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理论视角下校园欺凌中旁观者行为研究:特征、因素与策略
Research on Bystander Behavior in Campus Bully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roup Theory: Characteristics, Factors, and Strategies
DOI: 10.12677/ap.2024.145304, PDF, HTML, XML, 下载: 60  浏览: 298 
作者: 王 妤: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江苏 镇江
关键词: 校园欺凌群体理论旁观者School Bullying Group Theory Bystander
摘要: 旁观者是校园欺凌事件中的目睹者,受多种因素影响会出现分化与转化。根据间接参与程度与外在表现形态,旁观者可分为冷漠观望型、助推恶化型和主动保护型。从群体理论视角分析,校园欺凌中旁观者群体的行为具有易受环境熏陶感染、群体责任逃避心理、易受暗示引导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引导旁观者群体行为的策略包括营造抵制欺凌行为的氛围、强化个体责任感和辨别欺凌性行为等。
Abstract: Bystanders are witnesses in campus bullying incidents, and they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types based on their indirect involvement and external manifestations: indifferent bystanders, exacerbating bystanders, and active bystande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roup theory, the behavior of bystanders in campus bullying is characterized by susceptibility to environmental influences, group responsibility-avoidance psychology, and susceptibility to suggestive guidance. In response to these characteristics, strategies for guiding the behavior of bystander groups include creating an atmosphere of resistance to bullying behavior, strengthening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 and identifying bullying behaviors.
文章引用:王妤 (2024). 群体理论视角下校园欺凌中旁观者行为研究:特征、因素与策略. 心理学进展, 14(5), 206-211. https://doi.org/10.12677/ap.2024.145304

1. 引言

校园欺凌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广泛存在于各国校园中。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数据,全球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曾经历过校园欺凌的困扰(UNESCO, 2019),中国同样面临这一严峻挑战。中国教育发展报告通过抽样调查揭示,遭受直接身体冲撞式霸凌的学生比例高达46.2%,而经常受到身体伤害的学生占6.1%。更令人震惊的是,有40.7%的中小学生曾遭受过难听外号的侮辱,2.7%的学生在同学间遭受了所谓“亲密关系”的欺凌,还有18.6%的学生被“小团体”故意孤立(杨东平,2017)。为了应对这一严重问题,教育部在2016年和2017年相继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两份重要文件。到了2021年,教育部进一步发布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其中特别强调了建立专项制度来防控学生欺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20)。这一系列举措充分显示了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问题的深切关注和坚定决心。

作为一种群体性的行为模式,欺凌事件不仅牵涉到主动施加伤害的欺凌者和受到伤害的被欺凌者,还广泛涉及到众多目击这一过程的旁观者。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往往将关注点集中在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这两种角色上,通过分析校园欺凌对他们所产生的影响来探讨这一问题。然而,这种研究方式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因为它忽略了欺凌事件中旁观者的存在及其行为模式的重要性。为了更全面地审视欺凌现象,我们将研究范围扩展至所有涉及的三方群体,包括欺凌者、被欺凌者以及旁观者。特别是将旁观者这一角色纳入校园欺凌研究的视野中,运用群体理论来深入剖析影响旁观者行为的关键因素,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2. 群体理论及旁观者行为特征

2.1. 群体理论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曾深刻阐述,当人们汇聚一堂,形成所谓的“心理群体”时,他们的身份将发生显著变化。这种变化并非简单的个体数量叠加,而是一种质的转变,使得群体展现出与单独个体截然不同的特性(古斯塔夫·勒庞,2015)。勒庞将此类群体形象地称为“乌合之众”。另一位法国学者塞奇·莫斯科维奇在其著作《群氓的时代》中,也对“群体”或“民众”给出了精准的定义,该定义与勒庞的群体理论不谋而合。莫斯科维奇认为,“民众”是由众多平等、匿名且相似的个体所构成的动态集合,在这个集合中,每个个体的思想和情感都能得到同步的表达(塞奇·莫斯科维奇,2006)。在勒庞的理论体系中,群体不仅具有物质和空间的实体性,更是一个充满心理学意义的概念。他强调,群体的形成首先源于心理上的共鸣和共同体的构建。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自觉个性逐渐消解,而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则趋向于一个共同的方向。这种转变远超出了个体物质和空间的简单集合。勒庞进一步指出,群体行动的动力如何转化为实际的群体行为,是揭示群体行动发生机制的关键所在。他认为,群体心理在支配群体行动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塑造了群体行动发生的内在逻辑。在群体中,个体不再是孤立无援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群体中的每种情感和行为都具有强烈的传染性,这种传染性足以驱使个体为了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这一理论的提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不仅开创了群体心理学这一新的研究领域,为群体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方向;同时,它也深刻揭示了群体发起行动的内在动因和机制。

2.2. 群体理论与旁观者行为的契合

群体理论对于理解校园欺凌中的旁观者行为具有显著意义。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旁观者往往不是单独行动,而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群体中,其行为和决策受到群体心理的影响。根据群体理论,个体在群体中容易失去自我意识,更倾向于跟随群体的意见和行为。在校园欺凌中,旁观者可能会受到其他旁观者或群体的影响,选择保持沉默或采取与群体一致的行为。这种从众心理使得旁观者行为更加复杂和多变。此外,群体中的情感和行为具有传染性。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旁观者的恐惧、愤怒或冷漠等情绪可能会迅速在群体中传播,影响其他旁观者的行为和态度。这种情绪传染机制进一步加深了旁观者行为与群体理论之间的契合。综上所述,群体理论与旁观者行为的契合主要体现在旁观者行为的群体性、从众心理以及情绪传染等方面。这些契合点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校园欺凌中的旁观者行为,并为预防和干预提供理论依据。

2.3. 旁观者行为特征

校园欺凌事件涉及的主要角色包括欺凌者、受欺凌者以及旁观者。旁观者常被定义为欺凌事件的知情者、目睹者和可能的干预者,是受欺凌事件影响且其行为和态度极易产生变化的群体,他们的行为可能会直接影响欺凌事件的进程与走向(王玉香,窦本港,2021)。众多研究将旁观者划分为一个独立的群体并与其他欺凌群体进行比较,旁观者群体明显更加松散,群体中尚未能出现统一群体意志的领导者,群体意见时常无法统一,群体力量也难以集中,在面对具有领导核心的欺凌者群体时,旁观者群体通常表现出一种虚弱感。本研究将旁观者定义为那些在现场目睹了事件经过但未直接“涉入”其中的人,他们看似是事件的边缘人或局外者,实际上,旁观者同时扮演着知情者、目击者和潜在干预者的多重角色。根据间接参与程度和外在表现,将校园欺凌的旁观者可以大致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2.3.1. 冷漠观望型

这类旁观者在校园欺凌发生时选择置身事外,不直接介入,只是作为看客观望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他们通常对目击的欺凌行为无动于衷,可能选择现场观看或悄然离开。尽管他们看似未参与欺凌,但欺凌事件对他们的心理产生了直接影响,如引发恐惧、内疚等复杂情绪。他们的冷漠态度和观望行为也可能在无形中助长欺凌事态的恶化。

2.3.2. 助推恶化型

这类旁观者原本与事件无关,但在校园欺凌事件中转化为积极的鼓动者。他们通过煽动性的语言、姿势和行为来助长欺凌者的气势。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目的性,可能是为了宣泄内心不满、证明自身影响力、推动事件发展或刻意讨好欺凌者以避免成为下一个目标。这类旁观者的行为无疑加剧了欺凌事件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成为了欺凌者的一部分。

2.3.3. 主动保护型

当遇到校园欺凌行为时,这类旁观者会由原本的无关者转变为积极制止欺凌行为、保护受欺凌者并提供安慰和帮助的角色。他们之所以如此行动,并非因为对欺凌者无所畏惧,而是内心强烈的责任感、自我效能感以及对弱者的同情驱使他们不再沉默,而是积极协调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统计数据显示,在这三类旁观者中,前两类直接或间接地加剧了欺凌事件的严重性,而仅有44.17%的旁观者属于会主动保护受欺凌者的第三类(热孜万古丽·阿巴斯,2018)。旁观者群体的行为无疑会对欺凌者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深入了解旁观者的行为动机并积极引导他们的行为对于有效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至关重要。

3. 影响旁观者群体行为的主要因素

3.1. 旁观者易受环境熏陶感染

根据群体理论,群体内的各种行为和情绪均具有显著的传染性。当旁观者长时间置身于欺凌环境中时,他们极易受到这种氛围的影响,进而可能加入欺凌的行列(古斯塔夫·勒庞,2015)。以2018年4月12日温岭法院审理的校园欺凌案件为例,该事件最初仅因一个学生的玩笑而引发,随后却逐渐演变为涉及多名学生甚至陌生人的严重欺凌事件。在这一演变过程中,许多原本只是旁观的个体因受到环境的影响,逐渐转变了自身的角色,从最初的置身事外者转变为欺凌行为的积极推动者,从而加剧了事件的恶化。这一案例生动地说明了环境对旁观者行为的深刻影响,以及旁观者在欺凌事件中的角色转变过程。同时,它也提醒我们,个体在环境中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时刻受到环境的塑造和影响。长期置身于欺凌环境的旁观者,其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都可能发生显著的变化(王枭,陈云奔,2019)。

3.2. 旁观者具有群体责任逃避心理

在群体环境中,个体往往因隐匿性而感觉无需负责。这种心态导致个人的责任感显著降低,尤其在旁观者群体中,责任逃避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进而引发责任分散效应。具体而言,当面临紧急情况时,现场目击者数量越多,每个人所感受到的责任压力就越小。这是因为每个人都认为,无论是提供帮助可能带来的成功和赞誉,还是选择不介入可能导致的失败和指责,都将由在场的所有旁观者共同分担。以2022年5月山西应县六中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为例,当时多名学生在场围观同学遭受连续耳光,却无人上前制止或及时向老师报告。这些旁观者之所以选择不作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认为既然有多人在场都未采取行动,自己也就没有必要介入,即便将责任归咎于众人。这种责任逃避心理一旦形成,旁观者便不太可能向受害者提供援助。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旁观者的责任逃避倾向越强烈,他们越可能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甚至有一些旁观者会进一步将这种心理转化为对被欺凌者的指责和嘲讽,不仅加剧了欺凌行为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同时也满足了他们自身的观望和娱乐心理。这种现象揭示了旁观者责任逃避心理的严重后果,对于预防和干预校园欺凌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3.3. 旁观者易受暗示引导

群体往往表现出一种显著的易受暗示性。由于群体常处于渴望被关注的状态,它们对外部暗示极为敏感。一旦接收到初始提示,该信息便会通过群体内部的相互传播机制迅速渗透至每个成员的思维中,从而形成群体情感的统一趋向,并迅速固化为公认事实(古斯塔夫·勒庞,2015)。近年来,校园欺凌中的暴力亚文化愈演愈烈,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暴力影视作品和低俗文学作品的影响。这些作品为了博取眼球,不惜夸大甚至美化校园欺凌行为,从而极易诱发旁观者的模仿行为。以2018年9月中国明月航空飞行学院曝光的学姐欺凌大一新生事件为例,该事件揭示了一种森严的等级制度和一系列苛刻的“规则”,如禁止新生进入学姐的私人空间、禁止与学长接触、强制新生对学姐表示敬意,以及禁止向家长诉苦或在网上发声等。这一事件充分暴露了上级对下级的欺凌行为,以及下级对上级命令的绝对服从。根据群体理论,群体天生就具有易受暗示的特质,它们始终处于无意识的边缘,随时可能对外部暗示作出反应。特别是青年群体,他们正处于由依赖向独立过渡的关键阶段,虽然具备一定的思考和判断能力,但心智尚未成熟,对事物的看法往往缺乏客观性。此外,青年群体的行为往往具有较强的冲动性和模仿性,因此在受到媒体信息的暗示后,他们很容易对欺凌者产生崇拜情绪,并在不知不觉中卷入欺凌行为之中。

4. 引导旁观者群体行为的策略

4.1. 营造抵制欺凌行为的氛围——强化家校合作

校园是旁观群体成长的重要环境,其氛围对旁观者的认知和行动具有深远的影响。为了营造一个安全、积极的校园环境,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完善学校的基础设施,增设如监控等多媒体设备,以有效遏制学生的不当行为,从而构建一个无盲区的安全校园。其次,积极推动教师参与校园欺凌预防和干预的相关教育和培训,提升教师的问题敏感性和处理能力;同时,鼓励开展以反欺凌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并在日常教学和生活中倡导教师关爱学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面临的问题。再次,设立开放的心理咨询室和社会工作服务站,随时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矛盾调解服务,对特殊问题进行个案管理和干预。然而,校园欺凌问题的根源并不仅限于校园内部。家庭作为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另一重要场所,同样需要我们的关注。目前我国学校与家庭联系方式以“校访”“家访”为主,但很难得到较好的落实,甚至一些学校存在家校联系懈怠现象(刘程,2020),学校与家长之间配合不当。“增强旁观者群体干预校园欺凌行为”属于一个敏感且艰难的话题,对于这类话题,学校与家长间必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及时有效地了解到旁观者在家庭生活中所接触地网络资源、视频和书籍等,落实学校对旁观者家庭生活地知情权与参与权。家长与学校应该共同引导旁观者,杜绝不良信息暗示影响,引领他们面对欺凌行为做出正确地意识判断,甚至发出制止性行为,践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德理念。

4.2. 增强个体责任感——预防道德逃避

旁观者在目击欺凌行为时往往选择不介入,尽管他们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不当性,但由于害怕承担责任而采取回避态度,这实质上是一种道德逃避现象。道德逃避是指个体利用认知上的灵活性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进行辩解的心理机制(杨继平等,2010)。在校园欺凌情境中,旁观者作为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会为了自我保护而逃避遵循道德规范所带来的成本,他们可能会重新解释欺凌行为,以降低其伤害性,从而减轻自身的罪恶感或自责。研究表明,道德逃避的程度与消极的旁观行为呈正相关(Thornberg et al., 2017)。每个人都与社会和他人紧密相连,旁观者应积极参与学校内外的各类事务。通过参与过程中的愉悦体验和美好感受,可以激发个体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而在潜移默化中将对自我、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感与道德观念内化于心。这种参与的正当性有助于培养个体对集体和社会的认同感,使责任意识逐渐根植于个体内心,从而树立起积极行动和勇于担当的主体意识(刘铁芳,2006)。即使在面对校园欺凌这类负面事件时,个体也应拥有发言权和话语权。个人对自身及他人正当权益的关心和积极维护是一种社会参与的体现,它反映了个体进入社会公共生活后生存姿态的转变。个体应摆脱随波逐流、依赖他人决策的状态,从旁观者转变为行动者,从被动者转变为主动者。通过这种转变,可以改变过去对欺凌行为的冷漠和疏离态度,建立起个人与社会之间有机、和谐的联系,进而从内部对校园欺凌问题进行有效治理。

4.3. 辨别欺凌性行为——提升处理能力

由于群体在理性思考方面存在局限,其智力水平往往低于单独个体,因此,在针对旁观群体的欺凌观念教育中,我们可以采用更为简洁和形象化的方法。在理解校园欺凌定义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培养旁观者识别各种欺凌行为的能力。根据2016年4月我国正式发布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校园欺凌”被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6)。这些行为可以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出现,包括言语攻击、肢体冲突、社交排斥和网络欺凌等多种形式。为了提升学生对欺凌行为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学校社会工作者可以与心理咨询教师等专业人士合作,扮演教育者和倡导者的双重角色。他们可以在学校范围内组织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讲座,邀请师生共同探讨欺凌行为的识别方法,并深化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通过这些活动,学生将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欺凌行为是对道德的践踏和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破坏(孟凡兴等,2020)。另外,旁观者群体作为第三方介入校园欺凌存在一定风险,因此需建立激励机制改善其收益(汤子毅,2023)。具体包括:第一,对旁观者积极帮助行为给予物质或精神上嘉奖。第二,明确旁观者遇到欺凌时的正确处理方式。第三,建立起旁观者保护机制。例如,旁观者向教师提供相关信息后,教师须注重保护其隐私。

5. 结语

本研究旨在深入剖析中小学校园欺凌中的旁观者群体,使公众加深对这一群体的了解。通过详细分析旁观者群体的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本研究提出从学校、家庭、个人三个层面来引导旁观者群体,以增强他们干预欺凌事件的积极性和行动力,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实现由局外人向保护者的转化。通过这一行为和角色转变,降低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概率,减轻事件严重程度,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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