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诚信行为既是一种道德行为,也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已有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对诚信的概念加以界定:吴继霞(2009)从人格心理学角度,将诚信界定为:个体在一定关系中所表出的以诚实、信用、信任为核心的比较稳定的心理品质和行为倾向。另有研究者从诚信结构的角度对诚信行为进行探讨,赵子真等(2009)依据词汇学假设,通过人格词评定的研究手段得出诚信人格结构:由4个正性取向(实干重义、诚实信用、公正无欺和忠实可靠)和4个负性取向(自私欺人、钻营世故、多谋寡信、虚伪不实)的维度构成;吴继霞等(2012)通过质性研究的方法,得出诚信结构:由诚实、信用、信任和责任心四因素构成。宋玲等(2009)从心理学的视角,将诚信定义为一个动态循环系统,其中存在诚信认知、诚信动机、诚信行为及相关的心理反馈各因素交互综合作用。此外,赵爱玲(2004)认为诚信由“诚”和“信”组成,“诚”即诚实、诚恳,指在无人监督或不受舆论谴责的情况下,尊重事实真相的品德,它包含忠诚于自己和诚实对待别人的双重内涵。“信”即守信用,是指遵守诺言的品德。基于此,我们认为诚信行为(honest behavior)是一种个体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自觉表现出来的尊重规范和信守承诺的道德行为。
已有研究表明,个体是否做出诚信行为受到个人因素(如人格特质、自我意识和心理理论)、家庭因素(如父母的教养方式以及父母对诚信行为的使用动机)和社会因素(如社会经济地位以及社会支持)等的影响(McLeod & Genereux,2008;聂衍刚,黎建斌,林小彤,周虹,2011;曾敏霞,2012;徐芬,王卫星,张文静,2005;Steinberg, Lamborn, Darling, Mounts, & Dombusch, 1994;蒋奖,2004;Heyman, Hsu, Fu, & Lee, 2012;Mattews & Gallo, 2010;叶婷,吴慧婷,2012;刘霞,范兴华,申继亮,2007)。
关于诚信行为的研究表明,当个体做出非诚信行为(如说谎)的时候,P300波幅显著增高(Peter Rosenfeld et al., 1987;Vahid, 2009;周亮等,1999;周亮,杨文俊,2000);另外,Fang等人(2003)关于个体作出非诚信行为决定(如说谎决定)的ERP研究结果表明,非诚信行为(如说谎)反应前会产生CNV (Contigent Negative Variation),即认知负荷波,并且与做出诚信行为反应相比显著的负同偏转。崔茜等人(2009)的研究发现,P300和CNV可能放映不同的非诚信行为心理过程(如欺骗)。个体在做出诚信行为和非诚信行为时涉及的脑电成分包括P300、P540及CNV,而诚信行为本身是由若干认知功能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从自我控制的视角研究青少年的诚信行为是必要的。
另外,自我控制在个体做出诚信行为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自我控制(self-control)是人类一种主动控制不合理思想、情绪和行为,以使内在心理和外显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以及有助于实现长期目标的重要心理机能(黎建斌,聂衍刚,曾敏霞,窦凯,2012)。和其他道德行为一样,诚信行为具有一定的心理功能,一方面在于维护人际间的相互信任,另一方面在于提升自我的形象使自己能够在社会群体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曾敏霞,黎建斌,聂衍刚,2012)。然而,个体的诚信行为并不一定给其自身带来好处。例如,一些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办事的人可能会让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来欺骗自己而使自身的经济、名声等受到损失。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我们的祖先偏好那些有利于个体的生存和繁衍的行为与特质并通过基因将这些特质和行为模式留传下来,因此人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带有自私的基因的,这些基因的作用在于提高个体的生存和繁衍价值(Dawkin, 1976)。从这个角度来看,个体是否产生诚信行为实质上是存在动机冲突的,即个体内部存在两种相互冲突的系统(意识层面的个人标准及潜意识层面的冲动系统),并且这种冲突会受到自我控制资源的影响,进而表现出相应的自我控制结果(如诚信行为或非诚信行为)。
以往对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的心理学研究没有形成一个专门的理论基础,而是更多地从各自的理论视角出发,因此目前所得的研究结果十分零散。作为人类的一种复杂行为,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必定具有其作用机制,可目前对自我控制影响行为的心理机制还十分稀少,这并不利于对诚信行为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做出更深入的认识。为此,我们认为在已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自我控制双系统理论和自我控制资源理论的视角,提出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的调节作用模型,为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是十分有必要的。
2. 诚信行为的理论解释
国内外学者主要从人格特质理论、道德双面模型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来解释诚信行为。
首先,人格特质理论认为诚信是一种内在的人格特质,个体的诚信行为与其他行为一样是由其内在的诚信人格特质所指引的,如果诚信特质水平较高,那么个体则更可能一致地表现出较多的诚信行为;如果特质诚信水平较低,那么个体则更可能表现出诚信缺失行为。国外研究者在“大五人格”模型的基础上,发现了诚信这一人格特质,并组成一个HEXACO人格特质模型(Ashton et al., 2004; Ashton & Lee, 2005)。国内研究显示,诚信特质同样适用于中国人群体。例如,陈劲(2007)的研究发现现代中国人诚信心理结构包括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积极的诚信心理是由严谨性、宜人性、友善性和公正性几个特质构成的高阶人格特质;消极的诚信心理是由虚假、自私、世故和钻营几个特质构成的高阶特质。另一项国内的研究采用人格形容词评定法探索出中国人的诚信人格结构包括正性取向(诚实信用、公正无欺、忠实可靠)以及负性取向(虚伪不实、自私欺人、多谋寡信)两个方面(赵子真,吴继霞,吕倩倩,李世娟,2009)。
其次,道德双面模型认为诚信与个体的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是密切相联,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是两个区分的概念,两者的发展过程是平衡的和独立的,当面对实际的诚信情景时个体需要将已有的道德认知能力和道德情感运用到解决实际的诚信问题才能产生诚信行为(Lind, 2000;吴慧红,2005)。基于道德双面模型,我们可知个体表现出良好的诚信行为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发展了较高水平的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并且能够成功地将两者运用到解决实际的诚信问题;而个体表现出非诚信行为的原因则可能是由于没有发展出较好的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还有可能是没有将两者成功地运用到解决实际的诚信问题。
最后,社会学习理论认为诚信行为与其他人类的行为一样,可以通过社会学习形成,非诚信行为同样可以通过社会学习形成(Bandura, 1977)。该理论认为,一种行为的习得并不需要个体亲自经历才能形成,个体只需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就能够形成该行为的脚本,个体会在头脑中模拟该习得的行为脚本并在一定的情境中转化为实际的行为。例如,如果个体看到同桌因为作弊而获得好成绩且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没有被发现,那么他在下一次考试中也可能通过作弊这种方法来获取好成绩(曾敏霞,黎建斌,聂衍刚,2012)。
总的来说,诚信行为是青少年的一种典型的良好道德行为,国内外的研究均表明这种行为的产生和转化具有坚实的心理学基础;同时,一些个人的以及人际间的心理因素对诚信行为的产生具有预测作用。因此,从自我控制双系统理论和自我控制资源理论的视角,提出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的调节作用理论模型,为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理论依据是必要的。
3. 从自我控制视角解释诚信行为的基本理论
从自我控制视角解释诚信行为主要从自我控制的相关理论及神经机制方面进行,有以下5个方面:
首先,反馈环理论(feedback-loop model)认为自我控制是一个由不同阶段构成的反馈过程。个体在自我控制的过程中会把当前行为与个人标准进行比较,一旦发现两者不统一即会进行自我调节,直至当前行为与个人的标准相符合(Carver & Scheier, 1990)。个体做出诚信行为的过程也是一个反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自我控制的不断反馈和调节。
其次,有限资源理论(limited strength model)认为自我控制是一种有限的能量资源,个体在进行自我控制时需要运用自我控制资源;当这种资源一旦出现暂时性的枯竭后,人们就难以进行有效的自我控制,从而表现出各种与自我控制失败相关的不良行为(Baumeister, Vohs, & Tice, 2007)。据此,我们认为个体作出诚信行为实际上是需要自我控制资源加以调节的,一旦自我控制资源受到损耗或枯竭,导致自我控制失效,进而影响个体做出良好诚信行为的可能性。
再次,人格特质理论(trait theory)认为自我控制是在个体气质的基础上,在心理发展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人格特质,具有较好的稳定性,特质自我控制水平较高的个体会表现出较多的自我控制行为(Friese & Hofmann, 2009; Tangney, Baumeister, & Boone, 2004)。个体是否表现出诚信行为,还与个体自身的特质自我控制水平有关,如果个体的特质自我控制水平较高的话,那么个体可能会表现出更好的自我控制行为,进而更有可能表现出与社会道德标准相符合的诚信行为。
另外,双系统理论(dual-system of self-control)认为个体的自我控制结果受到意识层面的个人标准以及潜意识层面的原始冲动两个系统的影响,即控制系统和冲动系统;在正常情况下,意识层面的个人标准会主导自我控制并表现出较好的自我控制结果;但当个体不能维持个人标准时,潜意识层面的冲动就会使个体的自我控制失效(Hofmann, Friese, & Strack, 2011)。个体的诚信行为并不一定给其自身带来好处,反而更多时候会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这个角度来看,个体是否产生诚信行为实质上是存在动机冲突的,个体一方面需要表现出良好的诚信行为来提高自身在群体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个体又需要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并通过利益最大化来提高自身的权力和地位。即个体内部存在两种相互冲突的系统(意识层面的个人标准及潜意识层面的冲动系统),并且这种冲突会受到自我控制资源的影响,进而表现出相应的自我控制结果(如诚信行为或非诚信行为)。
最后,整合模型理论(integrated model)认为个体的自我控制与结果变量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执行控制和前额叶皮层作为中介产生作用的,当自我控制资源受损后,个体的执行控制功能受到弱化,从而导致更多不良的行为后果(Hofmann, Schmeichel, & Baddley, 2012;黎建斌,2013)。自我控制对诚信行为的影响可以通过执行控制和前额叶皮层的中介产生作用。
4. 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的调节作用模型
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我们拟从自我控制双系统理论和自我控制资源理论的视角,提出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的调节作用模型。该模型假设,如果自我控制资源没有受到损耗,即个体有足够的自我控制资源,那么个体可以维持意识层面的个人标准,从而表现出与个人标准相符合的诚信行为;相反,如果自我控制资源损耗会使个体用于维持意识层面的个人标准的资源减少,导致个体无法维持意识层面的个人标准,潜意识层面的冲动就会使个体的自我控制失效,从而导致个体表现出不诚信的行为。自我控制的双系统,即冲动系统和控制系统,在自我控制资源的调节作用下,两种系统的主导作用不断进行转换,自我控制资源的调节作用影响着个体会在何种系统主导下作出行为,从而表现出不同的诚信行为后果(见图1)。
我们认为,如果个体要表现出良好的诚信行为,那么前提是他要克服潜意识层面的自私、贪婪等负面的冲动,维持意识层面的个人标准,而自我控制在这个过程中则起到重要的作用。自我控制具有克服个体认知、情绪和行为冲动并使个体的自身行为表现符合个人和社会标准的作用(Baumeister et al., 2007; 黎建斌,聂衍刚,曾敏霞,窦凯,2012)。为了进一步探讨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的作用机制,我们从自我控制双系统及自我控制资源理论的视角,提出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的调节作用模型,以期为日后的相关研究提出新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基础。
5. 小结与展望
我们的主要目的在于更系统地阐释自我控制双系统和自我控制资源理论对诚信行为的影响机制。在回顾相关文献后,笔者认为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涉及两种系统,即控制系统和冲动系统,并且这种作用受到自我控制资源的影响。具体来说,个体进行的自我控制资源受到损耗后,会消耗一定的能量,而个体在做出诚信行为时需要意识层面的控制系统的调节,这种调节作用又会受到自我控制资源的影响,这样就形成了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的调节作用模型。
该模型的意义在于更系统地阐释了自我控制影响诚信行为的调节作用机制,一方面为日后关于自我控制及诚信行为的关系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另一方面为自我控制对诚信行为的影响提供更系统的解释。从更高的层面来看,自我控制是一种人格表现和人格过程,而诚信行为则属于人类的道德行为的一种。探讨二者之间的作用机制为人格与行为关系的整合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切入点。

Figure 1. Moderating model
图1. 调节作用模型
致 谢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BBA090067)、广州市属高校“羊城学者”首席科学家培养项目(12A010S)和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12A001)资助。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