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背景下,父母缺位的教养现象屡见不鲜,父母的情感忽视和生活缺席塑造了青少年创伤的内隐记忆和消极的情感体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对父母角色、功能、责任和义务的关注,亟需再教育的问题迫切召唤着父母的归位。现基于家庭系统理论,分析父母“生理”与“心理”上的缺位、“质”和“量”上的缺位,再论述父母缺位对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阶段化表达及影响,最后,基于积极心理学视角提出改善建议,推动“三全育人”格局的形成,以此防止青少年行为“边缘化”的倾向,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socio-economic transition and urban-rural dichotomy, parenting in the absence of parents is a common phenomenon, and the emotional neglect and absence of parents in life shape the traumatic internal memories and negative emotional experiences of adolescents.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Promotion of Family Education has triggered social concern about the role, function, responsibility and obligation of parents, and the urgent need for re-education urgently calls for the return of parents. Now, based on the family system theory, we analyze the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absence of parents, the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bsence of parents, and then discuss the stage expression and impact of parental absence on adolescents’ pro-social behaviors, and propose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ositive psychology, so as to prevent the tendency of “marginalization” of adolescents’ behaviors and promote their healthy growth.
1. 引言
202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调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大论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无论时代、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注重家庭教育。它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保障,是发扬中华民族家庭教育传统美德的法治表现,对中国家庭教育的发扬具有跨世纪的意义。家庭系统理论指出,家庭教育功能越完善,家庭教育体系就越和谐,而家庭教育管理也越严格,则孩子的身心发展就更能获得保证(Beavers & Hampson, 2000)。对于青少年来说,正处于情感需求备受增加的关键时期,最容易受到家庭环境系统的影响(刘红升,2021)。更加需要父母、老师等长者的引导和教育(孟亚男,张璨,2022)。父母是家庭环境系统的重要成员之一,对青少年的教育发展具有无法取代的重要影响,缺失任何一方都可能会对青少年的发展带来社交“边缘化”的影响。父母的情感忽视和生活缺席不仅为青少年的成长留下了无法弥补的遗憾,也为家庭教育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塑造了青少年消极的内隐记忆和情感体验。近年来,隔代教育、留守青少年、单亲家庭等现象比比皆是,不但在留守家庭中可以观察到,甚至在城市与父母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青少年也同样易观察到,不但在农村家庭出现,甚至在中产阶级也同样出现(吴重涵,戚务念,2020),比如军人家庭、空乘人员、父母异地工作的家庭等等。父母陪伴青少年的时间越来越短,参与度越来越低,容易导致青少年处于孤独感、被边缘化等情感枯竭状态以及容易产生消极情感的代际传递现象。
2. 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严重“缺位”
2.1. 生理“缺位”与心理“缺位”
父母“缺位”主要包括“生理缺位”和“心理缺位”两大类。“生理缺位”是由于双亲的去世、离异等因素,导致父亲和母亲中的任何一方和青少年陷入长时间分离的情况又或者是因为双亲长期在外打工,导致父亲和母亲中的任何一方和青少年长时间分离。“心理缺位”是孩子情感中的隐藏状态,由于父母亲因为不同原因而与青少年长期没有交流,又或者由于父母亲在家工作,但存在用错误的方法处理孩子的情况(朱灵艳,2016)。对部分孩子来说,生理缺陷与心理健康缺乏的现状不见奇怪,“寄人篱下”的状态也随处可见,处于“生活上缺少照料、学习上缺少辅导、亲情上缺少陪伴、心理上缺少慰藉、道德上缺少引导、行为上缺少自制、安全上缺少保障”的状况(吴重涵,戚务念,2020)。由于内心无法筑起屏障以及不善的言辞,所以无法表达出亲社会行为。研究表明,母亲缺位会对青少年产生持续性的负面影响,例如攻击行为,不利于亲社会行为的发展,同样也会对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以及同伴关系的建立产生不良影响。父亲缺位亦是如此,心理学家格赛尔曾说过,父爱缺失是情感发展的不平衡,是一种情感缺陷。父亲缺位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甚至使他们罹患“父爱缺乏综合征”,对他们人格发展、幸福感、学业成绩、亲社会行为等都会产生消极影响。
2.2. “量”的缺位与“质”的缺位
父母“缺位”主要表现在“量”与“质”两方面,即投入时间少、投入质量低。
“量”与“质”两方面与生理“缺位”与心理“缺位”相呼应。在“量”方面,近年来,隔代教育、留守青少年、单亲家庭的现象司空见惯,参军服役家庭比比皆是,父母投入教养时间严重不足。截止“十三五”末,全国共有农村留守青少年634.6万名,单亲家庭的数量愈增不减,青少年因缺乏父母陪伴而引发的心理问题与社会问题引发大众关注,然而父母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所在。一般而言,若父母无法参与教养投入,无法对青少年进行监管,无法在学习上对青少年进行有效的辅导,会对青少年的亲社会行为造成巨大的消极影响。在“质”方面,父母会狭隘的理解为陪在青少年身边,竭尽全力保护孩子,这就是对青少年最大的益处,其实这是对家庭教育的误解。另外,父母把自身的角色定位为青少年学习的拐杖,把青少年的学业发展放在了父母职责的首位,他们想当然的认为孩子当下的“分数”等同于未来的“钱数”,却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呵护和做人的教育。高质量的亲子陪伴固然重要,但高质量的亲子互动比高质量的亲子陪伴更为重要。反思观照,近年来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及相关的社会问题,核心都会指向一个人的健康人格是否形成。国外学者Lamb也曾提出,在青少年发展过程中,父母应在青少年的“可得性”、“责任心”和“互动性”这三方面全身心投入参与,具体而言包括认知参与、行为参与、情感参与,全方位给青少年提供“刺激”。
3. 父母“缺位”对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阶段化表达
3.1. 青年早期:缺乏情感支持导致社交“边缘化”
人的一生中,最先建立起的是亲子关系,持续的影响着人的一生,拥有高质量的亲密关系是每个青少年的期翼。稳定的亲子关系促进了安全依恋和情感功能的发展,而依恋关系的中断则会产生高度的不安全感和模棱两可的丧失(Crowell & Treboux, 1995; Moretti & Peled, 2004; Woodward et al., 2000)。然而父母“缺位”使得青少年无法通过与父母的情感交流、互动而造成亲情缺失,冷漠,绝情。情感教育的缺乏,导致他们负面情绪疏导途径的欠缺,加之他们身份认同与情感支持的错位,会使其青少年无法形成正常的情感,易被集体孤立、边缘化,形成冷漠、绝情、自卑的性格,进而无法表现出亲社会行为。在社交中,他们敏感,讨好等绝大多数问题均来源于青少年时期父母的情感陪伴缺失后学会的情感隐藏和自我隔离造成的自我情感调节缺陷。
3.2. 青年中期:情感过早疏远造成社会适应性障碍
青少年早期积极的亲子互动能为个体未来的社会性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父母“缺位”家庭的青少年难以拥有正常的家庭情绪疏导渠道与情绪互动机会,进入青年中期后,由于与父母情感剥离的时间较早以及早期社会化阶段的情感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在成年之后情感状态不稳定,无法形成正确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目标,最终误入歧途并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研究表明,父母“缺位”的时间发生得越早,对后期的主观幸福感冲击力就越强(姚远,张顺,2018),并对其亲社会行为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4. 父母“缺位”对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影响探析
亲社会行为是行为者主动、自愿向行为的受体提供好处的一些行为,比如利他行为和助人行为。亲社会行为是人与人之间建立和维护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基础(雷晓玲等,2022)。在青少年的社会化进程中,早期亲社会行为的形成为青少年今后更好地自我发展打下了基石。反之,一旦他们早期社会化进程失败,就会导致青少年产生反社会行为。
4.1. 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现象:积极效应与相对缺失
亲社会行为作为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一个主要体现,对个体适应社会具有重大作用。它可以提升自我认同感和个体归宿感,促进同伴关系的发展以及社会的适应。而父母“缺位”会导致青少年感知到家庭教育氛围相对冷清,而这不仅对青少年亲社会行为具有即时的干扰,还具有长期延时的影响。父母缺场、亲子分离并不必然带来父母养育缺位、亲子关系断裂。借助于网络和新媒体,家长可以“见缝插针”,在合适的时机和孩子进行沟通,加大交流的时间。父母提供的日常关怀帮助青少年的发展,提升了他们的知识发展与社交情感(Mao et al., 2020)。除了家庭成员,其伙伴是他们关系最大的群体,伙伴关系构成他们人生的主要部分。有学者指出,他们的亲社会活动与积极的伙伴关系具有正相关性联系,但与消极的伙伴关系具有负相关联系。
4.2. 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形成:父母参与的作用
青少年的社会化发展过程中,家庭共情关系可以提高青少年向外界寻求感情陪伴的内生能力,促使他们增强情感交流的意识。父母的教育意义会显著积极地影响到亲社会行为的形成,亲社会行为的积极发展对父母的反作用会影响到亲子之间依恋关系的质量,并通过对亲子之间依恋关系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亲社会行为。而家长们积极的人生态度、积极的事业态度、所表现出来的强烈工作责任心,对他们的亲代在位形成了明显的增强效应,从而为孩子的事业成长提供了积极的激励与示范。与父母亲近的青少年,他们的性格不偏激,较少出现焦虑、抑郁、强迫等心理问题,而且情商也相对较高,具有合作、互助、分享等亲社会行为。他们不仅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还能成为团体关系中的润滑剂,更能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更容易在社交活动中获得成功。与亲社会对立的攻击性行为是青少年健康人格形成的巨大阻碍,具有攻击性行为的青少年不仅同伴关系较差,而且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容易产生社交困难、人际关系紧张等问题,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发展。而亲社会行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攻击行为的发生,同时青少年表现出来的分享、合作等良好行为倾向,让青少年更容易被他人或群体接受和认可,也使得青少年能更好地维持与同伴的关系。中国青少年发展纲要(2021~2030年)也明确指出要将心理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培养青少年的好思想、好品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4.3. 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培养:父母的有效参与
关于父母“缺位”家庭,最主要的是他们本身要意识到参与孩子亲社会行为教育的重要性并且身体力行(刘如意,2022)。教育的任务不仅仅是对青少年的安全保护和物质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对其进行做人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首先是父母的榜样性效应,父母作出了亲社会行为的榜样,不仅可为青少年进行言传身教进而培养孩子帮助、分享等亲社会行为,同时为孩子提供了表现这些亲社会行为的机会有助于激发亲社会行为。其次父母积极的教养方式,应增进与青少年的沟通,在心灵上带给青少年温馨与关怀,使青少年得到更多的归属感和精神力量。在一种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里,才有利于父母积极参与青少年的亲社会行为教育,也才能够更有效促进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发展。此外,家长着力移情式训练,移情也是青少年亲社会行为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研究表明,加强青少年的迁移式意识教育可以更有效的推动他们的亲社会行为发展,并减少攻击性行为的形成(Yoo et al., 2013)。同时通过移情教育可以引导青少年注意他人观点,使他们具有内在的自我控制意识和自我调节能力,能够深刻感受到他人的情绪情感,自觉控制不良行为。
5. 父母“缺位”对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缺失的有效规避——基于积极心理学视角
积极心理学旨在促进个人、群体以及社会发展完善和自我实现,它的思想取向为早期家庭教育支持系统的目标确立提供了理论基础(李兰芳,刘悦,2021)。我国教育家蔡元培先生说:“家庭者,人生最初之学校也”。家庭教育对于青少年的未来发展具有关键性意义,它是孩子未来发展的助推器和定心针。《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中,明确指出父母的主体作用,即双亲协作,国家、学校、家庭协同,确保“归位”顺利。
5.1. 国家层面:法律保障,确保“归位”
2021年,《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出台,贯彻了“家庭家风建设”“终身教育体系”的国家意志。家庭教育政策还将从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狭义视角转向促进良好家风形成的广义视角,进而从家庭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和谐、文明、进步。此法也旨在唤醒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通过立法明确要求家长依法履行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让子女教育回归家庭,并与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形成合力,共同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它的出台也标志着传统意义上的“家事”变为“国事”。另外,对于因家庭教育缺位而使孩子出现违纪违规等问题的家庭,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可以根据其家庭教育实际向孩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监护督促令,确保父母依法“归位”,分担教育孩子的责任,双亲积极配合,相互补位、相互照应,最大程度发挥彼此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不同作用。
5.2. 学校层面:搭建平台,共同参与
要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学校需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搭建家校共育的平台,充分发挥家校联动的作用。当前的重点旨在通过深化政策保障体系和有效联动机制来加速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进而促进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形成。其次,通过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唤醒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进一步增强家庭与学校的沟通与信任,构建良好的家校育人共同体,为青少年身心发展提供安全优质的环境。同时,学校可以基于积极心理学视角,对家长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唤醒家长们对孩子亲社会行为的培养。最后,学校还可以开发家庭教育校本课程,对学生开展家庭教育活动,让每一位家长明确自己在家庭生活中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并让孩子邀请父母参加家庭教育学习培训,提升父母的家庭教育认知水平。
5.3. 个人层面:找准定位,树立形象
常言道,家庭好则国家兴,家长强则少年强。家庭教育因为其天然权威性,影响深刻而长远,关乎青少年的成人成才(霍鑫一,2022)。作为家庭教育“稳定器”的父母,应躬行身教、做好榜样示范的作用,对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定位有充分的认识,认识到培养孩子的积极情感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的社会情感以内在独特的力量可以增进孩子亲社会行为的实施,消极的社会情感却会减少孩子亲社会行为发生的频率,而亲社会行为的缺失正是因为不能体验到他人的积极情感。因此,父母要优化教育方法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对青少年做到提醒而不唠叨、宽容而不纵容、慈爱而不溺爱、严格而不苛求,在这种耳熏目染中孩子才能有亲社会行为的价值倾向。
基金项目
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积极心理学在团体辅导中的应用研究——以双减视角下课外辅导机构任课教师为例”(CXCY202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