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当今社会下,人们都在“内卷”,都想着通过个人的努力去实现自己想要的幸福生活,并且坚信着只要肯努力、肯奋斗就能够达成自己希冀的愿景。这种“自我奋斗”或是“自我救助”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行之有效,是因为整个社会充斥着这样的价值观念即“经济和社会的报酬与奖赏,应当根据一个人的努力程度和才能,特别是其取得的实绩来决定。”[1]这样的价值观念是一种基于“应得”感受而来的,是优绩主义明显的特点。然而,人们也不加反思的运用这由社会加诸于自身的价值观念来指导自身的行为,很少对这样的价值观念进行批判性思考,从而走进优绩主义所设置好的陷阱之中。简而言之,人们都被优绩主义裹挟着,形成了人们被“绩”所异化的局面,即为了能够获得相应的财富、地位,不断的努力奋斗,从而遗忘了自己存活的价值和意义,成为被优绩、被财富、被工作所异化的人。因此,澄清优绩主义的内涵和其局限性以及寻找解决路径有助于使当代人更加理性的认识优绩主义。
2. 何为优绩主义?
“优绩”二字是由英语单词“Merit”翻译而来,通过查询字典可以知道“Merit”作为名词有着“功勋、功劳、价值、长处、优点”等含义,作为动词则有着“值得、应获得”的意思。优绩主义旨在说明人们应当获得与自己优点、价值、才能等相匹配的东西,这就使“Merit”的动词和名词的词义相关联起来。优绩主义在社会政治层面,讲求财富与才能相匹配,职位与技能相匹配,荣誉与努力相匹配。据此,可以明晰优绩主义最主要强调的是一种“应得感”、“相配感”。在这样的观念的影响下,人们相信只要努力提升自己的才能、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就能够拥有财富地位,从而实现阶层的流动,实现社会的平等正义,这也是优绩主义最初提出的动机所在。优绩主义赞同“天道酬勤”、“能者多得”,反对“名不副实”,不允许一切与优绩无关的因素影响个人的所得。例如,像血缘、特权等非优绩因素将不能得以承认,并给予人以相应的所得。相反只有与个人努力和能力密切相关的因素才能够让人获得相应的所得。
在对优绩主义的内含有了一定了解后,可以知道优绩主义就是以“Merit”为核心的一整套价值理念,并且在后期逐渐发展为一种社会的价值观念,其附加功能就是能够作为理念为精英统治提供正当性和合理性。优绩主义的这一套逻辑,符合人们对于现代社会公平发展的期望。因为,这一套逻辑肯定了人具有主观能动性,承认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能力就能够获得应得的待遇,这让许多人拥有了对于自身命运的掌握感,并且让人坚信只要努力就会有好结果。
3. 优绩主义理论的发展
在提到优绩主义的时候,人们需要对优绩主义自身的运用场景有一个区分,首先是作为一种公共话语的优绩主义,另一种是作为理论的优绩主义[2]。在作为公共话语“优绩主义”在成为一个系统的概念之前,实际上它的早已存在,因为优绩主义内在运转的逻辑与早在其他思想家中的理论中得到体现。无论是在我国先秦时期的孔子那里,还是在古希腊柏拉图那里都曾呈现出优绩主义思想的影子[3]。但是在那个时候优绩主义的观念并不是作为一个特定且明确的概念出现。直到在20世纪50年代末,这个概念才开始出现并被人们所讨论,变成一种在理论上讨论的优绩主义。这则是得益于英国社会学家迈克尔·杨,他在(Michael Young)在其著作《优绩主义的崛起》中所提到的关于优绩主义的一些特征,不过当时他并没有对优绩主义进行专门的定义。在杨的观点提出后,也有越来越多的开始进入对优绩主义的讨论之中。在这之中对于优绩主义的推崇多于对优绩主义的批评,因为在那时候,优绩主义仍然是被人们视为可以维护社会平等正义,应予了广大人们以机会平等的承诺,使人们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应有的奖赏,以至于跨越阶层。然而,在20世纪70年代后,在迈克尔·桑德尔的《精英的傲慢:好的社会该如何定义成功》这一著作中,优绩主义却开始受到人们的批判,由于优绩主义在之后的发展中逐渐显示出自身的弊端,让精英的逐渐变得傲慢,即精英会主张自己所得的一切都是由自身奋斗所得,从而忘记了自身的成功也有着运气和时机的加持,以至于会轻视非优绩者。随之,慢慢地也就造成了社会分化、阶级对立,最终侵蚀民主政治,形成一种优绩暴政。
优绩主义它作为一种分配制度,一开始就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政治家也将其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来进行广泛的宣扬,以用于维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在20世纪70年代前,优绩主义是被视为一种重视机会平等的独特的分配观念而受到人们的支持,因为它拒绝因家庭出身、种族以及性别的差异来进行奖赏分配,而是主张社会与经济的奖赏应当根据人的才能、努力和成就以进行分配。因此,与之前的重视出身的贵族制与等级制相比,它被当时的人们视为是一种文明进步和社会公平的表现。
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保守主义者则将优绩主义与其保守主义意识形态相结合,指出优绩主义是一种维护精英利益的政治说辞,主张在优绩主义理论的逻辑下,并没有实现它所想要达成的目标——实质平等,相反,在这一理论的兴起下,反而造成了更为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与阶级固化。
综上所述,优绩主义这一概念一开始是受到欢迎的,并在积极地意义上被使用,但是后面被作为一个批评的术语被逐渐使用开来,这则是优绩主义概念发展的一个大致梳理。
4. 优绩主义的立足点
优绩主义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广泛的影响力,与它自身所立足的根基有着密切联系。优绩主义能够得到人们的支持和认可,在本文看来有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是:“应得”理论在本体论上的至真性、自我理性所具有的向上性和自我感性所具有的依赖性。
首先,“应得”理论在本体论上的至真性,这意味着“应得”在本体上体现为绝对真实。从优绩主义的核心要义来看,“它是一种以应得为基础的分配正义理论”[4],这种“应得”类似于宗教中所强调的“德福一致”一样,即基于自身的努力可以匹配到相应的结果。这符合人们的道德直觉,因为人们在本体论层面相信人的德行应该与他福气是一致的,人们相信原因决定结果的逻辑。在这样的思路下,人会变得努力和勤奋,若是没有人们对于“应得”的信念,世界将会变成一团浆糊,毫无逻辑可言。正是因为优绩主义的底层逻辑符合了人们的期待,才能受到人们的支持。
其次,自我理性所具有的向上性,这意味着人内心有着对于卓越性的追求。优绩主义十分强调个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主张人应当努力实现自我的价值,以实现阶层的跃升。毕竟人们总会萌发出一种不甘落于人后的心态,并且资源有限,人也会为了更好的存活在世界上,而相互竞争。无论是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让人有着想向前冲的倾向性,才会使优绩主义制度一经出现,就受到了人们的广泛支持。其正是抓住了人们内心想要实现自我超越的需求,这才让优绩主义一直发挥着作用。
最后,自我感性所具有的依赖性,这意味着人的内心也同时具有惰性。由于对于优绩主义底层逻辑的认可,人们自然也会相信基于此制度下所筛选出来的人是优秀的,相信他们能够比自己更加轻易地解决社会中所存在的问题,为非优绩主义者保驾护航。所以在非优绩者感性的趋势下,他们会想着偷懒,并认为优绩主义这一制度是能够为他们寻找出合适的掌舵者,并且乐意接受由那样优秀的人统治,就像柏拉图所说的哲学王那样,由于存在这样的人,其他人也会基于对于他优点、才能的认可,而乐意受其管理。
简而言之,优绩主义能够在当今社会发挥广泛影响,也是由于其理论自身的逻辑符合人性,这就是优绩主义理论的立足点,也是它自身的吸引力。
5. 优绩主义所存在的困境
起初,优绩主义看起来很美好,极大符合人们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能够实现机会平等,即人都能够靠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追求自己想要获得的财富、地位、荣誉等。然而优绩主义不仅在自身理论上存在问题,而且它对于社会发展也有负面作用。
一方面,优绩主义具有内在理论困境,优绩主义理论自身具有理想性,想要清除非优绩主义因素的干扰却发现并不能做到。优绩主义一开始是排斥非优绩因素对于人们所“应得”事物的影响,然而这种非优绩因素却不能完全消除,并始终存在于评估过程之中。最先,优绩主义的逻辑起点即预设了社会财务和职务的分配要根据个人能力和其创造的优绩相关,而与所谓的教育、运气、特权和其他因素无关[4]。但是,优绩主义在实施起来后,它的逻辑起点却排除不了社会资源、教育、运气等多方面因素。毕竟,要想排除非优绩因素根本是不现实的。一件事情之所以能够成功,并不是通过个人的努力和才能就可以实现,而同时也受时机、运气、生活环境等外部因素所影响。因此,优绩主义在其理论中存在着一种理想主义倾向,天真地认为人可以仅仅通过个人的努力和才能就能够获得成功,从而忽视了运气、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因素的影响。
另一方面,优绩主义理论还具有外在实践困境,优绩主义的实施会造成阶层固化以及形成精英的傲慢和平民对于自身的苛责以及对精英的仇视。优绩主义最开始是为了能够实现阶层的流动,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真正实施起来的时候,才逐渐发现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小部分的阶层流动。在更大程度上,优绩主义反而加剧了阶层的固化,造成了成功者的傲慢和失败者的屈辱,从而使两个阶层形成对立。因为在优绩主义的趋势下,人们都想要追求进步,成为被优绩主义制度宠幸的幸运儿,然而已变为成功者的人必然不会放弃晋升的机会,他们会不断的积累自身的优势,并且也会通过代际传递给他们的下一代,从而在教育资源上领先其他人一步,慢慢的阶层固化的问题就开始浮现出来。
此外,在优绩主义理念的影响下,成功者会认为他们的成功完全是出于自身的努力和才能,而不是在其他因素的帮助下而实现的,从而就会形成骄傲自满的性格,并且认为失败者是由于自身的懒惰和愚笨而失败,从而产生鄙视。失败者也会被成功者鄙视,并且在这种鄙视的目光下,也会让失败者的自卑和焦虑转化为对成功人士的愤恨。于是,在这两者相互对立的心态上,会造成社会政治生活的混乱。
6. 走出优绩主义陷阱的路径
优绩主义看似为社会的公平正义铺了一条康庄大道,从表面上看没有多大问题,但实际走过这条道路的时候才会猛然发现自己已经掉入到它所设置好的陷阱中。为何会称之为“陷阱”?这是因为当代社会已经有许多人意识到了优绩主义所会产生的问题,但是他们仍然试图掩盖这个陷阱,不为人所知,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对此,我们应当自觉主动地跳出优绩主义的陷阱,避免进入困境之中。那么,如何才能走出优绩主义的陷阱和困境?在我看来有以下三种解决路径。
首先,重新思考看待成功的因素。在优绩主义的影响下,人们大多数将评判成功的因素归结于自身,而缺乏了外部因素这个向度。但是我们应该知道,一个人的成功是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因素共同的作用下而实现的。我们的命运虽然在自我的掌控之中,但是也有着上天对自身的恩惠以及变幻莫测的运气。我们不应当把成功仅仅归结于努力和奋斗的逻辑,而忽视像天分以及其他复杂因素对于成功的影响。这样就会陷入优绩主义的“陷阱”之中。对此,我们需要随时保持一颗谦卑心和敬畏心,并与这个世界形成良性友好的互动,不要变成人类中心主义,以为凭借自身一人的力量就能够取得成功。
其次,放下对成为优绩者的执着。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曾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5]这段话的意思说明了我们不应去恭维有才能之人,应当实现无为而治,这种“无为”中包含了极大的人生智慧。而所谓的优绩主义则是用一种“有为”,它用一种强有力的价值观念,告诉人们应当去有所作为,去追求优绩所能带给人的好处,像财富、职位、荣誉等。这种价值观念也无可厚非,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并没有过错,但是我们不应该被优绩主义所异化,在过程中进行无目的的努力和奋斗。很多时候选择比努力更加重要,我们应当放下对于优绩所能带给人的好结果的执着,去选择更适合自己的道路。
最后,跳出优绩主义的逻辑框架,拒绝赢者通吃。由于优绩主义是一种尚能主义,其更加强调对于有才能者的偏爱,从而弱化了对于失败者的认可。并且在基于马太效应和代际传递的作用下,也只会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从而让弱者不断陷于自我否定中。对此,需要为弱者提供适当的帮助,来使失衡的大船得以平衡。此外,还可以强调运气和时机对于人成功的作用,让成功者不至于形成傲慢的性格,产生道德优越感。由于每个人都各有特点,我们应当崇尚各种的类型的“才能”,使人各美其美,最后才能美美与共,这能极大的倡导和维护个人价值的多样性。
7. 结语
优绩主义能够在一开始获得如此多的支持与它自身的立足点有着极大的关系,符合人们心中对于“应得”的本能性赞同以及人的感性和理性上的认可。然而,在真正实施起来才能够发现它会给社会生活造成许多难题。因此,我们应当辩证的看待优绩主义,既要以同情的眼光看待此理论,也要抓住其理论的漏洞以矫正此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