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多方面社会体制已经改革,人们的思想意识极大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更多的偏向利益导向,市场配置资源的资源越来越多。但在观察人的行为时也发现如下问题,第一、人们过多的关注自己的利益,而不关注自己追求利益的过程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影响。第二、人们总是喜欢搭便车而不关心自己搭便车给别人增加的成本。比如消费者在购买牛奶时倾向于购买生产日期最近的奶产品,而不顾及这种行为对生产者造成的额外成本(有些国家的消费者为避免牛奶浪费常买距过期日期最近的奶产品);超市购物时,导购员极力推荐本超市出售的产品,而不顾及消费者本身的需求(而有些国家的导购员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推荐最适合消费者的产品,有可能不是本超市出售的产品);菜农售卖的蔬菜,只顾提高产量增加收益,而不管蔬菜中的农药残留,对消费者是否有害(有些国家的菜农宁愿减少产量也要顾及蔬菜产品的生态无公害)等等。
按照古典、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每一个人追求个体利益(理性假设)的条件下,价格机制能将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但是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只顾自己、不顾整体的世界里(符合理性假设),市场机制能将资源配置到帕累托最优?本文从理性角度研究该问题。
2. 理性的理论研究及逻辑矛盾
什么是理性?理性的英文单词有多个,其本意是摆脱蒙昧和迷信的意思。在中文里理性与感性相对,是指人们遵从事物背后的逻辑、不冲动。经济学领域中理性不同于以上的本来意义,其英文单词也有变化,并且随着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其内涵不断丰富。新古典经济学给出的理性定义是指消费者追求幸福最大化、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结论是:假设消费者和生产者是理性的,假设完全信息(即交易费用为零),市场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利益机制能将资源配置到帕累托最优,即市场经济能使经济社会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是囚徒困境博弈结论显示了与新古典经济学结论矛盾的一面,每一个囚徒在个体理性的假设下,两人社会陷入囚徒困境而不是帕累托最优,即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不一致。经济学家赫什利弗(J. Hirshleifer)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首次注意到了该问题,并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结论适用于经济主体之间利益不冲突的情况(即经济主体的利益通过经济活动能同时增加的情况),而囚徒困境分析的是经济主体利益存在冲突的情况(即经济主体的利益在经济活动中一方增加、另一方就会减少的情况)。他将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综合,提出“冲突经济学”的概念。他认为,冲突经济学应该与交易经济学(即新古典经济学)一起,构成微观经济学的两个平行分支。前者研究基于双方均势基础之上的交易与互利行为,后者研究基于单边优势基础之上的斗争与互害行为[1] 。赫什利弗(J. Hirshleifer)虽然解决了囚徒困境结论与新古典经济学结论的逻辑矛盾,但交易和互利情况下的理性与冲突情况下的理性是否一致?在囚徒困境静态博弈中,每一个囚徒选择“坦白”是理性的,选择“不坦白”是非理性的,两个囚徒在理性的引导下,两人社会陷入了囚徒困境。但是囚徒困境的无限重复博弈结论是两人社会的集体最优,而不是囚徒困境(集体非最优)。新制度经济学从无限重复博弈解释了制度的起源,认为在重复博弈中,人们的每一次博弈都会从上一次博弈中吸收经验,当他们认识到囚徒困境不是集体最优时,他们会订立攻守同盟(制度的雏形),并用以牙还牙策略维持攻守同盟(后发展成制度的实施机制),当人们尝试到订立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能够使人们收益增加时,制度产生了,制度的产生让人们认识到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用合作(而不是竞争)使双方收益都增加。现在比较一次静态的囚徒困境博弈与合作制度存在(两个囚徒订立了攻守同盟)的囚徒困境博弈。一次静态的囚徒困境博弈中,囚徒选择“坦白”是理性的,选择“不坦白”是非理性,但合作制度存在的囚徒困境博弈中选择“不坦白”是理性的,选择坦白既是理性也是非理性。显然,两种情况下,理性概念在理论上存在逻辑矛盾。该逻辑矛盾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3. 逻辑矛盾的解决:理性的分类定义——社会理性的提出
理性研究一直伴随经济学发展,古典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提出“经济人理性”假设,认为人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师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2] 。马克斯•韦伯认为理性有一定限度,可以通过“算计”衡量[3] 。卡尔·马克思则提出理性属于历史范畴,会随着生产力以及相对应的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4] 。此后研究成果也日益丰富,新古典经济以完全理性和完全信息为基本前提,实际上将理性和信息因素排除到经济学的分析之外,并不成熟也受到了较多的批判。制度学派把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当作研究基础,抨击新古典学派关于理性的假设,最有代表性的是科斯用“黑板经济学”来形容,并深刻反对“人可以实现理性效用最大化”的观点[5] 。西蒙把有限理性引入到经济学的研究中,认为人的理性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起作用,并且适用范围十分有限,进而解释了“实质理性”和“过程理性”,最后提出以满意化原则代替最大化原则,认为个体只能利用能力和算计范围内的资源,实现自身满足[6] 。哈耶克认为人的理性都有其不能预测的范围,社会的演进应该遵循自生存在的秩序,而不是所谓人的理性能力[7] 。
从经济学者对理性的研究历程看,可以从两个视角理解理性概念的发展。一个是自然人的视角,一个是社会人的视角。亚当·斯密提出的“经济人理性”实质是自然人视角,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每一个自然人都有使自己活得好的本能,并且在追求收益过程中将自己的成本降到最低,因此“经济人理性”是天生的。但是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性”不能解释全部理性,因为人既是自然人,又是社会人,人是处在一定的社会中追求自己幸福最大化的,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性”关注人的社会性不够,马克斯•韦伯注意到了人的社会性,认为人追求幸福受到一定社会的习俗、制度、规范、情感、意志和信念的制约,即理性有一定的限度,这种限度是指人处于特定习俗、制度等约束条件下的最大理性,并可以从理论上计算衡量。但是韦伯注意到习俗、制度对理性的约束的同时,没有关注理性对习俗、制度改变的影响。卡尔·马克思认为理性是历史范畴,也看到了理性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处于不同社会阶段的人们由于社会条件不一样,表现出的理性也不一样。但卡尔·马克思没有解释理性不同的内容,是什么原因导致理性不同,从理性的不同中能否得出理性的进步 。新古典经济学把理性作为假设前提,并且提出完全理性假设,事实上,现实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理性都不可能是完全理性,也就是说,现实中的每个人不可能每一次追求都是利益最大的。但学术研究可以给出一个人“本该可以达到的理性”,这个理性是“形而上”的,不是人实际拥有的。“形而上”的理性是从学者角度观测的,是假设每一个人具有的最高理性。根据这个假设而得出的结论不是现实,是人行为的方向,是人追求的目标。也就是说新古典经济学的结论:市场经济将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是“形而上”的结论,不是现实,但它能引导人的行为。西蒙的有限理性更是注意到这个问题,认为现实中的人实际表现出的理性与“本该拥有的理性”有很大的差距,人们只具有有限的能力利用手中的资源追求幸福最大化。但是西蒙的有限理性是静态的,没有注意到拥有有限理性的人随着知识的积淀,其有限理性的变化,没有从个体理性中分离一种可以变化的理性。哈耶克认为个人的理性只能在个人所处的社会秩序中表现出来,并指出理性不是社会演化的动力。其实哈耶克反对的是用理性去建构社会,认为用理性建构社会往往给社会带来灾难。本质上哈耶克的理性与西蒙的有限理性是一致的,正是因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用人的有限理性建构的社会是不完美的,但哈耶克也指出成人的理性高于小孩的理性,近代人的理性高于远古人的理性。但哈耶克没有给出成人理性高于小孩理性、近代人理性高于远古人理性的内容。在进化论的框架里,每一个人的理性与人类社会文化的进化是什么关系呢?即人类社会演化过程中,人的理性是否是增加的?增加的内容是什么?对人类文化进步的贡献是什么?
回到囚徒困境,再看理性在理论上的逻辑矛盾。在一次静态博弈中,囚徒选择“坦白”是理性的,选择“不坦白”是非理性。我们再从社会演进的视角,囚徒1因为知识的积淀认识到如果两人合作选择“不坦白”两人的利益都增加,并与囚徒2沟通,自己主动选择“不坦白”,希望囚徒2也选择“不坦白”。虽然囚徒1选择“不坦白”面临囚徒2不合作的风险使自己受到损害,但囚徒1选择“不坦白”也是在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应该是理性,与一次静态博弈中的理性矛盾。其实这是两类理性,一类是从自己所处的既定的社会条件出发,利用自己所能利用的资源追求自己的利益,这类理性不要求别人做什么,别人的行为是既定的。另一类是通过与他人合作(这种合作可以是有形的,即通过谈判、订立规章等,也可以是无形的,即从心里与他人合作,无需他人知道而配合他人行动)一起增加收益。为了解决理论上的逻辑矛盾,对理性给出分类定义,将第一类理性称为“个体理性”(即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性),并在此基础上将第二类理性定义为“社会理性”,即沿着集体最大化路径追求个体最大化的行为。社会理性不同于集体理性,集体理性是集体利益最大化,社会理性是社会中的个体按照集体最大化的路径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社会理性不是个人单独拥有的,它需要一个社会中多数个体同时拥有。当一个人拥有社会理性而其他人不拥有社会理性就好比囚徒1选择“不坦白”而囚徒2选择“坦白”,囚徒1极大地受损,此时囚徒1的社会理性不可能存在。个体理性对应于新古典经济学,社会理性对应于冲突经济学,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冲突双方没有社会理性,经济活动将陷入混乱。社会理性概念提出后,每一个体身上,既存在个体理性,也存在社会理性,人与人之间的理性区别不是表现在个体理性上(个体理性是本人),而是表现在社会理性上。同样提出社会理性后,在思想史上理性的进步也有了明确的答案,就是拥有的社会理性的程度增加,并且社会理性在文明程度中成长,同时社会理性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增加。
4. 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什么是集体最大化路径
集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当某一个体利益最大化时,而其他所有个体利益不变,此时个体利益增加,集体利益也增加,个体利益增加与集体利益增加同步,但这不是集体最大化路径,这是帕累托路径,此时对应的理性是个体理性,是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性。同样当某一个体最大化利益时,一部分人利益受损其余部分人利益不变,但个体增加的利益大于其他人的损失,整个集体利益增加,这也不是集体最大化路径,这是希克斯路径。还存在某一个体追求最大化利益时一部分利益受损,另一部分人受益,受益的总和大于受损的总和,即个体利益增加时,集体利益也增加,这也不是集体最大化路径,还是希克斯路径,希克斯路径对应的还是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性。只有当某一个体在最大化利益时至少使得集体中的其他一个个体利益增加,而不使任何人利益受损的路径,才是集体最大化路径。经济人理性在利益不交叉时可以达到集体最大化路径,但利益交叉并存在冲突时达不到集体最大化路径,在利益交叉并存在冲突时只有社会理性才能实现集体最大化路径。
具体到市场经济,集体最大化路径又怎么理解呢?市场经济中,个体(包括家庭和单位)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在复杂的分工网络中生产和消费产品(或服务)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大化。因此有生产者之间的集体,消费者之间的集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集体。生产者之间的集体最大化路径可以用古诺模型和斯塔克尔伯格模型叙述。古诺模型和斯塔克尔伯格模型是两家厂商的利润存在交叉,你的产量影响我的利润,我的产量影响你的利润。假定市场上只有两个厂商,销售相同的产品,生产成本为
,面临共同的市场需求曲线
,两家厂商准确地了解需求曲线,在已知对方产量情况下,确定自己的产量、最大化自己的利润。古诺模型是两家厂商地位一样,同时决策,博弈的结果是每家厂商生产产量
,市场总产量
,每家厂商的利润
,两家厂商的总利润是
[8] 。斯塔克尔伯格模型是两家厂商地位不一样,一家厂商具有垄断地位是先行者,另一家厂商处于从属地位是追随者,博弈的结果是厂商1(先行者)生产
,收益
,厂商2(追随者)生产
,收益
,市场上的总产量为
,两家厂商的总利润是
[8] 。显然:
,即古诺模型中两家厂商的总利润大于斯塔克尔伯格模型中两家厂商的总利润。斯塔克尔伯格模型与古诺模型相比,先行者的利润增加了,追随者的利润减少了。我们知道在斯塔克尔伯格模型中,厂商2选择产量
是对厂商1的最佳反应,也是利润最大化的选择,但此时厂商1选择
的产量是对厂商2的最佳反应,但不是利润最大化的选择,利润最大化的产量是
,如果厂商1选择
的产量供给市场,厂商2会跟随行动,该模型就转化为古诺模型。一旦转化为古诺模型,厂商1的先行地位就消失。厂商1作为先行者其利润比古诺模型中的企业利润大,但厂商1的利润增加是以厂商2的利润下降为代价的,并且导致社会的整体利润下降。因此,每一个人行为时都要在心里考虑有很多跟自己同样的人在同时行动,在很多人跟自己同时行动的假设下追求自己最大化的利益(古诺模型),而不是无视其他人的存在,只顾自己追求自身最大化利益(斯塔克尔伯格模型)。当我们在追求个体最大化利益时从内心考虑到还有很多(其实是所有人)与我们处在同等条件下追求最大化利益(个体最大化利益的约束条件),这就实现了集体最大化路径。
消费者之间的集体最大化路径是什么?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叙述。消费者之所以消费商品,是因为商品能满足消费者的某种欲望,但消费者必须付出一定的成本——商品的价格。从个体来看,当消费者对某种商品的最高评价高于商品的价格,在有支付能力保障的情况下,消费者就会购买并消费该商品。所以从个体理性来看,只要消费者剩余(消费者对商品的最高评价与商品的实际价格之差)大于零,消费者就会消费某种商品。但是从集体最大化路径来看,所有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形成需求,并与供给一起形成均衡价格。当均衡价格上升时,一方面会诱导供给者多生产该种商品,增加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另一方面会增加消费者的生活成本。当某一个人想增加某种商品的消费时,要考虑其他人也会增加该种商品消费后果。因此从集体最大化路径看,每一个人应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消费,同时尽量压低商品的价格。比如购买房产,当某人购买居住需求以上的房产时,你要考虑其他人也会购买,会导致房子价格提高,一方面增加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成本,另一方面浪费土地、钢筋和水泥等资源,因此具有社会理性的消费者只会购买满足自己居住需要的房产。
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集体最大化路径是什么?生产者与消费者组成的集体涵盖了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在商品经济时代,生产者生产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消费者消费商品也不属于自己生产,尤其是分工日益深化的现代社会,个人作为生产者究竟为谁生产商品是不清楚的,也没必要清楚,个人作为消费者消费谁生产的商品也没必要清楚。此时从个体理性看,生产者只需把商品卖出去获得收益,而不必太在意商品的质量 ,尤其是分工日益深化、消费者找生产者索赔的交易成本日益高涨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但是从集体最大化路径的社会理性看,生产者应该十分重视产品质量,就像产品是自己消费一样,因为你作为生产者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通过无穷循环,你作为消费者时,别人也会欺骗你,这样这个社会中人人都在被欺骗,所有个体的境况都不是最佳。
5. 社会理性如何形成
个体理性(即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性”)是假设其他人行为既定的条件下个体追求最大化的行为,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是人追求最大化行为时成本最小化的本能,这种本能包含着“搭便车”行为,只要有可能,都会将成本外嫁收益内化。因此,个体理性是天生的。但社会理性是沿着集体最大化路径追求最大化的行为,不同于个体理性,它不是天生的,因为个体从本能上不知道“集体最大化路径”。集体最大化路径是“知识”,是知识的学习在人头脑中积淀的结果。由于每一个的生活轨迹、知识结构不同,对“集体最大化路径”的认知也不同,决定每一个人的社会理性不同。不同时代的个体,其“社会理性”也不同,因为科学对集体最优路径的论证是不断向前突破的。每一个时代都要根据社会科学的“知识”培养人的社会理性,否则社会的经济活动会陷入“囚徒困境”。如何培养社会理性?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第一、让每一个人理解经济活动的本质。市场经济中,经济活动的本质不是赚钱,而是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需求,让人获得最大的幸福。幸福是什么?经济学定义的幸福是被社会允许的欲望获得满足的感受(欲望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允许的,另一类是社会不被允许的,什么是被允许的,什么是不被允许的,由社会的价值观决定)。欲望获得满足的感受称为效用,效用用消费者剩余度量,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对商品的最高评价与购买商品的实际价格之差。消费者之所以购买商品,是因为商品能满足消费者某种欲望,但消费者必须付出一定成本——商品的价格。从个体来看,当消费者对某种商品的最高评价(商品对消费者的最大效用)高于商品的价格,在有支付能力保障的情况下,消费者就会购买并消费该商品。所以,从消费者角度看,只要消费者剩余大于零,消费者就会购买并消费某种商品。同样生产者之所以供给商品是为了获取用于购买消费品的收入。生产是将投入转化为产出的过程,产出在市场上销售后获得的收入必须补偿投入要素的花费,补偿的原则是要素对产出的边际贡献,每种要素按照边际贡献获得相应收入,按照一定的产权规则最终形成自然人的收入。人类所有的生产活动必须将单位产品的成本降到最低(即消耗的自然资源最少,技术进步是降低成本的必然路径)。因此只有将商品的单位成本降到最低,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才能达到最大。人们的经济活动不能仅理解为赚钱,生产活动不是将别人的钱赚为自己的钱(如果是这样,市场中只需要骗术,而不需要企业)。生产活动的本质是以最低产品成本提供最大消费者剩余的产品供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第二、让每一个人具有集体最优的基本品质。每一个人要沿着集体最大化路径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第一个品质是合作。如果不与对方合作,集体就不存在,社会理性也就不存在。第二个品质是诚信。诚信能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减少预防或谨慎性投资,促进社会分工,利用规模经济降低产出的社会资源消耗。第三个品质是宽容。宽容是市场竞争顺利进行的前提,否则竞争就成为战争。第四个品质是尊重私有产权。社会理性是指沿着集体最大化路径追求个体最大化的行为,落脚点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幸福是自己的事而不是其它主体的事,且追求的利益以私产的形式保存,因此需要其他的人尊重你的私产,你也必须尊重别人的私产。第五个品质是承担社会责任。任何一个社会的财富形态都具有两种类型,私有的和公有的,这是由人的需求特性和财富的存在特性决定的。公共财富形态存在的财富能同时满足很多人的需求,能为共同体的所有人提供幸福,因此也需要每一个人为供给和保存公共财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