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佛教的逻辑学与认识论紧密相联,具体呈现为两门学问,一者为因明学,另一者为认识论。一方面,“量”作为因明学的基本核心概念,澄清此概念,不但能推进因明学的逻辑推理合法性1问题,而且有助于因明学的逻辑体系的建构。另一方面,“量”作为佛教认识论的基本核心概念,认识论研究的起点2为:澄清“量”的概念,即“量”是什么。认识论研究的最终目地是得到“量”,故需要研究认识的过程。故澄清“量”的概念,是佛教认识论的首要任务。
2. 何为量
因为量是现量和比量的上位概念,对现、比两量的阐释,首先基于何为“量”。
《集量论》的主题,是打破立论与破论的逻辑限制,将范围扩大到认识论的范围。正确无误的认识,即所谓[量]。[1]
即是说:正确性的认识是量。
释[正智]义:论主既言[众务成遂,必以正智为其先导],然则何谓[正智]?论主于下文虽然分析[正智]有二类:一者是[现量]直接之知,二者是[比量]间接之知,但并未做出严格界定。法上作补充言:(3·5)正智是(与经验)不相违的知识。由此可知:此间所谓[正智],即是[正确的知识]义。法上又言:[正智(正确的知识)不能予人直接产生事物,而能指向事物,使人达至它、接触它。所谓[指向事物]者,是指向一具目的性之行为对境义。]由此可知:所谓[正智]者,不论其为感官知觉所得的[现量]知识,或推理所得的[比量]知识(其义后详),必须能够指向一可触可达的行为对镜,使我们间接获致成功的活动。所以论主说[众务成遂,必以正智为其先导]。[1]
论主主张[正智]有两类:一者是[现量]直接之知,二者是[比量]间接之知。他仅仅揭露[正智]的外延,并未揭露[正智]的内涵。于是法上就补充道:正智是与经验不相违的知识。知识如果能够指引人们达至他所说的对境,那么知识就是正确的。故[正智]就是正确的知识的意思。正确的知识为:不能予人直接产生事物,而是能指向事物,使人达至它、接触它。[正智]必须能够指向可触可达的行为对镜,使人们间接获致成功的活动。故何为正智者,有二,一者为正确的知识,二者为指向可触可达的行为对镜,使人间接获致成功的活动。在此[正智]一概念已然清晰,“量”与“正智”又有什么关联?
译文:梵文Nyāyabindu”藏译rigs-pa’i thigs-pa zhes bya-ba’i rab-tu byed-pa汉译《正理滴论》。顶礼吉祥童子!正智,谓成就士夫一切事业之先行,故尔说之。正智有二;现、比。
正理即正智,本是给‘量’下的定义,现以定义代称所定义之‘量’,较之直称‘量’稍落实些。,使因明从论议的性质发展成“量论”。量,就是正智,即正确的知识,所以“量论”就是正智论,即关于正确知识的理论……
什么是量即正智呢?法称说:“正智,谓成就士夫一切事业之先行。”人们欲使自己的行动成功达到目的,就必须首先对自己的行动目标或对象有个正确了解,即必须具有关于行动路线、目标的正确知识。此必须所具的正确知识就是正智,就是量。量对于人们来说绝对重要,故法称专为说之。[2]
这里作者说的非常清楚,“量,就是正智,即正确的知识,所以‘量论’就是正智论,即关于正确知识的理论。”量就是正智,也是正确的知识。即‘量’与‘正智’之间的关系已得以澄清。法称主张:“正智,谓成就士夫一切事业之先行。”人们想使自己的行动成功达到目的,有必须有个指导行动的正确理论知识。而正确的知识就是正智,就是量。故何为量者,其意有二,一者为正确的知识,二者可以指引人们达致成功。
3. 何为现量
何为现量,《逻辑学大辞典》的阐释为:
现量(Pratyaksa)因明用语。即感觉。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云“此中现量,谓无分别。”此即感觉器官对于事物个别属性的直接反映,尚未达到思维的分别活动(未形成概念)。如现见此山有烟等。现量是比量的基础。在陈那的因明学说中,以没有达到“分别”的程度作为现量的界限。所谓有分别或无分别,就在于思维是否参与活动。在认识中,如果出现了关于对象的名义、种类(这些都已涉及到共相。甚或和别种经验的记忆发生了联想、比较。推度,这就表明思维已经参加活动,即有了分别。正理派承认有分别现量,而佛家则只承认无分别现量。藏传因明学者把现量解释为离分别新生不错乱,强调“新生”,不加过去的经验。[3]
现量对应的梵文是Pratyaksa,这是因明的用语。现量也就是感觉。然后就引用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对于现量的定义:“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解释是感觉器官对事物个别属性的直接反映,并未达到思维的分别活动,也就是并没有形成概念。陈那的因明学说以有没有达到“分别”作为现量的界限,分别和无分别就是说看思维是否参与了活动,参与了就是有分别,没有参与就是无分别。在认识中,如果我们说出了关于对象的名称、种类,甚至和别种经验的记忆发生了联想、比较等,这就表明思维已经参与了活动,即有了分别。后面又讲到,现量又分为真现量和似现量,真现量应当是“离分别”和“无错乱”。真现量应是不为假象和幻相所迷惑的直接经验。藏传因明学者把现量解释为“离分别,新生不错乱,强调“新生”,即不加过去的经验。
【论文】:此中现量,谓离分别,复无错乱。辩察智中,所现影像,其像适于安立名言;即此辩察,名为分别。若能达离如是分别,复无翳目、急遽旋转、乘舟以及诸界不调,所生错乱,如是之智,名为现量。
【释意】上文既明能作[众务成遂先导]的[正智]唯有[现量]及[比量]二类,今则正式阐述[现量]的本质是[离分别、无错乱]的认知活动。
释离分别义:[现量]既有二相:一者离分别,二者无错乱,则当有问:
何谓[分别]?论主释言[辩察智中,所现影像,其像适于安立名言;即此辩察,名为分别。]而[现量]则正与有[分别]的认知相违,故言[现量离分别]。法上释言:【(7·21)所谓[名言]者,是指谓某些事物的语言(概念)。所谓[其(影)像适于安立名言]者,是指在[辩察智中](即在认知某一事物的过程中),该事物的所指谓部分(按:即有关该事物的影像)与其(言说的)名言部分相结合之时,则名为[其(影)像适于安立名言]。】这就是[有分别的认知活动],譬如对瓶子之境做出分别性的认知时,则此瓶之影像与此瓶的名言,彼此是浑然互相结合在一起的。(按:有分别之知是[比量]活动;离分别之知,才是[现量]活动。[1]
《正理滴论》中现量的定义为:“此中现量,谓无分别,复无错乱。”可是何为无分别?何为无错乱呢?无分别,就是与有分别的认知相违。何为有分别的认知呢?在认知某一事物的过程中,该事物的所指谓部分也就是事物的影像与言说的概念也就是(名言)部分相结合时,即是说,论主所说“所现影像,其像适于安立名言。”即是有分别的认知活动,当属比量。例如,当我们看到一只猫,我们脑海出现了那只猫的影像,于是我们用语言道出:“猫”(“猫”即是这一只实体猫的概念)。猫的概念与猫的影像(画面相结合),这就是有分别的认知活动。那么何为无分别的认知活动呢?
1) 何为[离分别]
对[有分别的认知]的特质,法上于(8·8)作了一些阐释:[(无分别现量的认知活动)如认知某一色境时,所产生的某一颜色影像,必然受到(刹那生灭的那)所知对镜的限制。但有分别的认知则不受所知对镜的限制(如说[红日初升],所说[红]色并没有特指那样的红色,只是纯由创作性的想象能力的综合作用所建构的[红],没有受到构成彼[红]的[本质对境]所决定、所限制),因为构成彼[有分别之知]的[相应之因](按:此应指[本质对境])是不存在的。所以[有分别之知]的对境是一种思构成的[综合影像],此影像足以与[名言]概念相结合的,因为它不受生起有决定影像的[本质对境] (object apprehended)所限制之故。
何以[有分别之知]不从[本质对镜]所生?法上释言:[(8·12)引起(因为[有分别之知])并不依藉现前的[本质对镜]所生。]又(8·14)云:因为[有分别之知]是把前后经验结合在一起的,如是结合前后经验的认知时没有所知对境现前的,因为前时的经验已不复存在之故。
如是认知活动,其所生的影像必然受刹那生灭的所知[本质对境]所决定、所限制,而又不能安立名言概念的,始得言[离分别]的认知活动。[1]
这里法上开始对无分别的认知活动作阐释,他举了一个例子,他说我们在认识一色境时,会产生某一颜色影像,这必然会受到刹那生灭所知对镜(本质对镜)的限制。但[有分别之知]的对镜不会受到刹那生起所知对镜限制,因为[有分别之知]的对镜是一种思构成的[综合影像],此影像足以与[名言]概念相结合。[有分别之知]并不依藉现前[本质对镜]生起,而是借用了认识的前后经验。
对[离分别]的认知活动即现量活动为:如果一个认知活动所生影像被刹那生灭的所知[本质对镜]生起,被其决定、限制,而生起影像又不能合于名言概念的话,那么这种认知活动就是[离分别]的认知活动,即现量活动。
2) 何为[无错乱]
构成现量的第二个条件是“不错乱”。这是法称所加的一条(这一条在陈那那里是暗含着的,法称明说出来,有强调意味)。法称认为“离分别之识"并非都是现量,有个错乱不错乱的问题。只要有错乱,即使是离分别,也不能算现量,只能算无分别错觉;而无分别正觉才是现量。错乱觉的产生,有的基于内因,有的来自外因,有的是内外因结合的结果,有的因于病态。由内因造成的错乱觉,如眼睛有了翳障便见着发缕、空华、二月等,或如色盲者见红为绿等;由外因造成的错乱觉,如见快速旋转的燃香以为火轮;由内外因结合造成的错乱觉,如乘速行舟车见房屋、树木、山岗运行,或如见桥下流水以为见桥飞行等;由病态造成的错乱觉,如生气时见大地为红,或如生热病的人见闻错乱,或如贫血人猛站起时眼前发黑等。以上所举错乱之例皆非现量,离此等错乱才是现量。[2]
法称认为构成现量的条件仅仅是“离分别”是不行的,如果在认知活动中只是离了分别,但却错乱的话,也不能算现量,是无分别的错觉。而造成错乱的原因有四种:1、内因造成的错乱觉。如人生气时,大地是红的。2、外因造成的错乱觉。如看见快速旋转的燃香以为火轮。3、由内外因结合造成错乱觉。如乘速行舟见房屋、树木、山岗运行。4、由病态造成的错乱觉。如色盲者见红为绿。由上述可见“无错乱”本身应是指:人在认知活动中所产生的对境不应该受到错觉的影响,不然既使离了分别,也是无分别的错觉。
总的来说,现量的本质规定性有二:一者“离分别”,二者“新生无错乱”。展开来说就是,当我们认识能力正常时(不产生假象和幻象),在认识活动中,没有思维的参与,感觉器官对事物个别属性的直接反映,所获得的直接知识,也就是现量。对于“没有思维的参与”解释是:没有形成名称、种类、概念,不会与过去的经验、记忆进行比较、联想。
故现量的定义,我们已然清晰。即:在人不产生错觉、假象的情况下,如果一个认知活动所产生的对境是由本质对境生起,并且受到本质对境的限制、决定,此生起的对境又不能合于名言概念,又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直接反映,此类活动被称为现量活动,那么此类活动产生的知识和认识就是现量。当然这只是简述了现量的内涵,那么现量外延为:一、由人不同的认识官感不同分为:五根现量、意识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1、五根现量(五官的知觉),即五根(眼耳鼻舌身)对五境(色声香味触)的感知所获得的正确性知识。2、意识现量(心的知觉),是思维活动向概念活动过渡的阶段。3、自证现量(自己的意识)即心和心所对于自身的了解3、瑜伽现量(静修或沉思者的知觉),指极其安定的心理与某种道理契合的状态。二、由现量的真假不同分为:1) 真现量、2) 似现量。1、真现量。没有产生假象和幻象,而生起的直接性、离错乱的正确知识。2、假现量。因错觉而产生了假象和幻象,而生起的直接性、离错乱的虚假知识。
4. 何为比量
《逻辑学大辞典》的注解:
比量(Anumana)因明用语。在现量的基础上,由比度事物共相(一般属而获得的知识(即由推理获得的知识)。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云:“言比量者,谓借众相而观于义。”比量以事物的共相为对象,以一定的理由和事例(因、喻)为根据,由记忆联想、比较、推度等思维活动参加,因而获得的知识不是由感官直接提供,而是间接知识。如:见此山有烟,而断定此山有火。比量又分真比量和似比量两种。真比量是符合因明规则的正确推理,似比量是违反因明规则的错误推理。比量真似的判定,关键在于因的正或不正。[3]
比量(Anumana)是在现量的基础上,认识事物的共相(一般属性)而获得的知识。此类知识是以共相为对象,以一定的理由和事例为根据,由记忆联想、比较、推理等思维活动参加,这样获得的知识不是由感官直接得到的,因此不是直接知识,而是间接知识。前面我们所讲为比量的定义,现讲比量的外延。在推理的正确性讲,比量分为真比量和似比量两类。真比量是符合因明规则的正确推理,似比量是违反因明规则的错误推理。在推理的目的上讲,比量又分为为自比量和为他比量。为自比量的目地是说服自己,为他比量的目地是说服他人。
于法上详述[自相]于[共相]的生起次第言:[(12·15及12·17)每一实法,必具[自相]、[共相]二义。而现量所感的唯是[自相](比量所知的唯是[共相])。认知对境实具此二相。[自相]是(第一刹那)由现量所感知的([共相]则是第二刹那由思构成的)分别判断对境,由比量所认知。(故知) [自相]与[共相]是不同(两种所知)对境。[自相]是现量当前对境,唯是当下一刹那境;[共相]则以现量为依所起一连串的明确分别认知活动对境(如言[此是蓝色]的分别判断对境便是[共相]境)。唯此综合思构成所得的一连串刹那(共相境),才是(最后)被确定认知者,因为刹那生灭独立存在(的自相境)是难以被确定认知的[1]
现量、比量所对的认知对境不同,现量所感为[自相],比量所感为[共相]。两者的不同有四;(1) [自相]是(第一刹那)由现量所感知的,[共相]则是第二刹那由思构成的;(2) [自相]是现量当前境,唯是当下一刹那境,[共相]则以现量依所起一连串明确分别认知活动对境;(3) 刹那生灭独立自存的自相境是难以被确定认知的,综合思构成所得的一连串共相境是可以被确定认知的。
在此澄清自相、共相的区别,其目地是为了澄清比量的概念。因为比量所对的认知对境就是共相,当在认知活动中,在脑海中所生起的所知对镜是第二刹那由思所构成的,影像是能够合于名言概念的认知活动,那么此认知活动称为比量认识活动,此认识活动得出正确的知识即是比量。
那么总的来说,比量为:当在认知活动中,在脑海中所生起的所知对镜是第二刹那由思所构成的,影像是能够合于名言概念的认知活动,那么此认知活动称为比量认识活动,此认识活动得出正确的知识即是比量。比量的对境是共相,比量活动是思维参与其中的活动,自然运用名言概念;以理由和具体事例为根据,又运用记忆联想、比较、推理方法,达成间接性的知识。比量的外延为:一、符合因明推理规则的为真比量,违反因明推理规则的为似比量。二、宗旨为说服自己的是为自比量,宗旨为说服他人的是为他比量。
5. 笔者对现比二量的定义
无论现量、比量本质上应该是一种知识,一种正确无误的知识。既然是知识,那么一定经认识活动而得的。在认识活动中,我们去认识一个事物,我所看到的其实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事物呈现给我们的相、境。因为佛教常说“缘起性空”,事物由因缘和合而成,但其本性来说是空。空的意思即是虚幻、生灭变化的,事物并非永恒、常驻不变的。所以说在认识事物时,我们所看到的是事物的相或者说是事物的境。
在认识中,例如,当我们看某一事物时,我们首先会看到事物第一刹那生灭的本质对境所引起的影像,这一刹那我们还来不及思维,这一影像就是自相,不同的认识官能再认识自相,得到不同现量。例如五官认识自相得到的知识就称作五根现量,意识认识自相得到的知识就称作意识现量等。因为认识的是受本质的对境引起的相,所以直接的、最真实的知识。当然我们通过官能去认识自相时,会得到直接性的知识。但并不一定就是正确无误的知识,当我们认识感官出现问题时,例如当我们产生错觉时,产生了海市蜃楼的影像;又例如我们有了眼翳,把红色认成了黄色。这些得出的知识现量就是似现量。何为比量?例如,当我们看某一事物时,还是首先会看到由事物第一刹那生灭的本质对境引起的影像,也就是自相。但是我们无法确定自相是什么?于是我们的通过思维去想象、联想,又结合我们的经验去比较自相,得出一个确定的判断,例如“那是蓝色”,这就是共相。共相是第二刹那的境,是由人的思维依据自相所构造的影像,此影像是可以被确定认知,因为此影像可以用名言概念去言说,共相能与名言、概念结合呈现。
例如,我们在看一个不认识的事物的时候,第一刹那,我们能看到此事物本质对境所引起的影像,即自相。我们能体会它,却不能用名言概念道出它。第二刹那,当通过思维联想、回忆以前见过的事物,我们会说“这好像是茉莉花。”第一刹那看这事物时,独立自存的本质对境产生一个影像,这个影像,即自相,这个影像无法被确定认知,但这影像是最真实的。第二刹那,因为无法确定认知,所以用了思维去联想、用记忆去回想、用经验去比较。在这一过程中,会产生影像,即共相。共相可以被确定认识,是以自相为基础而产生的、共相相较于自相是第二性的事物,所以比量不如现量真实。
6. 小结
“量”作为佛教逻辑学和认识论的核心基础概念,其内涵有两层:1) 正确性的知识,2) 可以指引人们达致成功。“量”的外延:现量和比量。现量的内涵:在官能正常的情况下,在认识活动中,官能所认识的是由第一刹那的独立自存的对境产生的自相,那么官能认识自相所得到的正确无误知识,就是现量。比量的内涵:在官能正常的情况下,在认识活动中,官能所认识的是由第二刹那思维所产生的共相,那么官能认识共相所得到的正确无误的知识,就是比量。
NOTES
1“合法性”:采用“宗–因–喻”的逻辑推理形式是否正确的,此推理形式的有效性需要用“量”(正确的知识)来保证,因为“宗”是论证的结论,“因”是保障结论正确的原理(道)、“喻”是保证结论正确的具体事例(器)。而“因”“喻”皆来自我们认识结果,即知识(量)。
2因为我们只有知道什么是“量”,才能对正确认识活动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