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一) 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又称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可分为狭义公司治理和广义公司治理,狭义公司治理是指企业所有者通过制度设计在公司内部分配权力和利益,从而形成对企业管理者的监督机制;广义公司治理是为了实现企业目标和长远发展的价值最大化,即设计一套制度或机制来合理分配广泛利益群体的利益。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将会计信息以报告或者数据报表等多种表现方式提供给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及时的向他们反映出公司在某一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其提供较为全面的会计信息,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理性准确的投资决策,促使市场良序发展 [1] 。会计信息是公司现实活动的一种体现形式,是对公司治理运行效率的一种反馈。这两者相互作用、密不可分。
(二) 二者相互影响
(1) 公司治理结构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保证 [2] 。公司治理结构会影响到企业的各种活动,其中财务活动与会计信息质量息息相关。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开展,而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有序进行会为各项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提供有利条件,当良好的财务制度得以建立、会计信息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传递时,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也会随之提升。当下国内外普遍存在会计信息披露失真以及会计信息做假等不良现象,其根源就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
(2) 会计信息质量影响公司治理的效率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公司治理的基础。会计信息是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反映,其是否真实有效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活动有序开展,进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治理效率 [2] [3]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可以为公司赢得良好的信誉,增强外部信息使用者对公司信息的了解。此外,很多案例表明,会计信息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成败,很多上市公司问题的暴露都是在会计信息披露上体现出来的,最终导致公司的破产倒闭。
2. 案例分析
(一) 公司简介
在本文的案例研究中,从a股上市中被选择强制退市的成都华泽钴镍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2004年的陕西华泽钴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陕西华泽钴镍金属有限公司与成都聚友网络有限公司通过借壳上市的方式进行资产重组,成立聚友泰康,直至2014年正式更名为成都华泽钴镍有限公司。然而,上市后,华泽钴镍并没有达到其预期的增值效果,自2015年以来,华泽钴镍净利润连年亏损(见表1),期间多次被证监会警告退市,最终于2019年7月9日被深交所退市。

Table 1. Huaze Cobalt Nickel 2015~2018 operating status statement
表1. 华泽钴镍2015~2018年经营状况表(单位:亿元)
注:数据来源——华泽钴镍2015年~2018年年报。
(二) 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1) 内部财务造假
在公司董事长王涛的精心策划下,成都华泽钴镍有限公司多次与天慕灏锦和臻泰融佳签署了虚假的买卖合同。然而,在实际业务中,尽管公司之间有金融交流,但没有仓库内和仓库外订购的货物的记录。在王家的阴谋下,买卖合同中的各种虚假交易被用来通过银行存款转账和小额现金转账,将陕西华泽的公司资金转移到天武浩金和镇泰荣家两家公司,然后将资金转移到兴旺集团,完成了资金的整个非法占用和转账过程。这三家公司不是华泽钴镍的关联方,但它们都由王涛家族间接控制。为了掩盖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实,华泽钴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涛使用虚假账单记录在账目中,即使用无效票据对冲流动基金(见表2)实施金融欺诈。

Table 2. Amount credited for invaild bills
表2. 无效票据入账额(单位:亿元)
注:因为2015年年报未及时披露,所以只有半年报的上半年数据。
(2) 外部审计失败
瑞华会计事务所在2013年和2014年的年度报告审计结果中,出具的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然而,在审计过程中,当华泽钴镍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巨大改变时,瑞华并没有对这外部环境进行评估,直接使用上一年度的风险评估数据,导致风险评估过程失效;华泽钴镍内部控制也存在重大不足,瑞华对其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高,甚至在2013年对华泽钴镍的内部控制审计中未发现严重舞弊行为;瑞华对于华泽钴镍的关联方交易业务情况过于乐观,以至于对这种极其隐蔽和复杂的交易业务不够重视,而没有对交易额大幅变动的异常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让华泽钴镍存在可以舞弊的操作空间;瑞华会计事务所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并没有安排足够的人力与时间资源进行充分且适当的审计程序,使审计复核程序流于形式。
3.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上市公司应该按照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记录、处理和传递,并且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充分性,不允许存在信息遗漏或短缺的现象,更不能刻意的隐瞒部分信息。
然而,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会计信息时,为保护公司的利益,只公开对企业有利的会计信息,不利于企业的信息仅是轻描淡写、甚至是避而不谈刻意的去隐瞒部分指标 [4] 。比如:上市公司对企业自身的偿债能力的披露缺乏详细的分析,对于企业面临的风险信息的披露也只做语言上的简单描述,缺乏数据的支撑,并且对于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也没有合理的预期。市场参与者无法得到充分的数据,因此,不能对企业的整体情况做出评估,从而很难做出科学的决策。
企业在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更全面地披露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在员工福利、售后服务、公益事业、环境保护等方面尽可能详细地披露,向社会公众展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然而,由于中国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缺乏详细的理论指导和规范的法律体系,很多上市公司都相对缺乏。
(2) 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可靠性相对较低,许多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被歪曲到不同程度。由于上市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企业家和经理之间有不同的目标,即两者之间有不同的利益驱动因素,这导致了利益冲突。为了美化其信托职责的履行,经理自己只能考虑短期利益 [5] ,迫使会计师操纵公司的相关数据,掩盖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以实现巩固和保护自己地位的效果。
一些公司为了能够早日获得上市资格,会大费周章的去粉饰企业的业绩,有意的夸大企业的盈利状况,忽视企业即将面临的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引诱投资者、欺骗债权人 [6] ;也有一些公司为了满足部分人的私欲,通过虚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即有订购合同和金钱流动但没有实际货物发出或入库的方式来达到资产转移的目的 [4] ;又或者为了偷税漏税,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扩大企业产品的制造成本和减少企业业务交易的收入,故意披露具有误导性的会计信息,从而达到误导市场参与者、躲避市场监管、逃税偷税的目的。
其中最为常见的偷税漏税行为是缩短公司资产的使用年限,提高其折旧率,从而增加每期的折旧额,有意的虚增产品成本 [7] ,从而少计企业的当期利润,达到少交税的目的。其次便是在损益方面造假,通过少开或不开发票的方式,故意隐瞒企业的当期收入,将部分收入不入账,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这些“美化”报表的行为会使企业所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揭示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其面临的潜在风险,损害市场参与者的利益,最终也会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长久运行埋下祸患。
(3) 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盈利的能力很大一部分取决于时刻变化着的经济、政策等外部环境,且企业内部与外部市场参与者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导致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8] ,即外部市场参与者无法像企业内部人员一样实时的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那么这就要求披露的会计信息应该具有时效性。
但经过相关的资料查阅结果显示,我国一些上市公司并没有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对公司的会计信息进行及时披露。一部分上市公司因为对临时财务报告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自身能力有限,常将定期财务报告作为临时财务报告使用、资本市场出现股价异常也不及时的解释原因;还有一部分上市公司故意延迟正确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利用这段时间为企业赢得更多不正当的利益;也有部分公司,在面对公共媒体中流传的对公司有利的而对其他市场参与者会产生误导性的信息时,不及时的公开澄清。
这些都会造成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时效差,导致市场的参与者无法及时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影响投资活动的正常开展以及公司的发展,造成投资者利益受损,股市无法健康运作等风险的积累 [7] 。
(4) 财务报告自身的局限性
目前财务报告法定披露的内容缺乏前瞻性和预测性。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市场参与者们的目光主要是放在公司的未来运营与盈利能力方面,这就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能够展现出企业的未来价值。然而,现行的财务报告所披露的内容重心通常都是放在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收益上。
目前仍然以历史成本为主要的计量属性。没有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和资金的时间价值对历史成本的冲击,这二者会使以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可用性和前瞻性,不能满足经济活动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人们已经把目光转移到能够带来巨大杠杆收益的远期、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上,但是伴随着巨大杠杆收益的是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目前市场上琳琅满目的金融衍生工具对于各个企业来说都是一把双刃剑,高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高风险,而传统的财务报告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模式过于单一,不能正确的确认和计量,更无法动态的展示和分析市场的细节情况。
(二) 成因分析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弱化以及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控制机制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空缺,这无疑给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各个环节中的造假和欺骗提供了温床。
(1) 企业经理人影响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一方面,由于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会计信息披露没有十分的重视,造成企业内部的管理监督体制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措施,等同于形同虚设 [8] ,且目前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并不能实时的监管企业的各方面情况,这使企业的管理者拥有巨大的权力且无人能与之相制衡,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适宜的土壤。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鱼龙混杂,部分经理人存在滥竽充数的行为,再加之一些中小型上市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混乱、经营政策不规范,导致没有获得自己满意的薪酬激励的职业经理人滥用权力,只考虑自身的利益,从而不正当的运营企业。当运营失败或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时,经理人便会投机取巧,通过编制虚假的会计信息转嫁风险并推卸责任,这就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低下,损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并影响到企业的长期发展。
(2) 股权结构不合理会影响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我国目前“一股独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这样虽然可以使公司的大股东更方便的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来控制公司的经营和决策,但同时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使得企业的实质权力掌握在公司少数高层领导手中,在这种环境下,企业的监管机构难以合理开展工作。大股东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便会与心术不正的会计人员勾结 [9] ,粉饰报表,人为的操纵利润,导致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影响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除此之外,大股东还会通过控制股东大会直接影响到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任职,这使得大股东对企业的操纵更加随心所欲,会计信息也会更加失真。
(3) 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影响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董事会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常设机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董事会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独立董事的比例,董事会的独立性程度主要就取决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一般而言,独立董事具有充分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对于企业存在的以及潜在的问题具有较高的鉴别能力,因此,独立董事会对企业的运营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在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方面来说,大多数都是来自于具有专业财会知识的独立董事,他们对企业财务活动监督的作用更大。然而,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中虽然设立了独立董事的职位,但在独立董事选举过程中大股东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加之大股东掌握者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独立董事在处理业务时经常性的受到大股东的“建议” [10] 使其无法真正的发挥在企业中的监督作用,导致公司治理形同虚设,高管们“顺理成章”的粉饰报表数据,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
(4) 监事会形同虚设会影响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监事会是公司不可或缺的角色,作为公司的监督管理人,能够平衡董事会和管理层并为企业谋求长期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很多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监视会职工代表的监督权受到相关权利的制约,无法全面的履行其义务,监视会是形同虚设。另外,尽管职工代表是由职工选举产生,但在实践中职工代表往往是在各部门负责人中产生的,他们一般不会以职工利益作为出发点,更缺乏全局眼光,还基于自身与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是上下级关系,考虑问题不会由大局观且会受到上级的制约。因此,监视会并不能实际对会计信息披露起到监督管理作用,或者说作用微乎其微。
4. 优化公司治理的建议
(一) 缓解委托代理模式下的利益冲突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必须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建立适当的经理人报酬奖励制度能够有效的减少“代理矛盾”进而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度 [3] [11]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奖惩体系往往过于死板且力度小,因此,企业的经理人会被个人利益所驱使,制定仅对自己有利的商业策略或做出假账目来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使得公司难以得到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经理人工作评定小组,对经理人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检验与评价。对于业绩好工作认真负责且对企业长久发展有贡献的经理人给予物质奖励,对于仅使得公司近期收益增加而忽视长远发展的经理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考核期限延期至经理人离职后的三到五年,这样会使得经理人在任期间想方设法去获得奖励,而不是为了短期的利益去造假。这样一来,会计造假行为会有所减少,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也会相应提高。
(二) 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监督制度
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必须要对企业的内部管理监督体制进行调整。
(1) 创建股东之间能够相互制约的机制
通过降低控股比例、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让更多人拥有公司的股权,小股东也能参与到企业的众多决策中,避免公司股权过于集中,让股东人员合理的外部化,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12] 。其次,企业内部审计和监管委员会的职能也要加强。让股东大会取代管理层来直接管理公司的审计和监管委员会,从而增加内部监管体系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其监管作用才能充分的发挥出来,对企业的数据进行核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2) 要推进独立董事制度
根据查阅资料发现,在证监会处罚的案例中,独立董事高达80%,我国上市公司严重缺乏独立董事,加快落实独立董事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上市公司应当在企业内部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外聘高校具有专业水平的教师或有资历的专家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保证外聘人员高度的专业性、客观性、中立性和独立性的基础上,例如在独立董事选聘方面,应当避免由与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担任,同时建立独立董事报酬激励机制 [13] ,这样便会相对的提高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交易和内部管理的监管质量。
(3) 完善监事制度,提高监事会的监督地位
在监事会职工代表选举时,应当尽量选择普通职工作为代表,避免选择部门的负责人且要杜绝管理层直接任命或管理层兼任的现象 [13] ,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另外在非职工代表选择时应由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应当充分的行驶自己的这项权力,尤其是中小股东,避免董事会的舞弊。监事们的薪资报酬也由股东大会决定而不是董事会或经理人,这样可以有效的杜绝层层包庇的行为发生。
在上述基础之上,还应该加强公司内部的文化建设,建立职员道德素质考核标准。提高所有人员的诚信意识,建立公司的诚信文化 [13] [14] ,积极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素质,这样公司才能够拥有更好的发展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