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并首次使用“课后服务”一词,虽然没有对其作出直接界定,但可以从《意见》的描述中概括出教育部赋予课后服务的丰富内涵。在广义上,课后服务属于托管服务,是对托管服务的延伸,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在监护人与学生看管时间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基础上出现的,这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借鉴外国经验,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就通过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托管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了托管服务这一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问题,例如托管服务计划,项目经费,服务人员组成等;日本在1990年代后期制定的《儿童福利法》中,对课外活动的含义进行了明确规定。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城镇经济的发展,家庭与儿童之间的过渡无法顺利进行,一些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晚托班”,“担负着对学生的看护与监督,该模式被公认为是早期课后服务的一个典型”。基于以上相关观点可见,课后服务是学校教育在课后的延伸。“课后”强调了课后服务的时间,即活动开展要在学校学习日放学后进行,不能代替或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进行。
然而在我国,伴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市场化的影响,一些学校的晚托管课变成了“补习班”,而在这种需要不断膨胀的情况下,很多课外培训组织也随之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增加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因此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明确指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背景下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受到全国上下的重视。近年来,我国许多地区学校在课后服务开展方面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在课后服务的有效性和课后服务新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乡村学校的教育资源不同于城市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情况存在着差异。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1] 。因此,为了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本文比较城市小学和乡村小学课后服务执行现状和存在困境,集合地域特色提出改善措施,为提升课后服务效能提供借鉴。
2. 城市小学和乡村小学课后服务实施现状
2.1. 服务内容:城市小学充实多样,而乡村小学贫乏单一
城市小学课后服务主要有基础托管和兴趣拓展类活动两类。从访谈和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城市小学课后服务主要有两种方式:兴趣拓展类课程部分学校由本学校音、体、美教师负责,也有不少城市学校通过引入校外第三方机构进行,根据学生的年级差异和兴趣爱好开展服务;基础托管课程主要让学生在教室内进行自主学习,由本年级的任课教师集中看护 [2] ,学生的活动空间局限在教室内。而乡村小学课后服务取决于有无兴趣类课程的教师。如果乡村小学没有开设兴趣拓展课程的教师,课后服务时间基本上就进行基础托管项目或自主学习。在没有兴趣拓展类教师的学校,有些学校将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开展了科学课和综合实践课程,而大部分学校是集中学生自习或观看学习视频。由此可见,城市小学服务受限因场地设施不足,校外资源难以整合;乡村小学则因资源匮乏,课后服务形式单一,难以满足学生多元化需求。两者受限原因不同,但均影响学生全面发展,需针对性改进。
2.2. 服务教师:城市小学师资强、疲于应对,乡村小学师资弱、缺乏指导
课后服务政策的基本导向是“发挥学校主渠道”。在城市小学课后服务活动主要由校内教师实施 [3] 。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繁重,由于课后服务的实施,教师的工作时间延长,工作压力增大。而乡村学校普遍存在单一学科型教师,有些乡村小学是教师临时学习一门技术来开展课后服务内容,部分教师甚至认为课后服务只需确保学生课后的在校安全,完成看护任务即可。基于以上现状问题,城市小学师资强大但疲于应对课后服务,工作压力增大;乡村小学师资薄弱且缺乏指导,服务内容单一,看护任务为主。两者在服务教师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需分别加强支持与培训,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2.3. 服务保障:城市小学服务保障待完善,乡村小学服务保障需加强
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作为社会发展的时代产物。尽管各地方政府已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指导意见,并做出了相应的概括性讲解,但是在课后服务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缺乏因地制宜的服务保障体系。城市小学在每学期末接受城区教育局对“双减”政策实施效果的督导检查,对于各学校课后服务的监管整合其中,责任督学通过查阅资料、实物查看等方式对学校教师的日常教学常规工作、学生作业管理、学困生辅导进行评价,最后给予指导性意见来推进“双减”工作的落实。但是,对于课后服务如何开展、如何实施、如何运行、如何评价没有统一的实施准绳,部分学校对于课后服务的管理尚不完备,缺少相关的管理办法、审核机制以及应急预案等制度,在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成效的资料上存在缺失。而乡村小学调研发现,乡村学校获得的课后服务经费不足,有些学校将这项资金用于“学校建设”中,还有大部分乡村学校在课后服务的具体管理细则、活动内容设置等方面缺乏具体实施计划 [4] 。据此本文得出,当前城市小学课后服务保障待完善,缺乏统一实施准绳和完备管理;而乡村小学服务保障更需加强,并表现为经费不足且缺乏具体实施计划的现状。因此两者在服务保障上均存短板,需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3. 城市小学和乡村小学课后服务的困境
3.1. 城市小学和乡村小学服务内容受限原因不同
城市学校的资源较为丰富,但实际情况显示,校内和校外的场地和设施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方面,学校内部的室外操场、功能教室等场地和设施有限,无法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活动需求,制约了学生活动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校外活动场地和设施缺乏引入和利用制度,导致其难以被整合进学校教学资源体系中,成为学校活动开展的难以逾越的障碍。乡村学校的发展面临资源匮乏的问题,这导致其难以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在开展课后服务时仅能局限于其自身的实力。受此限制,课后服务所采用的形式较为单一、僵化,学生参与度不高,常常听从于教师的安排,而学生的期望与实际内容则存在显著落差。长远看来,乡村学生在课后服务中也仅仅是获得“监管”,难以开拓视野、提升思维能力。
3.2. 城市小学和乡村小学课后服务教师自身需求差异大
城市小学教师日常工作相较于乡村教师更为繁杂,加上课后服务需要教师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导致很多教师工作时间过长,无法照顾家庭和孩子。尽管学校采取了“工多钱多”的课时奖励机制来补偿他们的劳动,但这种机制并不能有效缓解教师工作和家庭之间的矛盾以及教师工作压力等问题 [5] 。而在乡村小学,师资不足是制约学校课后服务的重要因素。课后服务开展者为校内教师为主,教师专业素质较为单一,学校课后服务往往只能停留在安全看管和作业辅导,课后服务较难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或其他比较消耗学校人力、财力的教育教学活动 [6] 。
3.3. 城市小学和乡村小学课后服务保障痛点各异
对于小学生托管这种教育服务而言,政府应该有意识地将其纳入到社会公共服务的范畴之中,并给予其公益性或公共性的定位;有必要在理念上对小学生托管进行明确,将其视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并将其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领域中进行保障 [7] 。政府应该为公立学校提供充足的公共财政支持,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重要的经济基础。而学校作为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方,应承担提供优质课后服务的责任,并需要在接受监督评估的过程中不断优化改善。而在实际开展中,城市小学对于课后服务的评价还只是停留在对教师的考勤、值班、督查等管理制度上的评价,对于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以及对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成效评价模糊,导致很多城市学校以“干好干坏都一样”的服务态度来执行课后服务。而在乡村,县区教育局对于乡村学校课后服务缺乏重视,缺乏引领政策来推动课后服务的开展,课后服务资金也难以及时到位。乡村学校缺乏外在的政策约束和内在发展动力,校内课后服务发展举步维艰。
4. 城市小学和乡村小学课后服务优化策略
4.1. 城市小学创新课后服务模式,乡村小学增强课后服务特色,城乡教育资源互动
结合城市和乡村小学的实际,开发出适合本地学生学情的课后服务项目是当前“双减”背景下的学校课后服务的焦点。对于城市小学,课后服务应该发挥自身在软件、硬件方面的优势,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创新课后服务模式。首先,可以充分利用好当地的教育资源,在课后服务课程设计中融入不同的学科元素,做到五育并举。比如借助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工厂、植物公园、动物园等周边场馆资源,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活动,到实地去体验和感悟。其次,针对不同年级设计不同的学校精品社团活动和年级特色课程,对于低学段小学生,主要是激发探索的兴趣;对于中学段小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多学科融合的能力;对于高学段小学生,学校需要搭建平台,创设条件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在乡村,乡村学校课后服务受到很大的阻碍,如何充分利用各种物质,因地制宜开发适合当地的课后服务形式是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的重要问题。乡村学校课后服务特色应凸显乡村的乡土性和地方性,促进小学生对乡村社会的了解、对乡村文化的认同、对乡村资源的善用。首先,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让学生走出教室。在课后服务过程中,利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开发有乡土特色的灵活多样的体育活动。学校可以充分挖掘器材的多重属性让体育器材“一物多用”,如栏架可以用来跨栏、可以用作钻越的障碍;呼啦圈可以用作障碍物,也可以用来替代跳绳,做多种游戏。学校可以组建多人配合运动,还可以开展合理的运动竞赛活动,也可以开展学校体育友谊比赛,形成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其次,组织劳动实践活动,增强劳动素质。乡村小学一般都是在田埂附近,可以利用附近的资源构建乡土课程。
重要的是,打通城乡封闭的“教育圈”,实现教育资源的城乡互动。既可以把城市小学的教育资源送到乡村去,又可以考虑乡村的实际情况,要合理、协调的调配城乡教育资源,使城市小学生能下乡学习,乡村小学生能进城享有城市的教育资源。例如,城市小学也可以像周巷镇杭州湾小学一样,在学校和社会的支持下,建立校外劳动基地,搭建一定规模的蔬菜温棚,班级之间开展劳动竞赛,制定合理的竞争机制,在种植热情、种植管理水平、农作物生长趋势和种植成果进行竞赛,最后班级采摘、收割的作物由食堂按季节时值价收购,收成所获的费用用于班级活动支出 [8]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课教师可以根据季节和农事安排学生进行播种、栽种、除草、收割等活动,在劳动中丰富学生的劳动情感体验,强化劳动观念和合作意识。
4.2. 城市小学多元协同育人,乡村小学提升育人素养,城乡教师交流互动
多元协同育人教育模式,旨在通过整合家庭、学校、社区、行政部门、科研部门、社会机构和企业等多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到学生的教育过程中。这种模式以“家长进学校、学校进社区、教师进家庭”为形式,积极探索本地多元协同育人模式,使得家校协同育人有抓手,家庭教育有方向,社区教育有活力,从而共建共享良性教育生态。对于城市小学,一是要动员多主体参与,强化课后服务内动力。以学校为主体渠道实施课后服务是倡导“国家带娃”政策的开端 [9] 。而要实现“国家带好娃”的目标,需要整合多种主体力量、协同合作,建立起一套多元、价值一致的协同机制。在此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双减”政策和有关课后服务的文件指导,由“学科类”教师完成学科作业的辅导任务,而“非学科类教师”则在艺术、体育、阅读和劳动等兴趣类的综合素质拓展方面担负起培训工作的职责 [10] 。当“非学科类”的教师数量有限时,允许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适当缓解教师工作压力。
对于乡村学校而言,一是要加强教师对“双减”政策的认识。在课后服务中,教师是主要承担人,他们对于政策的理解决定了学校课后服务定位。为此,学校应注重教师培养、强化政策解读培训、组织教师集体学习讨论、感悟课后服务政策的背后含义 [11] 。二是为乡村教师提供培训机会和提高专业素养。教师专业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的高低。
重要的是城乡教师交流互动。一是引导城市教师送教下乡。在乡村教育振兴的社会环境下,“牵手农村教育”送教活动是弥补乡村小学教育活动不足的一个重要途径。二是支持乡村教师走出来学习。在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的过程中,应重视培养教师的“乡村教育适应型”教学能力。这一能力涵盖了情感驱动、跨学科教学技巧、复合教学方法、乡村的综合实践教学方法以及乡土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应用 [12] 。对此,鼓励教师加强对乡村学生情感和行为的了解,提高跨学科教学技能和教学编排能力,提高乡土教学资源的挖掘和应用能力。引导教师更好地适应乡村教学环境,提高教学效果,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教育发展。
4.3. 城市小学完善制度,乡村小学加强指引,城乡经费有保障
当前,针对小学中的课后服务,我国相关文件多为提供大致的指导方针及规划,然而有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定位、管理机制与法规等方面存在尚待完善之处。因而,需根据我国国情及城乡间差异的特点,建立合适的评估、监督、管理与保障体系,确保课后服务的稳妥进展。在城市小学,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建立课后服务的相关保障制度,如校外活动场地以及设施有效利用制度,课后服务经费使用制度等。同时,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各学校应进一步明确教师的具体工作职责,并为他们设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时间限制,同时减少繁琐的评估和检查流程,以降低产出标准并减少教师的工作压力 [13] 。课后服务的师生比也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确保教师有合理的休息时间,实施人性化管理。接着,教育管理部门需进行高层次的规划设计,并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制定出课后服务的评估标准体系 [14] 。
对于乡村小学,县教育局和村委会要承担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责任,可设立地方性课后服务具体机构,承担与社会资源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定期检查和考核本地课后服务情况 [15] 。2021年4月,财政部和教育部颁布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城乡经费提出了高要求。因此作为乡村小学,要重点督促课后服务工作不到位的学校,严禁学校以任何借口不实施或“形式化”实施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将“双减”政策落实办好,做好财政部门协调配合,逐步提升课后服务的育人质量。
不论是城市小学还是乡村小学,课后服务本质上是义务教育的补充,旨在增强教育服务的能力并减轻家长的接送负担,政府需承担起资金支持的核心责任。这项民生工程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孩子的问题。课后服务是减轻学生的繁重作业和校外培训压力的关键的策略。因此,课后服务在本质上既具有公共利益也有公共属性,它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一部分。政府要确保课后服务财政投入,设立课后服务专项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并定期公示经费流动使用情况。
5. 结语
城乡学校课后服务存在差异,既要全面化又要个性化地针对城市小学和乡村小学的实际情况实施课后服务,又需要学校、教师、社会、政府等诸多主体的参与,形成教育合力,整体联动,促进学生全面的发展。
基金项目
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2022WTSCX112)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S20221057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