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女性在生育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角色,然而长期以来,她们必须平衡工作和育儿之间的矛盾。灵活就业为女性提供了突破空间和时间限制的机会,实现在家工作或弹性工作。在就业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灵活就业越来越被强调,人们试图通过增加就业的灵活性来缓解就业压力,同时稳定就业市场。灵活就业已成为缓解就业压力、减少结构性和摩擦性失业的重要手段和稳定器,对于保持就业、保障民生和维持社会经济正常运转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因此研究灵活就业是否能促进女性生育意愿有着理论和现实意义。
灵活就业与正规就业不同,其劳动属性相对灵活,工作时间更具自主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平衡。但是,当前的灵活就业模式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高风险性、就业质量不稳定、收益不确定、缺乏保障和劳动规制等 [1] 。这些问题对女性生育意愿产生了双重影响。一方面,灵活就业可以降低生育机会成本,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另一方面,低收入则使灵活就业者难以承担养育较多子女的经济负担。
本文利用2018年CGSS数据,旨在探讨两个问题,其一,灵活就业是否对女性生育意愿产生影响?其二,不同类型的灵活就业如何影响女性生育意愿?
2.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2.1. 文献回顾
大部分文献研究女性劳动参与和生育的关系,缺少聚焦到灵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的视角。李月等(2020)发现女性劳动参与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但减少女性对家庭照护的时间,从而对个体生育意愿产生负向影响 [2] 。李红阳(2022)利用1997~2011年CHNS的非平衡面板数据,探讨非正规就业对已婚女性个体生育意愿的影响。非正规就业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和双重性。研究发现收入效应会降低生育意愿,替代效应会提高生育意愿 [3] 。有研究发现,个体选择灵活就业身份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具有较高的家庭责任意识。许多研究也证实了女性因为需要平衡工作和家庭而主动选择从事灵活就业 [4] 。计迎春和郑真真的研究揭示,女性在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冲突已成为导致中国低生育率现象的关键因素之一 [5] 。
在国外的相关研究中也能发现灵活就业对生育影响的双重性。在不安全的劳动力市场上被迫从事非自愿自营职业可能会导致女性推迟生育 [6] 。自营职业在工作时间和地点方面提供的灵活性可能是妇女选择这种经济活动形式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它能将有偿工作与儿童保育结合起来 [7] 。在美国进行的实证研究发现,至少有一个孩子,特别是一个年幼的孩子,会增加妇女自营职业而不是从事正规就业的可能性 [8] 。
2.2. 理论依据与研究假设
生育成本理论将孩子视为耐用消耗品,收入效应刻画了随着收入增加,父母倾向于生育更多孩子。孩子的出生不仅需要承担直接成本,如抚养费用等,还包括间接成本,如女性从劳动力市场退出所带来的成本。随着孩子数量的增加,需要投入到家庭中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从而减少了自我增值的时间。替代效应刻画了父母养育孩子的时间机会成本上升,从而降低其生育意愿 [3] 。
工作家庭冲突理论认为,工作和家庭之间的角色要求可能会相互冲突,导致个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受到影响。这种冲突可以分为时间冲突、压力冲突和行为冲突三种类型。时间冲突指的是工作和家庭之间的时间需求冲突,例如需要在同一时间完成工作和照顾家庭。压力冲突指的是工作和家庭的要求和压力之间的冲突,例如工作的压力会影响到家庭生活。行为冲突则是指工作和家庭角色之间的差异,例如母亲角色与劳动者角色的冲突 [9] 。因此灵活就业者会综合考虑家庭收入和家庭支持情况,根据时间价值分配市场活动时间以及家庭内部生产活动的时间。
根据上述理论,提出假设一:灵活就业者相较于正规就业者能够自主掌控闲暇和工作的时间,生育更多孩子的相关机会成本较低,从而增加其生育意愿。
假设二:灵活就业通过缓解工作和家庭的冲突,使得母亲和劳动者角色的兼容性更高,愿意生育的孩子数量会大于正规就业的女性。
假设三:由于灵活就业具有双重性,包含了正向效应及负向效应,不同类型的灵活就业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不同,其本质原因是不同的灵活就业动机不同,可能会对生育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主动型灵活就业促进生育意愿;被动型灵活就业抑制生育意愿。
3. 研究方法
3.1. 数据
本文的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简称CGSS)数据,结合灵活就业趋势,选择2018年的CGSS数据进行研究,处理前有效样本12787份。研究对象被限定在20至49岁女性,剔除了“拒绝回答”、“不适用”、“无所谓”等回答,并将生育意愿进行了99%分位的缩尾处理,最终得到样本2266个。
3.2. 变量
本文研究的因变量是生育意愿,用问卷中“如果没有政策限制的话,您希望有几个孩子?”这一题项体现。经过缩尾处理后,生育意愿在0~4之间分布。大部分女性的生育意愿集中在2个孩子,占比63.84%;有23.36%的女性想要1个孩子,4.16%的女性不想要孩子。
问卷中“您的工作经历及状况是?”可以区分无工作和就业,“哪一种更符合您最近那份非农工作的状况?”可以区分正规就业和灵活就业(老板、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家庭帮工等)。本文将工作状态分为正规就业、灵活就业和无工作(分别赋值为1、2、3),图1直观地展示了三种工作状态下,不同年龄段的女性生育意愿均值。在不同年龄段中从事灵活就业女性的生育意愿均值都大于无工作或是正规就业者,除了40至44岁阶段,无工作女性的生育意愿均值大于灵活就业者0.1个孩子。特别是20至24岁阶段的女性,从事灵活就业女性的生育意愿远高于无工作和正规就业者,年轻一代可能认为数字经济下的灵活就业可以作为兼顾事业与家庭的一种方案 [6] 。

Figure 1. The mean value of fertility desires among women in three different age groups and work statuses
图1. 不同年龄段三种工作状态女性的生育意愿均值
为了减少遗漏变量对模型估计的影响,本文控制了个体特征、家庭背景、人力资本、健康状况、财务资源 [10] 。对个体特征的处理如下:将20至49岁的女性按组距4岁,分为6组。按照教育年限将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本科和硕士及以上依次赋值0、6、9、12、15、16和19。健康状态取值0~3,数值越大表示越健康。加入了幸福感这一变量,1~5数值越大,幸福感越强。其余变量为虚拟变量。有研究表示父母是否自雇会影响子女是否自雇,因此将14岁时父亲是否自雇作为家庭背景的体现 [11] 。表1列出了本文选择的具体变量及其描述性统计。

Table 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results of research variables
表1. 研究变量的描述统计结果
4. 研究结果
4.1. 回归结果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取值为0~4的分类变量,不适用线性OLS回归模型,因此建立了多项逻辑回归模型。表2汇报了不同工作类型对女性的生育意愿的影响。模型一加入本文的主要解释变量,模型二加入了控制变量。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
模型一中以正规就业为参照组,回归结果显示灵活就业对于生育意愿均具有统计显著性,灵活就业的女性,更有可能生育更多的孩子,验证了假设二。具体来说,灵活就业者的生育一孩的概率是正规就业者的2.24倍,生育三孩的概率是正规就业者的4.45倍。灵活就业提供了女性养育更多孩子的时间和机会,同时能够掌控工作自主性,是一种女性缓解家庭角色与社会角色冲突的措施之一。
模型二中加入控制变量后,灵活就业仍对生育意愿有显著影响,证实了假设一,而无工作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灵活就业者的生育一孩的概率是正规就业者的1.96倍,相比模型一,概率略降低,显著性水平从1%降低为10%。相较于正规就业,灵活就业更能促进生育意愿的增加,而且随着生育意愿的增加,其影响也越来越大。生育四孩意愿的概率是正规就业的5.66倍,这也说明了由于灵活就业更加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能更好地配合更加庞大的家庭需求,减轻家庭和工作之间的矛盾。
各因素的影响程度中,年龄和户籍对生育意愿的影响较大。25~29岁女性对于生育二孩及以上并没有显著的影响,且对于生育三孩以上呈负向影响。年龄组越大的女性,由于她们的生活经验和文化背景使她们更加看重家庭和传承,所接触的生育文化与年轻一代的差距较大,许多年龄较大的女性通常希望生育更多的孩子。
受教育水平对生育三孩和四孩的意愿影响显著,对一孩和二孩的影响不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受教育年限越长,生育意愿越低,教育可能通过增加生育机会成本降低生育意愿,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也会导致对生育决策的认知和权衡更加深入和理性,个体会更加重视职业发展、个人成长和家庭质量等方面的需求。民族的差异对于一孩和二孩生育意愿来说并不显著,但汉族生育三孩甚至三孩以上的概率比少数民族分别低66.04%和69.09%。城镇户口女性的生育二孩的意愿比农业户口低58.19%。
加入家庭收入变量后,灵活就业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显著性水平提高,家庭收入越高,生育意愿越强。本文的假设之一是,灵活就业是否可以作为平衡工作与家庭的策略取决于灵活就业的类型。当家庭支持能力强时,女性往往选择主动型的灵活就业,而非被迫从事灵活就业。被动型的灵活就业不仅面临高风险、低保障、低收入等问题,也间接降低了女性的生育意愿。相反,女性选择主动型灵活就业时,能够兼顾家庭的同时增加收入,由于家庭收入的兜底作用消除了部分灵活就业对生育意愿的负面效应。健康水平和幸福感部分显著。14岁时父亲是否自雇,是否是党员并不显著。
4.2. 进一步研究
灵活就业对生育意愿存在双重效应,为了进一步论证不同类型的灵活就业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假设主动型灵活就业的幸福感大于被动型的灵活就业。由于被动型的灵活就业往往面临比正规就业更严峻的工作条件,本文加入了幸福感与工作类型的交互项,将幸福感作为灵活就业对生育意愿的调节变量。结果显示灵活就业女性的生育意愿均值整体高于正规就业和无工作(见图2)。然而当感到非常不幸福的时候,无工作女性的生育意愿均值反而最高,这与幸福感的提升能促进生育意愿相反,我们可能忽略了处于非常不幸福的这部分极端情况的女性。当人们感到生活缺乏意义和目的时,他们可能会寻求创造生命的经验,希望通过育儿获得更多的满足感和目的感。当个体面临压力和不确定性时,他们可能会通过拥有孩子寻求安全感和稳定性的来源。除去两端非常不幸福和非常幸福,总体来看,幸福感的提升有助于生育意愿的增长,主动型的灵活就业者生育意愿高于被动型的灵活就业,尽管无工作者有充足的育儿时间,灵活就业者的生育意愿仍明显高于正规就业者和无工作者。灵活就业对生育意愿的正负向效应仍然值得学界继续深入研究。

Figure 2. The interactive effect of job type and happiness on women’s fertility intentions
图2. 工作类型与幸福感对女性生育意愿的交互作用
5. 结论与建议
关于灵活就业的相关问题研究,大多数的学者研究主题为灵活就业权益保障、灵活就业问题与困境、灵活就业收入差异等,极少涉及女性生育意愿。本文的研究重点主要在于考察灵活就业对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为理解发展中国家生育率下降提供新的角度。本文运用CGSS2018数据,利用多项逻辑回归验证灵活就业是否能促进生育意愿。研究发现,灵活就业的面对不同生育意愿都存在显著影响,且灵活就业女性的理想子女数量大于正规就业和无工作者。被动型的灵活就业生育意愿低于主动型的灵活就业,但总体来说,灵活就业的生育意愿均值都高于正规就业和无工作。
灵活就业作为一种平衡工作与家庭的方式之一,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目前灵活就业面临许多问题,灵活就业需要兼顾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和效率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护,减少对灵活就业者的歧视,同时开展针对性较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建立适应灵活就业者的生育保障制度。
本文从灵活就业对生育意愿的影响角度出发,仍有许多不足和局限之处。例如,灵活就业与生育意愿可能存在双向因果,需要理清灵活就业对生育意愿影响的内在机制。另一方面,其内在动机很难仅凭定量分析获得,后续还可以进行定性研究,这些都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