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视域下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Digital Economy in the Perspective of Marx’s Labor Theory of Value
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劳动形式——数字劳动应运而生,它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创新成果。文章阐述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内容,并从该角度出发来探讨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更进一步地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对数字劳动的内涵、本质特征以及它背后存在的数字资本剥削进行分析。最后探讨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数字经济的现实启示:数字经济推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时俱进、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以及促进数字化信息共享平台的广泛应用。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a new form of labor—digital labor has emerged, which is th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of Marx’s labor theory of value. The article elaborates on the core content of Marx’s labor theory of value, and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digital economy from this perspective, and further analyzes the connotation and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digital labor and the exploitation of digital capital behind it based on Marx’s labor theory of value. Finally, it discusses the practical implications of the Marxian labor theory of value for the digital economy: the digital economy promotes the Marxian labor theory of value to keep pace with the times, synergistically develops with the real economy, and promotes the wide application of the digital information sharing platform.
文章引用:陈聪.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视域下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1): 830-835.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1104

1. 引言

第三次工业革命标志着人类跨入了科技的新时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推动了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社会结构日益成熟,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的崛起为全球经济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随着数字技术广泛融入各行各业,“数字经济”与“数字劳动”等概念逐渐崭露头角,全球数字经济正以惊人的速度蓬勃发展。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劳动者面临剥削的背景下,马克思深刻洞察了商品经济中的价值规律,并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视角出发,审视并探索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之道,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发展、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具有极其深远的理论指导与实践应用意义。

2.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现代经济分析的基础,深刻影响全球经济理论的演进,是政治经济学之基石。其核心思想强调劳动创造价值,认为价值源自劳动而非物质本身。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和亚当·斯密都对劳动与价值的关系进行过探讨,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揭示了劳动分工对于价值增值的重要性,而李嘉图则进一步细化了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相对价值的观点[1]。马克思批判继承并超越之,构建了科学劳动价值论,指出商品的价值并非由商品本身的物质属性或自然属性所决定,而是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劳动二重性理论。

2.1. 商品二因素理论

商品二因素指的是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种属性。何为商品的使用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商品的有用性,这一属性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当一个物品展现出其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求或目的的能力时,我们便说它具备了使用价值。然而,拥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并不自动等同于商品。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市场需求导向下的产物,它随着不同消费者差异化需求的存在而呈现出多样性。因此,同一物品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其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可能会有所不同,甚至在某些情境下可能不被视为商品。其次,商品必须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例如,自然界中存在的水、土壤、空气等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它们不是人的劳动产品且因为不能交换所以无法实现价值,因此不是商品。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决定着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间的交换,在本质上体现了生产者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

2.2. 劳动二重性理论

商品是劳动产品,人类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在深入探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马克思巧妙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透彻地解析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这两个核心概念,并深刻阐述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劳动是指具体形式的劳动,它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因具体劳动形式各异,且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选择具有多样性,进而劳动结果亦会不尽相同,这些差异赋予了商品使用价值的多样性。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商品生产,都蕴含着人类的体力与脑力的投入,这种跨越具体劳动形式、具有普遍性的劳动被称为抽象劳动。抽象劳动作为一般性的人类劳动,它构成了商品价值的本质所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对立统一的,二者在时间和空间上统一于同一劳动过程,是这一劳动过程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具体劳动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劳动的自然属性,而抽象劳动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因此二者是对立的。

3.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视域下数字经济的特征

3.1. 数字经济和数字劳动的基本内涵

20世纪40年代,信息经济悄然兴起,预示着数字经济这一创新经济形态的初步形成。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数字化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应运而生。通过G20杭州峰会对数字经济的深度剖析,我们得以洞察其核心:数字经济依赖于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借助高度成熟的现代信息技术体系,特别是互联网的广泛普及,致力于推动经济持续增长与经济结构的高级化转型。在此过程中,诸如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尖端科技力量不断推动数字经济的边界向外扩张,持续深化其内涵并拓宽其应用领域。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数字经济的发展被前所未有地提升至国家战略的新高度,成为新时代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力量。为了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我国实施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通过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效率与创新能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能[2]。而数字经济,凭借其独特的优势和潜力,在这场深刻的经济转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引擎角色。

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步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展现出多元化且充满活力的新趋势。其中,最为显著的变化在于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要素的地位日益凸显。在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中,土地、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实体要素扮演着基础性的角色,是推动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要素,其价值被重新认识和发掘。一旦数据被有效商品化,转化为可交易、可量化的资产,其蕴含的巨大生产力便得以释放,数字资本因此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数字资本不仅促进了生产方式的变革,还深刻改变了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效率。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融合应用,企业能够更精准地洞察市场需求,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与个性化水平。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还催生了一批新兴业态和商业模式,如电子商务、共享经济、金融科技等,这些新兴领域以其高度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例如:某些大型企业利用技术优势构筑了高墙,在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有时甚至以牺牲互联网用户利益为代价,追求垄断利益。与此同时,部分新媒体企业在合并后,采取了限制供应量以提高售价的策略,试图通过操纵市场供需关系来推高产品价格。面对数字经济中日益凸显的乱象,我国迅速行动,推出了一系列宏观层面的治理措施,力求从源头上清除市场中的不良因素,为数字经济的长远发展营造一个更加清朗、公平的市场环境。

随着数字经济的崛起,一种新兴的劳动形态——数字劳动应运而生,它与传统劳动模式显著不同,是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直接产物。数字劳动的产生标志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拓展。在对数字经济这一新兴经济形态下的数字劳动进行界定时,福克斯的理论无疑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启示。福克斯创造性地从狭义与广义两个层面对数字劳动进行剖析。狭义上的数字劳动对应着劳动者在现代信息技术框架下,运用数字化工具与平台进行的一系列生产实践活动,这些活动以数字化形式展现,称之为数字工作。广义的数字劳动则超越了具体的生产活动本身,深入到这些活动背后所承载的价值创造与分配的深层逻辑之中,它强调的是数字工作所蕴含的社会经济价值[3]。福克斯的这一划分,其核心依然紧密围绕着劳动者的主体地位而展开。在此基础上,通过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分析工具,进一步深挖数字经济中数据商品的特殊属性——即数据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以及数字劳动所展现出的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双重特性。这种分析有助于揭开数字资本潜在剥削机制的面纱,从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3.2. 数字劳动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是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生产性劳动是创造剩余价值的源泉。在这一框架下,雇佣劳动,即工人通过出卖自身劳动力给资本家以换取工资的形式进行的劳动,占据了生产性劳动的首要位置,因为它直接参与了商品的生产并贡献了剩余价值。然而,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与数字经济的全面崛起,劳动形态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数字劳动,这一伴随数字经济而生的新型劳动形式,突破了传统雇佣关系的界限。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劳动的二重性显得尤为突出。在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剥削问题。因此,深入探究数字劳动的二重性,特别是数字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机制,对于揭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本质问题至关重要。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数字经济这一新兴领域里,依然保持着其强大的理论解释力与预见性。数字劳动,作为数字经济中涌现的新型劳动范式,同样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双重属性。首先,数字劳动以其独特的具体劳动形态,直接参与了商品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在网络的无限空间里,劳动者摆脱了地域的限制,于社交媒体平台之上自由交流思想、共享知识,这些非物质性的互动活动不仅丰富了个体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促进了社会文化价值的广泛传播与深化。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数字劳动为社会贡献了丰富的使用价值,但最大受益者却并不是使这些使用价值商业化的直接从事数字劳动的个体,而数字资本家则凭借对信息技术的掌控,悄然成为了这场价值转换的幕后赢家[4]。这一现象尤为显著地体现在互联网平台上,当用户在日常浏览与搜索中留下痕迹时,这些平台利用先进的数据收集与分析技术,精准捕捉并转化用户的行为数据为具有高额商业潜力的信息资源,从而深刻揭示了数字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

此外,数字劳动的抽象劳动维度集中展现了商品价值及其交换价值的创造过程。在这一维度中,数字资本家凭借其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大数据处理方面的垄断性优势,深入挖掘用户的隐私信息,并将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与有需求的企业进行交易,从而实现了数字劳动者所创造的交换价值的转化。企业一旦获得这些隐私信息,便运用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对用户行为进行细致入微的追踪与分析,从而收集到更为精细、全面的用户数据。这不仅加深了企业对用户的了解与控制,还持续地为数字资本家创造了更多的剩余价值。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视角审视数字劳动的二重性,不仅能够深刻剖析数字经济下价值创造的独特机制,还能有效揭示出数字经济所蕴含的本质特征及其运行规律。

3.3. 数字资本剥削是数字经济的隐蔽特征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揭示出剩余价值的创造是资本得以不断累积的基石。在数字经济这一全新时代背景下,数字资本的累积则构成了该经济模式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这一转变不仅引发了劳动者、劳动对象及劳动资料等传统要素的深刻变革,还赋予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全新的内涵与外延。特别地,数字经济中的生产关系被重塑为网络媒介所有者与互联网用户之间复杂而微妙的互动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力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蓬勃发展的同时,劳动异化问题也愈发凸显,成为马克思深刻剖析与批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切入点。马克思指出,正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生产关系,即生产资料私有制与雇佣劳动制度的结合,导致了劳动异化。

数字经济所孕育的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劳动形态,其存在与运作深刻嵌入并受制于当前的社会生产关系之中。在这一新兴领域中,数字劳动虽以高科技为翼,看似是人们在数字媒体的广阔天地里,凭借计算机、通讯等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参与资本积累过程的生产性活动,但其背后隐藏的异化与剥削现象,却往往被表面的技术光环所掩盖,不易为公众所察觉。深入剖析,数字劳动并非孤立存在,它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数字资本的强大支撑与引导。数字资本,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驱动力,不仅是技术创新的温床,更是生产关系变革的幕后推手。正是这种对数字劳动的深度介入与控制,使得数字劳动面临着更为隐蔽与复杂的异化问题。此外,数字资本对数据的垄断与利用进一步加剧了对数字劳动工作者的剥削。

现代互联网企业以其独特的运营模式,对劳动者的剥削形式也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化的特点。首先,互联网企业通过设定高强度的工作目标与绩效指标,迫使劳动者在正式工作时间之外,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个人时间和精力来完成任务[5]。这种隐形的加班文化,不仅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权,还加剧了其身心健康的负担。其次,除了显性的工作任务外,互联网企业还通过各种方式让劳动者承担隐形的无偿劳动。这些无偿劳动往往以“团队建设”、“企业文化”等名义出现,如组织员工参加周末的培训、会议、活动等,看似是提升员工能力和归属感的好机会,实则是在变相地剥削劳动者的个人时间。数字资本家通过这些隐形的剥削手段获取了更多的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数字资本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不断积累更多的资本和资源,而广大劳动者则往往只能获得微薄的报酬和有限的发展空间。

4.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数字经济的现实启示

数字经济的崛起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飞跃与经济繁荣,然而,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其背后潜藏的剥削加剧等挑战。面对数字经济的新纪元,我们应坚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并在此基础上发挥创新精神,灵活应对各类现实问题,以科学的态度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持续进步。

4.1. 推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时俱进

随着时代变迁与科技革新,劳动形态持续演变,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需与时俱进,适应新情境。在数字经济及未来更高的发展阶段,理解“劳动”的核心在于其是否契合商品的两因素及劳动的两种属性[6]。在深入理解理论精髓的同时,我们应依据实际需求,适度丰富理论内涵,确保其能随实践演进而不断更新,以科学指导时代前行与人类进步。

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形成与演进历程中,它曾面临多方面的质疑与误解,即便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我们仍需具备勇气,勇于反驳那些否认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言论。须知任何科学理论都非静止不变、僵化封闭的体系,而是需要不断适应时代变迁。唯有深入理解并准确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时代背景与核心要义,我们才能有力地驳斥那些错误的观点与学说,确保理论的生命力与指导意义得以彰显。

4.2. 数字经济促进实体经济协同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在此过程中扮演了推动经济转型的核心驱动力。为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我国已实施多项举措,但仍需正视融合过程中涌现的种种挑战。众多传统产业在成长时,往往偏重于扩大企业规模和强化硬件设施,而对创新技术的采纳不够重视;相比之下,高新技术产业则更加聚焦于技术研发与信息网络建设,与数字经济的融合更为顺畅,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不同产业间与数字经济融合的不均衡性。面对这一融合难题,我们应秉持“以全面数字化转型引领生产方式、生活模式及社会治理的深刻变革”[7]的理念,加速推进数字化进程。在此过程中,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不可或缺,需尊重产业间的差异性,科学规划,加速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步伐,同时激励高新技术产业持续突破,以期达成传统产业与数字经济和谐共生的新局面。

4.3. 促进数字化信息共享平台的广泛应用

当前,数字技术的迅猛进步极大地扩展了人类的生产与生活空间,借助互联网技术,全球形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数字地球村”。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展现了其巨大的应用价值。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例,通过大数据技术的运用,我们能够精确追踪人员流动与健康状况,实现高效的疫情流调;同时,数字平台也催生了线上办公、在线教育等新型模式,有效满足了人们在工作学习、购物娱乐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然而,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在“数字劳动”的兴起中,资本家对雇佣劳动力及每个用户的剥削程度各异,他们利用平台上的海量数据信息作为获利的新途径和工具,这一现象不容忽视。

为了缓解“数字劳动”带来的异化现象,政府部门可引领构建面向公众免费使用、信息互通共享的数字平台体系。在管理层面,需强化用户信息的安全防护,防止数据泄露,并尊重每位“数字劳动者”,确保其劳动参与出于自愿,遏制资本剥削的加剧。此外,政府可携手高科技企业,合作开发公益导向的数字共享平台,既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又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构建并运行这样的信息共享平台离不开坚实的技术支撑。因此,培养一支技术精湛、创新能力突出的技术团队至关重要,以满足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技术研发与操作需求。

5. 结语

从工业革命到数字信息时代,人类社会结构与商品经济模式历经变迁,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始终保持着其生命力与影响力,其理论地位坚不可摧。数字经济时代,经济领域展现出网络化和智能化生产的特征,数字产品的虚拟化趋势显著,“非物质劳动”占据核心地位,数字劳动的异化现象日益凸显。尽管如此,数字经济中的诸多经济现象仍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相契合。面对经济领域涌现的新现象,我们必须坚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经济活动中的指导地位,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跟时代步伐,确保国家经济运行的平稳与有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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