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982年12月,宪法中正式载入计划生育。那个时候平均每户有4.41人,这意味着平均每个家庭有2~3个小孩。到2020年平均每户只有2.62人,可见计划生育自实行以来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相关数据表明,2010年全国人口中约有22.4%的人口为独生子女父母,2020年增长6.1个百分点。根据预测,到2025年还会上涨4个百分点,到本世纪中叶,独生子女父母所占的比重将会超过四成 [1]。目前第一批积极落实计划生育的父母已经在逐步步入老年生活,随之而来的是第二批、第三批。到2050年,我国将进入超级老龄社会,届时独生子女父母将会成为主体。从国家层面看,相较于多子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需求更为迫切,国家养老金支付压力也更大。从家庭层面看,由独生子女组合的家庭要赡养4个老人和自己的孩子,没有兄弟姐妹来分担赡养责任,独生子女面临着沉重的负担 [2]。
在今天,老龄化问题不仅仅是单个国家所关注的问题,更是全球所聚焦的重点问题。现在国内外学者普遍认同“积极老龄化”的观点 [3]。正如“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年人不应该被我们看作是负担,而是能够重新创造社会价值的社会主体。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趋势之下,相较于多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将更快的进入空巢化。因此在此背景之下,分析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现状,并根据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多种养老方式互补结合的新思路,尝试改变独生子女父母固有的养老观念,使老年人可以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参加社会化养老具有重要意义。
2. 数据来源和研究设计
2.1. 数据来源
本文选定河北省石家庄市作为调查对象,原因在于从1980年起石家庄市就开始严格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由此产生了一大批独生子女家庭,增强了调查结果的可信度。本次调查共发放280份问卷,回收280份问卷,有效问卷268份,有效问卷率为95.7%,具有一定有效性和科学性。
2.2. 变量选择
2.2.1. 被解释变量——养老方式的选择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的选择被视为被解释变量。然而,在生活中不难发现,有时候老年人所做的养老选择并不是符合自己预期的。年人选择何种方式安度晚年,其实不仅仅取决于自我的选择,更取决于客观的因素 [4]。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有75%的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居家养老;其次便是社区养老,占比达到14.18%;机构养老占比10.82%。

Table 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explained variables (N = 268)
表1. 被解释变量描述统计(N = 268)
2.2.2. 解释变量
本文选取了11个变量作为自变量,分别是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城乡类型、养老观念、照料意愿、是否了解养老院、子女资助、子女见面、子女距离。并将以上变量划分为个体特征、养老认知、代际支持三个维度。具体定义及基本描述性统计见表2。

Table 2. Definition of explanatory variables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al results (N = 268)
表2. 解释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结果(N = 268)
从个体特征来看,独生子女父母在性别方面,女性人数为149人,比重为55.60%,男性为119人,比重为44.4%。其中女性人数比男性多30人,这可能是因为与男性相比,女性的寿命比较长。在这些老人当中,年龄在60~69岁阶段的老人有207人,占比最大,为77.24%;70~79岁年龄阶段和80岁年龄阶段的老年人数量较小。说明样本中独生子女家庭的低龄老人占多数,高龄老人较少。从婚姻方面来看,有配偶的老人有205人有76.49%。在城乡分布方面,独生子女父母是城市户籍的人数远远超过农村户籍的。在教育水平方面,独生子女父母获得中学水平的人数最多,为144人,其次是小学,最后是大专以上。
从养老认知来看,与我们所设想的不同,在实际中,大多数独生子女父母对于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并不是很认同,仅有53的人认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独生子女父母在照料需求的选择意愿方面,逐渐呈现多方共担的趋势。选择子女照料的老人最多,占30.33%,选择多元照料的人数将近27%。在对养老院的了解程度方面,认识程度为不了解、了解一些和了解的比例依次为48.34%,33.23%, 18.43%,说明对还是有近半数的老人对养老院的具体情况还不了解,缺乏对养老院的认识,造成对机构养老的认可度不高。
从代际支持来看,在代际支持中,仅有8%的独生子女父母没有得到子女的经济支持,其余都得到了子女的支持。与子女见面的相关数据表明,大部分独生子女老年人还是会经常与子女见面的,虽然有将近一半的老年人的子女不在本地。
2.2.3. 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影响因素的交互分析
首先要将个体特征、养老认知、代际支持三个维度的自变量和因变量养老方式进行交互分析,通过卡方检验分析二者之间的关联度,为之后的无序多分类回归奠定基础。如果P值小于0.05,说明该因素与养老方式的选择显著相关;如果P值大于0.05,则说明该因素对养老方式的选择无影响或影响不显著。结果表明,除了养老认知中照料意愿和代际支持中的与子女见面,其余的自变量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因此在之后的实证模型构建中,养老认知中照料意愿和代际支持中的与子女见面将不再列入解释变量中。
2.2.4. 实证模型
本研究的因变量分别是“居家”、“社区”、“机构”三种养老方式,以独生子女父母的个体特征、养老认知、代际支持作为自变量,构建养老方式选择的无序多分类logistics回归模型。因为被解释变量有3个类别,所以建立2个广义的Logit模型。假设P0是选择居家养老的概率,P1是选择社区养老的概率,P2是选择机构养老的概率,以P0居家养老为参照组,建立回归方程模型,模型一是P1/P0,模型二是P2/P0。将数据带入模型,回归结果见表3。
如表3所示,模型1中在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的比较中,独生子女父母的性别、婚姻情况、教育程度、是否了解养老院、子女资助、子女距离等因素对有显著影响;城乡因素、养老观念、对养老方式的影响非常微弱,不具有统计性显著。具体而言,在个体因素中,男性相较于女性更偏向于在社区养老。他们选择社区养老的概率是女性的1.397倍。如果一个老人还有配偶,那么他比其他没有配偶的老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可能是因为有老伴在的话,互相之间可以照应、说说话,生活不会很孤单。学历越高,受传统观念影响越小,因此更加不会依赖居家养老。在养老认知中,独生子女父母对养老院的认知程度对应相对风险比率为2.644,说明与不了解养老院的老人相比,了解养老院的老人更有可能性选择社区养老。在代际支持中,与没有得到子女经济资助的老人相比,有子女资助的老人更有可能性选择机构养老。
模型2显示的是选择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的比较,通过回归结果可以发现,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在机构养老这一养老方式与性别、配偶状况、城乡差异、养老观念、是否了解养老院显著相关。在个体因素中,除了年龄变量,其他变量都通过显著性检验,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的选择产生显著影响。在性别方面的结论跟模型一很相似。要是有选择的话,男性更喜欢去机构养老。在养老机构中,人员复杂、环境陌生,而男性在与陌生人相处、适应新环境比女性有一定优势。如果一个老人还有配偶,那么他比其他没有配偶的老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可能是因为有老伴在的话,互相之间可以照应、说说话,生活不会很孤单。城市老人的养老金以及经济状况会比农村老人更好,因此他们有更高的概率选择机构养老,他们选择去机构养老的可能性是农村老人的8.029倍。在养老认知中,养老观念对于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养老方式有很大的影响。思想观念越现代化越可以接受居家养老之外的养老方式。与不了解养老院的老人相比,了解养老院的老人更有可能性选择机构养老。

Table 3. Logistic regression results of pension mode selection
表3. 养老方式选择的Logistic回归结果
注:括号内为自变量参照组;***、**、*分别代表显著性水平为1%、5%和10%。
3.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面临的问题
基于以上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基本情况和养老情况的分析,现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困境及其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探究,目前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进行的研究发现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面临很多问题,具体如下:
3.1. 父母子女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
现在很多独生子女家庭都是子女在外工作,不管子女是在外地工作还是在本地工作,大部分的交流都是父母关心孩子的生活情况。就算是自己身体不适、深感孤独也不会向子女明确的表达。加之独生子女对父母的关心不及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以至于独生子女对父母的喜好和日常生活情况并不熟悉,对父母真正的养老需求也不了解。如果独生子女组建了自己的家庭,那么意味着两个人要赡养四个老人和自己的小孩。为了养育子女和赡养父母,他们的精力会更多的放在工作上,他们忙于工作,无暇顾及父母的养老需求和心理状态,而父母深知子女的不易,不想给子女添麻烦,长此以往便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使父母与子女的沟通缺乏有效性。
3.2. 子女对父母的代际支持程度低
对于城市或者农村中的大部分独生子女父母而言,他们的日常生活照料都依靠自己或者配偶,退休后的养老金也基本上可以满足日常的生活需求。但在传统的认知观念里,父辈有义务帮助子女照看孙辈。而且由于目前很多独生子女父母都是低龄老年人,他们自主活动能力强,不需要独生子女的照顾,还愿意牺牲自己悠闲的老年生活来照看孙辈。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子女的负担,所以对于子女来说,他们觉得既然父母的身体状况还可以帮忙照顾孙辈,那么就不用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父母。就算平常会给父母一些经济支持,但老人都舍不得花或者将钱大部分花在了孙子身上,在自己身上花费的并不多。整体而言,子女对父母的代际支持程度低。
3.3. 养老方式选择单一
在我国传统的文化里,“孝”不仅体现在日常对父母的尊敬,更体现在父母步入老年生活后对他们的照顾。这种观念传承了一代又一代。“养儿防老”的思想在似乎已经印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尤其是在独生子女父母那一代人里 [5]。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9073”的养老格局。尤其是对于农村独生子女或者父母而言,在养老院养老实属无奈之举。而且对于大部分农村人,在机构养老必定意味着一大笔开销,所以在传统观念和经济压力的影响下,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养老的方式还是比较单一的。
3.4. 政府责任缺失
政府在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承担着法律保障,观念引导和财政支持等多方面的责任。首先,从法律政策上来看。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的法律保障并不多,也没有明确的文件表明要对独生子女的父母提供多方面的帮扶。其次,从财政支持方面来看。政府并没有对独生子女家庭提供有效的财政支持。政府要求城镇财政对独生子女家庭的补贴要按60% : 20% : 20%由省、市、县分别负担,这就给地方政府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导致在真正执行过程中很多政策都没有办法落到实处。
4.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困境的成因
4.1. 家庭结构变化及归属感减弱
首先是家庭人数的变化。相关研究表明,在中国,家庭子女的数量越多,老年人得到赡养的机会越多 [6]。正如上所述,1982年的时候平均每户有4.41人,这意味着平均每个家庭有2~3个小孩。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的家庭人数逐渐减少,独生子女所背负的养老压力远远超过同辈的多子女,养老压力很大。家庭人数的变化必然引起家庭结构的变化,与多子女家庭相比较,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更为核心化。由独生子女组合成的家庭同时要赡养四位老人甚至更多,加上自己的孩子需要照顾,老年父母在子女那里得到的照顾必然大大打了折扣。其次是老年人的归属感减弱。自古以来,中国人重视家庭养老,“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观念已经深深根植在上世纪那辈父母心中。自我国实施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家庭的规模日益扩大,由于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家长“捧在手里怕化了”的心态致使孩子在家里的地位逐渐上升,养老风险不断加大。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要是孩子选择在本地工作学习还好一点,一旦子女外出工作和求学,那么家里就只剩独生子女父母两个人,他们没有情感的倾诉者,容易变得孤独。另一方面,如果独生子女成年后只能勉强养活自己就不太能负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家庭养老的危机必然会出现。
4.2. 政府缺乏针对性法律和财力支持
一方面是政府没有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来支持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独生子女父母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的“产物”,当时他们遵守国家的法律只生育一个子女,那么他们步入老年后,国家是否有责任来分担由于一个子女所带来的养老风险,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政府缺少必要的财政支持。目前政府对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还未做出相关的财政拨款,更不必说农村了。目前城市的养老补贴远高于农村。所以对于没有退休金仅靠养老收入的家庭,养老压力还是比较大的。目前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是“买卖”,可对于大部分农村地区的老人来讲,仅靠养老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不论是家庭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存在困境。
4.3. 政府没有做好观念引导
从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仍有大部分的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居家养老,这观念相当于把子女规划到自己的晚年生活中了。一方面,大部分独生子女父母都存在“养儿防老”传统思维,一旦子女没有做到期望中的程度,难免会有心里落差,这将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独生子女受到父母的熏陶,会将大部分精力和时间花费在下一辈身上,对父母的照料自然不多。因此政府在观念引导上的责任缺位,导致社会没有形成一种积极的养老风气,独生子女养老缺少必要的文化环境 [7]。
5.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趋势之下,相较于多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将更快的进入空巢化。为此,我们必须以积极的心态来面对人口化,以更好的服务水平来迎接老年人,尤其是在我国老年人中所占比重更大的独生子女父母。“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的宣传标语流传了30多年,计划生育它对控制我国人口快速增长、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独生子女家庭所获得的资源在逐渐减少,从某种程度上说,该政策对老人的养老资源造成一定的剥夺 [8]。当年独生子女父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好”,但当时所讲的“政府来养老”到了应该兑现的时候了。他们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政府有责任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提供制度性的支持。本部分在总结前文中讲到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困境以及成因的基础上,加上对实证研究结果的分析,本文从家庭、社会、政府三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5.1. 提高独生子女代际支持水平
首先鼓励独生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由于距离比较近,所以日常生活中独生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支持以及生活照料会比较多一点,有利于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水平。其次,由于居住较近,独生子女可以频繁去看望父母、与父母交流,让父母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也可以较敏感的感受到父母的心理健康状况,最后通过丰富独生子女父母的文化生活,让他们对自己的老年生活给予充分的肯定,保持积极的心理状态。
5.2. 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社会公众应该积极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老年人不是弱势群体,不是只需要被别人照顾的负担。社会公益组织可以积极组织身体健康还不错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使他们在志愿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的人,退休后仍然可以在自己喜欢的事业上贡献自己的力量。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以继续学习一些知识,实现真正的“老有所为”。
5.3. 政府完善养老保障政策
首先政府要做好观念上的引导,给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创造必要的文化环境。其次可以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允许独生子女进行远程工作休假,对于不配合的企业可以予以相应的处罚。最后加大对中西部养老设施的投资力度,尽量确保各地区提供的养老设施可以按照预期给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