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近年来,因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足而引发的社会与自然环境问题使“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从三聚氰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双汇瘦肉精事件到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太湖水污染事件等诸多恶性事件,这些事件表明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而根据近几年国家出台的政策,从2014年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生态环境部最新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均表明国家对于企业在环境环保等方面实施的措施越来越重视,即国家对于企业能否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越来越关注。
而制造企业本身的行业特点导致其对环境环保方面的影响更大,其能否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对于企业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社会责任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高度关注,原因在于社会责任是企业立足于社会的基本要求,这不仅能够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也能帮助企业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某些政策中享受优先权,获得融资便利等,助力企业长远发展。因此探讨制造业的社会责任不论是对国家环境还是企业本身都有重大意义。
此外,冯丽丽和郄娇(2019) 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史敏超(2010) 以2007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社会责任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 [1] [2]。这表明虽然已有多数研究得出企业的股权集中度对于社会责任能否更好地履行存在影响,但对于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的正负相关关系,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观点。
因此,本文以制造业为例,原因在于制造企业本身的行业特点导致其对环境环保方面的影响更大,即制造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要付出比多数行业企业更多的环保成本,因此其股权集中度影响社会责任的程度更为显著。本文研究制造业企业的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的影响,主要突出点在于将股权集中度分为分散、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三种情况,主要从这三种股权结构出发,考虑在不同的股权集中度下,股东监督管理层的程度如何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三种股权结构的数据实证检验探究得出当企业股权集中度越强时,社会责任履行地越好,同时运用稳健性检验进一步论证假设。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对于制造业来说,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是企业适应如今的绿色经济形势的必选之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付出成本,而履行社会责任帮助企业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某些政策中享受优先权,获得融资便利,企业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获得长远利益,助力公司持续发展,并非为了获取短期的经济效益。股权集中度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当股权越集中,股东对于管理层的监督程度不同,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程度也不同。
而社会责任不仅受到了国家、企业的高度关注,也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一方面,对于社会责任的正向影响因素,王海妹、吕晓静和林晚发(2014)研究发现:外资参股和机构持股对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3]。成沛祥、肖汪洋和邓超(2015)研究发现:企业的股权结构、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都存在一定影响,国有股比例、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越高,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情况越好 [4]。史敏超(2010)以2007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社会责任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 [2]。赵国宇和魏帅军(2021)的研究发现,存在多个大股东的企业,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更好 [5]。Roberts (1992)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研究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的比例有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履行。Crifo,Diaye,Oueghlissi & Pekovic (2016)等学者研究发现:控股股东的性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有所差异,若控股股东是政府,则能促进上市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综上研究所述,外资参股和机构持股、国有股比例、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存在多个大股东的企业、独立董事的比例、控股股东是政府时对于履行社会责任有显著正向影响 [6]。
另一方面,对于社会责任的负向影响因素,冯丽丽和郄娇(2019)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1]。Ducassy & Montandrau (2015)研究发现:内部人持股比例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呈反向关系,股权集中度和股东的性质决定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好坏。这些研究发现表明,股权集中度、内部人持股比例对于履行社会责任有显著负向影响 [7]。
根据以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可知,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的正负相关关系持对立意见,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尚未完善,这些不同的研究结论均表明,有必要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研究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的正负相关关系。股权集中度代表着股东的持股比例,而根据张兆国、靳小翠和李庚秦(2013)的研究可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短期内不能有效地提升企业绩效,其对企业绩效的正面影响存在着滞后作用,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于企业短期而言可能只是一味的付出,它对企业发展的助力则需要漫长的过程才能体现出来 [8]。因此根据逻辑推理,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利益,那么究竟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的影响如何,本文将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不同股权集中度下股东本身是倾向于履行社会责任获取企业长远利益还是通过隐蔽途径侵占小股东权益,另一方面是不同股权集中度对于管理层监督程度如何影响社会责任。根据这两方面来探究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的正负相关关系。
1) 不同股权集中度下股东本身是倾向于履行社会责任获取企业长远利益还是通过隐蔽途径侵占小股东权益
不同股权集中度影响着股东本身对于企业长远利益的追求,而企业长远利益代表着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当股权集中度较低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占企业长远利益的比重也较低,因此股东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而获取的未来长期经济回报未必弥补其履行社会责任付出的成本,这时候股东更倾向于通过隐蔽途径挖掘公司资源,侵占小股东权益,而不愿意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以为自己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而当股权集中度高时,大股东通过控制权获取私有利益的成本高,因为大股东占企业的比例最高,挖掘公司资源的同时,个人利益的损害最大,因此股权集中度高倾向于履行社会责任获取企业长远利益。
2) 不同股权集中度对于管理层监督程度如何影响社会责任
对于目前大多数企业,均采用控制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模式进行经营,股东掌握控制权,监督管理层执行经营权,股东持股比例影响着股东监督管理层的程度,而根据张兆国、靳小翠和李庚秦(2013)的研究可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短期内不能有效地提升企业绩效,其对企业绩效的正面影响存在着滞后作用,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于企业短期而言可能只是一味的付出,它对企业发展的助力则需要漫长的过程才能体现出来 [8]。因此根据逻辑推理,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利益,是一种长期的经济回报,并非短期经济利益。
而股东持股比例影响管理层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由于管理层的个人经济利益与其经营业绩相关,短期的经济利益有助于管理层获取更多的效益,因此管理层通常不愿意为了履行社会责任去付出成本,因为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及利益的助力需要漫长的过程才能体现,而对于管理层来说,帮助企业获取短期的经济效益比长期经济效益得到的好处更多。所以股权集中度,即股东的持股比例决定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
当股权过于分散时,即股权集中度低的情况,股东监督管理层的动力小,第一大股东和其他中小股东的持股比例较小,他们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较小,存在较强的“搭便车”现象,谁都不愿意为了未来的长远效益去付出现在的巨大监督成本,所以监督动力不足。管理层拥有较大的决策权,并且由于履行社会责任需要付出成本,而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及利益的助力需要漫长的过程才能体现,而管理层的利益与其经营业绩相关,若想要帮助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就要付出更多的环保成本,而环保成本的增多会导致其经营业绩的降低,所以管理人员更加倾向于让企业赚取更多的经营利润从而获取让自己获取更多的收益,因此管理层会去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不愿付出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根据以上逻辑可知,当股权集中度低时,不利于社会责任的履行。
而当股权集中度高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其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其更关注管理层如何经营企业,股东更倾向于监督管理层为企业获取长期利益,防止其为了短期经济效益而损害公司长远利益。正因为股东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利益密切相关,股东更愿意监督管理层付出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去抗衡管理层获取短期经济效益的动力。因此,当股权集中度高时,有利于社会责任的履行。
根据以上两方面不同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的影响讨论,股权集中度高时,股东倾向于履行社会责任获取长远利益,并监督管理层防止其为获取短期经济效益而不履行社会责任,因此当股权集中度越高,越有利于社会责任的履行。据此,本文提出假设:
H1:股权越集中,越有利于社会责任的履行。
3. 研究设计
3.1. 模型设计及变量界定
本文研究问题为股权集中度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为此建立如下模型:
(1)
模型(1)选取股权集中度为自变量,本文通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来衡量股权集中度,并将通过三组数据来验证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的影响。本文借鉴陈丹和刘杰琼(2010) 的做法,参考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和经济法,将20%和50%作为判断股东对企业控制程度的重要标准 [9]。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20%时,属于相对控股状态,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50%时,属于绝对控股状态。
模型(1)采取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因变量,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借鉴李秀玉、李倩霞和史亚雅(2019) 以及赵国宇和魏帅军(2021) 的做法,采用润灵环球(RKS)指数对社会责任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社会责任评分越高,说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越多,反之亦然 [5] [10]。
参考已有文献,选取企业性质(State)、企业规模(Size)、董事会独立性(Idd)、资产净利率(Roa)为控制变量。
见表1所示,本文将社会责任作为因变量,采用润灵环球指数衡量社会责任。将股权集中度作为自变量,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衡量。选取企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资产净利率作为控制变量,用企业总资产衡量企业规模,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衡量董事会独立性,净利润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衡量资产净利率。

Table 1. Variable definition and description
表1. 变量定义与说明
3.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研究样本采用2016~2019年度制造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本研究直接采用润灵环球指数表示制造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CSR)评级得分结果,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高低,其他财务数据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剔除了数据不全的企业以及在样本研究期内退市的企业、ST、*ST企业,并进行了1%的缩尾处理来保证数据的可比性和真实性。经过处理本文最终得到1373个样本。
4. 实证检验结果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Table 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variables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见表2可知,在2016~2019年制造业的社会责任评分均值为41.87,而评分满分为100分,这表明大部分制造业公司的社会中责任评分并不高,说明了制造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待提高。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值为34.62%,说明大多数制造业企业的股权集中度是属于相对控股状态的,同时说明了股权集中度是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的。
4.2. 分组回归分析
注:*、**、***分别表示在10%、5%、1%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下同。
表3为分组回归分析结果,根据结果显示,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于20%,也就是股权处于分散状态时,与社会责任呈现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P = 0.225);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于50%时,与社会责任呈现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P = 0.365);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于100%时,与社会责任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P = 0.002),且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时,即股权越集中,越有利于社会责任的履行,假设1成立。
4.3. 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上述结论及回归分析,本文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分为三个区间的数据进行检验进一步验证上述的结果论证。三个区间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0%~20%、20%~50%、50%~100%。根据表4检验结果发现: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0%~20%时,与社会责任呈现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P = 0.225);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20%~50%时,与社会责任呈现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P = 0.890);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50%~100%时,与社会责任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P = 0.000),由稳健性检验可知,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50%时,对履行社会责任有正向影响,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20%~50%相对于持股比例在0%~20%的区间,是呈正相关的,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股权在相对控股的情况下,其对社会责任的正向影响比分散情况下高,而当绝对控股时,对社会责任的正向影响则更加显著,说明股权越集中,对社会责任的正向影响越强,再次验证了假设1。
5. 结果讨论
本文以2016~2019年制造业数据检验不同的股权集中度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将自变量股权集中度分为三组,分别代表股权分散、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三种情况,并参考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和经济法,将20%和50%作为判断股东对企业控制程度的重要标准。研究结果显示,在分组回归分析中,股权集中度小于20%时呈现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股权集中度小于50%时,呈现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股权集中度小于100%时,也就是全样本,对社会责任的影响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由此说明,当股权越集中时,对社会责任的正向影响越来越显著。除此之外,本文还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当股权集中度小于20%时呈现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股权集中度处于20%~50%时呈现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股权集中度处于50%~100%时,对社会责任的影响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进一步说明了当股权集中度越高时,越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6. 结论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可知,股权集中度越高,越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当企业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时,不仅有助于企业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某些政策中享受优先权,获得融资便利,还能够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探究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论是对国家环境还是企业本身都有重大意义。
此外,本文与现有文献的不同之处在于本文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不同股权集中度下股东本身是倾向于履行社会责任获取企业长远利益还是通过隐蔽途径侵占小股东权益,另一方面是不同股权集中度对于管理层监督程度如何影响社会责任。根据这两方面来探究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的正负相关关系。根据股权集中度反映出来的两方面研究对社会责任的影响,角度较为新颖。并且在实证检验分析上,将股权集中度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回归分析检验,并进行了稳健性检验,进一步验证结论,使结论更为可靠。
基金项目
本文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科研促进计划资助(项目编号:201754021,201754024,201850005,201920001,201942)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编号:S202213177025)的支持。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