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启蒙运动是十八世纪欧洲资产阶级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也是近代史上第二次声势浩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当教育充满启蒙运动的目地时,一个新时代就到来了” [1] 。“就这一点而言,大多数启蒙者同时也是制定教育计划的教育家,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2] 。许多启蒙思想家都认识到应该通过教育改变现实,洛克、狄德罗等都有关于教育的主张 [3] 。卢梭的思想正是在启蒙运动这个大背景下逐渐发展起来的。然而卢梭不仅属于启蒙运动,更属于新时代。他的许多观点对今天仍有现实意义。本文主要探寻讨卢梭的“自然教育观”,着重分析卢梭对当时欧洲“小大人”思想的批判,并对卢梭的儿童教育观进行相关的梳理,笔者认为卢梭存在过低认识儿童的现象。本文还对卢梭所谈到的“自然人”到“公民”的变化过程进行了解读,并总结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适应社会生活的公民。卢梭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我们应该理性的认识,不要盲目的信任权威,这也是卢梭提到的一种教育理念。
2. 卢梭思想的哲学基础和《爱弥儿》的影响
让·雅克·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中最激进的思想家。他留下了包括《社会契约论》(Du Contrat Social, 1762)《忏悔录》(Les Confessions, 1738)在内的许多经典著作,对哲学、文学和教育学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康德曾高度地评价卢梭:“卢梭是另一个牛顿,牛顿完成了外界自然的科学,卢梭则完成了人的内在宇宙的科学,正如牛顿揭示了外在世界的秩序与规律,卢梭则发现了人的内在本性” [4] 。
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中哲学基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性善论和感觉论。性善论最主要的观点即人性本善。人的善良天性中包括两种社会的情感,即自爱心和怜悯心。他认为人性本善,只不过被社会所败坏。“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 [5] , p. 1),他认为人天生所禀赋的自由、理性和良心便构成善良的天性,性善人人皆同,人的罪恶乃后天影响所致。教育的必要性在于防范社会不良因素对儿童的不良影响。由此他提出“消极教育”的观点,认为儿童早期本性发展是柔弱不完善的,易受外界恶势力侵扰,因此应实施消极教育,让儿童“不做任何事情”,以保护儿童先天的善性,使儿童在无干扰的情况下按其本性健康地成长。他说,“不在于教学生以道德和真理,而在于防止心灵沾染罪恶,防止思想产生谬见” [6] 。卢梭不仅认为人性本善,而且深信人的心灵中存在着认识的巨大能量。他认为感觉是知识的来源,所有一切都是通过人的感官而进入人的头脑的,所以人的最初的理解是一种感性的理解,正是有了这种感性的理解做基础,理智的理解才得以形成。感觉是人的知识的原料,因此使人理性认识事物的前提是感觉器官的成熟。孩子们的感觉需要通过训练来提高,在《爱弥儿》中卢梭便设立种种训练感官的方法,来提高爱弥儿的感觉能力。
《爱弥儿》(Émile, ou De l’éducation, 1762)是卢梭经历二十年的研究写成的教育名著。它的出版轰动了整个法国和西欧一些资产阶级国家,影响巨大。它起先只是一篇教育的论文,但是因为文章中所举的实例都集中在一个小男孩的身上,这篇论文就变成了一本教育小说。《爱弥儿》被歌德称为“教育的自然福音”,卡西尔认为,卢梭的《爱弥儿》中的思想富有挑战性和号召力 [7] 。与柏拉图的《理想国》(Πολιτεία, 约公元前387)、和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Democracy and Educati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1916)一起,被视为人类历史上三部不朽的教育瑰宝。
3. 《爱弥儿》中的自然教育观
卢梭在《爱弥儿》的开篇就提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 [5] , p. 1)。他由此提出了自然教育思想。他认为教育应该顺应自然,顺应孩子的天性。他把教育的来源界定成3个方面,即人的教育,事物的教育和自然的教育。他在文中说“在这三种教育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能由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某些方面才能由我们决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加以控制的”( [5] , p. 2)。这三种教育思想是一致的,目标是朝着一个方向前进。具体应该以自然教育为主轴,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为辅线。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应该配合自然的教育,这样三者才能协调发展,达到我们的最终目标“自然”。卢梭认为自然就是人的自然本性,人的天性。我们应该顺应儿童自然发展的需要,回归到自然本性中。其实在一定程度就是卢梭性善论的体现。
卢梭主张发展儿童的天性,而不是装模作样。例如,他教爱弥儿唱歌“声音也要唱得准,唱得稳,唱得柔和而响亮;他的耳朵要听得出拍子和韵调;但是,做到这一点就够了,不要有过多的要求……如果他要唱的话,我就尽量拿适合于他年纪的有趣的歌辞给他唱,而且歌辞的意思也要像他的思想那样简单”( [5] , p. 188)。
3.1. “小大人”思想的批判
在教育中一般主体有两种,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以何者为中心,一直是人们探讨的问题。在教育的过程中,人们通常把教育者作为教育的主体,这就导致人们不能正确认识儿童的能力,产生高估儿童或低估儿童的想法。18世纪以前贵族的孩子都被当成小大人一样的看待,不断的锻炼他们,接受正规的指导,如有违抗和不理性的行为就要接受正规的惩罚。这种想法就是典型的高估儿童,将儿童看作“小大人”来看待,认为儿童能够理解大多数成年人的情感和经验。高估儿童的情感、认知和技能水平,是教育探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卢梭认为这样是不正确的,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写了《爱弥儿》,认为“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 [5] , p. 67)。我们作为教育者应该站在儿童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不是把我们的想法强加在儿童的身上。当时,社会高估了儿童的心智成熟程度,卢梭能正确地认识儿童,是一种积极的思想,他能根据儿童身心的发展规律有所侧重对儿童进行分年龄段的教育是值得借鉴的。
卢梭认为儿童应该自由地生长,在过程中不断发展自己的感官,在自己的感官成熟之后再去理性的思考,这就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人的成熟首先是感官,人类过多强调地理智的重要性,然而感官却被大多数人所忽略了。这种教育往往忽视了儿童的天性,在感官发展还不完善的基础上,过多的强调理性教育是多余的。而当时洛克关于用理性去教育孩子的思想受到了卢梭的批评,“这简直是本末倒置,把目的当成了手段”( [5] , p. 83)。卢梭提出在训练儿童感官的基础上,要构建一个模子,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这种方法虽然能保障儿童不被外面的社会所污染,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因为卢梭是这个模子的唯一的构建者,模子的构建会让孩子成长过于单一,而且模子的如何构建只能由卢梭判断,这样就过于主观。
《爱弥儿》中卢梭认为学习是一种经验教育,卢梭认为过早的对孩子进行教育是不正确的,在天真无邪的孩子面前说社会的善恶,是一个魔鬼地行为。同时需要我们儿童没有这方面的经验,那他们恐怕将来会难以应对社会的阴暗面。从教育学诞生开始,夸美纽斯就宣称要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到了近现代的布鲁纳也宣称任何知识都能以某种方式教给任何儿童。卢梭只以经验获得作为教学的手段过于单一,这就会影响儿童获取知识的总量。
爱弥儿的教育环境是特殊的,这种特殊性没有办法转变成为一种普遍的教育环境,所以卢梭的许多教育思想是好的,但现实意义却有待考究。任何一个结论都是有其特定的预设和适用范围的,不考虑这个问题将给我们的教育讨论带来一系列的麻烦。
在今天看来,卢梭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过于看重儿童本身的经验,而忽视教师的作用。教师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对儿童有一个引领的作用,而不仅仅是靠儿童的自然学习。二十世纪的教育家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思想就指出,教师对儿童进行恰到好处的指导,对儿童的发展很有益处,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欲望:“学生的发展有两种水平:一种是学生的现有水平,指独立活动时所能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另一种是学生可能的发展水平,也就是通过教学所获得的潜力。两者之间的差异就是最近发展区。教学应着眼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为学生提供带有难度的内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其潜能,超越其最近发展区而达到下一发展阶段的水平,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个发展区的发展” [8] 。要等待孩子完全经历过才去学习是不现实的,也是矛盾的,在学习中,儿童才能去不断发展自己的认知水平。
3.2. “人”与“公民”的对峙
卢梭在教育爱弥儿的过程中,既反对过分严格的教育方式,也反对过分放任的教育方式,他提倡的是用理性去教育孩子。卢梭坚信人性本善,应该要去尊重儿童,而不是急于对儿童所做出的行为做出或好或坏的评判。他坚持自然教育,倡导儿童应当让大自然先教导一段时间,然后家长和教师再去接替,这样就可以避免大人们的教育方法与自然的教育产生冲突。卢梭的这种观点表明他对自然人和公民的关系有着深刻的思考和辩证的认识。因为人是一个社会的人,不可能一直独自的生活,就像爱弥儿不可能永远只做一个简单的好孩子,他必须成为世界善良的“公民”。
“公民是古代城邦制度的产物。在古希腊时代,城邦作为公民的共同体,一直是政治生活的单位。因而在人是城邦成员的意义上说,人是‘政治动物’” [9] 。当时是一种公民政治,在当时社会下一种积极产物。作为启蒙运动著名的思想家,卢梭的公民思想势必要受到古希腊思想家的影响,卢梭通过分析人类的自然状态和公民状态、来说明他自己的公民观。他认为自然人和公民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人,自然人是为自己而生活,是个独立的个体,而公民是为整个社会而生活,是共体中的一个小部分。《爱弥儿》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好的社会制度是这样的制度:它知道如何才能够最好地使人改变他的天性,如何才能够剥夺他的绝对的存在,给他以相对的存在,并且把‘我’转移到共同体中去,以便使各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 [5] , p. 10)。自然人和公民的关系就像在一个大的机器运转的过程中的一个小的零件,零件是不能脱离机器而存在,机器也离不开零件。卢梭在一定程度上是把柏拉图学说视为公民教育的典范,认为公民的本质就是公共自由,这里面寄托了他的乌托邦式的理想。
《爱弥儿》中的主要思想是通过自然教育使人的本性得到自然发展,教育的过程要以顺应自然法则和人的天性为准则。而公民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在社会中,我们就必须考虑自然人如何成为公民,在这个过程中家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卢梭对当时欧洲母亲不用母乳喂养孩子持批判的态度:“这个习惯,再加上其他使人口减少的种种的原因,已经向我们宣告了欧洲来日的命运。它所产生的科学、艺术、哲学和道德即将把它变成一个荒凉的土地……它将来是遍地猛兽,因为它不能极大地改变居民的这种做法”( [5] , p. 18)。卢梭把将自然人培养成公民的途径在小说中进行了仔细的论述,“一个做父亲的,当他生养了孩子的时候,还只不过是完成了任务的三分之一。他对人类有生育人的任务;他对社会有培养人的义务;他对国家有造就公民的义务。凡事能够偿付这三重债务而不偿付的人,就是有罪的,要是他只偿付一半的话,也许他的罪还要大一些”( [5] , p. 27)。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把孩子培养成人,再培养成公民。
《爱弥儿》中也表明了卢梭的观点,自然人是最健康的,进入到社会,人就会被污染。自然人是能独立自主的人,独自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公民一切依赖于社会,失去了自我。卢梭认为爱弥儿有两次诞生,一次作为自然人的诞生,一次作为公民的诞生。“我们可以说是诞生过两次;一次是为了存在,另一次为了生活;一次是为了做人,另一次是为了做一名男子”( [5] , p. 286)。爱弥儿作为自然人的代表通过跟社会制定了契约变成了公民。
4. 自然教育观对当今中国教育的意义
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并非完美的教育观。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自然教育也存在着某些缺陷和不足。卢梭的自然教育固然有其局限性,但它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当今社会,学校希望学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把学生当成是个成人,但是遇到矛盾的时候,就会以学校的权威去否定学生,“你们只是学生,什么都不懂。”一方面要求学生独立,但是一方面又不给学生独立的权利。大学生如此,何况儿童。在生活中,儿童处于被保护的阶段,儿童并不能拥有任何的权力,认为他们没有与成年人平等对话的实力。也就是说,学校时而把儿童看成“小大人”,时而又不信任儿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行为。学校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束缚儿童的发展。《爱弥儿》中就特别指出家庭教师要避免权威性,要去引导爱弥儿去获得答案,而不是去告诉爱弥儿答案。教师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学习欲望,而不是去灌输知识。
卢梭的教育更加侧重培养人的品格,而非提高人的智力 [10] 。德育重于智育。卢梭在文中说的教育要“按照孩子的成长和人心的自然来进行。”卢梭在教育爱弥儿的时候,限制了种种条件,使爱弥儿在不受到外界干扰的环境下成长,给他一个自由成长的空间。卢梭的自然教育第一次把儿童作为教育的主体,把儿童放在教育的中心位置,教会我们正确的认识认识儿童,尊重儿童的天性,给予儿童充分的自由。卢梭教育中尊重儿童的年龄特征的教育思想对我国教育有着积极意义。
卢梭这种教育的前提就是需要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社会,但是在今天的社会中乌托邦式的理想社会是不可能的。那自然教育在今天有什么现实意义?在当今世界,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任务,承担着人才强国的、科技兴国的功能;因此培养科学技术方面的高素质人才是教育不可回避的话题,所以卢梭这种不重视儿童智力发展,只是让儿童承担一些简单的手工劳动的想法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我们不仅要发展儿童的品格,也要发展儿童的智力,这是现代社会公民不可缺少的素养。
但是卢梭的功绩我们也不能抹杀,他提出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在教育思想史上是由教育适应自然向教育心理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卢梭能根据人的发展进程和不同年龄的身心发展特点,把自然教育划分为四个阶段,婴儿期、儿童期、少年期和青春期。他还关注了教师教育和女性教育,这在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对欧美教育影响深远。德国的泛爱教育运动、瑞士的裴斯泰洛齐的教育实验、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等,无不受卢梭自然教育观的启发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