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作为社会活动的重要主体,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是维护社会环境稳定的关键因素。关注老年人在社会环境中的行为、地位和心理预期的变化是构建和谐社会政策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呈现意愿高能力强、多类型多渠道与数字化智能化的实践特点,同时也面临着政策保障不足、城乡差异明显与数字融入困境。优化老年群体社会参与路径,不仅需要加强制度统筹,还需摒弃传统观念、整合社会力量、弥合数字鸿沟,方能促进老年人社会融入与发展,实现积极老龄化。
Abstract:
Our country has entered the aging society. As an important main body of social activities, social participation of the elderly is a key factor to maintain the stability of the social environment. I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al policy to pay attention to changes of the elderly’s behavior, status and psychological expectation in the social environment. At present, the social participation of the elderly in China presents the practical characteristics of high willingness and strong ability, multi-types and multi-channels, and digital intelligence. At the same time, they are also faced with the lack of policy guarantee, the obvious difference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the dilemma of digital integration. To optimize the path of social participation of the elderly group, it is not only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institutional coordination, but also to abandon traditional concepts, integrate social forces, and bridge the digital divide, so as to promote the social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elderly and realize active aging.
1. 问题的提出
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于2021年正式进入到了老龄化社会。据中国发展基金会预测,2035年和2050年时,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3.1亿和接近3.8亿,分别占总人口比例的22.3%和27.9%,并在2035年左右步入重度老龄化阶段。此外,医疗条件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老年人的寿命普遍延长,同时,寿命延长间接导致了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生理机能的退化致使其在社会参与中出现相关的失能问题。伴随着小型化家庭与独居、空巢老人的比重不断升高,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老年群体的独立意识增强,可能不再偏好与子女同住,更愿意通过“机构养老”以给家人减负,追求自身社会价值的体现。可见,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社会参与对老年人的重要性日益提升。
老年人社会参与,是指60岁及以上人口在家庭、社区、社会层面的互动过程中,通过参与有关经济、社会、政治和家庭等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活动以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个人价值的行为[1]。作为衡量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标准之一[2],社会参与程度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2002年《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的颁布,为21世纪的老龄问题行动计划定下了基本原则,即“独立、参与、照顾、自我实现、尊严”,标志着老年社会参与被正式纳入“积极老龄化”的发展战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奠定了政策框架。因此,在积极老龄化的社会大背景下,深入探讨我国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现状,对于推动相关研究及制定可行政策,进而促进老年人的社会融入和价值实现,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2. 国内外文献回顾
2.1. 国内文献综述
针对老年人群体参与社会活动的研究,不同学者从不同的研究领域与研究角度提供了参考。针对不同地域,研究城镇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学者轩然发现,城镇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程度对主观幸福感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基本心理需求的满足和传承感则在其当中起着中介作用[3]。而研究农村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谷璜等学者认为,通过自我效能感和孤独感的中介作用,使社会参与正向预测老化态度,促使其成功老化[4]。受地域条件的影响,城镇地区老年人在退休之后选择社会参与的机会较多,通过引导相应的退休老人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在满足其心理需求的同时,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实现了双赢路径下的老年人群体角色转变;而农村地区老年人面临的问题更加多样,生理上的健康需求大于心理上的认同需求,失能对其产生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城镇老年人群体,因此怎样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更好地实现农村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是实现整体积极老龄化的重中之重。
对于老年人行为与社会环境的研究,不少学者关注到外部服务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的影响。学者孙月曾基于不同的居家养老服务类型进行分析,发现帮助类以及巡视类的服务可以最大程度地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程度,进而提升其生活满意度[5]。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影响,罗迪等学者从医学护理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发现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群体社会参与状况关注度不高,老年人社会参与水平有较大的提升空间[6]。由此可见,由于老年人自理能力、老化态度、经济状况以及客观社会支持条件的不同,老年群体之间会呈现不同的状态,社会参与程度高的老年人群体往往有着更高的认同感,行为与情绪多呈积极态势;社会参与程度较低的老年人则会产生孤独怪癖的性格,伴生着更多的心理精神疾病。社会环境在影响着老年人心理与行为的同时,老年人的行为也推动环境朝着两个不同的极端发展。形成两者良性互嵌发展的格局对推动积极老龄化有着重要作用。
2.2. 国外文献综述
韩国元州延世大学的学者Lee Hamin认为,老年人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受到宗教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化以及信息通信技术影响,老年人的归属渴望、欲望动机、回馈社会愿望以及社会背景都可能促进或抑制其社会参与。找到正确的途径通过正确方式来强化正向动机,是实现成功老化态度的关键[7]。德国亚历山大大学的学者Tcymbal Antonina将体育锻炼作为老年人社会参与,从而实现积极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在社区当中老年人通过参加群体性的体育活动,实现交际的可能性,在强身健体的同时,从体育活动中获取认同感以及群体归属感,从而达到身心健康齐发展的目标[8]。此外,加拿大舍布鲁克大学的学者Trang Nguyen TH从构建慈善社区,以达成老年人共同空间内的社会参与这一角度出发,通过健康和谐邻里环境的构建,在实现资源共享的同时达到情感共鸣,从而实现老年人群体与社会环境的良好动态交互[9]。上述学者都从更加新颖的角度关注老年人与社会环境的交互关系,贴合实际国情提出相关可行措施,为我国更高层次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发展提供了可行性指导,对我国有序推动积极老龄化社会建设也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3. 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现状
3.1. 政策保障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的目标上持续用力,接连出台多项法律政策,为老年人有序参与社会生活保驾护航。2013年,我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在旧法基础上增加了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新论述,将“参与社会发展”设立为第七章,明确规定老年人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第二次修订,将第六十六条调整为:“老年人可以通过老年人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2018年对该法进行第三次修正,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要求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有序参与各类社会活动。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支持社区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需求。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践行积极老龄观。2023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则进一步明确,在优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同时,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增强老年人社会参与意识,实现老年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发展。
3.2. 实践特点
3.2.1. 社会参与意愿高能力强
一方面,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内外部条件不断优化,已具备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基础条件。有调查数据显示,多数老年人渴望社交互动,希望通过与他人交流以获取情感支持和归属感,且75%以上的老年人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如帮助邻里、调解纠纷及维护社区安全秩序等。这表明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意愿较强,凸显了他们在社会中扮演的积极角色。另一方面,我国老年群体自身能力逐步提高。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老年人数量达到了3669万,比2010年增加了2085万人。老年群体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使其拥有深厚的知识储备,同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社会参与能力。
3.2.2. 社会参与多类型多渠道
当前我国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主要涵盖就业、教育、兴趣、娱乐和公益等五大领域,可通过社区、老年大学、志愿者组织等多种渠道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自2021年起,国家出台渐进式的退休政策,鼓励老年人在原有岗位继续发光发热,《2022老龄群体退休再就业调研报告》进一步指出,68%的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意愿强,现有政策一定程度上为满足老年人从事就业活动的意愿提供支持。并且,当前老年教育稳步推进,基层已设立超过5.5万个学习点,基于老年大学等平台学习各类课程,如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等,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得以满足。此外,对于闲暇时间充足、渴望实现价值的老年群体来说,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成为主流。当前社区志愿服务的参与者中,老年人占比已超七成。通过加入志愿者组织,参与社区环保、体育、文化等领域的活动,不仅能够让老年人感知人生价值和个人存在感,还能够促进社区凝聚力与和谐氛围的形成。
3.2.3. 社会参与数字化智能化
第九次中国老年健康调查(CLHLS)数据显示,超过半数的65~69岁老人都能够使用智能手机,82%的老人能够用智能手机进行社交聊天、观看视频等多种社会活动。可见数字化的蓬勃发展对老年人生活的影响较大,这对适老化数字产品的研发提供了广阔前景。此外,互联网的迅速普及颠覆了老年人的传统生活方式,“云端经济”成为大势所趋。网络社交媒体、在线学习平台、购物软件等数字工具为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满足开辟新途径,老年人自身数字素养和技能显著提升。通过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社会参与方式,网络平台助力其跨越地域限制,与更广泛的人群互动,在紧追时代潮流的同时实现人生价值。
3.3. 突出问题
3.3.1. 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缺乏
当前我国老年人虽然有较高的社会参与意愿,但参与水平仍然较低,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的政策环境有关。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作为人的最低需求,只有满足了这些需求之后才能去追求更高层次需求的满足。由此,“老有所养”对应的是老年人的低层次需求,而“老有所为”则对应老年人的情感、尊重以及自我实现需求,是高层次需求。近年来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更多停留在“老有所养”层面,强调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仍较为缺乏,可操作性不强。如现阶段关于老年人再就业的相关政策尚不完善,仍处于原则性规定层面,“银发就业者”的劳动保障属于盲区,导致“有为”者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3.3.2. 老年人社会参与水平城乡差异明显
随着人口流动加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农村地区所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愈发严峻。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说明我国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口数量庞大,且增长速度快。当前我国农村和城市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状况呈现明显差别。城市基础设施完备,各类资源丰富,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途径多种多样,如决策咨询、参加生产、提供服务与社区工作等。而与之相比,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进行社会参与的基础更为薄弱,多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农业劳动,其他形式甚少,这导致农村老年人文化娱乐生活更为匮乏,社会参与比例更低。
3.3.3. 老年群体遭遇“数字鸿沟”困境
在数字化智能化时代为年轻群体带来愈加便捷的生活方式的同时,老年人所面临的数字融入困境正日益凸显,如何缩小老年人与时代之间的“数字鸿沟”是促进老年人社会融入的关键问题。虽然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网民规模正不断扩大,但仍有近半数老年人从未接触过互联网,数字化技术的突飞猛进依旧给庞大的老年群体造成了严重困扰,学习速度追不上发展速度、社会配套设施不完善、学习途径受限等因素造成老年人的社会孤立现象屡见不鲜。调查数据显示,“操作复杂,难以掌握”是老年群体在使用智能设备时的主要困扰,其次是“担心被骗,造成损失”。同时,随着我国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越来越多老年人选择独居而非与子女生活,进一步导致老年群体参与数字经济的社会支持有限,积极性与主动性也较为缺乏。当前真正实现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的愿景尚需产业层面的持续优化与政策层面的积极引导,适老助老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4. 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路径选择
4.1. 加强制度统筹,健全权益保障体系
首先,国家应坚守对老年人群体的福利保障承诺,明确老年人在社会参与中的权益与地位,积极更新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与法律法规,并面向老年群体进一步推出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让老年人平等享有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等各项活动的机会与权利,激发其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与协调,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升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此外,还应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监督机制建设,通过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部门,完成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4.2. 摒弃传统观念,营造积极社会氛围
一方面,要转变老年人传统观念,使其摒弃“年老无用”的错误思想,能够正确认识并评价自身价值与能力水平,意识到退休后不应消极度过晚年生活,而应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同时帮助老年人链接社会关系资源,逐步培养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媒体宣传与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积极老龄观,强调老年人的经验、智慧与贡献,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认同。同时在全社会开展尊老敬老活动,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多沟通、多交流,关心他们的生活和需求,营造家庭和睦、代际和谐的社会环境。
4.3. 整合社会力量,拓宽社会参与渠道
其一,政府应为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软硬环境提供相应支持,加强城乡社区涉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更具娱乐性、现代性的活动场所,同时助力搭建老年人社会参与平台,如老年社团组织、社区活动中心等,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途径与渠道;其二,社会组织可以开展针对老年人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老年人社会适应能力与参与意愿,同时积极与相关养老服务机构合作,针对社会参与度较低的老年群体实施特殊照顾;其三,社区应持续优化公共空间功能,打造适老化社区品牌,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动员老年人积极参与;其四,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实行弹性退休与灵活就业制度,为退休老年人再就业创造条件。不断深化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共同开发适宜老年人参与的公益项目和社会服务,更能让老年人在社会参与中感受到关爱和尊重。
4.4. 弥合数字鸿沟,建设老年友好城市
首先,推进数字技术适老化改造。企业应增加研发投入,关注老年群体实际需求,设计和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数字产品和服务,如大字体、高对比度、简洁易用的界面等,同时推出针对老年人需求的特色服务功能,优化老年用户体验;其次,加强数字素养教育。政府和社会组织应积极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数字技能培训,依托老年大学探索联合办学模式,构建数字化教学试点单位,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同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老年人正确利用社交信息,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再次,关注特殊群体需求。农村地区老年人面临严重的数字鸿沟问题,亟需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数字技术应用,通过开办讲座与趣味活动提高老年人学习意愿与科技接受度。而对于经济困难、身体不便等弱势老年人群体,应提供免费的辅助器具与技能培训等支持,确保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基金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社工嵌入与乡村自治力提升研究”(202310293054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