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高效转移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Efficient Relocation of New High-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DOI: 10.12677/fin.2025.155093,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段海涛, 叶 荣, 谢云卿, 杨 妍: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研究院,云南 昆明;邹目权*: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研究院,云南 昆明;昆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云南 昆明;云南省智能物流装备与系统重点实验室,云南 昆明;杨建坤:昆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云南 昆明
关键词: 新质生产力转移转移特点融资约束金融支持New Quality Productivity Relocation Transfer Characteristics Financing Constraints Financial Support
摘要: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以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为特征的生产力跃迁形态。当前,新质生产力发展在中国仍然面临区域分布不均、发展周期错位、多方资金约束等现实问题,亟需通过创新和用活金融工具,破解转移过程中的资金约束,推动生产力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实现高效配置。本文首先阐释了新质生产力转移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分析了转移的主要特点和面临的资金约束,从加强劳动者迁移支持、深化劳动资料优化培育、扩大劳动对象流动扶持三个角度提出了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高效转移的对策建议。
Abstract: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are a form of productivity transformation driven by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haracterized by digitalization, greenification, and integration. Currently, the development of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in China still faces practical problems such as uneven regional distribution, mismatched development cycles, and constraints from multiple sources of funds. It is urgent to solve the funding constraints in the productivity relocation through innovation and the effective utilization of financial tools, and to promote the efficient allocation of productive forces elements on a larger scale. This paper first explains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basis of the relocation of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analyze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and funding constraints of the transfer, and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efficient relocation of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by strengthening support for labor migration, deepening the optimization and cultivation of labor materials, and expanding support for the flow of labor objects.
文章引用:段海涛, 邹目权, 叶荣, 谢云卿, 杨妍, 杨建坤. 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高效转移[J]. 金融, 2025, 15(5): 877-884. https://doi.org/10.12677/fin.2025.155093

1. 引言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以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为特征的生产力跃迁形态,其本质是通过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实现生产力系统的质变[1]。当前,我国学术界、实务界等聚焦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2]、发展路径与作用机制[3]、指标构建与测度[4]等掀起新质生产力研究热潮。然而,新质生产力发展仍然面临区域分布不均、发展周期错位、多方资金约束等现实问题[5],亟需通过创新和用活金融工具[6],破解转移过程中的资金约束[7],推动生产力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实现高效配置。

新质生产力转移是指新质生产力由其起源地点或实践领域(出让端)转而应用于其他地点或领域(受让端)的过程。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这一论断说明当生产力应用的空间范围发生变化时,意味着新质生产力可能发生转移,它成为新质生产力转移的理论基础。新质生产力在国家、地区、行业内部、之间以及自身系统内都可能发生转移。国内学者研究发现,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呈现东部省份明显高于西部省份,空间异质性和空间溢出效应显著[8]。因此,新质生产力转移拥有良好的实践条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显示,2024年我国至少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说明了新质生产力转移的现实需要。

2. 新质生产力转移的基本模式

根据转移过程涉及端点数量的不同,新质生产力可能存在端到端的转移、多源聚集转移和单向扩散转移等多种形式。特别地,根据端点的主权范围不同,可分为境内转移和跨境转移。随着我国新质生产力不断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转移已经从跨境转移为主逐步转变为境内自东向西转移为主。跨境转移已经从由欧美发达国家向我国转入为主转向沿着“一带一路”由我国转出为主。根据新质生产力转移内容的完整性、转移载体可将新质生产力转移分成不同的转移模式。

一是根据新质生产力转移内容是否完整,将新质生产力转移区分为“移植型”和“嫁接型”转移。其中,“移植型”转移实现的是新质生产力的整体转移,能帮助受让端完全吸纳出让端的新质生产力,成本高但成功率也高,是“追赶型”国家和地区实现新质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捷径,在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背景下,“移植型”转移有望成为缓解我国新质生产力区域差异的主要模式;“嫁接型”转移以受让端原有生产力体系为母本,与外部新质生产力嫁接融合,引起原有生产系统功能和效率更新,进而实现部分新质生产力的转移,转移风险高但成本相对较低,适合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发展周期不匹配时的局部改造,在新质生产力发展较为均衡的国家、地区和企业之间有较大应用空间,跨区域并购重组、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是新质生产力“嫁接型”转移的重要载体。当新质生产力转移伴随着出让方生产力下降或消亡时,新质生产力转移可能与产业转移高度绑定,既存在“移植型”转移又存在“嫁接型”转移。若转移的主体不变,即受让方和出让方相同时,新质生产力转移与产能转移高度重合,形成“移植型”转移。

二是根据新质生产力转移载体不同,可以将新质生产力转移区分为“劳动者型”、“劳动资料型”、“劳动对象型”和“复合型”转移。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新质生产力对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9]。“劳动者型”转移是指由劳动者迁移引起的新质生产力转移。劳动者是新质生产力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要素,不仅拥有专业技能和知识,还具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劳动者通过创造、革新、驾驭与盘活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实施变革与改造,以推动生产力从可能转变为现实,是生产力从低端迁移至高端的关键性变量,是新质生产力的能动性主体与决定性因素。劳动者个体或家庭因工资差异、生产效率、收入预期、风险对抗、契约安排等因素可能引发地域性、行业性转移和岗位变动,进而推动新质生产力伴随转移。例如,截至2025年2月,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1200万人,带动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涌现,有力支撑了乡村振兴[10]。“劳动资料型”转移是指由劳动资料转移引起的新质生产力转移。劳动资料作为新质生产力的物质基础,包括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劳动资料不断更新换代,为减轻劳动者压力、提升劳动生产率、激活劳动对象价值潜力等提供了便利。随着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政策实施,借助采购、转让等多样化形式,先进劳动资料转移的规模和频率有望进一步加大,进而推动新质生产力伴随转移。“劳动对象型”转移是指由劳动对象转移引起的新质生产力转移。劳动对象是新质生产力中的加工对象,包括各种原材料、半成品以及自然界中的物质资源。劳动者通过运用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和改造,创造出满足人们需求的新产品或新服务,形成新质生产力。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劳动对象可以通过凝结劳动价值完成价值转移。同时,劳动对象本身在加工和改造的空间位置转换过程中,也能伴随形态和价值转换产生空间位置转移。例如,在跨境物流中,受关税减免和贸易优惠等影响,原产地规则在推动劳动对象转移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进而激发了新质生产力伴随劳动对象转移的潜力。“复合型”转移是指新质生产力转移的诱因包含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素或真实诱因难以区分。

3. 新质生产力转移的主要特点

新质生产力转移与产业链转移与重塑、科技成果转移、资源与原材料供应等紧密相关。以技术转让为例,新质生产力转移往往伴随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与技术转移相似,新质生产力转移呈现出定向性、功利性、重复性、市场化等特点。

一是定向性。生产力的先进性具有时间和空间的特定规定性。新质生产力不同于旧有生产力,它在时间上是绝对的,虽然在世界上已经出现,但在特定地方或领域中是前所未有的,在空间上是相对的。因此,新质生产力的空间分布不平衡,是新质生产力定向转移的内在根据。依据生产力的全生产要素效率高低,可以将生产力定性为不同的级差形态,等级越高,“势位”越高,进而赋予生产力特有的运动“惯量”和特定的运动方向。只要生产力形态之间存在着势位的“落差”,生产力就会由高势位向低势位发生转移,表现为生产力先进的国家、地区、行业、企业向生产力落后的国家、地区、行业、企业实行新质生产力转移。实践表明,在生产力定向转移过程中,生产力转移的“惯量”、效应与生产力之间势位的“落差”成正向变化,而转移的频率、成功率与技术势位的“落差”呈反向变化。换言之,新质生产力发生转移的“惯量”最大,效应最明显,但转移的频率、成功率需要综合考虑多重制约因素。

二是功利性。新质生产力转移不是盲目的、自发的,而是在经济目标上呈现出功利性特征。新质生产力的出让方、受让方因新质生产力可能带来的市场机会和商业价值而匹配。“劳动者型”转移新质生产力以解除劳动者保密义务等为前提,通过受让方支持薪酬、奖励等形式获取劳动者价值;“劳动资料型”转移新质生产力以购买大规模设备更新、科技成果转让等,获得生产工具、技术工艺等升级;“劳动对象型”转移新质生产力以收购、再加工原料、半成品等,借助组合、精加工等形式,产生新产品、新服务。通过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创新,不断降低新产品、新服务的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增强附加值,进而拓展利润空间。

三是迭代性。新质生产力一旦形成,只要支撑它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没有消失,满足资金、市场需求等条件时,就能不断地发挥作用进而重构生产关系。通过劳动者部分迁移、劳动资料部分转让、劳动对象部分转移等,可以在新质生产力受让方复制出相同的生产环境进而异地培育新质生产力。借助转移的单向扩散,新质生产力得到不断复制,进而普遍提升区域或行业的生产力,使新质生产力逐渐成为普通或落后生产力。同时,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在转移过程中,可能出现级差不对应,造成新质生产力的三要素之间不匹配,促使受让方自主或从其它出让方获取或受让其它生产力要素,进而不断实现新质生产力的迭代升级。

四是市场化。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新质生产力转移的方式不同。在古代,新质生产力转移主要是通过上级流动或自然流动实现;产业革命后,主要是通过产业资本重塑产业市场实现。因此,新质生产力转移越来越显现出自身独特的市场化特征,其具体表现是:(1) 市场产能供需制约着新质生产力转移的概率和成本;(2) 新质生产力要素转移成本主要取决于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转移的市场价格;(3) 新质生产力转移发生的频率与劳动者迁移活跃度、劳动资料迭代更新速度、劳动对象价值转换周期等紧密相关;(4) 市场竞争既刺激需求者吸纳新质生产力的冲动而加速引进培育新质生产力,同时又强化供给者对新质生产力的有限垄断而持续转移的进程。

4. 新质生产力转移的资金约束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质生产力培育形成过程中具有助推器和催化剂作用。新质生产力转移仍面临着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壮大资金约束、跨区域转移的金融壁垒、产业链重构中的资金错配、无序转移引发的同质化竞争等资金约束。

4.1. 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壮大面临的资金约束客观限制了新质生产力出让机会

资本市场中短期投资旺盛,科技型企业在成长初期普遍面临“死亡谷”考验[11],面对长期投资的耐心资本供给相对不足,客观上形成了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壮大的资金约束。随着我国有意识地培养耐心资本,科技型企业成长环境有望逐步改善,但投资期限错配这一先天不足恐将长期存在。受短期利益驱使,部分企业可能“挪用”应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专项财政补贴大量流向非关键技术环节,进而放大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壮大的资金约束,降低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为全面缓解培育与壮大新质生产力资金约束,“银政企”全面协同被认为是重点突破方向。然而,当前我国中央政府杠杆率仅为地方政府的一半[10],地方政府杠杆率差异进一步放大了地方研发费用之间的差距。同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失败项目缺乏追溯补偿机制。

4.2. 跨区域转移的金融壁垒成为新质生产力转移面临的直接冲击

据统计,东部发达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成本普遍低于中西部同类项目融资成本。随着银行净息差不断收窄,东部发达地区金融机构非息收入优势,会进一步扩大融资成本差距。同时,欠发达地区缺乏专业化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率不足东部地区的1/3,进一步限制了融资渠道。再者,专用设备抵押贷款率东西部差距有的高达30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了跨区域转移资金缺口。此外,2024年长三角跨省技术交易项目仅占28% [11],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技术转移税收分成歧视等地方保护主义对新质生产力转移的影响。

4.3. 产业链重构中的资金错配加剧了新质生产力转移的现实困境

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二次创新是新质生产力转移实现的重要条件。我国技术引进资金投入与消化吸收资金投入的比例远低于创新型国家,严重妨碍了技术引进后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同时,在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中,如果资金投入周期与改造周期错配,会严重影响新质生产力转移。例如,大规模设备更新通常需投入年产值的15%~20%,设备回收周期一般为8~10年,而我国技术改造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5年[12]

4.4. 新质生产力无序转移可能引发同质化竞争,进一步加剧金融风险

当新质生产力出现时,出于创造政绩、业绩等考虑,地方政府和企业易陷入“技术崇拜”,对因地制宜引入新质生产力缺乏清醒认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一窝蜂”对特定行业、特定技术等给予税收优惠、补贴,引入同质化生产力,造成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例如,据某闭门座谈会内部分享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规划的储能产能已经超过400 GWh,而2023年全球需求仅120 GWh,严重影响行业平均开工率。如果不考虑客观环境,盲目引进新质生产力,可能导致受让方因配套能力不足只能复制表层技术,大大降低成功率,特别是中西部省份因缺乏关键设备维护技术和工艺数据库,存在从东部引进的半导体材料生产线良品率较原产地明显下降的现象。同质化竞争往往引发价格战,大幅压缩利润空间,加速专用设备等核心资产贬值,加大违约风险。以光伏产业为例,2024年单晶PERC组件价格同比下降35%,跌破1元/W,但设备折旧周期仍需5~7年,形成“越降价越亏损”的恶性循环,某动力电池企业破产后,其全自动生产线评估价值较投产时缩水62% [13]

5. 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多向转移

以市场化为主,推动多方政策协同缓解或消除新质生产力转移的资金约束,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区域均衡分布,是进一步缩小东西部差距和带动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国家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既要因地制宜支持本地培育与壮大新质生产力,还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支持从外地引进、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发展区域特色新质生产力,更要在新质生产力储备足够时向外地输出和出让新质生产力,不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质生产力的转移类型不同结合新质生产力面临的资金约束,加强金融支持劳动者迁移、劳动资料优化、劳动对象转化,根据实际情况“移植”或“嫁接”新质生产力。

5.1. 加强劳动者迁移支持

一是创新劳动者创业融资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建立技术托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所有权、运营权与收益权分割管理的运营模式,基于柔性人才引进等探索异地用人机制,形成创新劳动者精细化分工的良好格局。针对区域亟需培育、壮大和引进的新质生产力相关劳动者,设立专项基金,提供首贷 + 贴息等金融组合支持,对跨区域迁移人才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将劳动者职业资格、人才称号、奖励荣誉等无形资产纳入授信评估体系,允许科技人才以技术入股等形式获得迁移启动资金。针对外出务工者、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者,积极发展与优化返乡创业贷、技能提升贷等金融工具,实现人才“返流”与新质生产力转移有效衔接。

二是完善跨区域就业金融服务。联合社保、公积金等部门,构建新质生产力人才社保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劳动者权益的跨区域无损转移,配套提供迁移补贴,形成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扩大本地高校区域特色产业人才的招生与培养规模,金融机构牵头在相关专业设立新质生产力发展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加强与人才优惠政策的相互衔接,吸引更多外地人才本地学习、本地工作,营造储备新质生产力劳动者的新局面。开展外出企业和分支机构、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提供“离乡不离服务”的暖心支持,支持本地新质生产力伴随劳动者向外转移,增强本地新质生产力的对外辐射格局。

三是构建跨区域人才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推动东部与中西部金融机构跨省域合作设立人才迁移风险补偿基金,加强基于科技人才贡献积分的保险业务创新,对跨区域就业人才创业失败给予贷款损失补偿,对创业失败劳动者给予失业保险补偿。引入新质生产力劳动者专业经理人培养纳入区域科技创新券、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领域,为劳动者迁移提供人才补贴、创业补贴、失业保险等全方位的专业指导。

5.2. 深化劳动资料优化培育

一是强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等金融支持。有效利用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五篇大文章”,因地制宜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有计划地引进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等,支持知识产权质押、技术产权证券化,打造数字化生产场景,提升企业的ESG管理水平,改进或改造生产工具和生产环境,激活全要素生产率,发展特色产业、布局新兴产业和培育未来产业。充分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大规模设备更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区域特色产业大规模设备更新[14],依托技术改造融资租赁和延长贷款期限缓解期限错配等提升劳动生产率与精细化加工水平,缩小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设立针对技术消化吸收、二次创新的专项再贷款支持政策,提升技术消化吸收与技术引进的相对比例,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投入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结合开工率、良品率的指数,给予更大贷款优惠,缓解重引进轻创新现实困境。

二是创新跨区域产业链协同融资模式。在新质生产力培育初期,企业未完全融入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发挥作用效果有限。新质生产力的受让方接受新质生产力转移初期,新质生产力在受让端未完全形成,面临新质生产力培育初期相似的融资困境。然而,新质生产力出让方技术相对成熟,高附加值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中已经得到一定程度验证,在产品和服务出售过程中已经融入供应链,成为产业链上重要的节点,具备借助供应链金融有效融资的基础。因此,充分评估新质生产力转移成功的可能性及风险点[15],以新质生产力出让方的供应链金融授信依据模拟受让方的授信风险,可以有效评估新质生产力转移信用风险。同时,基于新质生产力转移的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可靠交易,探索建立基于出让方新质生产力自信的跨区域反向担保机制,能够大大提升授信速度。

5.3. 扩大劳动对象流动扶持

一是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支持体系。整合工商、税务、水电、专利、海关、物流等数据构建新质生产力转移信用画像,动态监测新兴产品与服务流向与包括金融在内的行业数据匹配情况,预警虚假转移、重复转移、低端产能过剩等风险。加强区块链在产品溯源、信用凭证方面的应用,强化地理生产标识、原产地标识等在新质生产力转移过程中的标识与追踪,构建数字孪生系统,有效追踪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劳动对象在生产、流通环节的运行情况,构建数字金融基座,自动实现授信风险预警。扩大碳足迹管理,发行绿色技术转移债券,对低碳技术转移项目,贷款利率与碳减排量挂钩,用好绿色金融政策重点支持环保技术、清洁生产、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再生产,强化绿色能源输入,扩大绿色园区、绿色企业、绿色产品线的示范作用,打造绿色产品供给支撑点。

二是依托产业转移与以旧换新推动经济内循环。依托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整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成立规模超千亿的新质生产力转移基金,重点支持东部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中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人才引进,推动生产线与资源紧密结合,对承接高污染产业转移的地区,按减排成效给予财政补偿,提升中西部地区产品和服务质量迭代升级。探索生产环节跨区域合作,鼓励飞地经济税收分成,重塑产业链跨区域发展格局。依托消费品以旧换新,创新以旧换新收益权质押,探索消费贷、消费补贴与碳减排量挂钩,鼓励消费者淘汰高能耗产品购买新能源商品,同步发行循环经济专项债,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中心,提升消费品回收利用率。

三是构建跨境融资工具链破解海外市场资金错配。统筹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设立自由出口、限制出口、禁止出口名录,规范新质生产力跨境转移秩序,推动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有序流动,让全球资源得以优化配置,提高全球劳动生产率。依托光伏组件、新能源汽车等出口订单未来现金流开发优势产品出口收益权ABS (跨境资产证券化),建设“CIPS + 区块链”跨境支付网络,实现订单流、资金流、物流三流合一,推动新质生产力向APEC区域等“一带一路”重要支撑点转移,重塑和构建我国的海外新质生产力链条。探索双币种融资工具联动,鼓励涉外企业依托供应链金融构建汇率风险联保池,为链上企业共享汇率避险额度,根据汇率预期选择还款货币,提前锁定远期汇率,规避汇兑损失。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延长信用证融资期限,解决大宗商品出口账期错配问题。建立金融争议跨境调解中心,引入智能合约自动执行裁决,快速化解新质生产力跨境转移纠纷。

基金项目

本文系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受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ZK2024YB15,新质生产力促进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研究——基于金融服务“三大经济”视角)、云南省决策咨询课题(2025-55-05,云南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现状及对策研究)和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教师教育专项项目(GJZ2412,“融创教师教育”赋能云南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资助。

NOTES

*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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