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幸福是人类永恒追求的话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持续快速增长,但我国居民的幸福感并未同步提升,反而呈现下降趋势 [1]。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政府的社会治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治理的满意度对人民的幸福生活同样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如何更好地满足我国城市居民对社会治理的要求,提升城市居民生活的幸福感,是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难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回答,不仅对于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提升提供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于优化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西方国家,学术界对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最初多集中在心理学和社会学等领域 [2]。主观幸福感在我国的研究热潮是在十九大召开以来,为了使得更多的人群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红利,我国诸多学者开始重视民生环境的建设和人民幸福感的研究 [3]。
我国学术界对居民幸福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影响居民幸福感的因素。学术界侧重于从居民的个人特征、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等进行研究。基于居民个人特征的视角,张彤进认为个体特征变量与农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之间明显正相关 [4]。从经济因素的视角,邢占军在系统的考察我国居民收入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基础上发现高收入群体比低收入群体的幸福感要更高 [5]。徐海平等人在收入与农村居民幸福感的研究中引入了社会阶层认同这一中介变量,研究表明两者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并且随着收入的增加,社会阶层认同的中介作用会越来越强 [6]。从社会因素的视角,邢占军认为相较于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对幸福感的正向影响,社会凝聚的影响作用更为显著 [7]。孟祥斐认为居民的人社互动能力对于生活幸福感有着重要的意义 [8]。从文化因素的视角,胡宏兵通过对CHIP2013数据的研究发现,在当代背景下,提升我国居民幸福感要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并且要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以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 [9]。赵文龙则考虑到“文凭贬值”的现实因素,提出教育对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有所萎缩 [10]。
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近年来学术界对幸福感的讨论较为热衷于农村居民,对于城市居民幸福感的研究热情稍有降低,而在社会治理领域探究城市居民幸福感的研究则少之又少。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大环境下,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也逐渐成为衡量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尺。因此,探究社会治理与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必要的,本文尝试从CGSS2015家户问卷中社会治理的六个维度出发,探究二者之间是否有相关性。并希望以此提出相关建议,从而为我国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提供新的思路。
3. 数据来源与变量介绍
3.1. 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基于CGSS2015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问卷),由于本文研究对象为城市居民,因此在剔除了无效样本后保留了有效样本量4753个。在总体样本的特征中,女性样本量为2468,样本比例为51.93%,略高于男性。在受教育程度的数据中,城市居民的受教育水平要普遍高于农村居民,其中以大专及本科的比例最高,为28.17%,受教育程度为初高中的比例稍低,分别为24.41%、26.34%。在健康状况的样本分析中,66.54%的城市居民身体是健康的。在城市居民的政治面貌的调查结果中显示,城市居民中的党员比例为18.33%,非党员比例高达81.67%。在收入水平的数据中,绝大部分的城市居民年收入低于100,000,其比例高达95.62%。在婚姻状况的数据中,已婚比例为87.73。

Table 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and assignment of related variables (N = 4753)
表1.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及赋值说明(N = 4753)
3.2. 变量介绍
本文的因变量是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本文的自变量是在CGSS2015问卷中选取社会治理满意度的六个指标变量,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满意度、城市建设治理满意度、道路交通治理满意度、社会治安管理满意度、食品安全治理满意度、市场秩序治理满意度。本文的控制变量选取了性别、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和收入水平共6项城市居民部分个人特征。上述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详见表1。
4. 实证结果与分析
研究采用stata16.0软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其中社会人口特征作为控制变量,模型1是基准模型,仅仅体现控制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本研究中模型2至模型7是分别在模型1 的基础上添加六个变量,从而分析各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程度,具体结果见表2。

Table 2. A model analysis of the effect of social governance satisfaction on the well-being of urban residents (N = 4753)
表2. 社会治理满意度对城市居民幸福感影响模型分析结果(N = 4753)
注:显著度水平:***P < 0.01,**P < 0.05;括号内为标准误。
由模型1的回归结果可知,性别、健康状况、政治面貌和婚姻状况显著影响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健康状况每提高一个单位,幸福感增加18.1%。此外,相较于未婚居民,已婚居民更加感到幸福。性别的回归系数为0.081,这说明相较于女性居民,男性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更高。政治面貌的回归系数为0.192,所以相较于非党员,党员幸福感程度更高。受教育年限和经济状况与城市居民幸福感的关系并不显著。
由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知,环境污染治理满意度对我国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环境污染治理每提高一个单位,幸福感提高8%。近年来,我国对环境治理的问题愈发重视,与此同时,城市居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和环保意识也有所提高,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助于增强居民生活的幸福感。
由模型3的回归结果可知,城市建设治理满意度对我国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城市建设治理每提高一个单位,幸福感提高14.3%。由于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政府城市建设治理的能力影响和决定了城市建设的力度和效度,也大大影响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同时也关系到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的获得。
由模型4的回归结果可知,道路交通治理满意度对我国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道路交通治理每提高一个单位,幸福感就提高10%。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治理的水平较过去有了巨大的飞跃,城市居民日常出行的频率大大增加,这不仅表明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迅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也在增强。
由模型5的回归结果可知,社会治安治理满意度对我国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社会治安治理每提高一个单位,幸福感就提高了7.7%。社会治安治理水平不仅关系到社会成员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而且影响着社会环境的稳定。社会治安治理水平越高,城市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也会随之提升。
由模型6的回归结果可知,食品安全治理满意度对我国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食品安全治理每提高一个单位,幸福感就提高了6.6%。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前提,食品安全监督治理水平的高低关系着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安全治理越完善,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也会越高。
由模型7的回归结果可知,市场秩序治理满意度显著对我国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市场秩序治理每提高一个单位,幸福感就提高了11.1%。市场秩序的治理关系着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良好的市场秩序有利于提高社会公平。
由表2可知,社会治理满意度与城市居民的幸福感之间呈现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即社会治理满意度越高,城市居民越幸福。
5. 政策建议
5.1. 下放环境污染治理权力,引导城市居民共同参与
环境污染防治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日益增强,环境治理对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呈现显著性。经济的飞速发展往往是以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为代价,首先帮助城市居民强化环保意识,以思想指导行动,对社区居民的思想观念加以正向引导,使之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出主人翁作用,使之意识到社会协同合作的巨大引力,从而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同时,要加强城市环境信息公开体系的建设,良好的城市污染治理不仅需要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而且需要监督体系作为保障,健全环境监督保障机制有利于提升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效。
5.2. 树立新城建管理理念,保障人民城市建设主体地位
近年来城市建设正在成为发达国家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城市建设管理的效果大大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幸福感。为建设人民生活幸福的现代化城市,我国政府应提高城市建设治理能力,建设更加和谐宜人的城市空间环境。因此,应重视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方式的创新。
5.3.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立法,营造居民安全出行环境
道路交通对城市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快速、高效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出行提供了便利。道路交通治理的有效性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我国政府应重视加强道路交通的治理能力,塑造更加便捷和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治理,应以人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健全道路安全立法体系,为城市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有保障的道路安全出行环境。
5.4. 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人民幸福生活环境
提升社会治安治理水平,增强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要重视城市社区居民在社会治安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虽然目前来说我国社会治安治理主体主要是政府,但是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值得信赖的。因此,应主动向公众公开相关非涉密信息,要把公众参与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和建设的重要力量的重要地位凸显出来。
5.5. 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立法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泰民安的头等大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行食品安全战略,将构建食品安全监督治理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完善食品安全立法是必要的,但是食品安全的监督不仅仅依靠利用行政手段,还应该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实现食品安全共治的良好格局。
5.6. 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创建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发挥活力和生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我国如今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市场发育不够成熟,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保障市场秩序平稳发展、人民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就需要加强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完善市场监管体制,营造公开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