“礼”作为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的作用略有出入。
例五:“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
马译:If in youth you learn, in manhood you will be fit for action. You will have access to your superiors, and be able to bestow blessings on your inferiors.
翟译:Learn while young, and when grown up, apply what you have learned; Influencing the sovereign above, Benefiting the people below.
赵译:Learn when young; Act while strong. Benefit each one, Under the sun.
马礼逊对“上致君”和“下泽民”的翻译并没有体现出当时社会背景下的阶级关系。“superior”在牛津词典中的释意为“better in quality than somebody or higher in rank, importance or position”,原文背景信息下的君民等级意义没有在译文中得到充分体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没有传达出原文的历史文化信息。翟理斯则是在两句句末分别加上了“above”和“below”来表示上下层级的关系词。根据牛津词典的解释,“sovereign”是指“a king or queen”或“an old British gold coin worth one pound”,翟里斯使用“sovereign”一词揭示了原文信息中的阶级关系,同时也为读者消除了文化差异所导致的阅读障碍。虽然在句式结构和韵律上略有欠缺,但将原文信息传达准确且方便于读者理解。赵彦春措辞简洁,语义清晰。例如,他在翻译后两行时,没有直接描写“君”、“民”,而是用“each one”和“under the sun”涵盖所有的人,使得语义简单化,形象化,易于西方读者接受和理解。
例六:“融四岁,能让梨。悌与长,宜先知。”
马译:Yung, at four years of age, was possessed of so much regard to his elder brothers, that he resigned to the a pearl that was given to himself, and thereby shewed (showed) that a respect for elder brothers may be very early known.
翟译:Jung, at four years of age, Could yield the (bigger) pears. To behave as a younger brother towards elders, is one of the first things to know.
赵:Aged four years, Rong proffered pears. Bear in mind, Fraternally be kind.
孔融让梨是一种自发性行为,是一种个人美好品德的表现。马礼逊采取了直译的翻译方法,其翻译最大限度地忠实了原文,表达准确易懂,但也不免丢失了原文的韵律和节奏。翟理斯将“让”译为“yield”,此词带有“同意做不想做的事情,屈服”的意思,与原文意义不相符合。赵彦春将其译为“proffered”,取词“端着(给……)、递上”之意,形象生动,表现了孔融对哥哥们的恭敬和敬爱之情。但是此句翻译未能表现故事中“将大点的梨让于哥哥”这一事实,相比较之下,翟理斯的表达更为准确 [8] 。“悌于长”中的“悌”有敬爱哥哥之意,在这句翻译的处理上,马礼逊的阐释性翻译在意义传达方面更准确。翟里斯虽然也用了较长的篇幅来解释,但他没有翻译出“悌于长”的实际含义,即弟弟对哥哥的尊敬和服从。此外,“behavior”一词的语义宽泛,不能将原文的意义准确表达出来。翟理斯的表达没有表现出“敬爱尊长”之意。翟里斯将“宜先知”中的“先知”译为名词性短语“first things”,意为“从小就应该知道的事情”。同时,“事”的复数形式表明“从小应该知道的事”比“悌于长”多,可以与“亲师友”、“孝于亲”等教养行为联系起来。赵彦春的“Fraternally be kind”在形式韵律上与原文保持一致,如理解为“要如兄弟似的友爱”与原文意义贴近,表达简洁,不过在追求韵律和谐的时候不免丢失一些细节的表达。
4. 结语
马礼逊《三字经》英译中人名、书名、地名等专有名词直接使用音译,其注释(只在部分译文后附注脚来解释说明)也更偏向于直接在译文中做出解释,除此而外,英译主要以意译为主。翟理斯《三字经》的英译目的是为西方人学习汉语之用,故在体例上更接近于教材,其内容也更详细更全面,例如在音调标注部分采取威妥玛–翟里斯拼音注音,便于汉语学习者使用。在翻译策略方面,翟理斯把每个汉字按字面意思给出相应的译文。然后,基于原文三字成句,按每三字一句翻译成英文。附注是翟译本的显著特点,是译文篇幅最为冗长的一部分。该部分包罗万象,大致分为三类:汉字偏旁、形、义及相关词组典故的注解、前译本误译及不充分翻译、文化现象阐释 [10] 。赵彦春的《三字经》英译严格遵守原文格式与格调,以英语三词对译汉语三字,韵式皆为偶韵,确保在音、形、义三方面都与原文相匹配,可谓形神兼备,是其他重译本所无法企及的。此外,赵彦春在译本中所做的英汉对照,强调注音、注释相辅,集译、论、评为一体,使其成为海外读者学习汉语、了解中国文化的重要媒介,为《三字经》的海外传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样也为国内外翻译学及汉学的研究提供了宝贵参考 [11] 。
在中西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不同的背景下,中英译者对于《三字经》原文的理解和表达也各有不同,三个代表性英译文本也是各有千秋,各有侧重,尽管如此,三个译本的一个共同点是译者不约而同地采用阐释的翻译方法,目的在于聚焦中国文化、中国思想,满足西方读者了解中国的需要。关于这一点,马礼逊在译作《中国通俗文学译文集》告读者部分旗帜鲜明地指出,他的翻译完全是出于“满足国人对中国的关注与好奇”。翟理斯的英译《三字经》出版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英国社会已经开始转型,面临着政治和精神上的危机,殖民主义思想逐渐衰退,进而希望吸取东方的文化力量来协调自身均衡发展。翟理斯顺势而为,英译《三字经》掀起了一阵学习中文、了解中国思想文化的风潮 [12] 。赵彦春翻译《三字经》的目的在于以经典译文还原经典之作,以异国语言展示中华语言文化的魅力,极力保留原作诗体韵式,力争做到译文各方面与原文的逼近。例如,保留原典籍的行文风格,译文三字一句,巧用韵律,将原文经典的文风全部展现在读者面前,有利于让译文读者品味《三字经》的美感,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 [1] 。马礼逊和翟理斯深受西方文明的影响,在对原文理解和再表达时难免会出现误译;赵彦春作为一名资深的中国学者,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也更加深刻,英译时对原文的处理更能游刃有余。
基金项目
2022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重点课题“中国传统教育思想在西方的译介与研究”(课题编号:22A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