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的HS公司财务舞弊研究
A Study of Financial Fraud in HS Companies Based on Fraud Risk Factor Theory
DOI: 10.12677/fia.2024.136133,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刘彦妮:北京印刷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关键词: 舞弊风险因子理论HS公司财务舞弊防范措施Fraud Risk Factor Theory HS Company Financial Fraud Preventive Measures
摘要: 近年,国内经济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上市企业活跃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但随之而来的财务舞弊现象也愈发严重,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实现各种目的使用各种造假手段进行财务舞弊,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不仅极大地损害了股民自身的经济利益,更阻挡了我国证券市场乃至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文章选取HS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以舞弊风险因子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以HS公司财务舞弊作为案例,介绍HS公司的公司情况,分析其舞弊方式、动因、影响以及对策和建议,对案例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以期减少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风险,促进上市企业的健康发展。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domestic economy,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listed companies have become active in China’s capital market. However, this has been accompanied by a growing incidence of financial fraud. Some listed companies resort to various fraudulent means to achieve diverse objectives, engaging in financial fraud. Such behavior not only significantly damages the economic interests of shareholders but also hinders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and even the country as a whole. This article selects HS Company as the research subject, employing the fraud risk factors theory as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Using the financial fraud of HS Company as a case study, it introduces the company’s background, analyzes its fraud methods, motives, and impacts, and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By conducting a thorough analysis of the case, the article aims to reduce the risk of financial fraud among listed companies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listed enterprises.
文章引用:刘彦妮. 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的HS公司财务舞弊研究[J]. 国际会计前沿, 2024, 13(6): 1053-1058. https://doi.org/10.12677/fia.2024.136133

1. 引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为追求利益最大化[1],财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并且在我国政府不断地推出扶持农业的政策以及提供补贴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农业相关企业逐步迈上了上市的道路。然而随着农业相关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财务舞弊现象发生的频率也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尽管如此,针对农业相关企业的研究仍然比较匮乏,所以资本市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农业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本文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对2016年HS公司财务舞弊事件被曝光这一事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HS公司舞弊案例中的舞弊风险因子的具体动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来降低财务舞弊发生的可能性。

2. HS公司财务舞弊案例概述

2.1. HS公司简介

HS公司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总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HS公司于2013年9月成功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上市当天的发行额高达13亿美元,率先成为了“实现奶源全部来自于规模化自营牧场制品”的大型乳企业。

根据HS公司2016年的财报可以看出,冠丰有限公司对HS公司的持股比例高达72.29%,是HS公司绝对的大股东,而杨凯及其行动一致人葛坤的持股比例分别为0.92%和0.01%。而冠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就是杨凯,可以得出杨凯就是HS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

2.2. HS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回顾

2016年12月16日,美国著名的做空机构浑水公司发布了一篇报告,揭露HS公司财务舞弊的行为,浑水公司表示,HS公司至少在连续的三个会计年度有虚报利润的情况。2017年3月,沈阳市政府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展开对HS公司的救助行动,要求HS公司的债权银行给HS公司的创造一个宽松的还贷环境。但这也使HS公司正式承认自己资金链断裂这一事实。2017年3月24日,由于HS公司资金链的断裂,在港交所开盘二十分钟内,HS公司的股票价值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遭受了巨大的冲击,HS公司股价跌幅达到了90%,一度从2.81港元跌到了0.42港元,这也是港交所历史上最大的跌幅。在同年5月8日,在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下,HS公司宣布停牌。2019年12月23号上午9时HS公司因为未能解决巨大的债务问题,被撤销了其股票的上市资格,HS公司至此走向了终结。

3. HS公司财务舞弊手段

3.1. 伪造实际的经营利润

HS公司对外声明其奶牛饲料的重要原材料之一的苜蓿是自给自足的,并不向第三方购买,苜蓿是HS公司一体化经营的关键因素,也是HS公司利润来源的基石。据调查,其苜蓿生产成本约为70美元/吨(约437元人民币/吨),而国外进口的苜蓿价格约为400美元/吨(约2500元人民币/吨),并且调查显示HS公司的苜蓿种植基地临近饲料加工厂和奶牛场,很大程度上节省了长途运输成本,也减少了HS公司的成本。但据浑水调查显示,HS公司的苜蓿供给几乎全部来自第三方,主要的供应商之一为美国的 Anderson公司,其供应的苜蓿数量相当于2014年HS公司苜蓿产量的一半,此外,HS公司也从国内第三方购买苜蓿,有一家黑龙江的经销商可以提供证词。上述证据都可以说明HS公司通过虚减原材料的成本以此来美化报表,造成欺诈。

而全国原奶市场价格的主导因素是全国原奶市场的宏观供求情况,通过分析对比近几年全国原奶市场价格与HS公司原奶价格发现HS公司2015年至2016年见原奶售价与市场价格有比较大的差异,2015年全国原奶市场价格和2014年相比每吨下降了1400元,降幅达28.9%,然而HS公司原奶价格每吨仅下降144元,降幅仅2.8%,如图1所示,HS公司原奶价格的走向与市场规律不符,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缺少绝对竞争力,价格过高会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所以这样抬高价格最有可能的是为了虚增销售收入,再配合虚减的成本最终达到虚增巨额利润的目的[2]

Figure 1. Comparison of national raw milk and Huishan raw milk prices

1. 全国原奶与HS公司原奶价格对比图

3.2. 夸大资本性支出

HS公司从2014年~2016年进行大规模的业务扩张,将大量资金投入建设厂房和牧场。浑水公司经过调查,其中包括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和走访后发现,HS公司的大部分牧场在实际比较破旧且目前拥有的设备使用率不高,一些牧场甚至没有部分必需的生产设备,浑水公司根据这些牧场的实际情况并将行业内相关专家的意见结合得出,HS公司自上市以来虚增资本性支出8.9~1.6亿元左右,虚增资本性支出可以获得更多的政府补贴,更关键的虚增资本性支出可以弥补虚增利润导致的经营性现金流不足。

4. HS公司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4.1. 道德品质因子分析

HS公司管理者道德素养不足且法律意识淡薄。HS公司原本应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却在最后走上了使用财务舞弊手段掩盖债务危机的道路。HS公司董事长杨凯在HS公司在面临经营危机时,由于对利益的过分渴望[3]和自身道德素养低下导致其没有积极提升对企业的经营水平,而是选择使用财务舞弊的方式修改财务报表,最后导致HS公司股票暴跌。并且HS公司的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我国证监会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舞弊的企业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但是在这样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下,HS公司依然故意的、有组织性的进行长达数年的舞弊行为,以此来蒙蔽投资人的眼睛。

4.2. 舞弊动机因子分析

HS公司有很大的债务压力。HS公司为了扩展企业版图投入了大量资金,这给HS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上市时,HS公司募集到了百亿左右的资金,但是在上市后的三年内为了打造全产业链模式,HS公司所需要的花费高达106.67亿,而募集到的资金不能够满足生产所需要的资金,与此同时,HS公司不仅在外地建设销售网络、进行品牌推广,而且由于牧场的盈利回收期较长、见效慢,HS公司一直重点投入的能源行业也没有带来预期的盈利,这些问题也进一步导致HS公司的债务问题加重,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中债务融资占比较高[4],到2017年3月31日,HS公司债务达268亿元。而HS公司总资产仅有262.2亿元,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4.3. 机会因子分析

首先HS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HS公司董事长杨凯以及其行动一致人两人的持股比例高达73.72%,股权高度集中的现象十分明显[5],HS公司的经营权和控制权都在一个人的手上,这种股权高度集中的现象有着极大风险,会导致中小股东丧失话语权,无法对公司的治理起到制约作用。企业内部也无法对管理层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为HS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提供了机会。

其次当地政府对HS公司存在过度保护的现象。HS公司不仅是当地的财政和纳税大户,同时还为当地提供了四万多个工作岗位,所以,本地政府也多次对HS公司进行帮助,在浑水公司针对HS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发布做空报告后,辽宁省政府联合省金融办迅速介入此次事件并举行了为了缓解HS公司财务危机的债权人大会。甚至地方政府愿意出资9000万元收购HS公司的一块地,但是正是政府这种对HS公司的过度补贴和纵容,助长了HS公司财务舞弊的现象。

4.4. 曝光因子分析

HS公司审计独立性较弱[6]。HS公司上市后的财务审计均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发布做空报告的浑水公司仅通过外部调查都可以收集到HS公司财务舞弊的证据,但进入公司进行专业审计的毕马威却在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过调查后发现HS公司的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苏永海曾在毕马威担任合伙人职位,企业的融资主官周晓思也曾就职于毕马威融资部门,这些原因会对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降低审计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且HS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也存在严重不足。HS公司的内审工作缺少相关的法制保障且内审工作在企业内不受重视,高级管理人员对内审的认识有非常大的局限性,甚至把内审工作当作一种形式主义,这会导致内审工作只是走走过场,无法及时发现公司问题,即使发现了也很难贯彻落实及时整改。

4.5. 惩罚因子分析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且对舞弊行为的惩处力度较弱。目前我国对于企业财务舞弊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7]。首先,我国目前使用的证券法、刑法等法律在进行财务舞弊行为的处罚时,选用的方式较为单一,这导致企业的舞弊成本较低。在现在实行的法律制度和程序的情况下,中小股东如果想要进行相应的维权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大额的金钱,但大部分中小股东无法承担这些成本,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舞弊行为的发生。在我国的实际操作中,对财务舞弊的处罚一般是以行政处分或者罚金为主,只有极少数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获得的利益远超于被发现付出的成本,舞弊行为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5.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治理对策

5.1. 关于控制道德因子的治理对策

提高公司管理层的道德素养,首先应该完善上市公司管理层的选拔机制,在考核内容中加入思想道德素质的考察;其次公司的宣传部门宣传相关事迹,对反面案例进行分析通报,对员工的思想认识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此外,在招聘部门进行人员招聘时,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素养,并且,如果在企业运行的过程中发现员工存在不当甚至违法行为、应该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处罚,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情况。还应该加强公司管理层的法律意识。在进行员工的晋升考核时,法律知识也需要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公司内部的监管部门需要更加重视企业员工和管理层的法律教育,可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及竞赛,提升企业内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从根本上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保障公司的健康长远的发展。

5.2. 关于控制动机因子的治理对策

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合理的发展战略可以帮助公司实现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但是企业的发展战略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发展过程中管理者需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山乳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从饲料到奶源完全自给自足的这一模式,这也是企业目前的发展战略,但是在企业利润下降、资金压力大的困境下,HS公司的管理层并没有根据变化制定适合的发展战略,而是依赖于旧的发展战略,甚至进行财务舞弊。因此上市公司想要可持续发展,管理层必须及时进行创新来使公司的发展战略适应新环境新条件,促进企业发展。同时,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更新发展道路,使公司可以持续地创造利润。

5.3. 关于控制机会因子的治理对策

首先应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在HS公司财务舞弊行为中,其董事长杨凯持有70%以上的股权使其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过大的权利是财务舞弊的温床,只有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才可以使公司平稳运行。所以,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过高的股东应该适当减持股份,以相对控股的方式替代绝对控股,这样可以实现股权的分散,增加股权的流动性,二是上市公司需要成立中小股东之间的联络机制,这样可以使得中小股东也有途径进行决策。

地方政府需要减少对企业的保护。如果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税收利益,对这些地方企业进行过度的保护,甚至对企业财务舞弊的行为视而不见,这不仅仅对资本市场的运行有不利影响,更会降低政府的信誉,首先我国的各级政府需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职权,与企业之间保持正常良好的关系。其次,当地政府应该明确知道,对地方企业的过度保护反而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会使企业缺乏更新创造的动力,在市场中失去自己的竞争力。因此,地方政府尽可能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更要杜绝对企业财务舞弊的纵容。

5.4. 关于控制曝光因子的治理对策

加强企业的内外部审计。首先在外部审计方面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应该回避与企业存在相关利益关系的事务所,并且依照制度定期轮换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其次,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职业怀疑态度[8]对企业提供的存货及固定资产情况必须去现场进行核实,最后加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对失职或者帮助被审计单位掩盖问题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采取严厉的处罚[9]。其次要加强企业的内部审计。一是公司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内审制度,对内审的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并尽可能做到全覆盖,二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能力,保证内审工作有效开展。

5.5. 关于控制惩罚因子的治理对策

出台相关的法律制度并加大对财务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是对于农业类企业仍缺乏相关规定,这使农业行业内的企业发生了许多违法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应当提高重视程度,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对于《公司法》的完善更是重中之重。由于法律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会导致公司人员抱有侥幸心理,导致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所以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为农业行业有序规范发展提供保障。而且只有提高处罚的力度,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威慑企业,降低财务舞弊发生的可能性,政府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对于已发现的财务舞弊,经过调查后需要明确参与舞弊人员的责任,对于主要责任人应该进行严惩并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应该将有过财务舞弊行为的人员记录在案进行公开;对于多次参与财务舞弊的人员,应该限制其任职,最后,在有关财务舞弊的诉讼案件上有利益损害的一方,可以适当降低其诉讼成本,对想要财务舞弊的企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6. 结语

本文使用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分析得出HS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包括管理者道德素质低下、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债务压力大,股东追逐利益、股权结构不合理、当地政府的过度保护、外部审计独立性较弱、内部审计工作存在不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财务舞弊惩罚力度不强等原因,HS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可以引发一定的思考,想要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应该从动因出发,所以本文围绕舞弊风险五因子提出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对策及建议,但由于在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有限,本文针对财务舞弊行为提出的对策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受到当前资本市场以及现有的法律法规等客观原因,一些对策的可行性也有待提升。以上问题,将在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加以完善。

基金项目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109022400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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