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人类对语言与思维之关系的探讨由来已久,存在着语言普遍论(linguistic universalism)和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的争论。前者以乔姆斯基等人为代表,认为人类的思维具有同一性,人们可以跨越语言和文化障碍进行交流 [1] [2] 。后者以萨丕尔、沃尔夫等人为代表,认为讲不同语言的人以不同的思维方式看待世界,以至于曾有人断言,如果爱因斯坦说的是汉语,那么相对论将会是另一副模样 [3] [4] 。
1954年问世的“沃尔夫假说”(Whorf Hypothesis)是语言相对论的杰出代表,该假说被提出后一度受到猛烈抨击和冷遇。直至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语言研究愈加深入,沉寂多年的“沃尔夫假说”的理论意义得以彰显,学者的研究热情重新高涨起来。本文回顾了“沃尔夫假说”的思想渊源,从沃尔夫文集《论语言、思维和现实》入手,对文集中有关语言与思维关系的论述进行了再认识,纠正将其二分为语言相对论和语言决定论的曲解,指出其核心观点和论证过程的缺陷,引导读者正视沃尔夫的语言思维观。
2. “沃尔夫假说”的思想渊源
一提起语言相对论,人们通常就会想起“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把该理论的提出全部归功于美国人类学家萨丕尔和沃尔夫,这其实是一个错误,提出语言相对论的功臣不止萨丕尔和沃尔夫。
早在13世纪,哲学家培根指出了语言对思维具有负面功能。培根将语言视为“幻想和偏见的永恒的源泉”,并指出:“言词强烈地影响着最聪明的人的智慧,它们最容易搅乱和歪曲他的判断” [5] 。培根意识到,语言并不像一面镜子那样准确地反映客观现实,它对思维具有反作用,容易产生谬误、营造假象,其观点迸发了语言相对论的萌芽。
18世纪初,语言学家维柯探讨了语言、思维与文化三者的关系,最早表达了原生形态的文化相对论(cultural relativity)。他认为,一切民族语言起源于人民的共同利益,因而形成了一致的实体观念,“心头词典”(mental dictionary)包含了各民族共同的观念语言 [6] 。“一切民族在心中都感到的这种词汇在实质上大体相同”,但因社会环境差异在各民族文化中的体现各不相同,维柯称之为“变相” [7] 。不同文化群体的成员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各异。有多少种不同的文化,便产生了多少种不同的语言。因此,持不同语言的人们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各不相同。
18世纪以来,对语言与思维论题的探讨愈加深入。与维柯同时代的哲学家海曼是最早明确持有以下观点的思想家之一:“语言是理性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器官和标准”、“没有话语的地方,就没有理性,也没有世界” [8] 。海曼的语言思维观主要强调了三点:其一,语言作为思维的构成部分,是第一性的,语言先于思维。其二,思维过程就是运用语言的过程,思维无法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其三,语言是人们用来思考的活的工具,而不是用来表达思想的僵死的载体。海曼对语言与思维之关系做出了重要讨论,但他支持语言起源的神授论,其语言观葆有中世纪神学的色彩。
另一位极具影响力的哲学家赫尔德与海曼的关系亦师亦友。他谈到:“人的思想的链带也即词语的链带”、“人用知性进行感知,边思维边说话”、“语言借助理性向前发展,理性也借助语言而不断进步” [9] 。赫尔德同样认识到,语言和思维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他进一步指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人类的心灵用语词思维,构成所有哲学和知识的内容,人类通过词汇学习思维,语言赋予整个人类知识以界限和轮廓 [10] 。不同的是,赫尔德将语言的创造归结于人的一种名为悟性(Besonnenheit)的自然禀赋。其论述褪去了神学的色彩,凸显了人类历史性哲学思想。无论是海曼,还是赫尔德,其核心思想已经逼近语言相对论的理论内核 [8] 。
19世纪初,语言学家洪堡特发展了赫尔德的思想。他认为,“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一个民族的语言和思维是不可分割的。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同时,洪堡特提出了著名的“语言世界观”的论题:“人从自身中造出语言,而在创造语言的同时,他也把自己束缚在语言之中;每一种语言都在它所隶属的民族周围设下一道藩篱”、“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 [11] 。洪堡特的语言研究对沃尔夫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许多学者将其视为“沃尔夫假说”的源头。
人类学家博厄斯最早将欧洲洪堡特等人的语言理论引入美国。他对相对论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他首次阐述了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逻辑范畴,以不同的方式对已有的经验进行分类,这些分类方法取决于各种文化所关注的不同方面。其二,他反对印欧语言中心论,认为各种语言只有结构上的区别,没有“发达”与“原始”之分 [12] 。其三,博厄斯通过对美洲语言近二十年的田野调查,总结出一套描写语言的方法,为假说的形成提供了许多论据。后来,萨丕尔和沃尔夫对博厄斯的观点持支持态度并沿用了他考察和描写语言的方法继续开展语言研究。
萨丕尔师从于博厄斯,后又成为了沃尔夫的老师。可以说,他对沃尔夫的语言观有着最直接的影响。他指出:“人类并不仅仅生活在客观世界中,而更大程度生活在特定的语言之中,如果把语言仅仅看作是思考的附属工具,那完全是错误的” [3] 。事实上,“现实世界”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地建立在群体的语言习惯上的 [3] 。萨丕尔认为,语言不仅是表达思维的手段,它还具有独立创造性。我们了解的社会现实并不是真正的现实本身,而来自由语言建构的想象现实,我们的语言习惯预先设定了我们解读世界的方式。萨丕尔明确指出了语言对思维的影响力量,被公认为“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创始人之一,因沃尔夫是这个理论真正的主角和坚定的捍卫者,该假说又称“沃尔夫假说”。
从培根的“语言是幻想和偏见的永恒的源泉”到维科的“文化相对论”、海曼的“语言是思维工具和器官”、赫尔德的“语言赋予整个人类知识以界限和轮廓”、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再到博厄斯的“不同语言以不同的方式对经验进行分类”、萨丕尔的“现实世界建立于语言习惯之上”,沃尔夫的语言思维观师承有自,一脉相承。
3. 对“沃尔夫假说”的误读
学界对假说有着以下几种不同的理解。其一,语言决定语言使用者对世界的看法,即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其二,语言使用者的思维模式随着语言各异而不同,即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其三,沃尔夫的观点在后人看来时而偏强硬,时而偏柔和,有人则认为,“沃尔夫假说”包含了语言决定论和语言相对论,或称“强势说”(strong form)和“弱势说”(weak form) [13] 。下文将提及到沃尔夫的原著中并无“假说”和“语言决定论”等词,更不用说“强势说”与“弱势说”。奥斯本认为,“沃尔夫假说”并非沃尔夫的立场,相反,它是“对于沃尔夫文献进行解释性研究的结果,而不是其自身的含义” [14] 。虽然不免有些夸张,但确实揭示了学界对真正的沃尔夫理论研究的缺陷。
3.1. 假说与原则
笔者在JSTOR (西文过刊全文库)中以“Whorf Hypothesis”为检索词,发现这一术语最早出自心理学家莱尼伯格1953年发表的《民族语言学中的认知》一文。在文中,他首次使用hypothesis一词指代沃尔夫的语言相对论。那时,沃尔夫已逝世多年,可见此举并非沃尔夫本意。即便如此,hypothesis被很多学者所采纳,并由此引发了“强势说”和“弱势说”之分,使沃尔夫思想的研究陷入了验证真伪的漩涡中。
语言相对论是作为“原则”而非“假说”提出的。沃尔夫在“科学和语言学”一文中首次提到了语言相对论原则,他使用的是“语言相对论原则”(linguistic relativity principle) [15] 。因其本人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并主修化学工程,理应熟知假说与原则的区别,假说需要实验进行证实或证伪,而原著中并未涉及实验设计。从沃尔夫的视角来看,他受到20世纪初爱因斯坦提出的相对论的感染,尝试从观察实证中归纳出语言相对论这一规律。因而,沃尔夫选用“原则”一词而非“假说”,阐述的是他所发现的思维与语言相关的某种规律。
3.2. “强势说”和“弱势说”
普遍认为,人们倾向于承认“弱势说”,拒绝“强势说”。下面指出,将沃尔夫语言思维观简单地二分为“强势说”和“弱势说”割裂了沃尔夫的思想,是对原著的过度简化和曲解,而在未厘清原著的前提下所进行的一切批判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运用二分法分裂语言相对论,给了读者一种这样的错觉:在语言与思维相关的论题中,“强势说”和“弱势说”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强势说”,还是“弱势说”,其核心观点皆为语言影响思维,区别在于影响之大小。可以说,“弱势说”蕴含了“强势说”,而“强势说”是“弱势说”的一种极端情况。
其次,沃尔夫从未宣称过语言决定思维的论断。事实上,许多论述足以证明他并不赞同极端的“强势说”。他在“习惯性思维、行为与语言的关系”中明确提出,“我绝不认为文化和语言之间有确定的‘相关’”。在“作为精确科学的语言学”中,他写道,“这不是说这种语法导致了(caused)科学的产生,它只是影响了(colored)科学”。在“语言与逻辑”中,他甚至将语言比作思维的表面装饰,“有着关键作用的语言,在某种意义上是更深层意识过程的表面装饰,这些意识过程在任何交流、暗示、象征等可能发生的活动之前都是必需的” [15] 。
4. 对“沃尔夫假说”的再认识
4.1. “沃尔夫假说”的主要观点
沃尔夫的语言思维观可以大致总结为三点:第一,人们按照语言规定的方式建构世界;第二,不同语言划分世界的方式不同;第三,不同的语言反映不同的世界观。前两者是语言相对论的前提和基础,第三点则是基于前两者得出的结论。
首先,沃尔夫在“科学与语言学”中指出,受到自然逻辑的影响,我们对“说”都有一种错觉,认为“说”仅仅是“表达”我们想表达的一切,实际上,说者和听者就像受到自然法则的制约一样受到了母语的制约。我们使用语言并不像想象得那样自由,我们对世界进行这样的切分和组织,“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母语规定如此,而不是自然本身已经切分成既定的模样给所有人看” [15] 。比如说,有一类昆虫会危害农林作物,直接或间接地对我们的生存造成不利的影响,我们将其统称为“害虫”,并以此区分于其他“益虫”,“害虫”和“益虫”的名称并不是自然本身存在的,而是纯粹以人类的视角命名的。沃尔夫认为,“这种切分和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契约,即我们所在的整个共同体约定以这种方式组织自然,并将它编码固定于我们的语言型式之中。当然,这一契约是隐性的,并无明文规定,但它的条款却有着绝对的约束力;如果我们不遵守它所规定的语料的编排和分类方式,就根本无法开口讲话” [15] 。这段话常被学者引用作为“强势说”的表述,招致了对沃尔夫的猛烈批判。我们需要理解,作者有时使用锐利的言辞是为了尽可能地凸显其观点,引起读者的注意和重视,而不可断章取义将语言相对论与语言决定论等同。此处沃尔夫强调的是以规约形式确定的语言是社会性的、强制性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渐渐发展为使用者习以为常而无处不在的背景知识。语言对使用者的这种限制是必然的、完全专制的,通过规约在集体中发挥作用。综上,对自然的划分是特定语法的一部分,而语法经确立成为了一种强制的规约,我们按照母语规定的方式切分自然,建构世界。
我们用母语所画的线切分自然,于是,对自然的划分打上了特定母语的烙印,各种语言以不同的方式划分自然。原著提供了大量研究数据支持这一点。比如说,不同语言的人对颜色的划分不同,对于生活在热带地区的祖鲁人来说有39种不同的绿色。同样地,我们可以用一个词“雪”来描述下雪时不同的情形,而对于爱斯基摩人来说这是难以想象的,他们的母语中可以找到五十几个关于“雪”的名词以区分各种各样的雪。另外,在霍皮语中,表示“天”这类时间的名词没有复数,霍皮人不会说“我待了五天”,而会说“我在第五天离开” [15] 。事实上,对亲缘关系的划分在各种语言中依然存在差异。例如,汉语具体区分了“表姐”、“表妹”、“表哥”、“表弟”四种亲属关系,而在英语中这四者可以用“cousin”一词来指代。
最后,沃尔夫通过对比不同的语言,得出了不同的语言反映了不同的世界观的推论。用沃尔夫的原话,“使用明显不同的语法的人,会因其使用的语法不同而有不同的观察行为,对相似的外在观察行为也会有不同的评价;因此,作为观察者他们是不对等的,也势必会产生在某种程度上不同的世界观” [15] 。换句话说,不同的语言模式影响人们的思维,从而产生不同的思维模式,对世界产生了不同的认识。可以说,拥有自己语言的每一个民族也就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世界。有人因此番言论批判沃尔夫过分夸大了语言差异对思维的影响,实际上,沃尔夫的观点远比人们一般理解的要丰富得多。从原著中可以窥见,沃尔夫在强调语言差异的同时,也意识到语言对思维的影响并不是无所不包的,而是有所局限的。
首先,语言不能导致世界观的产生,只能说,科学的世界观很大程度上建构在语言化的世界的基础上。沃尔夫谈到,世界经过语言化、符号化形成的世界观是朴素的、模糊的、未经概括的,人们必须对这种世界观进行更高层次的特征概括,才能发展出一种科学世界观。可以推断,根据语法形成的世界观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初级阶段的产物,它可能是原始而幼稚的,难免会出现偏差和谬误。人们需要对这种朴素的世界观进行修正、扩充和改造,或许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直至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它至少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说,创造性思维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因此,沃尔夫说道,语言“只是影响了(colored)科学” [15] 。
其次,沃尔夫所提及的语言的约束作用仅仅针对我们的习惯性思维。沃尔夫曾多次谈到,语言是一种背景现象,成了自然的一部分,说话的人对此浑然不觉,属于无意识的或潜意识的层面。沃尔夫有一个著名的“空汽油桶”的例子。他发现,人们在靠近汽油桶时会格外小心谨慎,而在“空汽油桶”的周围则粗心大意,甚至会随便吸烟、乱扔烟蒂。“空”字作为“不存在、否定”的同义词,示意着无危险。事实上,空汽油桶内含爆炸性气体,反而比满油桶更加危险 [15] 。由此可见,语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其中蕴含的大量预设信息来间接隐蔽地影响使用者的思想和行为方式 [16] 。这些预设信息往往被当作了常识和定论,影响人们的习惯性思维。只有当例外情况发生时,我们才会意识到该现象的存在。所以,当人们经过火灾事件后意识到,“空汽油桶”并不表示汽油桶内空无一物,可能会有气体残留,那时语言对思维的约束作用也就消失了。
4.2. “沃尔夫假说”的缺陷
就语言和思维之关系研究来看,沃尔夫的观点和论证依然有其不足之处。其一,沃尔夫的语言思维观主要强调了语言对思维的重要影响,而对思维之于语言的作用缄口不言,忽视了思维和语言是相互作用的,因此招致了批判。对于前者,假说本身也未能解决语言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思维的问题。其二,沃尔夫将语言差异的着眼点放在了语言结构的差异上,聚焦于词法和语法范畴,例如单复数、时态、名词和动词等,未将语义纳入研究范围。其三,在论证过程中,沃尔夫未能证实在语言与非语言行为之间的联系,有循环论证的嫌疑。例如,那伐鹤语中“马”在词性上没有单复数之分,并不能证实那伐鹤人和说英语的人相比不具备辨别马的单复数的认识能力。
5. 结语
语言与思维关系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孜孜以求、不断探索的论题。沃尔夫的语言思维观是对这一研究的发扬和发展,丰富了该论题的内涵。尽管“沃尔夫假说”在观点和论证上有不能使人信服的地方,但评价它的贡献不在于他是否证明了语言相对论的存在,而在于以下两点:其一,沃尔夫等人从语言本体的视角探讨了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打破了人们以往对语言的成见,将语言的地位提升到与思维等同的层面上,拓宽了语言相对论这一重要思想,后来的研究沿此方向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其二,沃尔夫通过对西方种族中心主义的鞭挞,引导人们超越自身的界限,以客观的态度和开放的姿态看待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对保护语言和文化多元主义具有重大意义 [15] 。
总之,人类对于思维、文化之间关系的探索还处于初期,语言的确会约束人们的习惯性思维,但是人们依然具有冲破语言牢笼的能力,我们应正视语言对习惯性思维的限制,既不过分夸大,也不过分贬低,重视发挥创造性思维,培养积极的语言思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