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人民大会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命题下进一步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追根溯源,“社会治理”最早是起源于西方“治理”(Governance)这一术语,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不可分割的。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方法 [1] 。”中国民族五千年多年的文明历史,儒、道、法、佛、墨、农、兵等都产生了其社会治理思想。其中,儒家和道教的治国理念最为具有代表性,其内核与衍生含义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产生其重要效果。
2. 儒家治国论
2.1. 儒家治国论
儒家社会治理与社会秩序基本以仁为核心要义,以德为导向,以礼为基本规范,最终达成社会稳定的效果。纵观儒家的治国方略,道德导向下以礼治国与德政仁治是其核心内涵。儒家社会治理要义的另一个特征是其认为道德教化高于刑法。孔子“礼乐不兴,刑罚不中”的观点 [2] ,奠定了道德教化的地位,失去礼乐教化,刑罚的作用便得不到真正的效果,深刻的阐释了儒家思想中关于仁治德治、礼治优于刑法的深刻内涵。
2.1.1. 儒家的“仁要”社会治理观
儒家的仁要思想。“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道,是儒家思想的结晶,沉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五常之首的“仁”更是儒家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孔子“仁”是一种具有广泛意义的伦理思想,它最根本的精神是“爱人”。孔子提出仁爱思想体现于认真的管理事务,讲信用,爱护人民。孟子将仁与政治内核结合,衍生其内涵。“仁者无敌” [3] 的观点,直抒胸臆的表达了奉行“仁政”的人是无敌于天下的。荀子关于礼治仁政的发展体现于人性论由“人性善”到“人性恶”的区别,但他的社会治理思想仍然离不开“仁”的内核。董仲舒相信,君主要做到“以德治人”、“以仁治民”、“劝人善”、“守序”是不够的,还要将“德治”和“仁政”贯彻到“德治”的“民”之中,让“民”知,才能真正地形成一个以“善治”的“治理”。朱熹在诠释《孟子》天下立场来看,君主可以轻易更换,但是百姓却是其根基,所以人民高于君主的地位时所讲“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 [4] ,“仁”“仁爱”“仁政”作为儒家治理思想的核心要义贯穿其中。
2.1.2. 儒家“德导”社会治理观
儒家的德导思想。钱穆说:“孔子一生主张教导 [5] 。”德政就如同北极星,德行其位,则会得到百姓的拥护可谓“政以德,譬如北辰” [1] 。孔子的政治思想要用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德治”。孔子的“德治”含义广泛。“道之以德”注重从内到外的道德教育,“为政以德”则突出了从上到下的道德规范。其中,从上到下的道德典范,是孔子“为政以德”的体现。道德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引导社会道德风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孟子的德治思想与他的“仁政”理念是密不可分的,德治思想也涌现了“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荀子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同时又吸取了法家的法律理念,提倡礼法并用。
2.1.3. 儒家“礼规”社会治理观
儒家的礼规思想。礼制思想是孔子思想中的一大类,“礼崩乐坏”是孔子所处时代底色,在恢复西周美好礼制秩序的愿景中,孔子提出了“复礼”“为国以礼”的命题。孔子强调单纯采用政令和惩罚,达不到好的效果,没有道德羞耻感;道德和礼教的教化,才能使百姓耻辱之心,达到良好效果。孟子为“礼”从人性中找到根源,另外,马克思曾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6] 。”孔子的伦理道德体系体现在“四端”学说之中,“仁政”说又演化了孔子的礼治思想内核,孟子企图构建“法先王”,“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3] 的礼法王国,荀子对于礼的作用也有其独特见解,提出人的礼义是生存之图,是事成之义,是国家安宁之道。《修身》基于此,提出荀子“隆礼”命题,礼治思想内核也就此形成。
2.2. 儒家社会治理方法论
2.2.1. 以人为本:养民富民
养民富民论是传统儒家思想人本论的具化与外延。子曰:“庶矣哉 [2]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 [2] ?”曰:“富之 [2] 。”除了富民也强调了教民的重要作用,足以显示出孔子已经提出“富民”、“富民”作为社会治理与发展的方法之一。孟子论证了社会治理中减轻赋税、富民的作用,不苛责于民的最好方式就是减轻民众身上的担子。荀子结合先贤富国富民的观点,把富国与富民结合在一起,并提出了“富国”、“富民”、的观点。荀子认为,“富民”是国家富强的根本和根本,认为“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 [7] 。宋明理学与明清新儒学也将养民富民作为其社会治理的根本方法与要求。
2.2.2. 德治方法:宽猛相济
长期以来,儒家国家治理思想的核心是德治“德治”与“礼治”,但宽猛相济确实其治理方法中显著的特征。先秦“宽严相济”的方针,历经魏晋、隋唐、明清,一直延续至今。所谓“宽”,即是国家以礼治国,要以仁治民;“猛”即是通过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严而有威”的治理方法了。荀子认为,统治者要对人民实施教化,并通过礼制对民众进行约束;同时,还应该以严刑峻法来打击犯罪。在教化中,礼制、律法也要兼顾,这样才能使百姓懂得守法和用法。而荀子就将德、法很好地结合到一起,主张治国要“隆礼”重法,属于儒法结合的思想范畴。
2.2.3. 礼爱贤士:推教重贤
儒家的社会治理方面尤其强调思想教化与推贤重士的作用,其中我们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具体理解,一是统治者的士先垂范作用,只有自身有了表率作用,才能更好的管理国家,完善社会治理。二是强调要选贤任能,发挥君子与有得之人的教导作用。孔子有教无类的观点,论证了其重视教化的观点。孟子提出“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 [3] ,反映了其强调英才教育的重要作用。荀子认为君子能容软弱,智者能容愚,有才能容人,有德者能容人。在儒家学派社会治理命题中,礼爱贤士,推教重礼就是其重要方法之一。
3. 道家治国论
3.1. 道家的社会治理
道家的社会治理观
道家的核心思想就是“道”,其核心人物是老子和庄子。“无为”的治国思想,以老子为代表的道教的“无为而治”思想,是一种以“无为天下”和“无为不为”为中心的“无为”的治国观。
其中顺其天道与毫不作为有其本质区别,不强行使国家受到有效治理。老子认为平稳顺当的取天下是最高的道德,而做事业的道德标准可从无为之机窥探,“为无为,则无不治” [8] 。要点是:
1) 顺应自然之为
“无为而治”是道教社会治理的中心理念,这里的“为”则是对自然的顺应,“无为而治”则是由“道法自然”的本质所衍化,是“道法自然”在政治治理中的具体表现。“道”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的运动,所以,遵循“道”的行动,自然也会产生“无为”。《老子》中所说的“道”是宇宙万物本身的一种必然的过程和法则,“惟道是从”的意思是,任何事情都要按照自己的情况发展,而不能有人的意志和目标,也不能有外界的干扰,我们的一切行为都要按照自己的法则来行动,这就是《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自然”的本意,就是指自己本来就是这样,自然而然,不受干扰。
2) 清净无为之为
老子强调提出只有心灵平和,坚守自然清静,顺应而为,亦可为治国之正“道”。老子在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中指出:不能用歪门邪道要用正义的方式处理国事。善用计谋,百姓才能得到最好的安置。无为而治是老子的思想,依法治国,奇于用兵,德服天下。其寓意国家干涉的越多,百姓的生活就越坚难。因此,治国要用清静无为的正“道”,老子用兵法其道来形容国家的治理,统治者干预的越多,则民众感到压迫的时候也就越多。所以有道的圣人说:“我无为,而百姓就会自然转化;我清静,而百姓就会自然正‘道’;我无事,而百姓就会自然富足;我无欲,而百姓就会自然淳朴 [9] 。”所以坚守清净,倡导无为是其重要的治国观念。
3.2. 道家的治国方法论
3.2.1. “非战”与“重战”统一
动用武力逞强,很容易遭到报应。《文子》曾数次提到《老子》中,兵器,是代表不详这个命题,《经法》也持同样的观点,将穷兵黩武看做是三大祸患之一,“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 [10] 。”指出守一方如果仅凭地势险要固守,其国防力量将遭受严重削弱,将处于险要之态。至于《鹖冠子》认为将战争的胜负和国家实力的强弱不是简单加减的过程,简单的理解会误其深意,只需要让国家实力与兵力强盛,能够起到震慑的作用,体现了非战的思想内涵。
道家思想中战争是必然的产物。《经法》认为文武两手应并行不悖,不可偏废。战争的客观属性也在《鹖冠子》中得到了显现,战争的存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它并没有改变天地日月的法则,没有搅乱阴阳生死的常规 [10] ,强调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兴兵作战。
3.2.2. 爱民养民
道家的爱民思想体现在以“谦”德待民,提倡管理者要用谦德的态度对待人民,不应该高高在上,而应该谦之以德的对待人民,老子提出“百姓心”从民,提倡各级管理者要真正做到以“百姓心”来体恤人民,爱民养民思想是从人本的角度,温饱是安定生活之基,使人民可以甘食、美服、安居、乐俗。老子针对财富不均提出:安民爱民养民应做到“损有余而补不足”,他想真正地可以用天道均衡的原则做到从道出发,正在做到可以富民养民,呵护人民权益。
3.2.3. 以柔克刚
道家治国方略中以柔克刚也是其重要的一环。老子的策略思想总原则柔与刚、弱与强的博弈。他提出“不敢为天下先” [8] 。《老子》要坚持主动防守的原则,不主动出击,不轻视敌人,盲目行动。只有“不敢为天下先”,才能获得成功。“将欲夺之,必固予之 [5] 。”《老子》主张,要达到“柔而不刚”,就不能与强敌硬拼,而要迂回地与敌周旋,因此,反者道之动的战略。这是一种曲折对抗的战略,即在斗争中攻守并进,以诱敌、再攻之方法。这种策略思想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思想,以退为进。只有曲、枉、洼、敝、少,才能达到全、正、盈、新、得。《老子》倡导适当显弱方可胜强。只有真正的掌握其中的策略及道理,才能更好的治理社会。
4. 儒家、道家社会治国论评议
4.1. 各具风格、各有特色
从代表人物来看,儒家社会治理思想由春秋时期由孔子开创后,孟子荀子接续发展;隋唐时期由董仲舒进行进一步发展,在明清时期达到了成熟,儒家社会治理观的推进与发展呈现内涵逐步扩大,范围逐步深化的特征。相比之下,道家代表人物有:老子、庄子、列子等,道家治国理论思想正如道家思想的演进流程一样也历经三个过程:道家以老子发轫,至庄子而集道家之大成,汉初黄老之学。
从观念内核来看,儒家社会治理观念的内核与道家治理观念的内核截然不同,儒家强调儒家的治国理念是“王道教化”,这种“王道教化”倡导实施仁政、礼乐来使社会形成德治的效果。“孔子的时代,儒者不仅懂得外在的仪礼的种种规则,而且更加重视其表现的思想和观念,以及这些思想观念对社会秩序的意义 [11] 。”然而,这种礼乐教育体制也有其缺陷,从而造成了“虚伪”风气的产生。道家的治国理念是“道法自然”,体现的是其“无为之治”“从其俗”的观点。这个以唯物历史发展观来看,是消极和退步的,“小国寡民”思想只是在“道”的哲学指导下对当时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一个回归本源的解决方法,以老子最后归隐山林以及后来战国时代形成的结果看,并不适用于当时社会。但其“无为而治”、与民休养的方式却适用于各个朝代王朝初建或者国家刚刚经历了大规模战争的情况。
从影响范围来看,呈现儒道思潮融合发展的态势。在经历了春秋时期的战乱之后,西汉初年,“无为而治”盛行于时。而汉文帝时代,“无为而治”是其典范。在汉文帝时代,西汉的人口、财富综合国力远超于前。唐宋之前的治国之道,突出的特点是“礼法合治、德为刑、刑辅”,也就是“轻刑”,是“仁术”的一种。至唐代,唐太宗“以仁为本、施仁政、重教化”,形成了以儒、释、道为主的中国文化,其顶峰显形于唐。这三家文化的核心,都含着非暴力主义精神,它以端正人心,来谋求永恒的和平,当然在社会实践的伦理范畴中离不开关于法家理论的结合。
4.2. 共荣共生,不谋而合
儒家道家治理目标相同,儒家道家的社会治理的目标都是为了为统治者提供国策,来达到社会稳定的统治。儒家的德道法治,仁政,礼教都是围绕其“王道”目标,通过教化、道德导向、礼乐培育君子,为其封建专制服务。而道家虽然倡导的是无为而治,但与无所作为尤其本质区别,而是在遵循规律下,进行治理,其目的仍然是在为治国理政提供相关治国之策。
儒家道家都强调道德的作用,儒家的德治思想要从源头上实现社会治理 [12] 。“德治”本来就是儒家治理思想的重要要义,具有正统的地位,而道家的思想中,老子的道德经的下篇即为德经,其中关于道的思想中蕴含着德的思想内涵。“德”“道”是相伴而生的,所以道家的“天治”论,归根到底是“德治”论。
儒家道家都强调民本思想。儒家提出了其养民富民的理论,归根结底是从人民的出发,强调社会治理离不开人,只有做到富民养民才能真正的实现其社会治理的成功实践。道家则将“爱国治民”作为其无为而治的深刻要义。民本思想是儒家思想的精髓,同时也是道家理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