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三农”思想形成的理论依据探析
An Analysis of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Lenin’s Thought on “Three Peasants”
DOI: 10.12677/ACPP.2023.126196, PDF, HTML, XML,   
作者: 王久燕: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威海
关键词: 列宁“三农”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据Lenin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Marxism Theoretical Basis
摘要: 列宁“三农”理论体系的形成是多层次理论叠加的成果,由普列汉诺夫最先引上马克思主义的道路,对马克思、恩格斯经典的研读使他掌握了正确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并具体地了解到“三农”领域的相关理论,在与民粹派的接触与争论中,清晰了俄国农业实际的状况,最后在对各党派歪曲理论的批判中,愈发地坚定了符合俄国国情的“三农”理论。
Abstract: The formation of Lenin’s theoretical system of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was the result of multi-level theoretical superposition, which was first led by Plekhanov to the path of Marxism, and his study of Marx and Engels’ classics enabled him to grasp the correct worldview and methodology, and to understand the relevant theories in the field of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During his contacts and debates with the populists, he clarified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Russian agriculture, and finally, during his criticism of the distorted theories of the parties, he became more and more convinced of the theory of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in line with the Russian situation.
文章引用:王久燕. 列宁“三农”思想形成的理论依据探析[J]. 哲学进展, 2023, 12(6): 1156-1160.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3.126196

1. 引言

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打开了俄国农业问题发展道路的缺口。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各种思潮激荡,社会矛盾凸显,其中农业中的矛盾尤为突出。各党派针对农业、农村、农民都提出了相关的政策、观点,列宁在普列汉诺夫的引领下走向马克思主义的大道,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的“三农”观;在马克思主义“三农”思想的指导下,对民粹派、“合法”马克思主义、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错误观点进行了批判,真理在批判中越辩越明,最终形成了列宁的“三农”思想。

2. “正统”马克思主义者的引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重分黑土党(民粹主义团体,因其刊物名称“重分黑土”得名)瓦解,其中的某些人物如普列汉诺夫等与民粹派脱离关系,组织了马克思主义小组“劳动解放社”。普列汉诺夫是在俄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人,为俄国培养了最早一批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列宁走上马克思主义的道路起着启蒙者的作用。在《土地公社及其可能的前途》一文中,普列汉诺夫表达了村社将会被资本主义摧毁的可能性,最终抛弃了村社社会主义的观点,走上了马克思主义的大道。普列汉诺夫的《我们的意见分歧》《社会主义和政治斗争》以及《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等文章,对列宁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民粹派、经济派的谬论有很大帮助。在《全俄经济破产》《俄国社会党人同饥荒作斗争的任务》(1891~1892)两本小册子中,普列汉诺夫表达了农民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他认为,“‘土地平分’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措施,它会大大地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国内市场的扩大、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社的解体,农村中阶级矛盾的发展和旧的农奴式奴役制的俄国一切遗迹的消灭。” ‎[1] ,但也不害怕、不回避这种前途。普列汉诺夫引领列宁走向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辩证地批判民粹派思想,奠基了列宁独特的“三农”理论。

但遗憾的是,普列汉诺夫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二大之后就开始动摇,逐渐转向孟什维克的立场,主张和资产阶级联盟,忽视农民的作用,并最终脱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方向。

3. 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传承创新

马克思、恩格斯很重视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他们认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2] ,食物是人生存与发展的第一需要,农业领域的问题至关重要。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法德农民问题》《共产党宣言》《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等多部著作中,彰显着他们的农业合作化、农业现代化、城乡关系、农民主体性、工农联盟等等思想,对列宁“三农”理论形成的影响极大。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建立在产品生产与占有剥削上的,在此基础上任何农业的进步都是巧取、掠夺的结果。资本主义制度虽能够促进农业技术的发展,但资本主义下的农业是和其自身制度相矛盾的。机器与科技的进步,必然地带来农业生产率的提高,社会化大生产推动着农业向未来社会的方向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阐述未来社会的农业,“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 ‎[3] 即要么是原始的自给自足的小家庭生产,要么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下的集体农业。马克思、恩格斯的“三农”相关理论为列宁“三农”理论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4. 对民粹派“三农”理论的扬弃

列宁读中学期间,在费·克伦斯基校长更加严格的校规制度下,也完全没有影响学生们对“有害思想”相关违禁书目的阅读,在此期间列宁读了车尼尔雪夫斯基、皮萨列夫、拉夫洛夫等民粹派书籍。在流放时期,通过自己对农业的调研,列宁写了很多批判民粹派观点的文章,如《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等著作。

在《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列宁证实了俄国村社存在资本主义,农民正在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以及农民正在受着资本家和地主双重压迫的事实。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列宁对自由主义民粹派米海洛夫斯基、克里文柯进行了批判,考察了民粹派的政治与经济纲领,认为他们的纲领是站在资本主义制度上对社会的修补,不是消灭而是缓和剥削,最终只能加强资本主义的发展,他们只是小市民的思想。

列宁扬弃了民粹派坚持的“农村公社有巨大的决定作用”“俄国经济发展的独特道路”等观点,抛弃了通过村社走向农业社会主义的幻想;合理利用了民粹派报告中关于俄国农业统计数据等资料,更好地了解了俄国农业的现状;吸收了车尼尔雪夫斯基农民改革的思想,“车尔尼雪夫斯基懂得,俄罗斯农奴制的官僚主义国家没有能力解放农民,它只能……使自由派的利益(赎也就是买)和地主的利益达到一种可怜的妥协,这种妥协以温饱和自由的幻影愚弄农民,事实上却使他们破产并受地主的宰割。” ‎[4] ,而唯有最终走上阶级斗争的大道,方能解放农民。民粹派观点的扬弃,对列宁形成符合俄国国情的“三农”思想有前提性意义。

5. 对其他党派理论的批判

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各种思潮纷现。随着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俄国的传播,这些思潮大多被马克思主义所吸引,但大部分未能全盘把握或者未能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走向了偏颇的道路。列宁在对这些党派“三农”理论批判的过程中,也更加坚定马克思主义指明的“三农”理论。

5.1. 对“合法”马克思主义的批判

19世纪90年代,进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产生了“合法”马克思主义,因在沙皇合法报刊上发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得名。列宁在《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判家”》中对“合法”马克思主义者代表人物布尔加柯夫、赫茨、切尔诺夫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批判。其一,布尔加柯夫坚持“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谬论,认为人民群众的贫困是由于土地肥力的衰退,所导致收益的日益减少造成的。如果后投入的劳动和资本带来的产品没有减少,而是相等,在原来的土地面积上就可以生产更多的粮食;土地肥力的降低还因为自然赐物的减少,要用更多的人工因素代替原来的自然因素;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改革只是暂时性地起促进作用。列宁认为布尔加柯夫的观点是在开历史的倒车,追加的劳动和资本“概念本身,就是以生产方式的改变和技术的革新为前提的” ‎[5] ,这个观点是一个毫无内容的抽象;不是自然的赏赐少了,生产食物更困难了,而是农业集中在资本家手里,工人们获得食物更困难了,他只是在为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贫困做辩护。

其二,布尔加柯夫不赞同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他认为农业资本不参与利润的平均化,绝对地租只是级差地租的一种特殊形式。列宁认为他只是没有理解马克思的地租理论罢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土地的有限的确是以土地的垄断为前提的,但是这说的是作为经营对象的土地,而不是作为所有权对象的土地。” ‎[6] 农业资本是经营权的垄断,多种所有制形式并没有排除农业资本的自由竞争,农业资本超出平均利润率的部分形成级差地租,而绝对地租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私有者向农场主索取的租金是绝对地租,绝对地租与级差地租完全是两回事。其三,赫茨秉持“小农经济稳固论”,认为小生产具有先天的优越性,反对社会化大生产,机器在农业中使用的困难比较大,而且意义小。但蒸汽犁、条播机、收割机等农业机器“在农业中的应用也推广得很快,对农业起着强有力的改造作用” ‎[7] ,无一不体现出农业机器的生产革命化。其四,切尔诺夫认为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是自然的必要性土地肥力递减规律导致的,消除城乡对立是空想。但现代农业表明,人造肥料等新技术完全可以恢复土地的肥力,而且农业对城市污水的需要也要求城乡对立的消失,资本主义大城市进步性值得肯定,为了使大城市的文化、科技等“为全体人民所享用,为了消灭千百万农村人口同文化隔绝的现象” ‎[8] ,消灭城乡对立是完全必要的。

5.2. 对孟什维克的批判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坚持列宁党的革命性原则的布尔什维克正式诞生,并与孟什维克分裂。孟什维克认为俄国革命应由资产阶级领导,无产阶级不应与农民接触,应追随资产阶级,并用和平的方式改良沙皇制度。

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中指出,孟什维克代表人物马尔托夫、马尔丁诺夫认为,应成立革命公社,反对参加临时革命政府;反对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认为专政要有“统一的意志”,而他们之间的联合会带来意志的不统一。列宁批判道,“任何一个‘公社’都没有把两者辨别清楚” ‎[9] ,即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混淆在一起;临时革命政府只是用民主共和制代替沙皇专制的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第一步民主革命,是唯一正确的道路。而实现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是民主革命阶段必备的武器,无产阶级和农民结合起来,能产生压倒一切反革命势力的强大力量;列宁认为“统一的意志”只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解释,意志在一段时间统一,在另一阶段不统一是常见的,在社会主义斗争中的不统一,并不能排除在民主主义革命中的统一;在从专制制度走向共和制度的过程中,无产阶级和农民,甚至是资产阶级为反抗农奴制、沙皇制等专制制度争得民主,他们的意志是统一的,需要建立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只有农民群众加入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无产阶级才能成为战无不胜的民主战士” ‎[10] ;最后,列宁指出,“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当然只是社会主义者的一个暂时的、临时的任务,但是在民主革命时代忽略这个任务,就简直是反动了” ‎[11] ,粉碎了孟什维克资产阶级尾巴主义的政策。

5.3. 对社会革命党的批判

1901年,社会革命党成立,成员大多来自“社会主义者同盟”,深受民粹派的影响,认为农民是实现社会主义最主要的力量,推崇政治恐怖主义,是民粹派最后的阶段形式,以土地社会化为党派的立足观点,摇摆在农民与地主之间。

在《修改工人政党的土地纲领》中,列宁批判了马斯洛夫坚持的部分国有化观点,“1) 国有会对民族自决构成侵犯;2) 农民,特别是独户农民,是不会同意让自己的土地国有化的;3) 国有会加强在阶级国家中即资产阶级民主国家中所不可避免的官僚政治。” ‎[12] 第一点,列宁认为马斯洛夫反对土地国有,支持“地方自有”或者“省有”,他只是故意看不到,“我们的纲领一般是承认地方和地区的广泛自治的” ‎[13] 这一事实;第二点,马斯洛夫只不过是在混淆概念,土地国有化只是交给国家土地所有权,而不会涉及农民是否愿意把土地交给别人的问题;对于第三点,列宁认为马斯洛夫表述的是预先假定了不充分的民主国家,中央机关保持军事官僚制度,而地方机关较为民主一些,认为民主革命不会进行到底,人民专政得不到保障。

《社会革命党对农民的又一次欺骗》指出了社会革命党人马斯洛夫起草的土地所有制法案的欺骗性,指明了这个草案“不仅保留了地主土地所有制,甚至按‘公平’议价订出的、农民‘租用’土地的租金也必须交给地主” ‎[14] ,他们利用农民的盲目信任,出卖了农民,转向了地主那边,全然不顾农民的真实诉求。马斯洛夫草案表明,“不是全部地主土地”都要被列入备租土地,这要去掉满足原本家庭、职工以及饲养家禽所必需的土地;哪些部分划为备租土地要听从李沃夫公爵之流的土地政府成立的土地委员会决定;并且最后土地的租金,要经土地委员会扣除各项支出后,再交给地主。列宁明确地指出,这只是社会革命党人对农民的三重欺骗。第一,根据各地农民代表的综合委托书,农民的要求最基本的就是废除土地私有权,“要求把一切私有的和其他的土地无偿地变为全民的财产;要求把经营水平高的农场(果园、种植园等等)变为‘示范农场’,交给‘国家和村社专用’;要求没收‘全部耕畜和农具’” ‎[15] 等等,是把一部分地主的土地变为备租土地,其实只是将原本的地主农场,变为资本主义的大农场。第二,李沃夫公爵之流的土地政府,只是“帝国主义者和人民群众的掠夺者的政府” ‎[16] ,这个土地政府土地委员会的法律,全然不代表人民,违背了民主制度。第三,租金交给土地委员会,最后落入地主的腰包,让土地委员会成为地主的收租人,社会革命党在各个层面上都只是在巩固地主所有制。最后,究其根本,列宁辛辣地指出,这不过是“一个意在拯救地主、用保持地主手中的主要东西的微小让步来‘平息’已经开始的农民起义的草案” ‎[17] 罢了。

6. 小结

在多重理论影响下列宁的“三农”思想,既坚定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符合俄国特殊国情,形成了走俄国道路的“三农”思想。十月革命后列宁根据不同阶段特殊的历史条件和阶段任务,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国内战争时期、新经济政策时期分别形成了对应的“三农”思想,在工农联盟问题上经历了真诚联盟、军事联盟再到经济联盟;在土地问题上经历了土地平分、共耕制到合作制;在对待中农态度问题上经历了从中立、妥协到团结;在农村组织上经历了从竞赛鼓动、贫农委员会、农业工会、到农村党支部等等一系列思想。列宁“三农”思想的形成得益于前人的引领、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传承,民粹派思想的借鉴,各党派思想的批判,在十月革命后各阶段中都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科学地指导了俄国的“三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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