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伤寒杂病论》被称为方书之祖,其开创了辨证论治的先河。其中《伤寒论》载方112首,《金匮要略》中载方262首,经方配伍严谨,在当今临床仍有广泛应用。“考订度量衡制度,以权衡为最难”,由于年代久远,中国度量衡制的发展,导致经方剂量众口不一。本文通过考察历代中国度量衡考证资料,以小柴胡汤为例,力求仲景方中本源剂量,探讨历代医书药衡变化。小柴胡汤被收录在《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版)》,是张仲景《伤寒论》的经典经方之一,方由柴胡、黄芩、人参、半夏、甘草、生姜、大枣七味药组成。现今,小柴胡汤在临床中仍有广泛应用。目前针对小柴胡汤的功效、临床应用、作用机制等方面有较多研究。然而,由于时代的变迁,中国度量衡的发展,导致不同医家对于小柴胡汤的剂量使用各不相同。今笔者以度量衡变迁的角度,探讨小柴胡汤的当今用量,力求仲景原方之貌。
2. 度量衡演变
度量衡是衡量世间万物的标准尺度也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 [1] 。其对管理货物交易、保卫社会太平、维护统治势力等均含有关键意义。度量衡自初始阶段的人类社会萌发产生后又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而持续演化、修正是判断人类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准则。度量衡制度创建了一套进位恰当的单位制度,是由法黄钟、累黍以及其他四时自然物质而来。度量衡这一称谓在中国古籍中最早见于《尚书·舜典》:“同律度量衡。”秦始皇统一了全国的度量衡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度量衡制度最终完备于两汉。两汉时期我国的封建制度逐步健全 [1] 。汉代继秦朝后,又一次统一了度量衡,此后各朝代大多遵循汉朝制定的度量衡或在此之上进行更改。直到隋朝,隋文帝统一度量衡,以南朝的“古”制,与北朝迅速增长的大制并用,后世称之为“大小制”。度量衡的大制主要指法定制和习用市制,小制主要指音律、天文、医药等沿袭的古制。即大制用于官民日常生活及赋税制度,小制用于调音律、测晷影、医药,以及皇家的礼仪制度 [2] 。
小制又名古制,西汉末年,首次明确规定,度量衡以黄钟为标准,假以累黍直接定出尺度,容量和权衡的量值,以及度,量,衡的各级单位名称、进位关系和其相应的标准器的制造,行政管理等,成为我国古代度量衡史上最完整,最系统,最有权威的著作 [3] 。《汉书·律例志》记载:“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可以看出龠、铢、两、斤的度量衡标准量。
秦之度量衡改革始于秦孝公六年开始的“商鞅变法”,在公元前344年颁发了标准量器——商鞅铜方升。公元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铜诏版上印刻:“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经过检测和分析,得出秦1尺合23.1厘米,1升合200毫升,1斤合253克 [4] 。汉承秦制。西汉末年,王莽篡权称帝,恢复古制,刘歆等人设计制造的量器标准器——新莽铜嘉量。综合各种测量数据,得1升约合200毫升,1尺约合23.1厘米,1斤约合226.7克 [5] 。东汉时期单位量值测验每斤约为222克(每两13.875),是丘光明考据载于《中国科学技术史》的结论,现下公信力最强。
三国时期,曹魏一斤与西汉同,东吴一斤却两倍于古。西晋时期,分为大小两种单位量值,通过对“太康铜斧”的测量,得到每斤重234克,又考虑到其量值与东汉接近,所以沿用汉制,即每斤220克{科技史·度量衡}。南北朝度量衡的基本状况是,南朝依魏晋以来的古制,北朝却十分混乱 [6] 。隋文帝建立隋朝,统一度量衡,以南朝的“古制”与北朝迅速增长的大制并用。即大制用于官民日常生活及赋税制度;小制用于调音律、测晷影,以及皇家的一切礼仪制度 [6] 。唐朝完全继承隋制,并将大小制予以法定,尺度比值为1:1.2,即大尺为小尺的一尺二寸;容量和衡重为1:3,即三小升为一大升,三小两为一大两,三小斤为一大斤。官方和民间的经济往来,农业、手工业生产中用大制;音律、天文、医药和制作冠冕礼制服饰用小制 [7] 。
宋代度量衡单位制是承袭隋、唐、五代以来的大量制。不过宋代还是大小制并用,凡是使用大制的,特别注明大斤、大两、大升,不标明的为小量制 [8] 。宋称繁多,厘定宋代权衡单位值一两合40~41.3克、一斤合640~661克{度量衡卷}。景德年间,刘承珪创造了精密的秤杆——戥称(等称),又称“等子(戥子)”。刘承珪制作两种“戥称”原则,一种为一钱半称,代表十进位的钱分离毫丝忽;另一种为一两称,代表传统的铢累制。刘承珪的等秤,称量比一般杆秤精确,深受肆市、商贾欢迎,成为北宋后称量银、药物等贵重物品的专用工具而沿用了近1000年。
元代为了巩固统治,元世祖“遵用汉法”,基本采用了宋、金以来的度量衡制,大制采用每斤610克。明代的度量衡为元代的延续,即量制增大,衡制略有减小,衡制从每斤610克到594克。清代基本沿用明朝制度,权衡器分天平、戥、称三种,一两合37.3克,一斤合596.8克。清代民间交易称货物多用称,药店多用戥子,珠宝店多配天平。民国时期万国公制(即米制)为中华民国权度之标准制和市用制并用(16两为1斤)。
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通过了[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和进一步开展计量工作的报告]和[统一公制计量单位中文名称方案]规定:国际公制为我国基本计量制度,市制定为10两为1斤。“中医处方用药,为了防止计算差错,可以继续使用原有计量单位,不与改革” [9] 。1977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计量局等单位关于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请示报告的通知》规定:中医处方用药现用的十六两为一斤的旧制改为米制, [10] 计量单位用“克”、“毫克”、“升”、“毫升”。中药计量单位的换算、按十两为一斤的市制的“一钱”等于“5克”;十六两为一斤的旧制的“一钱”等于“3克”, [11] 尾数不计。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发布“我国目前在人民生活中采用的市制计量单位,可以延续到一九九○年。” [12] 自此全国完成计量的全面转化。
归纳上述,度量衡起源于黄钟之律,以累黍及四季等自然万物建立了一套进位合理的单位制度。秦朝统一度量衡,一直被各朝代延用,然而由于战乱,渐渐催生出大、小制。隋唐将大、小制法定化,宋代将大、小制统一,此后不再区分。
3. 小柴胡汤溯源
3.1. 小柴胡汤剂量溯源
小柴胡汤被收录在《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版)》,小柴胡汤是张仲景《伤寒论》的经典经方之一,方由柴胡、黄芩、人参、半夏、甘草、生姜、大枣七味药组成。小柴胡汤具有和解少阳,解半表半里之邪的功效,用于治疗少阳病症。现今,在临床中仍有广泛应用。关于小柴胡汤,历代医家也有许多记载,下列为笔者针对医书古籍所记载的梳理,以便接下来的研究,选入标准为① 不选用药味种类与原方不同者;② 有明确的关于小柴胡汤的相关记载;③ 不选用药味剂量比例与原方不同者。
东汉张仲景在《伤寒论》中记述“伤寒五六日,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小柴胡汤方,柴胡半斤,黄芩三两,人参三两,半夏半升,甘草(炙)、生姜各三两,大枣十二枚。”这是小柴胡汤首次出现在史料记载中,之后东晋医学家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载记,“三日以上,至七八日不解者,可服小柴胡汤,柴胡八两,人参、甘草、黄芩各三两,生姜八两,无者干姜三两,半夏五两,汤洗之,大枣十二枚,水九升,煮取二升半,分为三服。”唐代《千金翼方》记载“柴胡(八两),黄芩,人参,甘草(炙),生姜(各三两切),半夏(半升洗),大枣(十二枚擘)右七位,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宋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载道,“半夏(汤洗七次焙干)二两半,柴胡(去芦)半斤,人参、甘草(炙)、黄芩,各三两。每服三大钱,水一盏半,生姜五片,枣一个,擘破,同煎至七分,去滓,稍热服,不拘时。小儿分作二服,量大小加减。”明代吴昆于《医方考》中提及“柴胡(半斤,去芦),黄芩(三两),人参(三两,去芦),甘草(三两),半夏(半斤,制)伤寒,寒热往来,胁痛,口苦,脉弦者,此邪在少阳经,半表半里之证也,本方主之。”同为明代的《证治准绳》所书“小柴胡汤(仲景),治伤寒四五日,往来寒热,胸满心烦喜呕,风温身热,少阳发热。柴胡(半斤),黄芩,人参,甘草,生姜(各三两),半夏(半升,洗),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清朝吴谦在《医宗金鉴》写道“小柴胡汤方,柴胡(半斤)黄芩(三两)人参(三两)半夏(半升洗)甘草(三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右七位,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根据前文所述,度量衡自汉朝后才出现大小制,唐朝将度量衡法定化,大制主要指法定制和习用市制,小制主要指音律、天文、医药等沿袭的古制。由此可见,中医古方剂量一直沿用小制(古制)。
3.2. 小柴胡汤现代计量换算
3.2.1. 柴胡、人参、生姜、黄芩、炙甘草的现代剂量
在《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丘光明、邱隆、杨平通过考察39件东汉权,将东汉的每斤单位量暂定为222克。以一斤定为222克,可以计算出仲景小柴胡汤方中,柴胡用量111克,人参、生姜、黄芩、炙甘草用量为41.625克(约为42克)。
3.2.2. 半夏的现代计量
小柴胡汤中半夏的用量为半升。《汉书·律历志》中:“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柜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因此一升等于十合。《汉书·律历志》曰:“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秤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所以一斤等于十六两,一两等于二十四铢。
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书:“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秤五两为正。”唐代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卷一·论合和》记载:“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称,五两为正。”上述内容在《医心方》《证类本草》《本草品汇精要》等中皆存在, [13] 并得到后世医家广泛认同。同时仲景在《伤寒论》“柴胡加芒硝汤”中给出了答案,“柴胡加芒硝汤”的组成为1/3小柴胡汤与芒硝二两,柴胡加芒硝汤中半夏用量为“二十铢”,小柴胡汤中半夏的剂量为“半升”,所以小柴胡汤中半夏的重量三倍于柴胡加芒硝,等于“六十铢”,因此汉代半夏“一升”等于“一百二十铢(即五两)”。根据上述,小柴胡汤中半夏的现代计量为34.68克。
3.2.3. 大枣的现代计量
中药中使用大枣入药由来已久,古方中大枣多以“枚”数作为其计量单位。然而,由于产地、品种、性状变迁以及大小的不确定性,用于方中的大枣重量并不准确。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中记载“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至清代的《医宗金鉴》都有类似记载。张仲景在十枣汤中用“肥大枣10枚”,故陶弘景、孙思邈等人所言:大枣以三枚为准一两,其大枣当是大者、肥者。《本经疏证》记载:“《伤寒论》《金匮要略》两书,用枣者五十八方,其不与姜同用者,十一方而已。大率姜与枣联用,为和营卫之主剂,姜以主卫,枣以主营,故四十七方中,其受桂枝汤节制者二十四,受小柴胡汤节制者六。所以然者,桂枝小柴胡,俱调和营卫之剂也,……生姜辛通之用多,得大枣乃不至过通。二物并用,所以为和营卫之主剂。……仲圣法,和营卫以生姜三两、大枣十二枚为相当之数。”丁沛通过推断经方配伍意义以及实测南阳当地产大枣的重量,得到大枣十二枚为三两的推断 [14] 。因此,可以推测出小柴胡汤中大枣的剂量为三两 × 13.875 = 41.625 (约为42克)。
4. 小柴胡汤的临床应用
小柴胡汤目前被广泛用于治疗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内科疾病 [15] ,在神经系统方面,小柴胡汤治疗中风后眩晕、抑郁症方面效果良好,且不良反应较小 [16] [17] 。徐珊珊 [18] 等研究发现,小柴胡汤在治疗胃脘痛方面疗效较好,且较之于纯西医治疗,不良反应明显减轻。
5. 总结与思考
中国度量衡制,总体而言呈上升趋势,如东汉时每斤约为222克,清代已增长到一斤合596.8克。尽管历代医家努力恢复仲景古方原貌,但是由于战乱,王朝变迁的影响导致度量衡的混乱,历代医家并不能保证仲景原方剂量。例如:唐孙思邈在《千金要方》载道:“隋人以三两为一两。”宋代沈括在《梦溪别录》中写道:“求秦汉以前……秤三斤当今十三两。”金刘完素于《素问玄机原病式》载:“仲景之世……四两为之一两。”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载:“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清汪昂在《汤头歌诀》记载:“大约古一两今用一钱足矣。”同为清代的陈修园在《伤寒真方歌括》中书:“大抵古之一两折今为三钱。”由此可见,虽然度量衡的数值一直增长,但是历代医家还是遵从药衡从小制。因此根据笔者论证,说明张仲景《伤寒杂病论》的用药剂量为东汉古制1两约13.875克。
综上所述,小柴胡汤原方中:柴胡八两,黄芩、人参、炙甘草、生姜(切)各三两,半夏二两半(洗),大枣三两(擘);现代剂量:柴胡111克,黄芩、人参、炙甘草、生姜各42克,半夏35克,大枣42克。能否在临床中取得应有疗效还有待讨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