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贸易行业也展现出了蓬勃上升之势,但同时其中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据海关统计,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总值30.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微降0.2%。其中,出口17.6万亿元,同比增长0.6%;进口13.2万亿元,同比下降1.2% [1]。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额的快速增长,我国外贸出口企业与日俱增的海外应收账款和坏账率,以及因信用问题而产生的死账等问题也随之浮现。根据有关调查显示:“中国外贸持续增长的繁荣背后,一个数字令人触目惊心:商务部研究院对500家外贸企业的抽样调查表明,中国出口业务的坏账率高达5%,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数字是0.25%~0.5%”[2]。可见,我国对国际贸易中的结算风险的重视程度仍有待加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待提升。
众所周知,企业是进行贸易行为的主体,而一个国家中的企业的贸易行为又是这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中的很大一部分,所以企业的贸易行为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到这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既然是贸易,它在为这些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这就是贸易的双面性。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贸易的发展在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比重,贸易的发展也能体现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状况;所以,一个国家贸易的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在贸易活动的进行过程中,也会出现许许多多的问题,从而阻碍了贸易的发展。本文就是以研究在进行贸易行为的过程中所会出现的风险为线索,以此研究贸易行为中存在于结算这一环节中的一些问题,以及它们会对贸易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同时,在问题出现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来降低或解决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
2. 商业信用结算的特点与风险
傅余在《我国企业出口结算方式的优化选择》一文中,指出我国现有几种结算方式,分别是“汇付、托收的基本结算方式,以及包括国际保理、福费廷和银行保函的附属结算方式”[3]。下面就重点研究两种商业信用结算方式。
2.1. 商业信用的两种结算方式的特点
目前,我国的企业在进行贸易结算时绝大部分都会采用汇付与托收这两种方式,同时再与一些新型的结算方式相搭配。然而在这两种传统的结算方式中,汇付的使用率较低,其主要原因是这种结算方式对信用依赖性过大,对于进行首次交易的企业一般都不会采用这种结算方式。汇付主要含义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合适的结算工具把贷款汇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由于人们使用工具的差异,进而也就产生了汇付的三种类型:电汇、信汇、票汇。
汇付结算适用范围广,手续简便易行,灵活方便,因而目前仍有广阔的运用前景,其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无论是信汇还是电汇,都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不管款多款少都可使用。二、汇付结算对于异地上下级单位之间的资金调剂、清理旧欠以及往来款项的结算等都十分方便。三、汇付结算手续简便易行,单位或个人很容易办理。
除汇付外,托收也是一种常用的结算方式。它指的是出口商在发货后,在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开具一张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然后再委托这家银行在进口商所在地分行或者代理行代替出口商收取货款。托收的主要特点是:当贸易双方通过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银行只会作为卖方的受托人行事,从而不担负任何责任。卖方向买方收取货款主要依赖买方的商业信用,所以卖方在出货后仍然应该关心自己货物的安全问题,直到收到货款以后。
2.2. 发展商业信用结算的风险
何谓风险?目前学界给出的通俗定义是:“在特定时期内,人们对未来有机体的决策和不确定性引起的后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多种负偏离的综合。它的表述是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概率函数来用以计算风险指数[4]”。而商业信用结算风险主要是指在进行贸易结算过程中,由于一些没有预料到的变动而影响结算主体实际收益情况,造成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相差甚多。如此说来,托收与汇付这两种结算方式理应存在着各自的风险特点。
托收主要是基于商业双方的诚信,其对于卖方来说风险较大,因为一般的托收都是卖方先行发货,然后收到货款,这就主要是看买方的商业信用了。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买方企业破产,没有了支付货款的能力;或是货物的价格突然下跌,买方借此拒付货款。这都会为卖方带来风险,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货物已经到达买方手中,但买方却借口不肯支付相应的货款,那么卖方还需承担货物在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的变质、缺斤短两等风险。相较之下,汇付的风险特点则主要表现为“资金负担不平衡”,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预付货款的买方来说,资金负担较重,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几乎全部由他们来提供。可见,汇付的手续比较简单,银行的手续费用也较少,所以在贸易的预付货款及货款尾款结清上使用较多。
3. 我国商业信用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3.1. 托收业务结算问题
从托收业务结算来看,由于其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所以对于卖方,托收方式就是先发货后收款。如果是远期托收,卖方往往要货到才能收到货款,这就会为卖方带来相当大的风险了,如果买方的资信较差,就会给卖方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并且托收的结算模式对卖方造成贸易风险是大于买方的,这就与买方的商业信用紧密相关了。在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政治因素也是一个方面,它在托收中也会起到负面影响,为卖方带来风险,如买方所在国因为战乱、罢工;买方未在买方的国家获得许可证;买方国实行贸易保护等等,都会使卖方在托收这种结算模式中处于被动,为其带来巨大的风险或是直接的经济损失。
再者,选用的贸易术语不当,在托收的结算方式中也会带来一定的问题,对于买方而言,由于在托收的方式下进行贸易,买方主要担心的是所购货物的状况,所以买方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围绕货物所展开的。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主要是以FOB、CFR、CIF等贸易条件达成交易,而这几种条件又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都属于象征性交货条件,因此买卖双方在实际交付货物时很难见面,通常是委托运输公司来实际交付。这样就会造成货物的运输与单据的交付、付款相脱节,从而为贸易双方带来贸易风险。
最后,托收对于买方来说比较有利,即免去了办理相应手续的繁琐,又可以先收货然后再付款。当然也不是说托收对于买方来说是完全没有风险的,比如买方在支付货款后才拿到货运单据,取货时却发现货物与其合同上规定的不符,又或者货物有掺假的情况,这就会给买方带来巨大的损失了。但是总体而言,在市场被买方所主导的情况下,出口方有时不得不选取托收来作为付款方式,这也就导致了风险向出口方转移了。
3.2. 汇付业务结算问题
在如今的国际贸易中,电汇应用得较为普遍。若以汇款时间为基准,则电汇又可细分为“赊销、货到付款、预付货款”这三个结算类目。首先,“先货后款”的赊销(O/A Open Account)方式是一种给了进口商较大信用、较长融资时间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能否得到货款,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一旦进口商违约,就会出现钱货两空的局面。而进口商则在没有支付任何货款的情况下得到了货物,并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货物。但由于进口商在收货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向出口商提出货物的质量、包装等问题,以此要挟出口商,在此情况下进口商可能会拒付货款或要求对货物进行降价处理,这对于出口商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次,在货到付款的方式中,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的单方融资渠道,并且出口商还要承担进口商拒付的风险。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多用售定方式,即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全部货款以电汇的形式付给出口商。但无论如何,进口商都可以在收货时提出异议,甚至是拖延货款导致出口商面临货款两空的局面。
最后,在使用预付货款的交易方式时,要是卖方对买方的信用和资金情况不太了解或是卖方的货物是比较好卖的情况下,就可以让买方先付货款,然后再发货;以此来避免发货后收不到货款的情况。当然在买方决定采取先付货款的交易方式时,也要对卖方的信用、资金情况和供货能力进行了解,以避免发生“钱货两空”的问题。如果对销货单位的资金情况和供货能力缺乏了解,可将款项汇到采购地,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户,派人监督支付。
综上,商业信用结算的良好发展是为了给贸易行为做出更好的服务,使得贸易的发展能够更好、更健康,这样的发展循环也能提升国家的国民经济。众所周知,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结算的环节有事关企业的盈利问题,所以,商业信用结算的发展是十分必要以及必需的,它关系的一个国家的企业的良好的、平稳的、健康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若是企业都在结算这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它所带来的后果将是不可估量的,会让企业的资金链出现危机,导致企业的发展的倒退,从而由点及面地危及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使商业信用结算能够得到很好、很平稳地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4. 对商业信用结算的风险防范与应对
4.1. 托收的风险防范与应对
以托收结算来完成交易的前提是买方是否值得信任,根据上述所给出的诸风险来看,卖方是托收风险的承担者,其有必要对买方的信用度、国内外经济环境,交易习惯等进行综合考量。因此,大体上可以采取以下三种策略来应对托收所产生的风险。
第一,提高企业的信用透明度。在当今复杂的国际市场中,中国企业为了更快地融入世界大家庭,偶尔会盲目地选择一些合作伙伴。因此,这需要我们在企业中建立信用调查机构,以便为企业提供一个客观、公正的信用评价体系。另一方面,企业在进行融资与扩大规模的时候,要谨慎提防一些不法的投机分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公司的钱财损失。同时,企业在进行跨国贸易时需要获取交易对象的详细信用报告,评估进口商的偿付能力与信用风险,不能只顾眼前利润而对企业的长足发展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害。
第二,努力提升企业的运配服务与产品质量,从而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2020年,固原某企业向孟加拉国签订了一份出售47吨新鲜苹果的合同,但由于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这些生鲜商品在抵达孟加拉国港口后,进口商以运输时间长、苹果腐坏等理由拒绝支付货款。这导致该企业面临着巨大的亏损,但由于该企业在发货前曾为此次交易进行投保,并通过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方式挽回了此次的经济损失。所以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时要关注自身产品的时效性,还要加强配套的运送服务建设。
第三,企业必须充分调查交易对象所在国的政策法规。在后疫情时代,由于全球经济的下行与地缘冲突的加剧,任何一个企业在选取跨国贸易合作伙伴时都必须考虑到相应国家的贸易政策。对企业来说,了解进口商所在国的相关贸易法规和政策很重要。由于跨国贸易通常是一项全球性的经济活动,有时两国之间不同的进出口制度也会对货物的结算造成一定的障碍。例如,在中国向美国出口汽车轮胎的案例中,美国国际贸易协会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进行反倾销调查,经过长期地查验,最终裁定对输美轮胎的交易征收巨额的惩罚性关税。此事件给中国相关的轮胎企业造成重大影响,因而许多相关企业也随之慢慢淡出了美国市场。因此,在动荡的国际局势中,中国企业要加强培养国际化的人才,提高自身素质,并注重国际合作,增强市场敏感度。以此应对各国的政策变动,并维护国际市场的公正环境。
4.2. 汇付的风险防范与应对
当我们借助任一汇付形式来进行汇付结算时,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依旧需要出口商来承担。所以如何降低出口商的风险系数,这就是整个汇付的风险防范与应对环节中的重中之重。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慎用汇付结算。一般来说,进口商会要求分期付款与延期付款等方式,有些进口商还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而要求货到付款。但无论以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进行结算,出口商都必须在商品价值增值过程中担负巨大风险。因此,最好要求国外买方的银行开立信用保函,一旦卖方装运货物并向卖方银行出示所需文件作为证明,即为付款。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国际贸易中的结算风险。
其次,贸易双方在合同中要合理地规定预付款比例以及付款时间。预付定金的准确估计需要综合考虑总成本、行业标准、客户信用等关键要素,如果通过系统化的方法进行估算就可以有效降低结算风险。同时,进口商也可以分期支付预付款,这样可以在商品质量出现问题之际,及时停止支付款项。通常条件下,预付款最好不要超过合同所规定金额的30%,或者也依据运输成本来调控预付金额,这样一来便既可以确保出口商的利益又不影响进口商的诉求,从而保障交货时间的准确性及尾款的支付并最终达成合同的顺利履行。
5. 结语
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在全球进出口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截至2023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再创新高,体现了其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关键地位,而且,中国常年维持着贸易顺差,即便在经济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部分年份的贸易顺差有所收窄,但这也表明了我国正在朝向平衡的贸易结构转变。现今,我国的国际贸易仍然面临着多种结算风险,其中不仅有商业信用结算的风险,还有汇率波动问题、法律与合规的风险。因此,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为避免面临坏账风险,企业有必要加强对买方的信用评估,适时使用信用保险或开立信用证(L/C)等有安全保障的支付方式。另一方面也要优化内部控制,采用先进的贸易管理系统。并在结算中选取多种货币,或是外汇期货等金融工具来对冲。总之,企业要采取多种手段来有效应对与降低贸易结算的风险,以确保国际贸易的平稳发展。本文通过对商业信用结算方式的基本意涵与风险进行了相关阐述与分析,同时也提出了应对风险的措施,希望文中所举的诸措施可供参与国际贸易的相关人员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