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哲学编部分的“道德和法。平等”一章中探究了关于平等的历史演绎进程,分析了不同社会历史时期的平等观念及其阶级分布情况,由此恩格斯指出,平等本身就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范畴,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内容不同的平等观念,其具体内容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变化的,不存在抽象的绝对的平等观。恩格斯通过对平等观的历史概括分析,指明了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经济基础,在各个历史时期,人们的平等要求随着社会的生产方式及经济结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通过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映射,恩格斯也对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念进行了阐述,指出,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以阶级为指向对象,其实质就是要消灭阶级,实现社会和经济上的平等。
2. 恩格斯对杜林平等观的批判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哲学编部分的“道德和法。平等”一章中对杜林的平等观进行了全面且透彻的批判。首先,恩格斯批判了杜林在推演其平等观时所采用的唯心主义的先验方法论;更进一步,对杜林关于两个人的假设的前提和内容也进行了驳斥,最终指明了杜林平等观的抽象实质。
2.1. 对杜林平等观方法论的批判
“方法是指为解决理论、实践、日常生活的特定任务所采用的一定的途径、手段和办法” [1] 。方法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实践结果的成败。理论研究亦是如此,没有科学正确的方法指导,最终的理论结果一定会出问题。杜林是一位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者,他在面对平等问题时,所采用的方法即是非常典型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家的做法。“把每一类认识对象分解成它们的所谓最简单的要素,把同样简单的不言而喻的公理应用于这些要素,然后再进一步运用这样得出的结论”( [2] : p. 100)。杜林把他在数学上使用过的逻辑推理的方法,完全照搬到人类社会、历史、道德和法的领域,他认为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出的结论能够让其具有如同数学一般的确实性,能够具有永恒不变的真理性。可实际上,杜林的这种方法,并没有从客体本身出发去把握其自身的多种属性,而仅仅是从头脑对客体形成的诸多意识中用他的数学逻辑的方法推导出客体本身的性质。此时,不是概念去匹配客观对象,而是客观对象去适应概念。理论应该从现实推导出来,且又要回到现实看其是否与实际相符,但是到了杜林这里,他却并不是从实际出发去判断现实的真实样态,而是从主观构建的领域中去寻找真实世界的存在。可不管杜林如何故弄玄虚,现实世界的先在性和本原性是不能被抹杀的,正如恩格斯所说:“他实际上是为他那个时代的保守潮流或革命潮流制作了一幅因脱离现实基础而……头足倒置的画像”( [2] : p. 101)。杜林这种本末倒置的方法论,自然不可避免地滑向了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范畴。
2.2. 对杜林平等观“两个人”前提的批判
杜林在研究平等问题的时候,依旧用这种先验主义的方法论进行理论研究,他构想出了这样的一个社会,这个社会是种极致简单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只有两个人存在。在这里需要指出,社会存在的前提是有人的存在,因为社会本身就是在人们生产劳动的过程中产生的,那从最本质的层面来说,社会至少应该有两个人,由这一点看,杜林的分解方式似乎是合理的。同时,更进一步地,杜林表明,“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而且一方不能一开始就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 [2] : p. 102)。在此,杜林完全暴露了他唯心主义先验论的错误方法。对于杜林的这种说法,恩格斯予以强烈的反击。首先,两个人,就其人本身而言,抛开其他任何可能的要素,就其自身的性别来说就是有差异的,性别差异的存在本就意味着不平等。其次,我们也可以假设这两个人的性别相同,都为男性个体,但即便如此,生物学的常识告诉我们,两个男人是没办法进行繁衍后代的活动的,那也就意味着这个社会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持续存在下去,终究要走向灭亡。最后,我们依旧可以配合杜林先生,跟随着他的脚步,想象这两个男性是两位家长。即便如此,在这种状态下,平等背后依旧不是人,而是两个家长,可家长和一般意义上的人是不能等同的。且妇女的主体地位并未涉及,所以又同时证明了妇女的人身依附和不平等地位。
由此可见,杜林所捏造出来的“两个人”的平等,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也就是说,只有当“他们摆脱了一切现实,摆脱了地球上发生的一切民族的、经济的、政治的和宗教的关系,摆脱了一切性别的和个人的特性”( [2] : p. 103)。这时,这两个人才达到完全平等,可按照这样的方式推演出的这两个人并非现实中的人,同样的,他们所做的一切,都不会对现实产生任何影响。杜林依旧在其头脑中进行概念的演算,仍然是让对象去符合概念,在架空的世界中完善自己的理想。可是,人一定是现实中的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3] 。社会是人的社会,历史是人的历史,整个人类历史无非是人们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社会历史的主体是人,人创造了历史,但人们仍然要受历史条件的制约,在当时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进行最基本的物质生产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人是在历史中创造历史的。在这样的生产活动过程中,人们之间又结成了各种各样的生产关系,人不能脱离这些关系,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清晰地向我们表明,杜林的所谓“两个人”的理论前提是脱离现实,不切实际的。
而且,杜林平等观的“两个人”的前提,实际上也并非其卓越的、创造性的发现,而是整个18世纪所共同拥有的。卢梭早在其1754年所著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原因》一文中,就使用过这样的“两个人”的分析方法。而其所得出的结论与杜林截然相反,即不平等。同样的,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经济学中也出现过这样的“两个人”,他们大都是猎人或者渔夫,看似平等的两个人,一旦进行着交换产品的活动时,那么在这方面就已经失去了平等。而且无论是在卢梭还是在亚当·斯密和李嘉图那里,这样的两个人只是单纯地被他们用作例证而已,可是到了杜林这里,他把这样的两个人的举例看作是具有普世价值的不变真理,且能在任何一个历史阶段成为榜样般的规范。但实际上,“要把‘关于事物和人的严格科学的观念’变得简单些,肯定是做不到的”( [2] : p. 103)。杜林把他的“两个人”的前提视为公理,但这并不是公理,只是可笑的夸张罢了。
更进一步,杜林认为,这两个人中,彼此间不允许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一旦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明确提出了某种肯定的要求,并且借助非正义也即暴力方式来实现他的要求时,就会出现不平等和非正义的现象。可卢梭早就在其著作中通过同样的方式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恩格斯进一步谈到,两个流落到荒岛上的人,他们的意志在前提上完全平等。但是两人在素质上有着非常大的区别,一个人聪明、果断有毅力,而另一个愚笨、优柔和懒惰。久而久之,即便不通过暴力的方式,也可以潜移默化地让另一个人听从于自己的要求。从事实上讲,自愿接受别人的统治或奴役的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在整个欧洲中世纪,这种情况就像人们手上的倒刺一样,根深蒂固,屡见不鲜。相比当时的贫困艰苦和混乱无序而言,民众宁愿接受专制统治和被奴役支配。无论是理论上的推演,还是现实中事例的佐证,杜林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2.3. 对杜林平等观抽象实质的揭露
在杜林平等观的方法和前提都错误的基础上,似乎杜林还想要再次进行最后的“垂死挣扎”。他或许已经发现他的平等观运用于真实的人类社会中是荒谬可笑的,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杜林在其平等观的立场上进行了退却,而这每一次的退却,都无情地揭露了杜林平等观的抽象实质。
退却之一:对于缺乏足够自我意识的个体而言,平等是不存在的。杜林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平等是有例外的,他以儿童为例,他认为儿童是缺乏自我规定的能力的,所以如果儿童受到压制,成为某人的隶属,这是无可厚非的。
退却之二:由于道德上的不平等广泛存在于人们之间,平等本身便无法得以实现。一个人只具备人性,而另一个人却带有兽性,在这种情况下,平等不复存在。可人本身就是来自自然界,也就意味着没有人能够完全摆脱兽性,区别只在于谁摆脱得多一点,谁摆脱得少一点。可是,不管从何种角度上讲,因为人与人之间在道德上的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平等自身的存在,在此再次消失。
退却之三:思维判断上的区别也使得两个意志之间的平等不复存在。设想有这样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人遵循真理与科学而行事为人,另一个人则以封建迷信为自身的信条,那么不言而喻的,这两个人一定会发生争执,无论或早或晚。从基本的公理上说,貌似科学与真理的标准就是比封建和迷信的标准要正确且合乎规范。即正确的一方对错误的一方采取的任何暴力手段,都是正当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遵从真理与科学而行事的人对信奉迷信和封建而行事的人所采取的一切暴力方式,都旨在重获平等,都有其合理性。此时,平等的建构是通过暴力来达成的。
对于这三次退却,恩格斯表明:“两个意志的完全平等,只是在这两个意志什么愿望也没有的时候才存在”( [2] : p. 108)。在这样的抽象样态下,平等确实存在,但这样的平等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样的抽象的意志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只是杜林在头脑中自主构建出来的而已,一旦回归现实,这种抽象的意志便会瞬间瓦解,所谓的平等也就烟消云散了。
3. 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阐释
在对杜林平等思想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也即无产阶级的平等观。表明平等应该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经济基础,且不存在抽象的平等观,平等一定是具体的历史的。
3.1. 平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从“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 [2] : p. 108)。这样古老的平等观,到“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2] : p. 109)。这样的现代平等观,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平等观贯穿古今,一直都在历史中发展,而非一成不变。在原始社会,人类的力量是十分渺小的,人们不得不结成一个群体来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变换,从而获取相应的生活资料,维持生存。久而久之,这个群体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社会的联结,这便是原始社会末期演变出来的公社。在公社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能够得到保障,但是,这种平等像是某种特殊货币一样,只限于公社成员之间流通,妇女、奴隶以及外地人当然是无法使用平等这种“特殊货币”的,换言之,其是不享有平等权利的。即便到了奴隶社会,也只有社会中的少数人才能享受到平等。希腊人与野蛮人、自由民与奴隶、公民与被保护民、罗马的公民与臣民之间都是没有平等可言的。即便是到了罗马帝国时期,平等所包含到的范围再度扩大,可依旧存在着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区别,平等依旧无迹可寻。基督教所认同的所有人类的平等是所谓“原罪的平等”和“上帝的选民的平等”,这种平等无疑是被动的、消极的和狭隘的。新宗教产生的最初阶段也萌发过平等观念,但这不过是受害者的团结一致所导致的结果。当修行的僧人与普通的百姓之间发生冲突,基督教的这种平等也就被摧毁了。
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人们的平等观念都不尽相同,人们的平等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而产生相应的变化。归根结底,社会的人的平等观念是对当时社会的经济结构的反映,不平等的根源也就在于经济基础。在阶级社会中,任何存在都具有阶级的色彩,平等观念也同样具有阶级性,因为平等观本质上就是意识形态的一种表现。一般说来,在经济结构中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也必然在文化结构中占统治地位。“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 [4] 。统治阶级不仅在政治领域控制着整个社会,还在经济和文化思想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统治阶级通过国家这个政治结构的核心,经由复杂的信息网络,从社会的四面八方获取并交换信息,来达到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强力控制。所以,某个历史阶段占据主导地位的平等观念一定被打上了统治阶级深深的烙印。但就像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 [2] : p. 113)。平等是一种具体的、具有历史性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的平等思想有着很大的差异。不存在抽象的绝对的平等观。
3.2. 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及局限
在后来的封建中世纪的内部诞生了一个阶级,与这个阶级随之而来的便是现代的平等要求,这个阶级就是资产阶级。15世纪末海上新航路的发现,为资产阶级的贸易活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交易环境,贸易往来已经从国与国之间扩大到了洲与洲之间。久而久之,传统的手工业生产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世界范围内日渐扩大的手工业产品的市场需要了。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工场手工业逐步代替了传统的手工业生产。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围绕着经济的中轴线发展,随着经济的变化而变化。但同样的,政治也有其相对的独立性,此时的政治结构并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剧烈变化而产生相应的改变。文明本身存在狭义和广义的区别,狭义上来说,文明仅指代资本主义社会,同封建社会的专制和愚昧相比,资本主义毫无疑问是先进文明的,可当时的社会事实是:“当社会日益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时候,国家制度仍然是封建的”( [2] : p. 110)。在那个资产阶级大规模世界贸易的时代背景下,商品持有者的平等权利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应是自由的,在行动上不受限制的。但实际上,“在经济关系要求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地方,政治制度却每一步都以行会束缚和各种特权同它对抗”( [2] : p. 111)。在这样的背景下,资产阶级发展出了自己的平等要求:要求自由通行、要求机会平等、废除封建特权等。资产阶级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条件下,提出的平等要求是与封建特权针锋相对的;很明显的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封建专制统治已经落后于飞速发展的经济基础了,只有变革并打破封建特权的桎梏,才能将社会的生产力解放出来。
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进步意义毋庸置疑,但因其受制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所以资产阶级的平等观难免带有其阶级的局限性,一定是不足且片面的。资产阶级的平等只是政治上的平等,是要求法律条文有利于自由贸易、废除阶级特权的平等,而并未考虑到社会和经济上的平等。且实际上,资产阶级的这个所谓的平等也只限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本身,并不包括无产阶级。在表面上看,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贯彻的十分彻底,似乎是人人都享有相同的平等权利,但事实是到处都充斥着不平等的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自然经济的瓦解,商品经济的确立,人们从之前的自然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且在商品经济的平等和自由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人格。但这时人的独立只是相对的,在对物的依赖关系中,个人几乎完全受物的统治,人们又进入了另一种形式的桎梏中。工人受制于社会分工和劳动方式,形式上仿佛是平等的,实际上工人又服从于资本和金钱,日趋异化。
在后来的发展中,资产阶级倡导的自由和平等也被宣布为人权。当然,实践和历史证明,资产阶级的人权是表面的和片面的,自由和平等仅仅限于资产阶级,且只是政治领域的平等,而不包括社会领域和经济领域的平等。
3.3. 无产阶级平等观的内容及实质
资产阶级产生之后,人类社会由传统的血缘维系变成了阶级主导,此时,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占据主导地位的土地上慢慢生根发芽。随着商品经济以及资产阶级自身的发展,近代的平等观念逐步形成确立起来。同样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也由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伴随着”( [2] : p. 112)。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念直指封建阶级特权本身,而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念则更进一步,要求消灭阶级,以实现社会的、经济的平等。无产阶级对平等的诉求,最初是以宗教的方式,在原始基督教的外衣下,拓展自己的平等要求。在随后的发展中,则调转了矛头,以资产阶级的平等学说为自身平等观念的基础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观也体现了其肩负的历史任务,即不仅要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抵御外来侵略,同反动势力作斗争,同时还要实现对整个人类社会全面而深刻的改造,完成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废除国家,实现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转变的历史使命。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是为了回应社会上人们之间的差异、对立及不平等现象;另一方面,它又是从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中抽离出一些合理的、正当的、能够继续发展的要求。但不论是何种情况,“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 [2] : p. 113)。因为,只有通过阶级的消灭,才能进一步实现剥削和压迫的消灭,如此达到的平等,才不只是在法律方面的平等,且还囊括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平等,从这一个方面来说,无产阶级平等观的实质就是针对阶级本身,就是要消灭阶级。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即无产阶级平等观的提出,终于将平等这一范畴提升到了科学的高度,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体现着历史的必然性。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并不是平等观发展的尽头,其依旧是历史的前进着的,“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说它是永恒的真理”( [2] : p. 113)。平等不会停下脚步,它永远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历史的前进而又有新的内容丰富进来。
4. 结语
社会现象必然引发社会思考,多种思潮翻涌而至。马克思主义向我们传达,整个物质世界是无限发展着的,其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具有最大的广延性。人类迄今为止对主客观世界的一切认识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获得的,是处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的,因而一定是不全面且有限的。同时,平等的历史性及发展性取决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及其他的种种条件,“任何反映社会文化现象的思想命题都是有条件的” [5] 。辩证法告诉我们,“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6] 。平等本就是属于旧社会的命题,它无法摆脱同以往全部旧历史的关系。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历史的日益前进,到共产主义社会后,平等这一概念已经在漫长的时间长河中经历了十分丰富的变化,其本身也可能再不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和资源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经过不多几代的社会发展,人们就一定会达到这样的境地:奢谈平等和权利就像今天奢谈贵族等等的世袭特权一样显得可笑”( [2] : p. 365)。由此可见,恩格斯是循着最终消灭平等的路径在谈平等问题。也正如马克思所说,“随着阶级差别的消灭,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 [7] 。当无产阶级作为社会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个阶级也随之消失而不再称其为阶级之时,所有诸如平等和正义等这些法权观念也不再具有意义。那之后,“平等和正义,除了在历史回忆的废物库里可以找到以外,哪儿还有呢”( [2] : p. 365)?
基金项目
西南民族大学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恩格斯《反杜林论》平等思想及其现实意义研究”(项目编号:2023SYJSCX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