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美育哲学思想探析
An Analysis of Confucian Aesthetic Education Philosophy
摘要: 孔子是中国传统美育哲学的开拓者,在长期的美育实践与理论探索中,形成了“美善合一”的美育标准论、“兴观群怨”的美育功能论、“文质彬彬”的美育目标论,“诗礼乐之教”的美育方法论,从而建构起博大精深、体系完备、独具特色的美育哲学理论体系。
Abstract: Confucius is the pioneer of traditional Chinese aesthetic education philosophy. In the long-term exploration of aesthetic education practice and theory, he has formed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standard theory of “unity of beauty and goodness”,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function theory of “Xing, Guan, Qun, Yuan”, and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goal theory of “gentleman ship”,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methodology of “the teaching of poetry, rites and music”, thus constructing a broad, profound, complete and unique aesthetic education philosophy theory system.
文章引用:金佳萍. 孔子美育哲学思想探析[J]. 哲学进展, 2022, 11(4): 644-647.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2.114115

1. 引言

探溯中国传统美育哲学思想的起源必须回归于孔子。孔子是春秋末期著名的教育家和哲学家,也是儒家美学奠基人。在长期的美育实践与理论探索中,孔子批判性地继承和发展了远古及先秦时期美育哲学思想,建构了独具特色的美育哲学理论体系,其美育哲学思想对中华民族美育哲学思想的思维定势和价值取向的影响颇深。因此,充分挖掘孔子美育哲学思想的教育精髓和思想精华,对于当代美育理论的建构和发展具有宝贵的实用价值与借鉴意义。本文拟从孔子美育哲学思想中的美育标准、美育功能、美育目标、美育方法等方面做初步探析。

2. “美善合一”的美育标准论

“美善合一”是孔子美育哲学思想的核心。《论语·八佾》中写道:“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谈到《韶》,认为它尽善尽美,但谈到《武》,认为它虽尽善但不尽美。孔子何以对《韶》推崇,对《武》贬抑呢?显然,根据孔子对《韶》和《武》两乐的差异性评价,塑造了两种不同的鉴赏标准——“美”和“善”。《韶》乐是上古时代虞舜时代歌颂舞德的古乐,而《武》乐是讴歌武王伐纣、建立新王朝的舞乐,虽然周武王讨伐暴君,但孔子认为这有违仁德、有悖于“礼治天下”的政治主张,因此终究难以列为“上品”。在孔子看来,善是思想内容的体现,美是表现形式的体现,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可见,孔子已经意识到“美”和“善”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只追求美的形式忽视善的内容,或只追求善的内容忽视美的形式,都与孔子所提倡的“美善合一”标准相违背,只有美善合一,才是最高境界的美。艺术之美如此,人格之美亦是如此。孔子认为,美善统一于“仁”,是人格美的最高境界。何为“仁”?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在他看来,做人先立德,道德是做人之根本,如果一个人拥有高尚的道德品质,那么他就能够克制自己的私欲,并使自己的言行都合乎于礼 [1]。孔子把这种道德品质称之为“仁”。颜回是孔子的弟子中最注重道德修养的人,备受孔子喜爱,他称赞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颜回虽陋巷箪瓢、家境贫寒,但其仍安贫乐道、追求仁礼道义,“颜回之乐”便是儒家所追求的尽善尽美之最高境界。

3. “兴观群怨”的美育功能论

在中国教育史上,孔子首次创造性地提出并深刻阐述了美育的社会教化功能——“兴、观、群、怨”。《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的开端,是孔子进行美育的重要教科书,里面的内容从鸟兽虫鱼、田园牧歌的自然知识,到社会民俗、人间百态的社会知识,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实践中总结的智慧结晶,具有很强的知识性。《论语·阳货》中说道:“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深刻阐述了“诗”的具体美育价值。所谓“兴”,是指赋诗、吟诗、引诗、说诗,可以使人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启发,从而进一步的激发情感意趣,进而培养联想想象思维能力。所谓“观”,是指人们可以通过诗歌作品所反映的艺术意象窥见其所反映的内涵情感、思想精神,进而提升观察和分析事物的能力。所谓“群”,是指君子在交往中,以吟诗、赋诗、咏诗等形式进行思想交流和情感沟通,促进双方的协同共进,进而提高团结合作精神。所谓“怨”,与“群”密切相关,是指在群体关系中,为调和群体矛盾、增进内部团结而进行善意地讽刺和批判,进而增强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此外,孔子认为美育具有丰富知识、开阔视野的作用。他指出,美育可以使受教者“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即美育通过审美活动,增强受教者对大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热爱和责任感,从而增强他们的知识和经验。孔子关于诗之“兴观群怨”功能的高度凝练和创造性阐发,体现了其经世致用的美育观念,对于当时美育的发展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也对当代美育理论的建构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4. “文质彬彬”的美育目标论

“文质彬彬”是儒家文化所提倡的理想人格目标。关于“文与质”的辩证统一关系,主要彰显于《论语》的言说中。《论语·雍也》中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中的“文”是指君子人格的外部表现,包括语言美、行为美和文采美等;“质”是指君子人格的内在品格,包括思想美、心理美、情操美和道德美等。《论语·颜渊》中说:“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子贡批判棘子成重质轻文的观点,认为本质和文采两者同等重要,否则虎豹之皮革便与犬羊之皮革相同。即“文”与“质”是内容与形式的矛盾关系。在“文”与“质”的关系上,孔子认为文质并重,不可偏废。如果只追求质朴的内在人格美而忽视外在形式美,则会显得孤陋浅薄,反正如果只追求外在形式美,而忽视内在人格美,就未免虚伪夸诞,只有文质并茂,内外兼修,以达“中和之美”,才是真正的君子 [3]。可见,孔子培养君子讲究的是内外兼修,既注重外在道德行为规范是否合乎于“仁”(外在形式美),也注重内心是否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内在人格美)。此外,孔子认为凡有德者皆为君子。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志于道,就是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抱负,志存高远;据于德,就是要将以德为先,用道德浸润自己的心田;依于仁,就是要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推己及人;游于艺,就是要重视情操的陶冶 [4]。总之,从孔子的诸多言论中可以看出,其美育最终要培养的是既注重外在行为美,更注重内在道德美的德才兼备的君子。

5. “诗礼乐之教”的美育方法论

“文质彬彬”的品格并非与生俱来,需要后天教育加以培养才能习得。“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是孔子对“文质彬彬”的完美人格培养的育人过程所作的高度概括,在其美育哲学理论体系中,“诗”、“礼”、“乐”都是其实现美育教学实践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兴于诗”是人格修养之始。所谓“诗”,就是《诗经》,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孔子高度重视《诗经》的学习,将其作为立教之始,他认为“诗教”是一种情感教育,韵律和谐、意境优美的诗句能够增强人的政治情怀,陶冶人的道德情操,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因而《诗经》实则为孔子美育的教科书 [5]。“立于礼”是人格修养之中间环节。所谓“礼”,就是周礼,具体是指社会基本的规章制度、道德礼仪、伦常规范等,对于维护政治稳定、规范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对个体而言,礼教具有教化个体思想、规范个体言行、培育道德情感的功用。诚如孔子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所提倡的“礼”其实质以真心仁爱的道德情感为基础,这与孔子的美育哲学是相辅相成的。“成于乐”是人格修养之最高阶段。所谓“乐”,主要是指韶乐和武乐。孔子本人就对乐情有独钟,在齐国听闻《韶》乐时,喜爱之情溢于言表,曰:“三月不知肉味”,达到了精神世界超越世俗世界的境界。在他看来,乐教不仅是技能教育、艺术教育,更是具有美感熏染、拨动心弦的作用的情感教育 [6]。人可以在乐舞所带来的审美愉悦中,潜移默化,由情入理,从而达到君子的成人之美。总而言之,在孔子的美育哲学思想中,诗礼乐三者相辅相成,即通过“诗”激发个体的情感心智,通过“礼”规范个体的行为,通过“乐”完美人的灵魂,从而使个体在美的世界实现人格塑造的完成。

6. 总结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不同时期的教育承载着不同的历史使命。孔子作为春秋末期的美育家,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对美育的标准、功能、目标、方法等方面发表了富有创见的见解,其美育哲学思想蕴含着丰富的辩证色彩,至今仍对我们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借鉴意义和启迪作用。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我们要让孔子美育哲学思想继续在中华儿女的身上传承,让传统美德之花在中华大地上绽放。

基金项目

本文系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编号:2021R406081)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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